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5期

“香缨”的由来

作者:刘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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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俗谓“便宜”为“香缨”,南北都有这种说法。“香缨”有多种写法,张恨水的《巴山夜雨》和李劼人的《天魔舞》写作“相因”,反映的是四川方言。蔡天心的《大地的青春》则写作“相应”,表明在东北也流行这一说法。湖南人习惯将“占香缨”写成“占香烟”。1989年出版的湖北《天门县志》将“香缨”记作“香赢”,这是由语义揣摩而来的;其正体,我以为当作“香缨”。
  《仪礼·士昏礼》:“亲说妇之缨。”郑玄注:“妇女十五许嫁,笄而礼之。因著缨,明有系也,盖以五彩为之。”大意是说,古人以女子十五岁为成年,为她找好婆家,作为已订婚的标志,该女子要佩带五彩的缨带。《礼记·曲礼上》也有相关记载。
  《礼记·内则》说:“男女未冠笄者……矜缨皆佩容臭。”郑玄注:“容臭,香物也。”尚未举行成年仪式的小孩,佩带以五彩缨系连的香囊,后世合称“香缨”。今本《辞源》有“香缨”词条。
  古人以为,五彩缨和香囊具有辟邪逐魔和保佑平安的功用,属“吉祥物”,现今民间还有佩带香囊的习俗,如端午节姑娘送香囊给弟妹、侄辈或邻家孩子。潮汕地区,新娘新婚之夜分发香囊给街坊邻里,小孩还可以向新娘讨要香包。笔者在云南大理游玩时,就见到送“香缨”。其向空中抛撒,众人以抢得为荣。一些游方化缘的和尚,也以香缨回赠捐献善款的施主。
  由于“香缨”是可以不花钱白得的,又是人们想得到的吉祥物,因此,方言中谓“便宜”为“香缨”,或说成“占香缨”。
  
  作者单位:十堰市第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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