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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民俗的当代价值

作者:程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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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5月19日这天,全国人民用各种方式对遇难的同胞表示哀悼。在成都市,市民自发组织在天府广场等地用点蜡烛和系黄丝带的方式对遇难的同胞表示哀悼;在锦江合江亭码头,人们举行了放河灯活动。人们将祝福和心愿写在河灯上,来对遇难同胞进行悼念,为活着的人们祈福,为华夏儿女、为中国祝福。盏盏河灯,照亮了锦江水,也为遇难同胞照亮了前路。
  小小河灯,不仅承载着人们的心愿与祝福,也将华夏儿女的心连在一起。在我们表达哀思的时候,很多人不禁要问:放河灯是一个怎样的民俗活动?在现代社会究竟有着怎样的价值?
  
  一、放河灯习俗的历史渊源
  
  放河灯(河灯又称“荷灯”、“莲灯”、“莲花灯”),顾名思义,就是在河中放一盏盏灯,任其漂流。其实不仅江河,凡海、湖、池等水域也都可以放。在5月19日至21日的全国哀悼日期间,不仅四川有民众放河灯,而且在长江中下游、在云南滇池、在海南沿海,也有许多民众自发燃灯漂流。因此河灯或称水灯更相宜。放河灯是中华民族的一种传统习俗,用以超度亡魂,表达对逝去亲人的悼念,对活着的人们祝福。它流行于汉、蒙古、满、达斡尔、彝、白、纳西、苗、侗、布依、壮、土家族等地区。各地在三月三、端午节、乞巧节、中元节、中秋节等晚上,于水边常放河灯。
  这一习俗历史悠久,可以追溯至原始社会。原始社会,生产力低下,人们对大自然的认识存在局限性,因此盛行原始崇拜。人们认为火是万物之源,是吉祥温暖的象征,是战胜寒冷饥饿的神灵,因此将火作为顶礼膜拜的图腾。处于渔猎社会的人们,驾舟出海下湖为免风暴肆虐,在风大浪高或过危礁险滩时,用木板编竹为小船,放上祭品点上火,将其放入水中任其漂流,向水神或海神祈保平安。这一习俗至今仍在台湾、福建、广东、海南渔民中流行,叫彩船灯。
  《诗经·国风·郑风》记载了溱洧两水秉烛招魂续魄、执兰除凶的民俗。春秋战国时期,人们用船载火攻城摧寨,对阵亡将士进行水葬,并且船筏置鲜花燃灯。这些也都可以看作是放河灯习俗的雏形。
  但真正意义上的放河灯,则是伴随着中元节的盛行而产生的。农历的七月十五,道教称作中元节,佛教则称作盂兰盆节,民间又称七月半、鬼节等。它源于古时的自然崇拜和灵魂崇拜,主要习俗活动为祭田、祭祖仪式。随着道教的产生和佛教的传入,其所提倡教义,与儒家的孝思想相一致,从而得到统治者的提倡。随着佛、道、儒的融合,中元节这一融合三教思想及民间俗文化的节日逐渐盛行。而宗教中的轮回转世思想与民间的灵魂不灭观念,正是中元节最主要的思想精神。按照佛教说法,亡魂在轮回途中要经历无边的苦海与冥河,因此在用盂兰盆斋的方式超度、解脱亡魂的同时,还须点灯照亮冥河,以指引亡魂平安过渡。[1]而民间则认为,上元节是人间的元宵节,人们张灯结彩庆元宵;中元由上元而来,也应该张灯,为鬼庆祝节日。不过,人鬼有别,所以,中元张灯和上元张灯不一样。人为阳,鬼为阴;陆为阳,水为阴。水下神秘昏黑,使人想到传说中的幽冥地狱,鬼魂就在那里沉沦。所以,上元张灯是在陆地,中元张灯是在水里。由此放河灯逐渐成为中元节的主要习俗活动。
  宋代中元节仪已有放江灯之俗。《梦梁录》载:“禁中赐钱,差内侍往龙山放江灯万盏。”这是宫廷中的水灯活动。后来民间也放灯于水域,逐渐形成习惯。[2]
  
  成都在汉代已是全国五大都会之一;唐代则有“扬一益二”之说,游赏之风冠于西南,闻名天下。后蜀孟昶的花蕊夫人百首宫词中,有“法云寺里中元节,又是官家降诞辰”记载,可见盛行中元节之早。
  然而放河灯的习俗并不仅限于中元节,如前所述,一些地区在元宵节、端午节、七夕、中秋节时也放河灯。姑娘少女对这个习俗特别钟爱,往往在节日夜,自制小灯笼,写上对未来美好生活的祝愿,让其顺水漂流。
  夏历七月初七,是民间鹊桥会节日,又叫情人节、女儿节。人们怕牛郎看不清夜暗的鹊桥,便在人间河流放灯,让牛郎认路快步与织女相会。宋代以后不少文人诗文中有此记载。“河灯亮,河灯明,牛郎织女喜盈盈”的民谣便是对这一习俗的写照。
  在南方,病愈的人及亲属制作河灯投放,表示送走疾病灾祸,时间自然不限于七月半。毛泽东诗句“纸船明烛照天烧”,就是对这一习俗的生动描述。江河湖海上船只,见到漂来的灯船主动避让,以示吉祥。2003年端午节期间,成都就开展了以“放逐非典,留住平安”为主题的放河灯活动。
  
  二、放河灯习俗的变迁
  
  民俗作为社会的传承文化,始终处在变迁的过程中。它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生活的更新而不断地消长演进,始终适应并引导着人们的生活需要。[3]放河灯这一古老的习俗,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许多地方这一习俗已经消逝,但在有些地区,则发展得更为繁荣。以成都为例:
  首先,放河灯时间的变化。虽说放河灯的习俗产生并盛行于中元节,但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这一习俗活动无疑出现得更为频繁。在成都市,不仅在春节、清明节、端午节时有放河灯的活动,而且像类似5月19日为汶川地震遇难同胞祈福的非节日,放河灯活动也每每发生。这实际上可以看作是放河灯习俗在时间性上的泛化,同时也是传统文化复苏的表现。
  其次,内容意义的变化。发展到今日的放河灯习俗,已经不仅是为超度亡魂了;因为其祈福许愿的内容越来越占据重要地位,而且其娱乐性也有所增加。5月19日的放河灯活动,一方面是悼念汶川地震遇难同胞,但更多的是为活着的人祈福,为华夏儿女、为中国祈福,即所谓使死者安息,生者坚强。另外,还有像以“辞旧迎新,平安成都”为主题的春节放河灯活动;2003年端午节期间,成都开展的以“放逐非典,留住平安”为主题的放河灯活动,皆可为证。而七夕的放河灯活动,则更多的是体现两情相悦的感情。在当代,它也反映出人们思想观念的变化。在现代社会,家族伦理及鬼魂轮回等观念日渐淡薄,人们更注重现实的享乐,追求个性的解放,因此现代社会人们放河灯,其祈福许愿及娱乐性自是题中之意。
  
  再次,河灯制作工艺的简化。古代的河灯,大多是用木板做托,上面放置面灯或蜡烛,也有用半个西瓜皮做的西瓜灯;另外还有用莲叶做的荷叶灯,用茄子做的茄子灯等。伴随着现代社会的快节奏,人们已很少自己做河灯。现代人们所放的河灯多为市场上所购买,是用印刷精美的彩纸做成荷花状,上面放一小块蜡烛即成。上面还有一块空白专供人们书写心愿和祝福。
  最后,时尚化与传统民俗的相互转化,即带有潮流性、时尚性的泛民俗与因袭传统的传统民俗互相转化。泛民俗指在城市传统民俗基础上,人为刻意制造出来的具有民俗意味的文化形态。[4]许多地方为了经济或商业目的,常举办河灯会等旅游节。今年清明节,成都市所辖邛崃市以“游平乐、放河灯、了心愿”为主题,举办了平乐古镇第二届“清明河灯会”,吸引来众多的游客。放河灯为旅游业所用,取得很好的效果;也使这一具有悠久文化内涵的民俗得到传承和发扬。
  
  三、传统民俗在当代的价值
  
  民俗是民族文化之根。没有民俗,就没有传统,也就没有民族文化。民俗的传承,保证了民族文化的持续和长久性。民俗的变迁,是民族文化适应当代社会的需要。传统的民俗文化,在当代仍然有着重要的价值,仍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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