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6期

漫谈颜色与战争

作者:杨健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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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人类战争史上,有一个令人注意的文化现象,即颜色在其中曾经发挥过引人注目的重要作用。擅用颜色,是人类在长期的军事斗争中发明、积累的一种特殊智慧。它为投入战争,为战争的顺利开展,减少己方的伤亡,最终赢得战争的胜利,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一、用颜色标识队伍
  
  这在中国有悠久的传统。如《国语·吴语》记载,春秋时,吴国军队已有“白裳”、“素甲”、“赤裳”、“丹甲”、“玄裳”、“黑甲”等以黑、白、红等服饰颜色来区分队伍的做法。西汉王莽(前45—后23年)政权时期,琅邪人樊崇等率领农民起义。为了作战时与敌方相区别,起义军将眉毛一律涂成红色,人称“赤眉军”。东汉末年,河北巨鹿人张角创立太平道,奉黄天为至上神,其所领导的农民起义军头裹黄巾为标志,称“黄巾军”。
  六朝侯景之乱时,萧正德与之合兵,“景军皆著青袍,正德军并著绛袍,碧里。既与景合,悉反其袍”。[1]
  宋代,武士或仪卫流行抹额,即是将不同颜色的布帛剪成条状,然后系在腰间以作标志。
  金末山东,河北以杨安儿、周元儿等为首的农民起义,因穿红袄,称“红袄军”。元末韩山童、刘福通利用白莲教发动起义,以红巾包头和红旗为号,史称“红巾军”。
  清初,活动在太湖地区的明将黄蜚、吴志葵等与乡绅吴日生等联合的抗清队伍,以白布缠腰,被称为“白腰兵”。
  清代驻扎京城的绿营兵,分为前后左右中五营。各营军队虽然都使用绿旗,但以不同颜色的旗带相区别:前营红色,后营黑色,左营蓝色,右营白色,中营黄色。
  清代中期,回族人民为了反抗压迫和残害,提倡穆斯林精诚团结,以无沿白帽作为队伍标志。
  太平军起义之初,不论是头领还是士兵,在衣襟上概用黄布条为记。太平天国崇尚黄、红,以黄红两色象征富贵吉祥。故此,长官以黄巾包头,士兵以红巾包头,家属以蓝巾包头。新兵入伍,无论士、农、工、商,“必先褫其衣冠履袜”,换之以红巾和号衣。为此,百姓称之为“红头军”,地主文人则讥称为“红头”。其军队编制和乡官组织,在服饰上受方色观念的影响,将黄色比作中央,青色比作东方,红色比作南方,白色比作西方,黑色比作北方,以此设立东西南北四王并规定各王的旗帜与其统辖士兵的服色。如,天王御林军,金黄色背心,其余诸王统下也用黄背心,唯以边缘颜色分别:东王部队用绿边,南王部队用红边,西王部队用白边,北王部队用黑边。各部士兵均着红、黄、绿诸色号衣,上穿黄、红色小袄,胸前和背后分别缝一块四方黄布,称为“黄补”。“黄补”前写“太平”,后写“某军圣兵”以为标识。靴皆方头,分黄、红、黑三色。天王、东王、北王皆黄缎靴,天王靴上绣九龙,东王绣七龙,北王绣五龙。翼王、燕王、豫王穿素黄靴。侯至指挥穿素红靴。将军至两司马皆著黑靴。将士大多赤足,也有少数人五彩绣花鞋。建都天京后,上述字样统一用宋字镂板浓墨直接刷印在号衣之上,不再另缀黄布。[2]
  义和团起义没有形成统一的组织和领导,团内以坛为单位,每坛各自为政,互不统属,团号、旗帜和服饰的颜色也各不相同。义和团以八卦名且自立团号,各团坛“均在旗上分八卦为八色”。大体说来,乾字团尚黄,旗帜和服饰(指包头布、腰带和行缠)为黄色;坎字团尚红,旗帜和服饰为红色。其余诸团号的旗帜,或黑、或蓝、或白、或花、或黄而镶黑,很不一致。[3]
  义和团运动中,以青年妇女为主,着红衣、提红灯的组织称“红灯照”;以一般妇女为主的组织,称“蓝灯照”;老年妇女为主的组织,称“黑灯照”;以寡妇为主的组织,称“青灯照”。
  清咸丰年间(1851—1861年),广东天地会起义,义军以红巾为标志,称为“红巾军”,自称“洪兵”或“红兵”。清末宋景诗起义,义军以黑色为旗,称为“黑旗军”。
  清咸丰、同治年间(1851—1874年),云南哀牢山区爆发了以彝族雇农李文学为首的彝、汉等各族农民革命战争。据说李文学的帅旗中央大书一个汉文“李”字,左上角绘一个以红色为底版的黑色虎头。这很像北魏时(386—534年)突厥人“建狼头旗,志不忘在”(《北史·突厥传》)。此“狼头”又作“金狼头”,即以黄色狼为标志。相传彝族先民的图腾之一为虎,突厥先民的图腾之一则为狼。[4]
  1911年,武昌起义后,各省革命军所用之国旗规制不一,多达四种:1、由焦达峰、孙武、刘仲文等制定的十八黄星旗,又称铁血十八星旗;原为清末资产阶级革命团体共进会之旗,亦为中华民国国旗之一。十八颗星代表当时中国的十八行省,星用黄色(一说红色),取其铁血主义,示意中国从此结束黑暗的封建帝制走向光明。2、经宋教仁、陈其美提议所定的五色旗。旗面为红、黄、蓝、白、黑五色,用以表示汉、满、蒙、藏、回五族共和。3、陈炯明在惠州举兵时所用的井字旗。旗面为蓝色白条,上书井字。4、为历次革命军所用,亦为广东光复时胡汉民督广东军政府后所用为新国旗的青天白日满地红旗。
  20世纪初,军阀混战,直系、奉系、皖系三大集团的军服颜色有两种,将官以上为海蓝色,校官以下为绿色。头戴叠羽冠,饰以纯白鹭鸶毛的,是少将武官的专服,个别场合下校官也服戴。绶带则取五族共和之意而用五色,民国4年(1915)年改用红、黄二色。
  1936年,中华民国政府颁布《陆军服制条例》规定:陆军军常服、礼服均用深灰色。骑兵、步兵、炮兵、交通兵等各个兵种的领章颜色不一样。领章也表示地位高低。卫士制服为中山装,缠裹腿(褐色),戴圆形平顶黑檐帽。宪兵头戴白色头盔。警察为黑衣黑帽,帽上有白色帽檐,腿上缠白色裹腿;意为黑白分明,执法严肃。
  
  二、用颜色表示战争的目的和决心
  
  商末,武王伐纣时,就用騵马驾兵车表达自己进行这场战争的主张和决心。《毛传》:“骝马白腹曰騵。言上周下殷也。”唐·孔颖达《正义》说:“郭璞曰:‘骝,赤色,黑鬣也。’《檀弓》说三代乘马,各从正色。而周不纯赤,明其有义。故知白腹为上周下殷。战为二代革易,故见战义。”这表明殷人尚白,周人尚赤。按照常规,周人应该驾红马。可是武王伐纣,在牧野大战,没有用纯红色的马驾兵车,而用了上面红色、腹部白色的騵马。上红,代表周;下白,代表殷。这大概表示周武王一定要打倒殷纣王的决心。[5]
  
  三、用颜色指挥战争的进程
  
  这最早表现在古代战争中常用的巫术之中。传说,黄帝与蚩尤大战,双方均命巫师使巫术作战。黄帝的巫师伍胥最后以军法请命,利用巫术破蚩尤。伍胥在“请命词”中,谈到了他利用色调、动物、巫音、方位、天时等因素作战的办法:“在朱雀之日,日正中时,立赤色徵音绛衣之军于南方,以辅角军;在青龙之日平旦时,立青色角音青衣之军于东方,以辅羽军;在玄武之日人定时,立黑色羽音黑衣之将于北方,以辅商军;在白虎之日日人时,立白色商音白衣之将于西方,以辅宫军。在四将已立后,请黄帝以黄龙之日日中,建黄旗于中央以制四方。”(《太平御览》引《玄女兵法》)黄帝同时又在梦中得到西王母派遣的道人授神符,秘告破敌之策(《艺文类聚》引《黄帝出兵诀》),擒得了蚩尤,将其杀于黎山之丘。这一传说虽然荒诞,但巫术在古代战争中的作用却值得研究。传说中将士和动物均被巫师规定了特定的颜色,可以视为人类战争中利用色彩的最早例子。在战争中巫师使用颜色、方位等因素作法,可以起到扰乱敌方观察、判断,稳定、巩固和鼓舞己方军心、士气的作用。这对战争的胜利具有重要意义。更可信的史实是,古代星占家曾长期根据云彩的颜色预卜军事,指挥战争。《晋书·天文志》说:“凡军胜之气,如堤如坡,前后磨地;或如火光,将军勇,士卒猛。或如山堤,山上若林木,将士骁勇。或如埃尘粉沸,其色黄白;旌旗无风而扬,挥挥指敌,此军必胜。敌上有白气粉沸如楼,绕以赤气者,兵锐。营上气黄白者,重厚润泽者,勿与战。两敌相当,上有气如蛇,举首向敌者战胜。敌上气如一匹帛者,此雍军之气,不可攻。望敌上气如覆舟,云如牵牛,有白气出,似旌帜,在军上,有云如斗鸡,赤白相随,在气中,或发黄气,皆将士精勇,不可击。军营是有赤黄气,上达于天,亦不可攻。”星占家还认为,有“猛将之气”出现的地方,就会有猛将出现。《晋书·天文志》:“猛将之气,如龙,如猛兽,或如火烟之状;或白如粉沸;或如火光之状,夜照人;或白而赤气绕之;或如山林竹木;或紫黑如门上楼;或上黑下赤,状似黑旌;或如张弩,或如埃尘,头锐而卑,本大而高。此皆猛将之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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