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6期

秦人:典章信仰下的浪漫

作者:王 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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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人能够在西方崛起,能够在华夏建立起第一个中央集权的统一帝国,能够修筑长城,铺设直道,开凿灵渠,飞架栈道并建造巨大的秦始皇陵墓,……那么这背后是一种什么样的动力呢?有些史学家认为,这与秦人的典章信仰有关。无论是从商鞅变法,还是秦统一后的以法治国,都是这种典章信仰的体现。正是这种信仰,直接导致了秦人功利实用的作风,成就了秦帝国的统一。笔者对此并不否认,但在探讨秦人典章信仰的同时,也更想进一步探讨在这样的典章信仰下秦人的生活。典章与浪漫,严肃与活跃,这就是笔者对秦国—秦朝社会的解读。
  
  一、秦人的典章信仰
  
  秦人“好稼穑,务本业”[1],“功利实用、满怀开拓和进取精神。他们崇拜规则和秩序,相信武力可以解决一切问题”[2]。公元前4世纪中叶,秦孝公因愤于“诸侯卑秦,丑莫大焉”,竟颁布了“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3]的旨意。试想,一国之君竟为了国家强大宁愿与人分土,这个国家的人民怎能不务实呢?都说秦国强大全赖商鞅变法,实为大谬。当时变法不只一家,为何笑到最后的独是秦国?在我看来,无论是楚国的吴起、齐国的邹忌,还是韩国的申不害等人,他们的改革都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国家结构与国民思想。更重要的是,在悠悠划过的岁月面前,他们的理念其实竟很单薄。而商君不同,其“变古”的历史观曾经受尽冷遇,却与孝公一拍即合。在那个盛行“法古无过,循礼无邪”[4],强调旧有秩序与仁义道德的时代,“少号刑名之学”[5]的卫鞅和他那“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6]、明目张胆地鼓励人们追逐功利的思想,或许只有从未视优雅精致、中庸谦让为美德的秦人能够接受,也只有秦人能够百年如一日地贯彻下来。《史记·商君列传》有载:变法“行之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据说直到秦朝灭亡,仓中的粮食还有大量积存,被刘邦接收了过去。所以,变法的成功不仅是秦人走向统一的第一步,也是秦人典章信仰的充分体现。
  有关秦人尚武和重功利的体现也在史书和出土的简牍中多有记载。在大良造卫鞅颁布的“军功授爵”制度中,根据斩获敌人首级的数量不同,士兵可以得到不同的封赏。湖北云梦出土的秦简记载了这样一个案例:士兵甲斩获敌人的一颗人头,士兵乙想据为己有,便与士兵甲发生争执,结果被经过的士兵丙发现,甲丙二人很快将乙制服……这些竹简的主人叫喜,是秦国一位主管法律的小官吏。他记录的这件事正好发生在十年统一战争期间。从来勇于公战,怯于私斗的秦人,却为一颗人头发生争执,足见秦人血淋淋的功利。
  而在同一时期,被认为惟一能对秦人构成威胁且信奉神巫的楚人却一如既往地固守着其对浪漫的执著追求。人已经溺死河中,却坚持每年给河里扔粽子,以为他会吃到;相信从鱼肚里会掏出“大楚兴,陈胜王”的神示,斩白蛇就一定能成功;和天下所有军队打仗,只为恢复战国时期的分裂状态。国土辽阔的楚人不惜几易都城,也要将这份歇斯底里的浪漫进行到底,以至于让人想不起他们乃属于东周时期国君中第一个称王的国度——全然忘了祖先的威严。甚至这份浪漫在楚人刘邦建立大汉政权之后,也得到了无限的发挥。《洛神赋》成时,汉朝大势已去,却还留着股《楚辞》的艳侈味儿。也许正因为此,李太白竟也不惜以楚人自居:“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
  有了楚人做衬,秦人的朴实无华或功利实用就更加突兀了。司马迁更是用笔仔仔细细地记录下了秦人的那份偏执。
  商鞅变法135年后,中国首次以一个统一的国家出现在世人面前。这是典章信仰所带来的成就,这种带给世界的震撼一直延续至今。
  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以法治国,尽管其法制严厉到近乎残酷,以酷刑奴役世人,比如征大量的刑徒修筑长城、驰道以及秦始皇陵,使劳动人民背负着沉重的劳役之苦;但是他让秦人一直有法可依,在历史上造就了许多丰功伟绩。
  当然,短暂统一后的瞬间灭亡依然警醒着我们。楚南公的“楚虽三户,亡秦必楚”[7]只是因缘际会,蒲松龄的“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也不过是为励志的牵强之辞。真正灭秦的其实是秦人自己。
  秦始皇后期摒弃了先人的务实思想,然后以热烈的姿态拥抱了楚人的神巫信仰。自变法起,秦人先后经历了六代人的积累,才得以实现统一,而嬴政却要在自己手上做完所有的事。这种超现实的野心,加之他利用酷法对人民施加的层层重压,导致了秦代的灭亡。
  此外嬴政作为一国之君,却没有做好确立接班人的工作。整日迷恋于长生不老,是其拥抱神巫信仰的具体体现。当长生之梦终于没有兑现,自己轰然倒下时,天下必定大乱。
  如此看来,秦人是真的没有什么浪漫可言了。也许,他们惟一能与浪漫搭上关系的机会就是:他们是绝好的反面教材。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二、典章下的秦人浪漫
  
  秦人从崛起到统一再到灭亡,处处体现了秦人的典章信仰;同时也伴随着浪漫的一面。典章下充满着浪漫气息,这是秦代社会的真实反映。
  《诗经·秦风·小戎》写秦地风情:“小戎俴收,五楘梁輈。游环胁驱,阴靷鋈续。文茵畅毂,驾我骐馵。言念君子,温其如玉。在其板屋,乱我心曲。”丈夫出征在外,她一人独守家中,手中的针线不知何时停下了,荧荧之光映衬着脸上淡淡红晕,忧伤但却满怀希望地望着窗外。窗外,月驻天心,浮云轻掠,随风轻漾的树影,切切的思念,咽咽的虫鸣……
  当你读到上述那样温润如丝般轻扬的诗句,你会不感到其中的美妙吗?当你读到“阪有漆,隰有栗。既见君子,并坐鼓瑟。今者不乐,逝者其耋。阪有桑,隰有杨。既见君子,并坐鼓簧。今者不乐,逝者其亡”[8]这样美丽的文字,主人公那份“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洒脱与张扬可曾让你向往?“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9]这样充盈着香草和露珠味道的句子,更是让读者沉浸在深秋早晨突如其来的忧伤中,感受着缕缕情思。
  但人们很难把上述那些美妙的诗句和那些因为养的十头牛如果有六头不生小牛就会被判有罪的人,听到打仗就摩拳擦掌、急不可耐,战场上光头赤膊、左手提着人头、右胳膊下夹着俘虏、追杀自己对手的秦人联系起来;也很难相信给家里写信不是要衣便是要钱,对母亲和新婚妻子却寡言少笑的力士会有“在水一方”的忧伤。
  可是,这些都是事实!为什么我们不愿意相信事实呢?一是偏颇的学者们早已给出了所谓的标准答案;而我们自己也早已习惯了所谓的专家们的解释,懒于做甚至最简单不过的思考,为此不愿打破常规。
  还有一个原因,这个原因不那么容易想见,但却同样重要:就是什么可以算作浪漫?正是对浪漫的定义不同,最终导致了偏颇的出现。
  《现代汉语词典》对浪漫的解释是:富有诗意,充满幻想。
  可是,如果从这样的诗歌里都体会不出诗意与幻想,那还能从什么样的诗歌里体会得出?如果熊渠自称天子就是浪漫,那么勇取九鼎而夺天下的嬴政呢?如果拜可光融天下的巫师祝融为祖就是浪漫,那么同为帝颛顼之裔、相信自己是女修吞玄鸟之卵而生的后人呢?如果维持分裂的旧有秩序是一种浪漫,那么改变几百上千年以来的分裂状态呢?如果盗墓烧城这类毁灭性的壮举是一种浪漫,那么开山凿渠筑城修路这类开拓性的壮举呢?
  那是一个混乱的年代。每天都有大量的奴隶拖家带口从东方六国逃至秦境,或耕种,或参军,追逐属于自己的幸福。可不知这算不算做是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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