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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影人剧团在蓉“触礁”考

作者:泽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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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抗战爆发后,由白杨等众多明星组成的“上海影人剧团”(简称“剧团”)从渝来蓉演出,引出一场禁演风波。近年来一些文章先后有不同记述,禁演起因较多集中在成都警备司令严啸虎邀白杨等喝咖啡被拒而恼羞成怒借题发挥,对当时成都时代背景及民气却缺乏分析。笔者考察历史档案,试分析该风波端倪。
  1937年12月4日,成都《新闻夜报》报导“剧团”定于次日在智育电影院上演救亡话剧。实际上“剧团”来成都前先由该团经理巴县人夏云瑚(重庆国泰电影院、上江影片公司经理)来成都打前站;租智育电影院上演话剧并作为“剧团”成员住宿处;拜会市长杨全宇希望得到支持。市长杨全宇称需向市府履行手续。
  
  一、市府心存疑虑,诸多掣肘
  
  夏云瑚以智育电影院名义于12月1日向成都市政府书面申请“……剧团为激奋民智,普遍爱国宣传,租赁智育电影院登台表演,定期于12月5日午夜开幕”云云;同时又以剧团代表名义向市府呈报了同样内容的申请。
  12月2日市政府第一科于智育影院申请书上批“未核准前不许开演”;又在夏云瑚申请公文的批示稿上批回“应先将夏云瑚招呼到府详询其组织并当饬呈验剧本,在一面将如何监视取缔办法酌定详告批酌,速将该团演员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表及表演剧本呈候核夺。在未经核准前,不得擅自开演。”由此可见其时当局对抗战后上海影人流亡四川,以话剧宣传抗日,无端猜忌,以致“剧团”原定12月5日演出不得不延期。
  
  二、借审查剧团简章、剧本多方刁难
  
  夏云瑚将“剧团”组织名册、简章、剧本、重定演出日期报成都市府。从档案中所存“剧团”演职员名册来看,那次到成都的演职员有经理夏云瑚、文书主任恒励(原上海联华公司演员)、会计主任陈碧华(女)、总务主任盂君谋(联华)、庶务龚绍林、保管吴邦浚(联华)、剧务部主任沈浮(联华导演),职员有马瘦红(上海明星公司演员)、任冰(联华演员)、高步霄(明星演员)、王庭树(联华演员)、卓曼丽(学生、女)、燕群(上海新华公司演员、女),编导部主任陈白尘(作者),王献斋、徐莘园(以上明星演员)、施超(新华演员)、沈浮(兼),男演员封代镛(孤军剧社)、孙敏、龚稼农、谢天(后名谢添)、王微信、董湘萍、田琛、王仲康(以上明星演员),女演员刘致中(戏剧协会)、杨露茜(业余剧团,后名路曦)、周曼华、白杨、吴茵、袁竹如、刘莉影(以上明星演员)、严皇(联华演员)、胡瑛(学生),共计34人。时夏云瑚将《卢沟桥之战》、《沈阳之夜》两个剧本同时报审;演出日期则申报为12月11日;标价为五角、一元、一元五角(法币),星期日为三角、六角、一元。
  市府于12月11日给“剧团”批件说:“姑准公演,惟该团既以宣传抗战意识为宗旨,所定票价至高应不得超过壹元,公演之剧应确定为三日一换不得变更,公演之剧其剧本务于三日前呈请重核,未轻重核之剧本不得公演。公演时一切言语不得随意增减,致与剧本不符,仰即分别遵照办理,违者处罚。仍候转呈省会警察局饬属监护可也。”同时,市府又致函四川省会警察局希予“饬属监护”。
  
  三、除警局“监护”外,演出中市府仍一竿子干预到底
  
  12月11日晚“剧团”预演,市府警局均派人检查。12月12日市府职员白宇辉、李有明以书面签呈报主任委员称:“窃职等奉派检查上海影人剧团表演话剧当即会同警察局督察长罗仁杰前往检查昨晚预演之《沈阳之夜》一幕、《卢沟桥之战》三幕均系暴露日本罪恶发扬我民族抗战精神,剧‘隋对白均与所呈剧本相同尚无反动宣传诲淫情事,谨将奉查情形签请鉴核,再该团已定本日公演售票合并呈明。”
  1937年12月12日“剧团”正式公演,票价亦降低至一元以下。其感三日一换剧目过繁,请求一个剧目准予延期“以期普遍”;又以票价在适当时候稍有增加届时报核等,“等因奉此”报市府。“剧团”备用节目为《流民三千万》、《洪水》、《求婚》、《汉奸》、《醉生梦死》、《夜光杯》、《日出》。12月13日市府又批转“剧团”称:“据称恪遵府令办理自无不合,每次可允四日一换,惟不能任意加价,仍候本府派员并函,省会警察局随时派员考核。”时公演确按其批文要求照办了。12月16日,市府李有明又以签呈书面向第一科报告:“兹将上海影人剧团所呈剧本审查完竣,惟查《汉奸》一剧内有嫖妓院吸鸦片烟一幕,可否令其删除,……”。同日第一科批示更为离奇:“妓院吸鸦片烟一幕似应饬其删除,如无过当处亦可酌留;可以讽刺也,但不得点缀过甚致蹈诲淫之瑕”。
  
  四、禁演风波
  
  从档案材料可以证实的是“剧团”于1937年12月12日正式公演,16日“剧团”还在公演。以后演出《流民三千万》时,当舞台上东北同胞誓死抗日,为表光明即将来临,背景大幕上出现了旭日东升的图景。台下—些观众嘘声四起,并有人跳上台吼叫:“这是为日寇张目”。尽管剧团负责人上台解说也无济于事,“剧团”被迫停演。因警局维持不住秩序,遂由成都警备司令部派人弹压,并查封剧团,限令“剧团”三日内离境。
  成都过去由思想保守的军阀一派人所统治,防民如防川。但成都人民尤其是青年学子素有思想进步反帝反封建的光荣传统,推动辛亥革命发生的“保路运动”便首先发生于成都。抗战前后,成都人民抵制日本人企图在蓉设领馆,焚烧日货,抗议日寇侵略运动风起云涌;对凡与日本帝国主义沾边的东西较为敏感,群起抵制。“剧团”来蓉演出,宣传抗战并有众多明星光临,成都人民特别是学生是热烈欢迎的。国共合作一致抗日得到人民拥护,旧市政当局不得不顺应这个潮流;但又惟恐“剧团”带来不遵旧礼俗,鼓动群众,影响其统治秩序的新文化、新风尚,故千方百计对剧团进行“审查”、“监护”……
  《三千万流民》后景上以红日东升来配合剧情,在正常情况下本无可厚非;对成都观众出于爱国主义热情指摘这一情节,原本可以加以解释和引导;“剧团”方面则应作必要的修改以适应当时民众的抗日情感。然而,当时市政当局却不容“剧团”解释,即通过警备司令部通知“禁演”、“离境”。这一事件是否为严啸虎所利用和挟嫌报复,现在尚无直接证据去认定;虽然不排除这种可能。从档案材料中可知,从“剧团”申报演出至12月16日演出中均没有成都警备司令部参与“监护”的记录。平心而论,舞台上的“红日东升”这一隋节发生在抗战甫起,松沪会战失利,南京即将沦陷,群情激奋,民气高扬之时,当不合时宜。这也是“剧团”始料未及的;即或严啸虎不插手,也难免停演或道歉。何况旧市府面临愤怒的观众,惟恐事态扩大,为维护统治秩序(即维护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自当会乘机加以禁演甚至迫令“剧团”离境的。另外—些回忆录和文章称发生观众抗议时陈白尘上台劝解,其说当有误。因为在“剧团”演出前,陈白尘已去武汉邀上海业余剧人剧团入川,不在成都了。
  作者单位:峨眉电影制片厂(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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