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5期

首次在《人民日报》上公开检讨的省委省府

作者:范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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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当时百废待举之际,党和政府工作中出现某些缺点和错误是难以避免的,而对权力实施有效的监督,就可以防止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克服和制止违法乱纪现象,保证党员和领导干部正确运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谋利益。中共建党后注重民主监督,为发挥好舆论监督的作用,1942年9月,中共中央西北局关于《解放日报》工作的决定中规定:“各地党的组织,或党员个人,如受到解放日报上的批评时,均应于最短期间内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在这个报上作负责的答复,如果批评属实,则应说明所指缺点与错误发生的原因,及应如何改正的办法,否则,该被批评的组织或个人,将要受到党纪的制裁。”
  《人民日报》在成为中共中央的机关报后,在实施舆论监督方面也努力作了表率,以期广泛地吸引工农群众在报纸上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使他们成为监督政府和党的工作的巨大的政治力量。如1949年,河北宣化龙烟铁矿庞家堡矿场遭受严重破坏事件,经《人民日报》揭发后,察哈尔省委、察南地委、察哈尔省人民政府和察南专署及所属各县市政府机关、龙烟铁矿等单位就都作了公开的检讨,提出了护矿工作的具体办法。华北人民政府也发布了关于这一事件的决定,处分了纵容或从事破坏的有关部门的人员,并奖励了护矿有功人员。因此群众来信说,“我们亲切地体验了新中国的政风,也看见新民主主义社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新鲜的面目”,“大家满意的是报纸揭发了这些错误,在国民党统治的时候,这样的事遍地皆是,而国民党的报纸却一字不登,人民受了损失活该倒霉。在新中国里,这不过是个别地方发生的不幸事件,而且发生之后中共中央华北局立即令迅速检讨处理,人民的报纸上立即公开揭露,毫不粉饰隐讳,是真正一种新作风新气象。对这事,我们也希望平原省有关方面在报上公开检讨一下。这种公开的检讨,只能使人民更敬重他们,更热爱人民政府和共产党。”
  应当承认,长期的战争环境曾使党内的批评受到一定的限制,有些工作人员缺乏对批评的正确认识,把被批评看作“揭了丑事”,把接受批评看作“丢面子”,以为一被批评,就失了“威信”,不能继续工作。这样的工作人员常常拒绝批评,特别是拒绝报纸的批评。他们对待报纸的批评往往采取这样几种办法:一种是不理会;一种是抓住某些小节,推翻全部批评;一种是与报社直接对立,拒绝采访,封锁消息,或者向批评者施行报复。因此,在平原省的问题上,为防止出现上述不良现象的发生《人民日报》认为,“现在,我们已经分别督促有关方面进行检讨和公开答复!我们的报纸既然是人民大众的耳目喉舌,我们就有责任揭发错误,直至其公开接受批评,真正彻底改正错误为止。”
  
  公开检讨
  
  1950年3月15日,平原省人民政府主席晁哲甫,副主席贾心斋、韩哲一联名致函《人民日报》称:“兹送去本省关于濮阳专署运粮事件检查及对失职干部处理的报告一份。该件系向政务院之报告,内有本府对干部处理、请示处分的意见和对该事件的检讨。烦公诸报端,以教育全体同志。”3月24日《人民日报》全文刊登了这一报告。同日,《人民日报》还批露《对濮阳聊城运粮事件平原省委进行检讨,报告中共中央华北局请求处分,向省各界代表会公开承认错误》,并且也全文刊登了平原省委《关于去年冬季该省濮阳专区及聊城专区运粮事件错误的检讨报告》。
  
  为此,《人民日报》配发评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指出,“平原省人民政府主席晁哲甫、副主席贾心斋、韩哲一向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所作的关于濮阳运粮事件的检讨报告,以及中国共产党平原省委员会关于同一问题向中共中央华北局的检讨报告,是值得欢迎的。”“也许有人说,像这样一个省的领导机关,竟然这样公开地检讨错误,‘太不好看了’。但是这种说法是完全错误的。这种说法代表着一种人的思想。这种人只喜欢听人们说他的好处,而不喜欢人们说他的坏处;只喜欢夸张自己的‘功劳’,而不喜欢提到自己的错误;因此这种人经常是报喜不报忧,或者可喜之事说十分,可忧之事说一分。对批评与自我批评抱这样看法的人,一定会养成自以为是、高枕而卧的官僚主义。”“平原省领导机关的检讨,暴露了工作中的严重缺点和错误,分析了造成这些缺点和错误的原因,揭发了官僚主义,这有什么‘不好看’呢?事实将是相反的。人民将因为自己的政府敢于揭发错误、纠正错误,而对自己的政府加以信任和拥护。”“有人说,人民政府应该一切都是好的,为什么会发生这许多缺点和错误呢?这岂不太糟糕了吗?我们应该告诉这种好心的朋友,这是没有什么值得惊慌的;人民的事业并不是一帆风顺地前进,而总是克服了无数的困难和矛盾而前进的。”“又有人说,暴露缺点和错误,不怕被人民的敌人所利用、被反革命分子所利用吗?我们的回答是:我们不怕国内外敌人利用我们的缺点来攻击我们,因为我们自己承认与改正自己的缺点和错误,正是消灭缺点,堵塞反革命利用我们缺点的机会。我们要公开地诚实地积极地进行革命的自我批评,正是为了加强、巩固与改善我们的事业,正是为了提高工人阶级及其他劳动人民的政治警惕性和主人翁的自觉,训练他们管理国家的能力。”因此,“为了更好地依靠中国广大劳动人民,来建设人民的国家,我们坚决要开放自我批评的门户”。
  4月7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坚决纠正官僚主义作风,濮阳专署和中共地委检查运粮工作的错误》的文章,并将濮阳专署和地委的检查报告分别进行了全文登载。同日又发表《运粮工作中使群众受巨大损失,聊城专署检查错误原因,处分失职人员并自请省府处分》的报道,也把聊城专署3月17日向平原省人民政府作的检查报告公开发表。
  在3月29日至4月16日,中央人民政府新闻总署召集了全国新闻工作会议,就全国新闻工作的主要情况和问题加以了讨论,并要求改进报纸工作,加强与群众的联系。4月19日,中共中央颁布《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定》指出,我们的党已领导着全国的政权,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很容易危害人民的利益;领导者的地位,又容易产生骄傲情绪、拒绝批评、压制批评。因此,“中共中央特决定:在一切公开的场合,在人民群众中,特别在报纸刊物上展开对于我们工作中一切错误和缺点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并且,为保障在报纸刊物上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得以顺利而有效地进行,还规定,“如被批评者拒绝表示态度,或对批评者加以打击,即应由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予以处理。上述情事触犯行政纪律法律的部分,应由国家监察机关司法机关予以处理。”为此,4月23日《人民日报》专门发表《坚决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评论指出,“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定》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文件。这个文件要求报纸刊物吸引广大人民群众经常地有系统地监督我们的工作,注视我们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并加以改正,使我们能够继续不断地向前进步。这是一个足以大大促进国家民主化、改善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工作的严重的步骤。”该文还再次提及了平原省的公开检讨。应该说,这些观点和精神,是值得执政党和政府时刻铭记的科学论断与正确的历史经验总结。
  责任编辑 杨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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