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9期

日本投降台湾光复实录

作者:陆茂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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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苍天苍天泪如雨,倭人竟割台湾去……”清朝政府在甲午战争中败北,被迫签订了一纸《马关条约》,其中的一款,将台湾永远割让给日本。自后,宝岛与祖国分离,在中国版图上“失踪”了整整半个世纪!
  1945年8月15日,日本战败,宣布无条件投降,台湾重新回归祖国怀抱,马关之耻终于洗雪。本文回顾叙述的,正是这痛快人心、令人扬眉吐气的台湾光复经过。
  
  国民政府公告收回台湾立场
  
  日本强行割占台湾后,清廷也好,历届民国政府也好,均因国敝民穷兵弱而莫敢言收回台湾。卢沟桥事变起,全面抗战军兴,与日本处于战争状态的国民政府,让国人看到了收复台湾的希望之光。
  1938年3月29日,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召开,议程的重要一项,是制定《抗战建国纲领》。蒋介石在会上宣明,务必解放台湾:日本自明治维新以来,早就有一贯的大陆侵略政策,过去甲午之战,侵占了我们的台湾,以台湾为南进的根据地,侵略我们的华南和华东。台湾是中国的领土,中国要讲究真正的国防,断不能让台湾掌握在日本帝国主义者之手,必须针对着日本之积极侵略的阴谋,以解放台湾的人民为我们的职志。
  1941年12月8日,日军偷袭珍珠港,挑起了太平洋之战,美、英等国纷纷对日宣战。趁着世界反法西斯阵线壮大的有利国际形势,国民政府发布《宣战公告》,向中外公告了收回台湾的严正立场:兹特正式对日宣战,昭告天下,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有涉及中日关系者,一律废止。1895年4月17日日本强加给中国的《马关条约》,理所当然在废止之列,台湾应归还中国。
  陪都重庆随之展开了声势浩大的收复台湾宣传运动,冯玉祥、陈立夫、孙科等中枢要人参加集会,发表演讲,撰写文章,广为宣传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表明誓必收回台湾的坚毅决心。
  其时,中国军民已歼敌百万之众,使日军陷于中国战场而难以自拔。美、英等为利用中国的力量牵制日军,承认了中国“四强”之一的国际地位,并支持中国收回台湾的正当要求。1942年11月中旬,宋美龄访美期间,建议罗斯福总统召开大国首脑会议,商讨战后事务,提出台湾将来应归还中国,罗斯福即表赞同。
  在盟军合力打击下,日军败绩接踵,1943年11月21日至26日,美、中、英三国首脑在开罗会议,发表了著名的《开罗宣言》,内中载明了战后台湾的归属:
  我三大盟国此次进行战争之目的,在于制止及惩罚日本侵略。三国之宗旨,在剥夺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战以后在太平洋上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满洲、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
  抗日战争胜利在握,1945年7月26日,以美、中、英三国政府名义发布了敦促日本无条件投降的《波茨坦公告》。公告强调:日本必须立即无条件投降,开罗宣言之条款必须兑现,日本之主权,只限于北海道、九州、四国,及我们规定的其他小岛内。不久,苏联也在公告上正式签字。
  上述国际文献中,都载明台湾是中国领土,应归还中国,从而为中国战后收复台湾奠定了国际法的依据。
  
  早做接收准备,委派台湾军政长官
  
  早在《开罗宣言》发布后,中国政府就已开始了收复台湾的筹划准备。1944年春,蒋介石指令军事委员会政治部副主任张厉生,草拟呈核收复台湾的政治、组织、人事等项办法。根据张厉生的提议,于当年夏天批准中央设计局下组建“台湾调查委员会”,专司其事,任命他的浙江同乡、行政院秘书长陈仪为主任委员,并派台湾籍人士李友邦、黄朝琴、游弥坚等为委员。
  陈仪早年曾留学日本,熟悉日本情况,福建事变后出任福建省政府主席7年之久,直到1941年调任行政院秘书长。他在主政福建7年期间,结识了众多台湾籍人士,又曾去台湾考察,对日本统治下的台湾了解甚多,是主持“台湾调查委员会”的合适人选。受任之后,即部署调查收集台湾的政治、军事、司法、财经、交通、农林、渔牧、文教、卫生等各业现状,分类编辑了相关资料19种;又规划台湾光复后对各种机构的接收办法,及行政体制的建立。1944年8月,陈仪拟定了《台湾接收计划纲要草案》,送呈蒋介石核准。
  顺利接收台湾,以人才为最,对此,蒋介石迭次专门训示,如1944年6月:多多罗致台湾有关人士,并派有关党政机关负责人员参加,以担负调查与筹备之责。又如1944年8月:所有台湾所需党务与行政之高级及中级干部,应即一并统筹训练,同时注意现在教育界、工商界之台湾籍专门人才,以适应将来建设之需要。
  遵照蒋介石的训示,陈仪开办了台湾行政干部训练班,自任班主任并亲自讲课,下分民政、工商、交通、财政、教育、司法等6个专业组,学制4个月为一期,学员从在职公务员及大中学生中挑选,其中台湾籍人占了相当比例。前后培训了各类专职干部1000多人,成了日后台湾接收与建设栋梁之才。此外,陈仪又会同中央警官学校,举办台湾警察干部训练班,有900余人受训。
  1945年8月14日,日本内阁召开御前会议,天皇裁定接受《波茨坦公告》,当晚通知了美、中、英、苏“四强”。15日正午12点钟,天皇裕仁以广播《终战诏书》的形式,宣布日本无条件投降。
  
  8月17日,盟军统帅麦克阿瑟发布命令,规定了中国战区受降事宜:在中华民国(除东三省外),包括台湾,以及越南北纬16度以北地区内之日本全部陆海空军与辅助部队,应向中国战区统帅蒋委员长投降。
  这一规定,兑现了战后台湾归还中国的国际承诺。
  8月26日,中国战区受降主官、陆军总司令何应钦,奉中国战区最高统帅蒋介石之命,将中国战区划分为16个受降区,台湾地区:受降主官陈仪,受降台湾、澎湖地区,日军投降代表安藤利吉,受降地点在台北。
  8月29日,国民政府特任陈仪为台湾省行政长官兼警备总司令,次日又公布了台湾行政长官公署组成成员。9月1日,《台湾行政长官公署组织大纲》公布,内中规定,台湾行政长官公署隶属行政院,受中央之委任办理中央行政;于其职权范围内发布署令,制定规章;对于台湾省中之中央各机关,有指挥监督之权。
  陈仪即在陪都重庆成立了台湾行政长官公署及警备总司令部办事处,筹划入台受降接收各事。又组建了前进指挥所,为接收台湾打前站,以台湾行政长官公署秘书长葛敬恩为主任,并通知先前培训的接收干部集中福州,待命东渡入台。
  9月4日,国民政府公告中外行将接收台湾:本年8月14日,日本政府已答复中、美、英、苏四国无条件投降,依照规定,台湾全境及澎湖列岛应归还中国。本府即将派行政及军事各官吏前往台湾治理,凡我在台人民,务须安居乐业,各守秩序,不得惊扰滋事。所有在台日本海陆空军及警察,皆应静候接收,不得逾越常规,残害民众生命财产,并负责维持地方治安。其行政司法各官吏,交通、金融、产业、教育各机关,在本府未派员接收以前,亦应照常办公,不得破坏毁损,舞弊营私,如敢故违,定予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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