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5期

从韩剧看中国的孝文化

作者:徐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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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近几年来,韩剧势如破竹,走入中国千家万户,受欢迎程度已经超过很多本土作品。与此同时,韩剧的热播也带动了一系列韩国产品,如服饰、餐饮、音乐、音像产品等在国内的热销。如今,韩国文化正迅速发展成为一种流行时尚。韩剧何以如此魅力独具,风光无限呢?笔者认为,除了成功的商业包装、细腻的情感表达方式以及优美的背景音乐外,韩剧对于传统伦理道德的表现,尤其是对孝文化的继承和宣扬,是其能迅速为我国民众接受并喜爱的重要原因。
  纵观在中国热播的韩剧,其中绝大部分都是以传统的文化道德标准作为立戏根本的,尤其是剧中对孝文化的宣扬和表现更是随处可见。《黄手帕》中,一对相爱的情侣,尹紫英和郑英俊,本来可以依靠法律和家族经济的支持,搬出家去自立门户;但仅仅是因为奶奶的极力反对,他们便耐心等待了好几年,直到奶奶回心转意。《看了又看》也有异曲同工之妙,只是情节比《黄手帕》更加曲折:生活于富裕之家的两兄弟分别爱上了成长于贫困家庭的两姐妹,于是两姐妹的家境、性情,两兄弟的职业以及婚后可能会造成的称谓混乱,都成为奶奶和妈妈反对他们结合的理由。剧中晚辈对于爱情的执著和对于长辈的孝敬,让我们深刻感受到现代文明下的传统文化。《加油!金顺》中,我们看到,婆婆给媳妇一点关爱,媳妇便感激涕零,“妈妈、妈妈、妈妈、妈妈……”地不停呼唤,传递着那种离我们远去的东方的婆媳关系。此外,《澡堂老板家的男人们》反复提到:“在爷爷面前你怎能这样?”“在长辈面前你应该用这种语气吗?”他如《情定大饭店》中女儿洁霓见到20年前抛弃自己的父亲,非但没有怨恨,反而恭敬地行跪拜礼等,无一不是对东方孝文化的表达。
  
  二
  
  何谓“孝”?这个名词,中国人是不会陌生的。《礼记》说:“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修宗庙、敬祀事,使民追孝也。”最初人们把对于祖先的崇拜和敬祀称之为孝,并以此祈求获得庇佑。西周以后,孝的对象由远及近,“善事父母为孝”,从祀奉传说中的先祖变成了侍奉生养自己的父母,这是人类宗亲制度的一次巨大胜利。
  中国是孝文化的故乡,华夏文明泱泱五千年,孝的历史渊远流长。《史记》载,早在我国社会还处于原始的部落联盟阶段,在中华沃土上就出现了一位杰出的以孝道闻名天下的典范,他就是功勋卓著的部落联盟首领——舜。传说舜“父瞽叟顽母弟象傲,皆欲杀舜”,但他仍能固守仁义,坚持孝道,以诚感人,“顺事父及后母与弟,日以笃谨,匪有懈”,“顺适不失子道,兄弟孝慈”,后来终于赢得天下归心,成为后世帝王和万民学习的榜样。
  公元前428—前408年之际,儒家经典著作之一,被历代统治者奉为治国之“至德要道”的《孝经》的问世(从上海古籍出版社《孝经译注》汪受宽言),标志着我国完备的孝文化理论的形成。虽然《孝经》的作者众说纷纭,但书中记载的有关我国最伟大的文化巨匠孔子向其弟子曾参讲述孝道的言论对中国的影响却是历久弥深。孔子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孝经·开宗明义章》)人的生命源自父母,因此对于父母赋予的身体、四肢、毛发、皮肤,都要特别地爱护,不敢损坏伤残,这是孝的开始,是基本的孝行。“夫孝,德之本,教之所由生。”孝是一切道德的根本,一切教育的出发点。“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爱敬尽于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盖天子之孝。”(同上)如此,在夫子的倡导下,孝敬父母成为一种社会风尚和无形的社会契约,上至帝王将相,下至村野匹夫,都必须躬守亲行。汉代以后,《孝经》成了少年儿童的启蒙教材,为世人代代传颂。它所宣扬的孝道理念也随着时间的推移,深入炎黄子孙的骨血,成为华夏民族代际间美好的道德文明。
   “罪莫大于不孝”,不孝是为世人不齿,遭人唾弃之大事。为了宣扬孝道,防患未然,孟子还详细总结了五种不孝的表现:“惰其四肢,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奕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孟子·离娄下》)以此警戒后人,谨思慎行,防微杜渐,以免做出有违孝道,危害家庭和睦和父子伦常之恶事。至今,仍能为我们所记起的关于孝道的至理良言仍比比皆是,像《礼记》、《孝经》等典籍所载:“是故孝子事亲有三事,生则养,没则葬,葬毕则祭”,是古人对于孝子的基本要求;“冬温而夏,昏定和晨省”,是孝子必不可少的功课;“父母唯其疾是忧”,要时刻考虑怎样使父母健康长寿,以免遭受病疾的痛苦;“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这是对孝顺子女提出的更高的要求。父母上了年纪,一方面要为他们的高寿而欣喜,另一方面又要为父母的年迈体弱而担心。此外,更要从人格上尊重父母,“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总而言之,子女应该做到“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事父母,能竭其力”,所有会使父母身心愉悦的事情,都要尽心去做。这些言论陶冶了人们的思想和情操,促进了社会人际关系的和谐与有序,对我国古代社会的发展和进步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
  
  著名学者谢幼伟曾经说过:“中国社会是彻始彻终,为孝这一观念所支配的社会。中国社会是以孝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既然“孝”对我国社会影响如此之深刻,在我国社会延续时间又是如此之长久,那么为什么在当代中国社会,我们却很少能够看到这种文化给我们留下的烙印;反而在韩剧中,我们却能够找回那种对于伦理道德的久违了的、如沐春风的感觉?反省自身,我们在迎着未来大踏步向前的途中,是在哪里将孝文化“遗失”了呢?
  众所周知,中国西周时期建立起来的完善的宗法制度是“孝”产生的土壤,可以说孝文化从一开始就与政治结下了不解之缘。在历史发展进程中,孝的确对家族和谐和社会稳定起到过积极作用;但是它为统治阶级所利用,成为阶级统治的武器,对社会发展所产生的负面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汉代提出的“以孝治天下”的思想,其实质就是为了削弱阶级对立,缓和阶级矛盾。朝廷对孝的大力推广和表彰,在促进了孝文化传播的同时,也使得有关“孝”的评判标准完全被控制在统治者的手中;尤其是那些过于极端的尽孝方式的宣传,极大地钳制了人们的思想,扭曲了人们的价值观和审美观。像《后汉书》中所赞扬的姜诗“母好饮江水,水去舍六七里,妻常溯流而汲。后值风,不时得还,母渴,诗责而遣之”。姜诗的母亲喜欢饮江水,他妻子需要远赴六七里外的江中汲水,本已相当危险,还会因为遇风汲不到水而遭丈夫的休弃——这种孝也太不近人情了。更有晋人郭巨,因家境贫困,而妻又生一子,担心抚养儿子会影响供养母亲,就决定“埋而奉母”——如此残忍的行为,竟然被封建统治阶级视为至孝,列于二十四孝中大肆宣扬。还有曹娥,其“父盱于江中溺死,不得其尸骸。娥年十四,乃沿江号哭,昼夜不绝于声,旬有七日,遂投江而死”——如此不珍视个人存在价值,此种孝也实不足以效仿。然而在历代列女孝子传中,类似这样“愚孝”的事迹却蔚为大观,不绝于书。
  同时,“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孝经·开宗明义章》)的孝道纲领的提出,也暴露了统治者的阶级本性。事亲与事君相浑同,孝由此得以全面政治化,并成为维护封建专制统治长治久安的社会精神基础。这种精神基础可以简单解释为,人君能够对人臣提出作为人父对人子的同样要求。这在助长统治者专制气焰的同时,也使得君权得以无限制地膨胀,后来又经过历代统治者对“孝”的不断强化,终于使孝在宋代以后走向了极端化、专制化。为了论证“天下没有不是的君”,就说出了“天下没有不是的父”,最后竟提出了所谓“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的政治观点。其精神实质已经背离了传统儒家的孝道原则。孝本身的血亲关系,已经扩大为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的利益关系,成为统治阶级“制造顺民的大工厂”。这种被统治者硬说成父子兄弟的人伦关系,一方面掩盖阶级国家的实质,另一方面也扭曲了孝道的本意,是对孝的概念的偷梁换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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