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5期

书法理论研究与书法创新问题之我见

作者:陈沫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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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法理论研究要紧随书法实践的发展而发展,理论的产生是书法实践的结果;实践产生的理论会去指导实践,并产生新的理论。如此循环往复,书法理论研究与书法实践方可达到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效果。新世纪的书法理论研究当更有思辨色彩;仅是技法评价理论并不能满足人们的要求,更不能代表书法理论研究的水平。与此相应,书法艺术(包括理论与实践)也应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从而才会在新世纪继续葆有活力,葆有生命力。
  
  一、关于书法理论研究
  
  当代书法理论研究应该注重书法文化的研究,揭示书家的心态,以文化的视角解释书法实践现象。书法理论研究与书法实践是异质同构、相辅相成并互为因果的关系。理论研究的浅显与混乱,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书法实践浅显与混乱的一种折射;因此,批评理论的深化与提高,有益于创作实践的构建与完善。另一方面,创作实践的构建与发展,又会有益于批评标准的确立与提高。在书法理论研究中,我认为书法批评、书法欣赏、书法演变理论是极其重要的,也是当前急需的,每一位书法实践者必须掌握的。它对当今书法实践会起积极的引导作用。为此,笔者就书法批评、书法欣赏、书法演变理论的研究问题,阐述一些自己的肤浅看法。
  (一)关于书法批评的问题。笔者以为,书法批评最好不要有为批评而批评的倾向,而应该有为创作与鉴赏而批评的认识。有了为创作、鉴赏而批评的认识前提,批评才不会陷入尖刻的责难与无谓的吹捧,书法批评才有可能走向健康发展的轨道。什么是真正的书法批评呢?书法批评在艺术批评当中是有相当难度的。它对批评家而言,不仅需要有广博的艺术修养及对文学、历史、哲学等方面的系统学习与高度把握,而且还要有正直坦诚的态度和公允中肯的文风;必须要对书法艺术进行长期不懈的创作实践,才能担当起批评的重任。艺术批评应该建立在有充分个性的基础上,才不会抹煞艺术作品的个性特征。同时,这种独特的感受与评论又必须是真诚的、具有普遍的审美实践意义,这样才能保证批评的普遍性与深刻性。可以说书法批评是以一定的书法理论为基础的,是对书法实践的发展方向具有明确的分析与正确指导意义的书法理论面对书法实践的交锋。因此,书法批评要克服随意性与逻辑的松弛,甚至自相矛盾的错误。批评的最终目的是促进书法创作水平的提高。如果缺乏对创作从各个角度进行深刻的挖掘,不仅无益于书法创作本身,而且对被批评者来说,也是有害的。好的批评文章应当具有独特的风格,它本身也应当是一篇优秀的文艺作品,具有散文的优美、论文的严谨和哲学的深刻。优秀的批评家应当首先是优秀的美学家与鉴赏家。他的批评文章不应当是对作品简单的价值判断,而应该是对丰富深刻的书法实践成果从审美意识、作品特征及其美学意义上的描述、概括和富有启发性的阐述与揭示。
  时代需要怎样的书法批评?伴随着书法展览的兴盛和如火如荼的发展,书法展览批评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古人日常生活中的手札、诗稿、手卷、条幅等形式到了明清转为大幅巨幛鸿篇巨制,更注重外在形式表现。这可以看作是现代书法展览的肇端。现代展览通过传媒已经脱离私人化的倾向,甚至出现相对雷同的书风,炒作成流行样式。书法创作实践者也逐渐把视线转向展览,使书法的创作审美取向发生了变化。“展厅效应”已成为不可回避的话题,包括现代美术设计、构成艺术的介入与渗透——它们无疑对传统自然的书写方式发生冲击与破坏,违背了书法所强调人性本真的特质。前人的书法批评与创作是以深厚的文化底蕴为依托的,以此观照现代书法批评与创作,愈发暴露出当今书法理论研究与书法实践在认识上的肤浅与形式上的僵化。而新的时代需要有良知有责任感的批评家,需要有深度、高质量的批评文章。综观当今的书法批评,令人担忧的是玩世多于恭谨,嘲讽多于诙谐,调侃多于理智;真正有深度有见地而不失公允的批评还不多见。如果说书法创作是一种极端个人化的艺术方式,那么书法批评无疑是带有强烈个人色彩的论述。这种主观的倾向决定了它有可能转向一种带有偏见的表达。因此才有人会写出尖刻责难的文章,使用尖酸刻薄的语言,好像不这样做就显示不出批评的力度,就不能入木三分似的。当前还缺少有见地、有深度的批评,大多数批评文章还没有真正触及到创作的本质,大有“隔靴搔痒”之嫌。另一方面书坛有些才疏志大的弄潮儿,平日不读书,却为了显示自己有“文化”,也混到批评圈里做秀,写出的东西自然生拉硬拽或削足适履,到头来难免露出马脚。
  当代书法批评,更多的是就作品而论作品,缺乏对书法创作实践背景的认真分析与缜密思考。这也体现出旧有的心理习惯和思维定势:长于直觉体验而短于逻辑思考,忽视谨慎的分析与逻辑严密的推理与系统归纳。而时代不但需要真知灼见的批评,更需要严正的批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来支撑与维持。作为书法批评,如果从批评的深度与广度来观照,那么首先应对作品的创作背景详加考察,通过充分的分析审视,才能确保批评的可靠性和说服力。书法艺术历来具有社会意义,决不会从社会中分离出来;因此,书法的形式与内容是为了社会生存需要的转变而转换成适应时代的样式。书法艺术在审美上虽然没有一个统一固定的标准作为参照,却存在着审美规律中的共同性原则。不可否认,书法批评是在创造中不断向前发展的,在充分感受书法艺术的内在意蕴前提下,正确运用联想和想像,渗透批评家丰富而深刻的体验,悉心揣摩,心领神会,才能使敏锐而隐约的感性认识转化为准确而深刻的理性批评。同时,批评的语言提倡使用贴近生活化、口语化的表述语词。文字只是一种语言符号,它与情感思想的关联是因语言习惯产生的。如果在书法批评中生搬硬套一些似是而非的文字,就是在给自己和读者设置大可不必的语言沟通与思想交流障碍。只有接近日常用语的理性批评才会有助于思辨的方便,因为它明白晓畅,通俗易懂,贴切自然。它可以让读者明确批评本身的价值所在,对于把握作品的整体基调具有重要意义。
  书法批评要向深度发展,必然要发前人所未发,不谈人尽皆知的话,力求简明扼要。批评有时会因某些问题而纠缠不清,主要是对个中主要矛盾缺乏周密的条分缕析,才导致一番无谓的争执。事实上“言有尽而意无穷”,使用象征性的语言来诠释作品,以极经济的语言来唤起极丰富的想像,无论是意在言外,或情溢乎词,都会给作品思想内涵的延伸带来无限广阔的空间。艺术的生命力常常是在批判否定之中才得以正常的延续和健康的发展。我们应不负历史使命,以宽阔博大的胸怀来迎接书法批评美好的明天。
  (二)关于书法欣赏的问题。书法欣赏是一种具有能动性的认识活动,人的认识活动具有主观能动性,书法欣赏也不例外。王羲之书法字势雄逸;如鱼跳龙门、虎卧凤阙;萧子云书如危峰阻日、孤松一枝、荆轲负剑、壮士弯弓;……这些联想,瑰丽离奇,甚而是天马行空,它是人的主观能动性发生作用的结果。书法欣赏中,没有丰富的想像与联想的补充,像认字一样地把书法作品只看成是一些抽象的符号,那就无从谈及书法欣赏了。另外,书法欣赏具有强烈的反复性和批评性。因而书法欣赏必须遵循认识的一般规律,即由浅入深,由表及里,由局部到整体,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再由理性认识回到感性认识,如此循环往复,认识一次比一次深化。书法作品以形象诉诸欣赏者的视觉,人们首先感觉到的仅是作品的外在形式,如书体、幅式大小等。在此基础上,对感性材料进行综合,形成知觉形象。由于知觉的刺激而产生想像和联想,对作品进行取舍和补充,如此周而复始,使书法欣赏不断提高品位和档次。人们一般都认为,欣赏重于情感,批评重于理性,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后者是前者的升华。其实不然,就书法欣赏而言,欣赏与批评是一对孪生姊妹,伴随欣赏活动的始终。只要书法作品陈列出来,欣赏者即使不是批评行家,也总会评头论足。这种短时间的判断虽然简单、粗糙,但批评的色彩已经相当浓厚了。欣赏过程中,常常可以见到两种极其错误的倾向:一是赏而不评,把欣赏看作是非理性的、游戏性的活动;一是评而不赏,把欣赏看作是纯理性的、批判的行为。由此导致为批评而批评,追求轰动效应,把批评作为骂杀的工具,甚而采取棒打出头鸟式的批评,专对那些大师级的书家、作古名人进行批评,以引起众人关注;或者为欣赏而欣赏,把欣赏作为吹捧的手段,出名的捷径。我们明确书法欣赏中的批评性,不是要打倒书法实践者,而是便于我们扬弃作品中的优点和不足,做到赏中有评、评中有赏。这应是唯物的、客观的、正确的书法艺术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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