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5期

“兄”字不可少

作者:李绍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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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中华书局在上世纪80年代出版的《孙中山全集》,堪称收集孙中山文稿最为丰富的文集。其第11卷第193页有一封孙中山为平定商团叛乱给当时滇军将领廖行超(字品卓)的函件,开头是:“品卓兄鉴:代电悉。既知商团之叵测,实大局之幸。查商团本多安分,不幸其中有一二十人甘为某国鹰犬,通番卖国,图倾覆革命政府……”据《孙中山全集》第1 1卷编者的注释,此信函是据广东省社会科学院藏原件影印件编辑的。
  笔者最近有幸得睹该影印件,发现该孙中山信函未署日期,编者根据函内“今商团竟敢开枪屠杀庆祝革命纪念之学生与工人”,判断该函写于1924年10月10日之后;又据孙中山于1924年10月15日致范石生、廖行超函内有“两兄近已尽悉商团之阴谋,毅然与政府一致,以图挽救”等内容,判定该函应写于10月15日之前,故标此函时间为“一九二四年十月十一至十四日间”。这样的考订,当无疑义。
  不过,原函影印件的开头是:“品卓兄鉴:……兄既知商团之叵测,实大局之幸……”铅印本于此处漏掉了一个“兄”字。据文意,“兄”字实不可少,因为它是这句话的主语。有此字,“既知”者就很明确,就是廖行超;无此字,“既知”的主体就是泛指,就不能准确认定那。既知’属于廖行超,“实大局之幸”也就无从谈起。故建议再版《孙中山全集》时,将这个“兄”字添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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