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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成都市民的都市生活

作者:米晓燕 黄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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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国初期,成都市人口约为四十万人;到抗战时期,由于外来人口的迁入,人口已达到七十万人。如此多的人口集中于一个城市,在科技不甚发达的当时,政府和市民是如何解决饮水卫生问题与公共厕所卫生问题的呢?
  
  一、成都市民饮水方式的变迁
  
  民国前期,成都是一个还未受现代化太多影响的内陆城市。它的子民们仍然保持着几千年来的饮水习惯——主要依靠井水与河水。成都的著名小吃“铜井巷凉面”,就是因为这个巷子的铜井水质好,用此水做出的凉面口感、味道甚佳,遂使名声远播。但是成都市水井中的水质大多含碱,味苦,不宜冲茶,所以大多数生活过得去的市民与茶馆、饭店的饮用水,都是雇挑夫从城外运回河水。市民一般是河水用来饮用,井水用来洗涤。茶馆则都挂有“河水香茶”的幌子,否则无人登问。
  傅崇榘在他的《成都通览》中就介绍了挑水夫这种职业。他们大多由穷人特别是外地人担任,家当就是一根扁担,两只大水桶。在清末成都,上千个挑水夫每天从河里挑水,四百多个挑水夫从两千五百多口水井中取水,把饮用水送到人们家中。当时大多数挑水夫都不穿鞋,这是为什么呢?抗战时期寓居成都的何满子老前辈曾在文章中写道:“这里包含着一种职业道德。他们不在河边舀水,以避开岸边洗菜淘米浣洗衣服的地方;都要涉水走到离河岸有一定距离的水面,两只桶不离肩头,迎流俯身一舀,就是满满两桶水挑着上岸了。这是我亲闻之于一个挑水人,他说:‘我们卖的是河心水,没得一丝丝脏的。行有行规嘛,未必担桶水卖就可以不讲良心?’”[1] 这些挑水夫与他们长期服务的“客户”之间充满了认同感和信任感。一位居民写道,他认识的一个挑水夫负责华兴街一带几十个家庭,总计约百多人的用水。每挑来一桶水,他就在主人的大水缸上画一笔,五笔就是中文的“正”字,一个“正”字代表五桶水。到月底,每家的水费按“正”字的数量收缴。挑水夫和用户彼此信任,从来没有在支付问题上出现过混乱。[2]
  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国在备受列强凌辱的同时也开始学习资本主义的先进科学技术。饮用水安全为近代西方环境意识关切的重点,其提出洁净的自来水是解决公共饮水卫生的重要途径。19世纪中叶后,在租界的带动下,中国一些商埠城市开始使用安全洁净的自来水。1875年,上海建成中国第一个自来水厂。随后,天津、北京、广州、汉口也相继成立了自来水厂。重庆受长江下游商埠城市影响,也于1932年正式成立自来水公司开始售水。而成都自来水厂自民国33年(1944年)开始筹备,当值国难,财政拮据,其中几经波折,本定于第二年9月来水,但恰逢当年成都市霍乱大流行,又遭搁置,直至民国35年(1946年)5月1日才开放。“因停电故,无法使水压升,刻于二日电流开放,春熙路出售处,当日购者不踊,仅售出一百余挑,昨三日据售者称:‘该处出售时间,每日上午六时起至十二时止,午后一时半起,至八时止,购者踊跃,水泄不通,十个开水龙头,应接不暇,流三百余挑,观众奇观,小孩群聚,人言水清洁白,饮水方便。’”[3] 由此可见,自来水的接通给人民饮水带来了很大方便,市民很快就接受了这个新鲜事物并清楚地意识到它的好处。在老市民回忆老成都的文章中也提到自来水所受到的欢迎程度:“1946年,成都开始办起了自来水厂,这家茶厅(华华茶厅)首先启用,茶客趋之若鹜,生意格外兴隆”[4]。自来水的接通给市民们带来了方便,但是也使一些人伤心,因为他们为此失去了工作。正如王笛在书中写道:“当西式自来水装置出现在成都市,许多挑水夫失去了他们的工作。尽管居民们对这些挑水夫深表同情,但他们没有理由拒绝使用如此方便的自来水。”[5]从这里也可以看出,便利的先进的东西势必会受到大多数人的钟爱。
  
  二、市民的公共厕所卫生中出现的新元素
  
  民国时期,居住在成都的广大市民依然保持着几千年来的优良传统,把粪便收集起来,由郊区的农民把它们运出城去,最终施肥到田地里,发挥它们的作用。这种“供需关系”正好满足了双方的需要,既使市民的生活空间保持了清洁,又使农民得到了实惠。但是收集粪便就要用马桶,就要建厕所、粪炕。这样的处所建多了,到夏季就滋生大量苍蝇蚊子。这也会危及城市的环境卫生与市民的生活饮食卫生。当时成都的农民就自嘲这个城市有“三多”:闲人多,茶馆多,厕所多。据成都市政府卫生事务所民国32年(1943年)1月至6月的调查可知,当时成都公共厕所为531所;[6] 而且大多数的厕所条件简陋,卫生条件极差,苍蝇蚊子乱飞。旧成都以茶馆多闻名,遍布街头巷尾。几道盖碗茶喝畅了,就得找渠道疏通,形成有茶馆处必有厕所,“要解手,茶馆走”的格局。在紧邻炉灶或茶社近处的暗僻角落,或半截破砖墙,或两堵漏风泥壁,隔一隔,遮一遮,再挖一小方池,搁上几条木板,面积不过三二平米,就解决了每日成百上千茶客用户乃至过往行人的水火急事。更撇脱的,只竹笆草席尿桶而已。
  当时这些街头厕所还多是男厕,女厕极少,这是为什么呢?旧成都,三五十万人口,闭塞落后,各行各业女性介入公共社会生活极有限,加之封建观念作祟,人们关注这类问题,似不必要,也有猥亵之嫌。于是“半边天”只能于自家屋檐下去解决。严格意义的私厕,只公馆、独院里的小姐太太拥有。而绝大多数市民,临街铺面的掌柜娘也罢,十家院坝的幺妹子也罢,都是自备马桶供用。马桶容量有限,一日两日积满了就得消除。距“官茅厕”近的,好办,早晚无人,张婆婆、李大娘们双手捧着马桶,颤巍巍自走向粪坑倾倒;远的,那劳作就艰难了。
  那时化肥尚未问世,城郊农田菜地全靠人畜自然肥支撑。于是,供需互求,应运而生。蓉城晨昏的陋街小巷,不时传来“粪挑喂”的吆喝声。只见一农民汉子挑着两只空空大粪桶,走走停停,一路唤来。应声而出的是这家婆婆那家大嫂,端着各自的马桶,朝门前那粪桶倾去。如此巡回一遭,装满了便闪悠悠地出城去了。有那失去机会的,也不抱怨,因为早晚都要来的,决不至有“尿淹金山寺”的尴尬。这些简陋的厕所,无论是私厕还是公厕都有固定的收粪工前来收粪,并供给出粪人家一定的报酬。
  抗战爆发后,成都作为后方大都市,各种城市管理职能日趋健全,其中城市的公共卫生事业得到了一定的重视和发展。民国30年(1941年),鉴于“成都市为后方重镇,四川省省会,各项卫生行政应为全省各县之模范”[7],四川省卫生实验处同成都市政府、省会警察局协商,决定由三方共同组织,设置成都市卫生事务所(后更名成都市政府卫生事务所,以下简称市卫所),掌理全市卫生行政技术事宜。市卫所成立后,确定的中心任务就有整顿公共厕所卫生一项。市卫所对全市所有公厕进行了调查,再加以编号、备案并发统一卫生执照,对其统一管理;还派卫生稽查员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市卫所要求公厕主制作一个木牌,写上编号、厕主姓名、管理人姓名,置于厕所墙外,以便检查监督。市卫所还规定水井、水源地方圆五十尺内不得建厕所、粪坑,不得倾倒垃圾等。如有违反,厕主应立即填埋清理,可在原地改建门房;如是“官办”公厕,则由市卫所雇人填埋清理。市卫所又制定了《成都市厕所管理规则》,对厕所的卫生、消毒作了详细规定,并不时派卫生稽查员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公厕限期整改,严重者并处以罚款或罚缴石灰五至十斤。另外,市卫所还取消无备案公厕,令厕主改建、改善公厕,并在中山公园(今文化宫)内建模范公厕。
  民国时期的公共厕所卫生不能与今日之冲水公厕同日而语,但是经过市卫所的一些监督整饬,其卫生条件还是有一定的改观。
  尤其是1945年霍乱发生后,政府与市卫所全力进行应对补救,给全市水井、较大的取水码头和厕所进行消毒,并免费给市民打霍乱预防针,特别是对贫苦市民挨家挨户上门强迫注射;还大力开展卫生宣传,开展卫生清洁运动。最终在多方的努力下,霍乱给遏制住了,但是付出的生命代价也是惨重的。这次霍乱给当局敲响了警钟,即应大力改善饮水安全卫生与公共厕所环境卫生,加大公共卫生行政的力度,以保障市民的生命安全。
  
  注释:
  [1]何满子:《蓉城忆往》。曾智中、尤德彦编《文化人视野中的老成都》,四川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第258-259页。
  [2]参见吴晓飞:《卖水人与机器水》,《龙门阵》1994年第3期。
  [3]《新新新闻》,1946年6月4日,第十版。
  [4]海粟:《茶铺众生相》。冯至诚编《市民记忆中的老成都》,四川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第141页。
  [5]王笛著,李德英、谢继华、邓丽译《街头文化——成都公共空间、下层民众与地方政治(1870-1930)》,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6]《成都市公私水井暨公共厕所数目统计表》,成都市档案馆第34全宗《民国时期成都市卫生事务所》,第133册。
  [7]成都市档案馆第34全宗《民国时期成都市卫生事务所》,第1册。
  米晓燕:四川师范大学历史系(成都)研究生
  黄飞:河南省滑县第六高级中学历史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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