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4期

四川抗战时期的工业发展述评

作者:谭晓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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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7年7月7日,全面抗战爆发。中国的工业主要分布在沿海沿江地区,受到日寇的严重威胁。为了支持抗战,同时也防止工厂企业落入敌手,将工厂企业搬迁至内地继续生产刻不容缓。因此,国民政府决定“将沿海或逼近战线之新式设备迅速内移,督促复工”,以“充分利用已有之机械以供内地建设,便可迅速成功,且可节省外汇”[1]。7月22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密令设立国家动员委会,负责领导工厂企业的内迁工作。工厂企业的内迁分别在公营兵工企业和民营企业两条线展开,兵工企业由兵工署负责,民营企业则指定资源委员会召集有关部门会商办理。
  
  一、兵工企业的内迁
  
  兵工企业的内迁从实施的时间来看,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37年9月至11月,第二阶段为1937年12月至1938年11月,第三阶段为1939年至1940年。
  早在全面抗战爆发之前,兵工署就确立了在内地建立新的兵器工业中心的方针。然而,这个方针在战前实施得并不理想。全面抗战爆发后,兵工署根据国民政府在抗战布局上的既定方针,作出了两个决策:一是为坚持长期抗战,以四川重庆地区为中心建立中国新的兵工生产基地;二是为配合作战需要,以洛阳、汉阳、衡阳为中心,分别建立临近抗战前线的兵工生产厂。[2]为了落实这两个决策,兵工署即派遣技术司司长杨继曾入川考察,确定各兵工企业内迁地点以及所需资源情况。
  首批搬迁的兵工企业中,上海炼钢厂1937年9月迁汉阳,济南兵工厂1937年9月迁西安,金陵兵工厂1937年11月迁重庆,巩县兵工分厂1937年11月迁四川泸县,军用光学器材厂筹备处1937年11月迁重庆(次年再迁昆明),巩县兵工厂1937年11月迁长沙,中央修械所1937年11月迁湖南衡阳。从上述企业内迁的地区、时间和范围看,可以发现如下特点:1、都是受日寇直接威胁的企业。因战事急需,兵工署严令各兵工企业必须坚持生产,“各厂非至不得已,不许作迁移之举”[3]。2、搬迁时间明显迟于8月已进入高潮的民营企业内迁,基本上是在日寇迫近之时才撤离的。例如中央修械所,是在“敌迫首都,协助守军至最后”的情况下,才被迫撤退的。[4]3、迁往地点基本上是兵工署两个决策的地址,即四川重庆和“三阳”地区附近。
  1937年11月20日,国民政府宣布迁都重庆。12月12日南京沦陷。日寇加紧侵略的步伐,中国的沦陷区域不断扩大。尤其是1938年5月徐州沦陷后,日寇锋芒指向武汉、广东等地,更多的兵工企业面临威胁,必须内迁以重庆为中心的大后方。此为第二阶段内迁开始。这批内迁的兵工企业最先从广东开始。早在全面抗战开始不久,日寇就对广东的兵工企业大肆轰炸。兵工署于1937年12月首先给广东第一兵工厂下达了搬迁命令,次年4月又向广东第二兵工厂、广东面具厂(即广东化学厂)下达了搬迁命令。随后,搬迁命令陆续下达给第二批内迁兵工企业。大规模的兵工企业陆续进行搬迁。广东第一兵工厂1937年12月迁到广西融县(1939年12月再迁贵州桐梓);广东第二兵工厂1938年4月迁重庆;汉阳火药厂1938年5月迁湖南辰谿;济南兵工厂1938年4月由西安再迁重庆;钢铁厂迁建委员会1938年6月迁重庆;汉阳兵工厂1938年6月迁湖南辰谿;炮兵技术研究所本部及炮弹厂1938年6月迁重庆;炮兵技术研究所枪弹厂1938年6月迁重庆;炮兵技术研究所汉阳炮厂1938年6月迁湖南沅陵;炮兵技术研究所汉阳炮厂一分厂1938年6月迁广西桂林;上海炼钢厂1938年8月由汉阳再迁重庆;中央修械所1938年9月由湖南衡阳再迁贵阳;……第二批兵工企业的搬迁有这样一些特点:1、涉及面广。除了已经内迁大后方的兵工企业外,国民政府直属的兵工企业几乎都在搬迁之列。2、许多企业属于再次搬迁。此次搬迁的兵工企业有一半落户重庆,且都是中国兵器工业的重点骨干企业。3、与首批内迁兵工企业的仓促相比,此次搬迁时间比较宽裕。如广州、武汉都在1938年10月沦陷,而在这两地的兵工厂分别于4月和8月就已经搬迁。
  武汉失守后,由于日寇被迫停止战略进攻,抗战进入了相持阶段。国民政府根据战局的情况,决定继续进行兵工企业的迁移。于是第三阶段搬迁开始实施。只是这次搬迁带有调整性质,同时也涉及局部战局变化。具体只搬迁了四家,即巩县兵工厂1939年12月从湖南长沙迁重庆;广东第一兵工厂1939年12月从广西融县迁贵州桐梓;汉阳兵工厂1940年春从湖南辰谿迁重庆;汉阳火药厂1940年10月从湖南辰谿迁重庆。这样,轰轰烈烈的兵工企业大内迁落下帷幕。
  
  二、民营企业的内迁
  
  全面抗战爆发后,上海一些爱国的民营企业家,纷纷向国民政府呈文,请求政府采取果断措施,紧急组织重要工厂内迁后方,并补助搬迁费,在内地重新建厂生产,支持抗战。国家动员委员会指定资源委员会负责民营企业搬迁问题。1937年9月23日,国民政府行政院第330次会议作出决议,由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所属工矿调整委员会,召集军政、财政、实业、教育4部和资源委员会审查办理工厂搬迁事宜。从此,工矿调整委员会取代资源委员会负责民营企业的内迁工作。[5]1938年3月,国民政府将工矿调整委员会与上海工厂迁移监督委员会合并,改组为经济部工矿调整处,全面负责工厂的搬迁工作。
  整个企业搬迁工作,可分为三个阶段:1937年8月至12月为第一阶段,1938年7月至1938年10月为第二阶段,1938年10月至1940年7月为第三阶段。
  第一阶段主要是将上海等地的企业向武汉搬迁。截至1938年2月,搬迁武汉的企业共有121家,而有27家在搬迁途中损失或者去向不明。
  第二阶段是将在武汉的企业再向西迁,汇集于湖北宜昌。据统计,迁至宜昌的企业共304家,机器设备物资5万多吨。
  第三阶段是集中在宜昌的企业突击迁入四川。1938年10月,武汉失陷,宜昌面临严重威胁。集中在宜昌的大量部队、工人、技术人员以及大量的设备物资亟待抢运入川。著名的宜昌大撤退开始了。民生公司总经理卢作孚被国民政府任命为交通部常务副次长兼军事委员会下属的水陆运输委员会主席,负责统一调度指挥长江上的一切民用船只。但川江上仅有民生公司22艘轮船和2艘外国轮船以及1艘招商局的轮船,全部运力只有5000吨左右,运力严重短缺,不得不征调民间木船1000余艘协同运输。此时长江丰水期已过,只有几十天中水期可以通行较大轮船。因此必须在这几十天内将大型设备物资装船内运。否则枯水期来临,轮船将无法开行。卢作孚采取了缩短航线、分段运输的方法,以争取时间。他将整个川江航线分为宜昌至三斗坪、三斗坪至万县、万县至重庆三段,各段分别由专船负责货物运输;重要的货物则专船直运重庆。船工们冒着日寇飞机的狂轰滥炸,日以继夜地抢运货物。经过几个月的抢运,到1939年6月宜昌沦陷前,囤积在宜昌的近20万吨设备物资和在宜数十万人员被全部运送入川。这些物资对大后方的工业建设起到关键作用。此次抢运在中国航运史上写下光辉的篇章,被誉为“中国抗战史上的‘敦刻尔克大撤退’”。
  1938年1月,四川省政府主席刘湘指示四川省政府,要求在各方面给予内迁企业以各种便利和优惠。在土地方面,选择交通便利的地方作为工业区,对迁川企业购地建厂,更要给予协助,不准地主刁难。为此,省务会议作出决议,成立迁川工厂用地评价委员会。省政府规定,凡是迁川企业建厂购地印契免收附加税三成(后更减为五成)。对于最为迫切的机器设备物资运输问题,省政府命令有关方面尽力协助;轮船运力不够,紧急动员木船1200多艘运输。在电力供应、劳工招募、原材料采购等方面,也为内迁企业提供方便。1938年1月25日,工矿调整委员会成员林继庸在重庆召集各企业代表开会,讨论企业迁川问题,筹备建立迁川工厂联合会。同年4月17日,迁川工厂联合会在重庆正式成立。该联合会对于企业迁川重建生产,作了大量工作,做出很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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