首页 -> 2006年第1期

“柴毁”语源考

作者:胡红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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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柴毁骨立”是古代文集中使用频率较高的一个成语,许多大型辞书和成语词典都收录了这个成语或与之相关的成语。
  《汉语大词典》对“柴毁骨立”的释义:“谓居亲丧哀伤过甚,骨瘦如柴。”又对“柴毁,’条的解释是:“谓居丧哀甚,瘦损如柴。”释“柴瘠”则为:“骨瘦如柴。”
  再来看看《中国成语大词典》解释“柴毁骨立”:“柴,如木柴—样。毁,哀毁。骨立,消瘦到仿佛只剩骨头架子。形容因居父母丧过度哀痛,身体受到摧残,消瘦憔悴的样子。”释“柴毁灭性”为:“柴毁,因极度哀痛而骨瘦如柴。旧指因居父母丧过度悲痛而身体消瘦衰弱,危及生命。”
  显然,这些辞书将“柴毁”的“柴”理解为木柴义,名词“柴”在此处作状语,“柴毁”成为一个状谓结构,形容身体瘦损的程度。在描绘身体状况时,此语可等同于“骨瘦如柴”。但是从最初的语源上说,这种解释是错误的。“柴毁”固然与丧礼有关,但“柴毁”之“柴”与木柴义毫无关涉;而是古人名,即高柴,古之孝子。《辞源》“高柴”条可资为证:“高柴,春秋卫人。一说,齐人。字子羔,又作子皋。孔子弟子,性至孝。”
  《礼记·檀弓上》:“高子皋之执亲之丧也,泣血三年,未尝见齿,君子以为难。”郑注日:“子皋,孔子弟子,名柴。泣血,言泣无声,如血出。未尝见齿,言笑之微。君子以为难,盲人不能然。孔氏曰:涕泪必因悲声而出,若血出,则不由声。今子皋悲无声,其涕亦出,故云泣血。凡人大笑则露齿本,中笑则齿露,微笑则不见齿。”《大戴礼记解诂·卫将军文子》:“执亲之丧,未尝见齿,是高柴之行也。孔子曰:高柴执亲之丧,则难能也;……”从文中可以看出,丧失至亲所带给高柴的是深切而激烈的悲哀与伤痛,“泣血三年”而毁弃自己,既哀之过礼,乃至于容形损毁,即“柴毁”。而此种孝行逾制过礼,是不合古代礼仪制度的中庸之道的;因为君子也以为难,评其“性至孝”当不失公允。虽然身心俱“毁”恰是古之孝礼所反对的:“人之一身,父母全而生之,子当全而归之。一有亏毁损伤,是为亏体辱亲”(《孝经大全》卷一),但书者仍然将此种孝行大加铺陈;可见高柴的至孝在后世已经成为—种值得大力颂扬的典范,后人惟恐不及。在古代的墓志碑刻中,高柴因孝毁形的典实俯拾皆是,其中尤以中古唐代为重:
  1.《大唐故范阳庐氏君夫人刘氏墓志铭并序》:“夫人有子四人,……有女四人,至孝行同曾子,孝越高柴,启颡而相谓曰……”
  2.《唐故太原郡王府君南阳张氏夫人合祔墓志铭并序》:“有祀子二人,……居丧德礼,存性毁容,绝曾子之浆,泣高柴之血。”
  3.《唐故吴兴郡姚府君墓志铭并序》:“嗣子存正,次子小眄等并追攀罔极,哀恸昊天,柴毁绝浆,棘心恳悃。”
  4.《唐故魏博刘府君墓志铭并序》:“志孝皆行孝行,哀毁过人,泣血绝浆,义同柴闵。”
  5.《大周故清苑公刘府君夫人岑氏墓志铭》:“子前郑州司仓敦仁,……号穹曼而永诉,虽曾柴之合礼,颜闵之丁忧,曷足云也。”
  6.《大唐故张府君墓志铭》:“有子五人……有女三人……皆泣血茹荼,柴毁骨立。”
  7.《大唐故段府君墓志铭》:“居丧轨范,备合礼经,瘠毁不形,言宁见齿。”
  8.《清河郡张府君墓志铭并序》:“有男一人曰弘,号恸于天,毁瘠骨立。”
  9.《唐故朝议郎守魏王府咨议参军郭公墓志铭》:“公有子三人,……并材干有闻,学由天假,孝行生知,皆禀严训,哀摧过礼,柴毁无容。”
  10.大唐故通议大夫上柱国剑州刺史晋阳县开国男郭府君夫人新郑郡君河南元氏墓志》:“有子希秀等八人,并哀哀孝思,柴毁泣血,宁戚过于常人,来载十月,当拟合柑,馀备后诧,此未暇叙云。”
  (以上见《唐代墓志汇编》续集)
  11.贞观二年《唐段夫人张氏墓志》:“其词曰:……离乌西去,逝水东口,柴容既毁,畛命亦伤。”(《隋唐五代石刻文献全编》),
  12.《元举墓志》:“……时年九岁,频丁二比,柴毁泣血,几灭过哀。”(《洛阳出土汉魏墓志选编》)
  墓志文体的要求决定了撰写者极力铺陈用典,以彰显子孙的至孝比之古人有过之而无不及。其中例句5中提及的曾柴颜闵即为古人孝子的楷模。曾参、高柴、颜回、闵子骞,这四人皆为孔子弟子,以孝德之行著称,而孝行又以曾柴二人的“绝浆泣血”为最。2.3两例曾柴并举,凸显其孝至于容形损毁。9.11例单用高柴一典。“柴毁无容”抑或是“柴容既毁”用例更有力地证明了上面的结论:“柴毁”指高柴的容貌已经因哀痛过甚而形销骨立,不成人形。例句?中的“瘠毁”结合“言宁见齿”,显见又是用高柴“泣血三年,未尝见齿”的典实,由此亦可推知例8中的“毁瘠骨立”与“柴毁骨立”的典源并无二致,并进而证实了《汉语大词典》对“柴瘠”的释义也是有误的。例6.10.12几处都将“泣血”与“柴毁”并举,显见是用典;“柴毁”之“柴”就是指高柴,不能作木柴讲。这些语料的发掘又进一步证实了丧亲这个惟—适用的语境。
  高柴之“毁”也习见于其他文献中,《金楼子》卷一《兴王篇一》:“及遭献太后忧,哭踊大至,居丧之哀,高不能过也。”《旧唐书·李暠传》:“丁忧去职,在丧柴毁,家人密亲未尝窥其言笑。”这里“柴毁”明显是指高柴,言李皓像高柴那样泣血毁性,未尝露齿言笑。《晋书·王祥列传》:“高柴泣血三年,夫子谓之愚。闵子除丧出见,援琴切切而哀,仲尼谓之孝。”《旧唐书·皇甫无逸列传》:“在丧柴毁过礼,事母以孝闻。”由此可知“柴毁”已经成为一个典实,广泛用于抒发哀情,颂扬孝子。
  回顾辞书所作释义,虽不离丧亲这一出发点,然未能正本清源,已经模糊了本意与推演的关系。究其因,巧合的可能性更大:人名之“柴”与身之“如柴”恰好统一于—个特定的场景事件中,即丧亲。如此一来,表示像高柴—样毁伤自己意思的“柴毁”往往被表示如木柴—般骨瘦之义的“柴毁”取而代之,在适时的场合大显其能,延续至今。而在语言实际运用中,柴之干枯的特点很明显导致出这样—种现象:不明理据的使用者望文生义,赋予了“柴毁”恰如其分的比喻义,而对其适用的语境却置若罔闻。
  不过,“柴瘦”、“骨瘦如柴”有时也的确源自枯柴的比喻义而表示瘦瘠的意思。何法盛《晋中兴书》卷三:“晋孝武帝太元中,庐江濡县何旭家,忽闻地中有犬子声,即于声处掘之,见一狗突出,甚柴瘦,走入菇中不知所往。”《太平广记》卷十七《薛肇》:“其家自以久疾求医,所费钜万,尚未致愈,疾者柴立,仅存余喘,岂此半粟而能救耶?”《京本通俗小说·拗相公》:“以此终日忧喷,痰火大发,兼以气隔,不能饮食。延及岁余,奄奄待尽,骨瘦如柴,支枕而坐。”这都是指消瘦到极点,如木柴之细瘦。
  作者:厦门大学中文系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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