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2卷世界近代中期经济史

  内容提要
  世界近代中期经济史主要论及自17世纪中叶至19世纪初(中国自清代建国至1840年)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历史。人类社会的历史首先是生产的历史,是生产方式发展的历史。18世纪由技术革命引爆的工业革命震撼了全世界,摧毁了封建社会的社会经济结构,人类文明由此发生了质的变化。
  在本书涉及的时期内,世界经济的发展出现新的格局,表现为资本主义、封建主义和殖民地经济三类社会经济形态并存。
  近代中期的经济现象在迄今为止各国经济发展史中具有特殊重要意义。
  世界近代中期经济史不仅有助于理解人类社会一般经济发展规律,也有助于理解各国经济发展的特殊性。
  一、概述
  中世纪末,欧洲仍是封建农奴制占支配地位的社会,土地是基本的生产资料和财富,土地关系亦即基本的经济关系。相当于这一时期的东方,中国是明代初期(1368-1435 年)的封建土地所有制,日本是室町幕府时期(1338 -1466年)的庄园制。从世界资本主义萌芽角度看,中国要稍晚于欧洲。西欧在14-15 世纪时,地中海沿岸的某些城市已稀疏地出现手工工场,中国则在明中叶(1436-1619年)以后。但随着15世纪末、16世纪初的地理大发现和市场的骤然扩大,西欧国家出现了一个资本主义原始积累过程,它对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建立具有普遍意义。然而在东方,虽说郑和七下西洋(1405-1433 年),到达亚、非30多个国家和地区,且无论从船队规模、航程和技术装备来说,都比半个世纪后哥伦布和达.伽马分别在1492年和1498年的航行遥遥领先,但明王朝没有也不可能抓住这样的契机,相反,对民间商船的海外贸易实行" 海禁".史学界一般认为近代史开始于15世纪末,将16世纪称为欧洲经济和社会史上的黄金时代,而将17世纪看作是一个危机重重的时代。其实,就欧洲内部来说,资本主义关系的发生、发展也是不平衡的。16世纪对于意大利和低地国家的南部,并不是黄金时代,而17世纪对于低地国家北部和英国,恰恰是一个扩张时期,它导致地中海国家的普遍衰落,并使经济中心由地中海转移到北海。
  本书涉及的时代,世界经济的发展出现了新的格局;西欧开始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俄国、中国、日本仍处于封建社会或资本主义萌芽阶段;印度、东南亚、拉丁美洲、非洲则沦为殖民地、半殖民地经济。
  西欧在1640-1812 年这一时期内的主线是1640-1648 年英国的资产阶级革命和1760年起的工业革命。17世纪中叶后,英国的封建关系逐步瓦解,虽然农业在国民经济中仍占主导地位,但资本主义性质的工场手工业已在封建社会内部迅速发展。在农业方面,圈地运动加速了封建贵族的分化,在大批破产的小农沦为雇佣劳动者的同时,部分中小地主、贵族经营起资本主义性质的农场,转化为新兴资本家。资产阶级与维护封建经济关系的斯图亚特王朝矛盾日益深化,最终爆发了资产阶级革命,它标志着人类社会开始从封建主义时代进入新的资本主义时代。
  法国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发展比英国要晚得多。法国封建的土地制度,直到18世纪仍然根深蒂固。手工业中许多行会组织一直保留到18世纪末。
  1789年资产阶级革命前夕,在法国总人口2500万居民中,农业人口约有2200万人,而自由工人不超过60万人。法国没有发生像英国那样的圈地运动,资产阶级革命后的土地制度也与英国不同。英国是以大土地所有制排挤小农经济,法国在彻底摧毁封建土地所有制后,建立起小土地所有制。小农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优势地位,限制了自由劳动力供给和货币资本积累,这是法国资本主义发展相对落后于英国的重要原因。
  德国经过三十年战争(1618-1648 年)后,社会经济遭到严重破坏。农奴制的恢复,行会势力的强大和封建割据,阻碍了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的发展。德国直到18世纪末,资本主义关系的发展仍然非常缓慢。
  然而,到18世纪中叶,英国已从农业占主导地位的国家变成工业占主导地位的工业国。当革命风暴横扫整个法国时,英国正在进行一场比较平静的但是威力并不因此减弱的变革。以蒸汽机的发明为主要标志的人类第一次科技革命,成了英国工业革命的巨大杠杆。工业革命的特点是以机械代替手工劳动,它不仅使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有新的突破,为法国、德国和美国在19世纪先后进入工业革命创造了一个较高水平的起点,而且意味着社会生产关系的重大变革,最终确立起资本主义的雇佣劳动制度。
  从历史上看,欧洲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较为彻底地推翻了束缚生产力发展的封建制度,为工业革命创造了条件。从工业革命到19世纪30年代工业化完成,经历了70-80 年时间。同期,法国也发生了重大变化,1789年的革命,为资本主义的发展扫清了道路。其他的欧洲国家经过1848年欧洲革命,也打击了本国的封建制度,不同程度地促进了工业化进程。只有俄国,到19世纪仍然是一个农奴制占统治地位的农业国。
  俄国在17世纪上半叶,农奴制正处于上升发展阶段。到17世纪末,手工业工场尚不足30家。彼得大帝(1682-1725 年在位)的改革,是俄国政治、经济发展的必然。然而,彼得大帝的改革并没有动摇俄国的封建农奴制,相反,是依靠残酷剥削农奴来进行的。叶卡特琳娜二世(1762-1796 年在位)
  又扩大了贵族特权,使农奴制的发展达到了顶点。18世纪末,在俄国总人口3600万居民中,农村人口占95.9%,而农奴占总人口的48.7%。为数有限的手工业工场,仍主要使用农奴劳动。
  中国明中叶(1436-1619 年)以后,在一些手工业部门出现了资本主义关系的萌芽,商品经济在封建社会内部已有一定程度的发展,主要表现为社会分工扩大,以交换为目的的产品商品率显著提高和国内外贸易的繁盛。然而,中国的资本主义萌芽与西欧不同,商品经济的繁荣不是建立在社会分工、农业和工场手工业平行发展的基础上,而是为适应封建地主阶级需要的虚假繁荣。大量的破产农民,由于不具备向自由雇佣劳动者转化的客观条件,反而造成严重的社会流民问题。另一方面,财富高度集中在封建地主阶级手中,长期停留在土地和高利贷资本形态。经济领域中这种特殊发展的例证,只能用中国封建王朝传统的重本抑末政策和商人资本" 以末致财,用本守之" 的保守思想来解释。在本书所涉年代,自清兵入关(1644年)到鸦片战争(1840年)前,中国的资本主义萌芽,只是个缓慢的经济自发过程。
  日本在明治维新前是德川幕府(1603-1867 年)统治时期。德川时代的土地关系是纯粹封建性的土地所有制。幕府握有的领地占全国耕地的26%,其下各藩占有全国耕地的70%。在日本总人口2600万居民中,占人口80%的农民是领主领地的世袭租佃者。1643年幕府制定永世不得买卖土地的禁令。德川中期,随着农业生产技术的进步和逐次检地,富裕农民有了可供出售的剩余农产品,商品经济开始渗入大城市周围的农村。18世纪后期,包买主开始控制生产,出现了类似分散的工场手工业的资本主义家庭劳动。但是,日本发达的小农经济束缚着资本主义关系的进一步发展。日本开港前,手工业发展程度和资本主义水平要略高于鸦片战争前的中国。
  地理大发现是促成封建生产方式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过渡的一个主要因素。世界市场的骤然扩大,欧洲各国渴望占有亚洲和美洲富源的竞争热,导致欧洲国家殖民制度的建立和对殖民地人民的残暴掠夺。英国在资产阶级革命后加强了海外殖民扩张,17世纪50-70 年代,经过三次英荷战争,英国取代荷兰取得了海上优势。虽然直到17世纪末欧洲各内海之间的贸易往来仍占欧洲贸易的较大比重,但进入18世纪后,欧洲贸易的某些极为重要的特征起了变化,在地理上,商业的中心转移到了英吉利海峡的对岸,同时,殖民地贸易迅速扩大。英国经过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1701-1714 年)和七年战争(1756-1763 年),获得在西属美洲殖民地贩卖黑奴专利和法属北美殖民地,并确立了在印度的优势,成为海上霸主。
  1607-1733 年,英国在北美建立了十三个殖民地,把北美变成农业原料附庸。17-18 世纪,荷、法、英的海外殖民贸易也先后扩展到了拉丁美洲。
  随着西欧工业化的进展,拉美变为资本主义列强的工业品市场和原料产地,非洲为欧洲人在美洲的种植经济作出了巨大牺牲,奴隶贸易使非洲大陆社会生产力受到巨大破坏,经济的独立发展过程中断。印度自欧洲殖民者相继侵入之后,经济逐渐丧失独立地位。18世纪英国进行工业革命时,英国东印度公司已由一个商业强权变成一个军事的和拥有领土的强权,1757年,公司以武力占领了孟加拉,并使这个有1 亿多人口的亚洲大国逐渐沦为英国的殖民地。东南亚自16世纪初西方殖民者相继侵入后,地区经济逐步走上殖民地经济的道路。到19世纪末,除泰国还保持形式上的独立之外,其余国家均沦为西班牙、荷兰、英国、法国的殖民地。
  二、欧洲
  近代中期,西欧社会经历了天翻地覆的变化。17世纪,随着葡萄牙和西班牙的衰落,欧洲开始了荷、英、法三国间的角逐。18世纪,英国作为领先向现代工业过渡的国家,完成了资本主义所要求的最重要的社会变革,得到议会批准的圈地运动摧毁了英国小农经济,创造了重商主义后期工业所需的劳动力来源。欧洲的其他国家,在资产阶级革命或资产阶级革命后,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这一时期,不择手段的殖民扩张和社会生产力的空前发展,构成欧洲资本主义上升阶段的两大特征。
  1.英国
  (1)英国土地占有制的演变
  英国英格兰地区自中世纪两种典型制度,即庄园制与村社制合并完毕之后,便开始了土地占有制的重新形成过程。自中世纪末,尤其进入近代后,英格兰农村逐渐形成三层结构的社会:占有土地的地主、租种土地但不占有土地的佃农,和没有任何土地的农业劳动者。这一过程与英格兰小农的消亡过程相一致。同时,还可以明显地区分为两个阶段:前一阶段为16到17世纪中叶,后一阶段为17世纪中叶到18世纪中叶。
  16世纪,英格兰农村经历了土地关系的深刻变化。据统计,16世纪内,英国在1 /2 到2 /3 的领土上发生了圈地运动。与以往不同的是,即使庄园的习惯法和国王的法院,也不能妨碍土地所有者将佃农赶出租地。其次,16世纪的宗教改革,客观上适应了新贵族和资产阶级夺取教会土地的要求。此外,农村地产的买卖,对改变英格兰农村的社会结构也产生了重大作用。结果,大部分土地落到了没有爵位但善于经营的生意人手中。
  1640年资产阶级革命以及随后爆发的内战,引起赋税大幅度增长,接着从1680年开始的价格下跌,减少了农业收入。于是,土地关系又发生新的变化。1700年以后,一方面有越来越多的小土地所有者将土地交托给承租代理人,另方面,由于政治结构的变化,人们要取得显赫的社会地位必须以地产为基础。当时的贵族,或出于门第的自豪感,或由于王政复辟后实行长子继承权以及政府对土地法新的修订,已再没有人出卖大地产。因而那些想从事政治活动的新富豪,必须从农民和小乡绅手中收购小块地产。到1750年,英格兰农村的大土地占有制就已然根深蒂固。而爱尔兰地区的农村,绝大部分土地为英国大商人、地主和高级军官所占有,在近代中期,一直实行与易北河以东相似的封建庄园制度。
  (2)圈地运动
  圈地运动是西欧土地占有制的一场大变革。圈地运动不仅发生在英国,而以英国规模最大,持续时间最久。一般说来,圈地运动贯串着整个近代三个多世纪。圈地运动与继而兴起的农业革命,对英国经济发展影响之大,仅次于工业革命。
  圈占牧地在英国习惯法中早有先例,1236年的默托法令便允许圈占公地。但这仅是一些个别事例。15世纪末叶到16世纪,英国开始从封建制度向资本主义急剧转变,从原羊毛出口国变为毛织品出口国。羊毛价格上涨促使土地贵族用暴力圈占公用土地,破坏原来的敞田和条田,直至将农民从世代耕种的份地上撵走。圈占土地的人,有的用资本主义方式经营牧场,成为新贵族,即资产阶级化贵族;有的以高额地租出租给大农场主(新资产阶级)。
  据西欧价格史,16世纪英国的地租指数,是价格中增长最迅速的,提高了500%以上。至16世纪末,英国有了一个就当时情况来说已很富有的资本主义农场主阶级。
  16世纪羊毛价格相对上升没有持续到17世纪,将耕地变为牧场的刺激也就下降。18世纪上半叶开始了新一轮的圈地运动,并一直延续到19世纪。
  与16世纪圈地不同的是:16世纪是将耕地改成牧地,18世纪主要是扩大耕地。这是因为,随着社会和经济因素的变化,羊毛的供应逐渐达到饱和,而粮食的需求因人口迅速增殖而增加。据估计,1600年英国人口为480 万,1630年为560 万,1670年为580 万,1700年为610 万,即一个世纪内英国人口增长了25%。而随着农业改革以及接踵而至的工业革命的发展,1800年英国人口几乎达到1000万。18世纪上半叶,英国虽然从欧洲国家进口粮食,但在农业丰收年景下,也为别的国家提供剩余粮食,到18世纪70年代以后,英国成了一个小麦纯进口国。
  圈地性质的变化,促使国家政权采取与过去不同的政策。因此,18世纪圈地运动的特征在于,它不是作为个人的暴力行为而是以法律为准绳来实施的。法律本身成了掠夺农民土地的工具。按规定,申请圈地者若得到本区土地持有者五分之四的当事人同意,即可提交议会批准(" 议会圈地" 的名称源于此)。然而,所谓五分之四的当事人同意,并非按与土地有利害关系的户数计算,而是以同意者的土地占该区土地面积或地价的五分之四为准。议会批准圈地后,由议会任命3-7 名委员,具体处理土地合并、分割共有地以及整理耕地事宜。从表面看,这样的圈地是完全合法的,而实际上只有利于大土地所有者和富农阶层,持有小块土地的小农只能是受害者。在调整耕地时,小农分到的土地往往比原有的土地低劣,同时由于失去在共有牧场放牧的权利而不得不缩减牲畜饲养。
  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议会颁布的圈地法令与日俱增。1700-1759 年间,议会通过了214 项圈地令,从1760-1793 年,议会通过了1355项圈地令,在拿破仑战争期间(1793-1815 年),通过了1934项圈地令。圈地令和裁决书涉及英格兰600 万英亩土地,而据估计,1688年全英格兰的可耕地(包括牧场和牧草地)为2100万英亩。因此,18世纪的圈地运动对全国影响极大。
  经过长达三个多世纪的圈地运动,英国农村面貌已彻底改观。原来的小农在这历史性变革中已经消亡,他们本身也起了分化:部分自耕农将自己土地卖给大土地所有者,以所得作为经营资本,成为农场的大佃户;拥有一定财产的人则寻求在大机械工业中充当工厂企业家;财产微薄的自耕农和茅屋农,由于共有地被圈占,成为无法饲养家畜的贫农,他们有的沦为农业工人,有的流入城市或移往国外。至此,英国土地关系中的共有地消灭,英国农民作为一个阶级也不复存在。对于18世纪的圈地运动和小农的消亡,历来有许多更为激进的评论。然而,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发展的性质,指出这一点就足够了。
  (3)农业革命与垦荒
  以一分为二观点考察历史事件,圈地运动也可以说是一场土地革命,它符合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圈地运动给英国农民带来毁灭性打击,同时也为农业的资本主义发展扫清了道路。英国近代农业的发展所以能走在世界各国的前面,主要是它率先摧毁了农业中的小生产传统,为大量的资本投入、农机应用、土地资源的充分利用创造了条件。英国18世纪开始的农业革命与同期的圈地运动存在深刻的因果关系。
  英国的农业,于18世纪在技术条件和生产能力方面都出现了重大的转折。对外贸易统计表明,剩余谷物和面粉的出口,自1700年以后呈大幅度稳步上升趋势,到1750年达到20万吨,按当时英国人口660 万计算,人均30公斤。在此50年中,其他农产品和畜产品出口量并未下降,而羊毛制品甚至显著增加。这说明,谷物出口并未代替其他农产品的出口。另一方面,英国在同一时期的人口大约增长5-7%,而从事农业劳动的人口比例相对缩小。
  这一切足以证实,在土地革命基础上以耕作方法改良为特征的农业革命起着重大作用。
  英国18世纪的农业革命,可概括为:改进传统农具和引进新农具;废除休耕地,代之以轮种制;引进新的大田作物;以及运用新的饲养方法。而所有这些,又是同当时从事农场经营管理的" 绅士农场主" 的热心倡导和推广有密切关联。1701年,伯克郡的塔尔发明了机械化条播机,1731年又发表了马锄除草法著作,这些革新无疑大有助于农业生产率的提高。诺福克的汤斯亨德子爵采用塔尔的方法播种和耕锄,通过大田实验促进了新方法的推广。
  同时,他采用轮种方法,变有休耕的三年轮作为无休耕的轮作,这意味着可使耕种面积增加50%(英国在农业革命开始时约有45%可耕地任其休耕,而在五十年后休耕地的比例下降到约20%)。新的根茎作物与苜蓿的引进,为土壤提供了必不可少的化学物质,而且也为牲畜提供了冬季饲料。汤斯亨德的耕作法被誉为" 诺福克道路" ,并最终为英国大部分地区所仿效。从1730 -1760年的30年间,诺福克的地价上升了10倍。
  随着轮作制的发展,畜牧业也取得了类似的成绩。过去,农村的牲畜饲养方法都是依靠公共草地,入冬前由于饲草缺乏而不得不忍痛将大部分牲畜屠宰并加工成腌制品。莱斯特郡的贝克韦尔针对这种情况改良了饲养方法。
  他合理地安排谷物、块根植物和牧草种植,使人工牧场为厩养家畜提供充足的饲料,厩养牲畜又为土地供应自然肥。特别在公共牧场废除后,这种科学饲养法就更显得重要。此外,在农业中广泛使用马匹,马匹牵引速度平均超过牛的牵引速度50%。17世纪使用牛每天可耕地0.4 公顷,采用马耕后,可达到0.6 公顷,到18世纪末,由于犁的改进,马耕效率达到0.8 公顷。
  开垦土地是农业史上的一贯特色。18世纪上半叶,随着城市对牛奶、肉类需求的增长,开垦了一大批牧场。18世纪后半叶,1760年后小麦价格上涨,特别是1793年爆发了对法战争,进一步推动了开垦和围圈荒地的运动。在1688-1795 年间,英国耕地增加了400 万英亩。
  据资料记裁,1700-1800 年间,英国每一农业工人的产量上升约100 %。
  英国的农业革命不但解决了工业革命所需的粮食资源和工人,而且为工业革命早期提供了大量的资本和企业家。从历史看,在19世纪中叶前,在我们称之为前工业社会或传统社会中,一个国家若没有农业的先期发展,任何重大的工业增长都是不可能的。在这意义上,英国的农业革命为工业革命铺平了道路。
  (4)工业革命前资本主义工场手工业的发展
  工业革命或工业化是国际性的现象。从阿诺德.托因比于1884年最先提出"工业革命" 以来,这一概念已为人们所普遍接受。资本主义工业的发展,一般可分为资本主义简单协作、工场手工业和机器工业三个历史阶段。在16 -17世纪,英国已经历了一个史学家称之为" 小工业革命" 的工业高涨时期。
  从17世纪到18世纪中叶,英国资本主义工场手工业的发展,达到了顶峰。
  17世纪,随着市场范围的扩大,英国工业生产已在地理布局上形成专业化,当时工业的效益,基本上是这种专业化的结果,技术变革仍不是主要因素。1750年前,英国的工业和手工业已有了固定的中心。如煤炭工业集中北方郡,在坎伯雷和泰恩萨,纺织业主要集中在兰开夏郡和约克郡,炼铁业集中在希洛伯郡的林地地带,五金制造业集中在斯塔福德郡和伍斯特郡。而作为英国民族工业的毛纺织业,还实行了地区间的分工。
  其次,由于工场手工业内部分工的细化,促进了工具的专业化,如18世纪英国金属加工工场内,已发展有500 种以上不同形状的锤。这对手工业作坊来说,是无法想象的。
  英国工业革命前手工业的发达,还体现在容易获得大量的工业投资。18世纪初期,制铝、制盐、榨糖、酿酒、造船、炼钢等行业已成为资本集中的工业。1736年,一个大型呢绒工场拥有600 台织机。1750年,在煤、铁工业中,雇用数百人的大规模生产比比皆是。英国当时所存在的经济和技术的平衡,已经达到在市场推动下工业能够不断自行扩展的程度。
  (5)工业革命的发生
  工业革命或广义的产业革命,是人类历史上一场巨大的经济革命,其主要特征是以机器代替人工,以蒸汽力代替人力与自然力,并由此大大节约人的劳动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工业革命同时是一场巨大的社会革命,社会生产关系以至整个社会制度由此发生了根本变化,工业革命前的社会被看作农业社会,工业革命后的社会被称作工业社会。在探讨工业革命的起因或发生时,把工业革命看作是总的经济运动的结果是合适的。18世纪出现的种种技术革新和发明,程度不同地都带有时间、地点和条件特征,如果条件不成熟,即使在同一英国的某些地区,新技术也不可能得到推广应用,这样的例子是很多的。因此,谈工业革命的发生就要谈发生的背景。
  ①工业革命的政治前提。1640年英国爆发了资产阶级革命。经过1642 -1646年和1646-1648 年两次大规模内战,推翻了斯图亚特王朝,把查理一世送上了断头台。在1649-1652 年,英国成了没有国王和上院的共和国。
  1653年,代表新贵族和资产阶级利益的克伦威尔出任护国主。长期国会(1640年11月3 日至1660年3 月的国会)在与英王发生冲突的初期阶段即废除了地方议会政府,从此,由英王枢密院行使的行政和立法权再也没有得到恢复。
  1660年查理三世复辟,但直到1688年宫廷政变,即英国历史上所称的" 光荣革命" ,终于使资产阶级革命成果巩固下来。尽管这些革命带有新兴资产阶级对地主贵族的妥协性,革命结果是实行两个阶级的联合统治,作为基本革命力量的农民和城市贫民并没有得到真正好处,但毕竟新的政治权力已明显有利于商人、银行家、资本主义农场主和工业资本家。1689年颁布的《权利法案》,使国王的权力大受限制。这也是英国历史上为限制君主权力所进行的长期斗争的结果。从此,国王再没有权利中止法律的效力或对法律作解释。当时代表两大势力轮流执政的是托利党和辉格党(1830年起分别改为保守党与自由党),托利党代表土地贵族利益,辉格党代表新兴资产阶级利益。
  但由于辉格党当政时期较长,通过了不少有利于工业发展的法案。另外,英国的宪法和惯例,在理论上是保护土地所有者利益的,实际上由于政府的借债和下院的腐化,而逐渐让金钱和金钱持有者把持了这个国家。
  英国18世纪的议会成员主要是地主、乡绅、律师、军人、银行家、政府合同承包商和一些文职官员。当时的一些企业家、巨商在议会里都有他们的代表人物,在制定经济政策上,这些议员对议会有足够的影响力。在工业革命前,企业主和金融家通过税收政策和国债大大加强了资本原始积累。
  1755年,政府关税收入超过150 万英镑,消费税超过350 万英镑,与1688年相比,关税收入增加近一倍,消费税则几乎增加了五倍。据当时估计,18世纪中叶,英国人每20先令的开支中,有10先令以消费税形式纳入国库。
  1694年成立的英格兰银行,在公债发行中政府是主要债主。1749年,英国国债达到8100万英镑,在七年战争(1756-1763 年)开始时,国债高达12200 万英镑。金融资产阶级年债息收入达500 万英镑。至于英国通过殖民与贸易所攫取的原始积累,直到1759年应该说还是极为有限的。
  与此同时,议会的立法和经济政策扩大到了爱尔兰和苏格兰。17世纪通过博纳战役,英格兰再次征服了爱尔兰,爱尔兰的遭遇无异于一个殖民地。
  苏格兰通过1707年的和平同盟合并于英格兰。自此,英格兰的经济政策便成为大不列颠的经济政策。
  ②工业革命的社会经济条件。工业革命发源于英国,是因为它具有当时大陆社会所缺少的制度上和经济上的优越条件。资产阶级在革命胜利后,便利用它对法律、社会和政治制度的影响,在几代人的时间里营造起一个足以掀起工业革命的社会结构。概括来说,这些优越性表现在政治稳定、社会协调和有一个厚实的经济基础。而所有这些,又是与一个民族的特性或素质分不开的。
  英国17世纪内战结束后,不同政治势力之间即表现出很大的妥协性。
  1689年出台的谷物条例,使土地贵族得以谷物出口补贴,来抵偿捐税提高和羊毛出口禁令所造成的收益减少。而土地贵族也开始以商业的眼光来看待土地,如果他们不能顺应资本主义的转变,那就会被新兴力量所排挤。对于一个注重实利的民族,他们懂得在上层保持利益均衡是重要的。
  1679年颁布的《人身保护法》,使公民的人身自由能得到保障。英国虽说是欧洲行会组织最先没落的国家,但在整个17世纪里还向许多行会颁发特许。如1605年的造船业,1622年的淀粉制造业,1629年的纺丝业,1638年的玻璃制造业、枪支制造业、肥皂制造业,直到斯图亚特王朝被推翻后的1656年的制针业,1670年的锡盘制作业,等等。行会不仅垄断一个行业的生产加工权,成为技术进步的障碍,还往往将这种权利滥用为限制人身自由的垄断权。这一历史现象从伊丽莎白统治时期一直延续到查理二世统治时期。一些史学家认为,工业革命能在英国发生的原因之一就是行会的衰微。英国早在立法取消对行会的任何保护之前,工场手工业已经享有普遍自由。
  英国早期的政治与行政的统一,有条不紊的法律,加上统一的货币、税收和关税制度,为工业发展创造了一个统一的市场和宽松的自由竞争环境。
  在研究经济发展过程上,也许有一种观点最适合于解释英国工业革命前的社会心态,那就是社会要求增加财富的欲望是财富增加的最必不可少的条件。18世纪的英国社会正在向高度世俗化方向发展,人们对17世纪教义方面的论战已抱冷漠态度。相反,英国清教徒的" 禁欲主义" 却对英国人素质的形成起着潜移默化作用。禁欲主义不允许人们做任何可能导致挥霍金钱的事,而要求人们不断积累资本,因为据说,在虔诚与富有间有一种奇特的联系。马克斯.韦伯对加尔文教派的伦理学与" 资本主义精神" 的关系曾作过精辟的分析。尽管它的作用往往被夸大,但确实,资本主义精神在这里找到了切实有效的支持。
  到18世纪中叶,这个民族尽量过着节俭生活,以便把省下的钱去作资本投资。利润动机模糊了阶级和职业界限。人们可以对这种心态下这样或那样的定义,但英国正是凭借这种精神在长时期内保持对邻国的经济优势。
  从16世纪到工业革命前,毛织品生产和出口始终是英国财富的真实来源和经济支柱。英国上议院议长的座位是一个羊毛袋子,这就很能说明问题。
  17世纪末,毛织品的产值为700 万镑,在英国总出口额中,毛织品出口额差不多占1 /2.英国其他许多出口商品都需要仰赖外国原料,英国能保持巨大的贸易顺差,就因为有毛纺织业的深厚基础。从17世纪末奥格斯堡同盟战争到七年战争,战事连绵不断,然而战争没有妨碍经济发展。在历次战争中发行量愈来愈大的国债,不但未造成危害,反而通过英格兰银行信贷的扩大变成了内外经济扩张的一个动力。这种奇迹的出现,除了英国必须是常胜国外,还必须具有经济实力。
  ③工业革命的科学技术条件。17-18 世纪,一些重要的科学技术成就与英国工业革命有密切联系。人类历史上有两次重大技术革命。第一次约在公元前8000年,以农业为开端。第二次从10世纪开始。17-18 世纪的许多技术并非新的起点,而是历史的继承和发展。然而,要有发明,就不能离开科学的专门知识和特殊工作方法。17世纪的科学革命,是在上升的资本主义影响下和资产阶级对当时存在的伪科学思想进行革命的情况下产生的。这就使这一时期的技术发展具有新的特点:它再不是那些无数的、微小的技术改革,而是在人文学知识与专业技术知识相结合基础上的技术革命。
  以蒸汽机为例,蒸汽机利用蒸汽在汽缸内膨胀,推动活塞作往复运动而发生巨大热能。蒸汽原理早已为人所知,但蒸汽机活塞、联动齿轮、螺旋线、轴承以及各种几何图形的传动部件,无不要求精密科学的计算和装配。可以说,在需要科学的地方,科学起着最重要的作用。
  还在16世纪末,英国新兴资产阶级就十分重视科技的发展,那时有大批医生、牧师和商人去欧洲大陆进修。16-17 世纪,由于经济中已产生强有力的资本主义部门和1688-1689 年革命中取得的新自由,英国必须和能够以空前规模的技术革新回答日益扩大的市场的挑战。1660年,一些学者已创立了皇家学会,著名科学家牛顿与戴维曾先后任该会会长。这时伦敦成了欧洲的科技活动中心和近代实验科学的发源地。丹尼斯.帕平的一些研究,曾分别在《科学家杂志》和《皇家学会会报》上发表,他的实验对蒸汽机的发明起了重大作用。英国的创造发明,在17世纪90年代已蓬勃开展,不久就出现第一批成果,如纽科门蒸汽机,达比焦炼熔炉。
  促使纺织工业发生巨大变化的水力机和走锭精纺机,与科学没有多大关系。然而,布匹的生产必须通过化学处理,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是漂白。传统漂白方法中一个重要过程是酸处理,酸剂通常使用奶酪。以后由于奶酪的缺乏而改用硫酸。但由于硫酸在工业上用途很广,18世纪初对硫酸的需求已超过生产的潜力,当时的生产方法是在钟形瓶下燃烧加硝的硫磺,使产品凝结在水里。1736年经过沃德的改良,以容积约40加仑的大玻璃球代替钟形瓶,使硫酸价格从每磅30先令降到2 先令。1746年,化学家罗巴克知道铅是不怕酸蚀的极少数物质之一,突破了由于玻璃易碎性而对生产规模的限制。1746和1749年,他的两家工厂先后在伯明翰和苏格兰开张,使硫酸价格下降到3 个半便士。英国18世纪经济和技术的平衡,使大批企业家(不管本人就是发明家或最初只是个工人)对于通过技术改革获得利润的敏感性达到了高峰。
  (6)工业革命过程和早期的技术成就
  工业革命是一场以技术革命为先导的经济革命。英国最早研究工业革命的托因比,把1760年定为工业革命的起点。本书所涉及的年代属于工业革命的早期。
  18世纪制约英国工业发展的两个瓶颈是木炭的短缺和纺纱机的落后。整个重商主义时期的工业生产,使森林在所有西欧国家逐渐消灭。当时树木不仅是造船业和民用建筑的原料,而且是工业燃料,因为只有木炭才能产生高温。早在17世纪,英国多次尝试用煤炼铁,但没有取得有效结果。所以这个岛国只能出口煤,但不得不进口铁。其次是,18世纪初由于棉织机的革新,纺与织之间生产严重失衡,以至出现" 纱荒" ,导致织造部门停工待料。工业革命的巨大浪潮,就是在上述两重困境中开始的。
  ①轻纺工业中的技术革命。英国轻纺工业中的一连串技术革新,是沿着一条由织机的革新推动纺纱机革新,纺纱机革新又推动织机革新的路线前进的。
  1733年,机械工匠约翰.凯伊发明了飞梭,其目的在于推动当时更为重要的毛纺织业。过去,梭子在织机上两边对掷,因限于手臂长度,织物的门面不够宽。飞梭能使梭子在经线上自由往返,不但可织较宽的织物,而且可提高生产率一倍多。但这项发明在毛纺织业中的直接效果并不显著,工人害怕失去工作,制造商企图无代价使用。直到18世纪50年代,由于棉纺织品市场迅速扩大,飞梭才在兰开夏普遍推广。棉纺织业是个后起的工业部门,传统的阻力较小。
  纺织业有纺与织两个部门,以前需要3-5 名纺纱工才能供应一名织工所需棉纱,飞梭的应用打破了织与纺的生产均衡,导致严重的纱荒现象。1751年,英国皇家学会悬赏征求" 发明一架能同时纺6 根棉纱而只需一人照管的机器".于是出现了一连串旨在改进纺车生产能力的发明。
  1764年,兰开夏的纺纱工人兼木工詹姆斯.哈格里夫斯设计了一种多锭纺车,以他女儿的名字命名的" 珍妮" 机。哈格里夫斯不愧为机械方面的天才,一天他不慎将纺车碰翻,可是纺车轮子仍带动锭子转动。他由此而得到启发,在一个长方形木机的框架上装置一排垂直的锭子,最初为8 个,1770年增加到16个,1784年又发展到80个。珍妮纺机发明于1764年,1768年投入使用,1769年获专利权。到1788年,英国至少已有珍妮纺机2 万架。
  珍妮机只能安装在农民或织工的屋子里,仍然以人力为动力,而且只能纺出用作纬线的软线。它只是缓和了传统手工织布机所需的纺纱生产。1769年,早年的理发师理查德.阿克赖特制成水力纺纱机。阿克赖特本人既不从事纺织,又不懂机械,1770年冒充钟表匠,取得了专利。后经人揭发,法庭宣布专利无效。但阿克赖特深知这项技术的经济价值,便在诺丁汉郊区建了一家工厂,利用德文特河的湍流作动力,他的纺纱机因而被称作水力纺纱机。
  阿克赖特本人也就成为当时英国最大的纱厂主,同时也是英国按工厂规模利用机器生产的第一人。
  阿克赖特的线也可当经线用,但缺点是粗细不匀,只能织细棉布,不能织造光洁的平纹细布。1779年,兰开夏童工出身的萨缪尔.克隆普顿归纳珍妮机和水力机的优点,研制出走锭精纺机,由于是前两种纺机的杂交,也叫" 骡机".骡机能带动400 个纱锭,纱线精细,英国由此而织造出第一批优质平纹细布。
  纺纱技术的进步,反过来又造成纺与织间新的生产失衡。因此迫切需要有高效的动力织机来消化过剩的棉纱。1785年,根特的牧师埃德蒙.卡特赖特在木工和铁匠帮助下,制造出一架动力织机,当年取得专利。卡特赖特织布机能代替40个织匠的劳动,使劳动生产率提高6 倍。1791年卡特赖特与曼彻斯特纱厂主格林兰兄弟合建了一个大规模棉织厂,装置400 架动力织机,利用蒸汽机推动,但不幸尚未开工就被人们放火焚毁。1804年,拉德克利夫对卡特赖特织机又作了改进,并为兰开夏所采用。1806年曼彻斯特建立了第一家用蒸汽机传动的织布厂。
  棉纺织业中的技术革新也波及到毛纺织业以及与纺织有关的生产工序,如梳毛、漂白的技术革新。
  1785年左右,走锭精纺机用于纺棉时,约克郡的家庭纺工开始大量使用珍妮机纺毛。卡特赖特继动力织机以后又发明了梳毛机,10个童工和一个工头用3 架梳毛机在12小时内可以梳出240 磅羊毛。18世纪50年代罗巴克以稀释硫酸代替奶酪,固然可使酸处理过程由两天缩短到几个小时,但这还是不够的。因为主要漂白过程,即在阳光下曝晒,要花几个月时间。1786年法国化学权威贝托莱试验把氯用于漂白布匹,但在法国革命以前,这种方法在法国没有前途。是科普兰教授和詹姆斯.瓦特把这方法在苏格兰漂白业中付诸实施,不久就传到兰开夏。如果没有漂白工序的革新,那么当水力机和走锭纺纱机代替纺车时,整个不列颠诸岛就找不到足够的草地来漂白兰开夏棉布。
  ②煤炭工业。煤炭工业是英国最重要的工业部门,甚至在内战前,煤早已是国内贸易和向大陆出口的主要产品。到1750年。煤的生产已成为整个英国工业生产的基础。蒸汽机之所以首先在煤炭工业中突破,与以煤代木趋势从而必须解决煤矿积水问题有着直接关联。以解决抽水问题为开端,16世纪在矿井中使用的空吸泵,在制造水平上已有很大提高,铜和铁取代了木制部件。17世纪,由于空吸泵不断发展并得到日益广泛应用,这就使得伽里略、托里切利和帕斯卡尔开始致力于真空问题研究,开创了真空和大气压力的科学。他们的研究为发展蒸汽机创造了必要条件。许根斯的助手帕平运用这些科学制造了汽缸- 活塞蒸汽机的示范模型。1711年,铁匠托马斯.纽科门研制成第一台具有商业价值的蒸汽泵,在沃里克郡一个矿井中应用于抽排巷道积水。在1702年,这家煤矿要使用500 匹马力机器才能保持矿井无水。
  但纽科门的蒸汽机存在燃料消耗太多的缺点,它只适用于煤矿,因为那里容易获得廉价废弃燃料,应用到其他部门,燃料成本就显得过高。其次是效率太低。
  18世纪50年代,随着工业的高涨,对动力的需求迫使人们在现有基础上对纽科门机作进一步改进。1770年斯米顿的改良机型可达到75匹马力,但它只能用于抽水,不适合驱动机器。詹姆斯.瓦特显然也是为了改进矿井抽水机而发现了纽科门机的根本缺陷。
  瓦特是苏格兰人,早年在父亲的工场里学习模型制造。1756年,瓦特在格拉斯哥开设一个制造教具的作坊,并为格拉斯哥大学修理教具。就在瓦特研制蒸汽机时,由于格拉斯哥一些同业的排外而不得不求助于大学的庇护,他的朋友亚当.斯密支持了他。当时在这所大学里工作的约瑟夫.布莱克正在研究潜热理论(1761-1764年),测量热(不同于温度)的科学是格拉斯哥大学新开的一门学科。布莱克关于潜热和比热的理论使瓦特找到了蒸汽机效率不高的原因,从而发明和完善了关键性的分隔冷凝器。而汽缸与活塞的精密加工,则是在威尔金森的帮助下完成的。威尔金森曾是一名军械专家,在铁的镗孔技术方面素有研究。
  1765年,瓦特发明的蒸汽机诞生。为了筹措资金,罗巴克成了瓦特的第一个合作者。1769年瓦特蒸汽机获得专利权。1773年罗巴克破产,马修.博尔顿买进了罗巴克的股份。1774年瓦特迁往伯明翰,与博尔顿和威尔金森开始了合作关系和业务活动。1776年试制出单动式蒸汽机,1782年试制出复动式蒸汽机。
  蒸汽机的出现,成了英国工业革命的巨大杠杆。从此,煤矿可以更深地挖掘地下矿层。1750年英国煤生产量为477382吨,1790年增至7618728 吨,1795年达到10080300吨。当然,蒸汽机的历史意义绝不止于煤炭部门和英国一个国家。
  ③重工业。18世纪英国重工业中的技术革命主要体现在以煤代木的炼铁技术和以机器代替手工制造机器的技术。
  英国早在16世纪就开始用煤取暖。16世纪中叶以后,英国的许多工业部门都开始用煤炭作燃料。但炼铁部门直到18世纪初还没有实现以煤代替木材或木炭的转变。尽管煤的潜在用途是明显的,但如何选择适当的矿石和煤以及两者的合理比例,还存在严重的技术困难。
  18世纪初,希洛伯郡柯尔布鲁克代尔一家炼铁厂的股东亚伯拉罕.达比想用铁制用具代替黄铜和铜做的家用器皿,从而对冶炼过程发生了兴趣。1709年,在经过多年试验后达比成功地产出焦炼铸铁,并开始用来制造家用铁器。
  1717年老达比去世后,第二代达比领导的公司,于1722年成功地以铁代替黄铜,浇铸出纽科门蒸汽机汽缸。1735年公司发明了以焦煤混合生石灰的熔炼技术,1760年又采用鼓风方法吹去硫和其他杂质,至此终于发现了远比木炭冶铁经济的炼铁技术。
  与此同时,斯米顿的铸铁圆筒代替了旧式风箱;威尔金森首次装置瓦特蒸汽机向熔炉鼓风,大大降低了燃料消耗。
  在铁的精锻方面,1776年柯尔布鲁克代尔工厂的克雷尼奇兄弟借助一种特殊构造的反射炉,将生铁精炼成适合工程使用的熟铁,这一方法一直被使用到1784年。1784年,为海军部工作的船舶经纪人亨利.科特发明了以搅炼与轧制相结合的搅炼炉炼铁法。用这一工艺制造的熟铁,其质量相等于进口熟铁,于是英国有了以煤作燃料的大规模熟铁生产。
  由于铁工业的革命,促进了英国铁产量的迅速增长,1788年英国铁产量是6.8万吨,1796年增至12.54 万吨,1806年达到25万吨,绝大部分产自采用焦炭的高炉。1812年条形铁的出口,超过了为维持国内消费的外国进口铁,英国成了铁输出国。
  18世纪炼钢技术在冶炼业技术革命中的作用不大。渗碳工艺在这之前早已为人所知。1750年谢菲尔德的钟表匠本杰明.亨茨曼为改进钟表发条而发明坩堝炼钢法。亨茨曼工厂是近代炼钢业中第一家炼钢厂。
  在工业革命中,新机器代替了旧有的简单工具。开始时,新机器都用手工制造,且多数是木制,如第一代纺织机器几乎全部是木制,后来随着金属加工业的进步,除蒸汽机外,纺织机器的部件也陆续改用金属。
  制造机器的机器,俗称工作母机,也是各种不同功能的机床的总称。17世纪已有木制的车床,工业革命开始时,新的铁制车床纷纷出现,1775年后,近代机器制造业开始兴起。1775年威尔金森为第一台蒸汽机设计的镗床,标志着机床工业的开端。1787年应用于传动机的轴承取得了专利。1797年出现螺丝车床,在构造上已具有现代机床的特点。1798年摩德尔创造的镟床获得专利,并被广泛应用于欧洲金属加工业。从此,机器本身摆脱了手工业的羁绊,资本主义有了自己的技术基础。
  ④交通运输业。交通运输业是经济重要基础结构的一部分,交通运输业的进步不止是直接降低整个经济的成本结构,而且有利于开发市场和促进劳动力的流动。英国在工业革命前,总的交通运输状况,相对地落后于法国,但在1760年后,英国筑路事业和运河开凿业,出现了新的发展,有时近乎革命性的进展。
  英国1663年颁布了栏栅公路法,允许私人或社区集资修筑公路,赋与兴筑人征收通行税权利。但收税公路的大规模修筑,是在1760年以后,当时已开始用科学方法建筑道路和桥梁,英国三位杰出的工程师,代表着这一时代的土木工程水平。英格兰建筑师、盲人约翰.梅卡特夫,于1765年获得设计约克郡一条公路的合同,显示了在公路设计上的非凡才能。以后他又为兰开夏郡、柴郡和德比郡的北英格兰公路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苏格兰工程师托马斯.特尔福德,最初致力于开凿埃尔斯密尔运河,后来从事道路与桥梁工程,在18年中,建造了梅纳桥等42座桥梁,在城乡各处修筑了许多道路。
  约翰.劳登.麦克亚当,因在路面建设方面的创造——采用凝结成天然混凝土的有棱角的花岗石碎片替代燧石——而闻名欧洲。但直到19世纪初,尽管在全国主要地段都有一流水平的公路,但尚未形成标准的公路网。在铁路出现以前,英国高效率的运输系统是运河。
  18世纪下叶,当法国兴修运河的工程以及隐约出现的工业化朕兆因革命而中断时,英国兴修运河的工程却与工业革命同步前进,而且在1780-1800 年期间形成一股" 运河热".早在1720年,兰开夏到利物浦的联结工程已经开始,由于工程迁就原有水道,故只能说是河道的疏通及调整。英国第一条真正的运河是布里奇沃特运河。这条水道由沃尔斯利煤田主布里奇沃特公爵聘请詹姆斯.布林德利设计施工。水道由煤田通往正在变成棉纺织业中心的曼彻斯特,总长11英里。1761年运河竣工,并取得很高商业效益。由于运输成本降低,煤价得以在保持原有利润基础上降低一半,沃尔斯利的煤很快占领了市场。同时这对曼彻斯特工业的发展起了积极作用。1762年,公爵倡议开凿一条从曼彻斯特至利物浦的运河,布林德利花了6 年时间,把曼彻斯特这一新工业中心同重要商埠利物浦联结了起来。
  在1780-1800 年的" 运河热" 时期,最重要的一条运河是1777年开浚的大基干(大特朗克)运河,它沟通默西、特伦特和塞文三条河流,实际上把利物浦、赫尔和布里斯托尔三个港口城市联结起来,并延伸到伯明翰。运河告成后,使运输成本大大降低。原来从利物浦到伯明翰的陆运,每吨运费为5 英镑,此时水运只需25先令。1793年,另一条大联运河开浚,与大基干运河联结,直通伦敦。运河网的形成,不但降低内陆运输的费用,同时也使内陆的发展与港口沿海贸易及对外贸易联成一体。
  这时期,作为厂矿内部或矿与港口、运河间运输手段的轨道车也有了发展。英国煤矿于17世纪初从德国引入木轨车道,用马曳行。18世纪由于冶炼业的发展,普遍改用铁制轨道,如达比铁工厂就有此种轨道20英里,格拉摩根郡的彭一伊一达朗铁厂有一条9 英里长通往水路的交通线,在这种轨道上,一匹马力的运载力要比土路高出50倍。随着蒸汽机的应用,人们开始思考用蒸汽机作牵引力,1840年,理查德.特里维西克在彭一伊一达朗轨道线上作了一次示范,用一个名为"谁能捉住我" 的蒸汽机车头曳引10吨矿石和70名旅客,驶行速度每小时5 英里。1814年史蒂芬森用瓦特机造成一个车头,在舍尼尔沃斯煤矿示范,曳行8 节货车,每小时驶行8 英里。这预示着一个伟大的" 铁道时代" 的到来。
  (7)工业革命的社会经济后果
  关于工业革命的社会经济后果,这里只叙述工业革命早期,即到1815年左右已然明显化的一些重大影响。它们包括英国经济区域的改变、英国工业结构的改造、工业资产阶级及工人阶级的出现和工业革命对欧洲的影响。
  ①经济区域的改变。工业革命前,毛织品是英国最主要的出口商品,毛纺织业主要集中在约克郡、英格兰西部,从格洛斯特郡到德文郡和东安格利亚。工业革命后,煤被用作工业燃料,东安格利亚和英国东南部由于煤炭资源匮乏而趋于衰落,而资源丰富的西约克郡(以利兹为中心)得到了迅速发展。同时,由于纺织工业中棉纺织业的兴起,在紧靠约克郡的兰开夏(以曼彻斯特为中心),既是煤区又有适宜纺纱织布的温度与湿度,又不受传统束缚,技术革命最终使兰开夏成为工业最发达的地区之一。
  英国拥有仅次于鲁尔的煤炭资源,煤矿藏主要集中在中部以北,与铁矿区较为接近。英国不缺乏铁矿,但长期以来铁依靠进口。17世纪英格兰制铁中心在萨塞克斯.威尔德和德安森林地带。到1750年转移到了靠近大湖区林地。总之,炼铁业离不开森林和作为自然动力的河流。结果是,熔炉远离矿石产区,锻造工厂远离冶炼厂。整个18世纪上半叶,英国有一大部分生铁依赖于瑞典和俄国,而南北威尔士和苏格兰低地的丰富资源却得不到开发。工业革命后,冶炼技术的革命将英国煤田(也可说将世界煤田)与炼铁工业连接了起来。1759年,塞缪尔.加贝特和约翰.罗巴克在福尔柯克附近建立了卡隆铁工厂,1760年约翰.格斯特建立了道莱斯铁工厂。在以后半个世纪内,苏格兰和威尔士炼铁工业的发展,改变了英国重工业的布局,也改变了这些地区的社会经济面貌。到19世纪初,东安格利亚、南英格兰和西英格兰丧失了原有的工业优势,主要新工业区集中到了米德兰、北英格兰和南威尔士。
  ②工业结构的改造。工业革命早期,英国工业中逐渐形成以棉纺织业为龙头,以冶炼和采煤为主体的工业体系。在这场贯串整个工业体系的革命中,发生过拿破仑战争,战争几乎把所有竞争国家的船只从海上赶出去,从而使英国的工业品在大西洋彼岸和欧洲某些市场获得实际的垄断地位。
  英国在棉纺织业中的垄断地位,尤为明显。1810-1812 年,英国棉纺织业机纺锭数为506.7 万枚,法国为104 万枚,德国为30万枚,美国仅为12.2万枚。而英国的纺工却比这些国家少得多。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英国100 支棉纱价格1786年为每磅38先令,1790年为30先令,1800年降至9.5 先令,1807年再降至6.75先令。产品价格的低廉,足以在世界棉纱市场将其他国家排挤出去。
  英国的煤产量1770年为620 万吨,1795年运河时期达到1000万吨(半个世纪后,1845年煤出口量达到2100万吨)。铁的产量,1788年为6.8 万吨,1796年为12.54 万吨,1806年为25万吨(1825年为50万吨,1835年为100 万吨)。到19世纪20年代,英国已经不用木炭冶炼生铁,而其他国家,木炭炼铁仍占绝对统治地位。
  ③工业资产阶级及工人阶级的出现。以瓦特蒸汽机的发明为标志的工业革命改变了工业生产技术,也改变了社会结构。英国工业革命造就了第一代工业资产阶级。他们不是由商人资本或金融资本蜕变而来,商人和银行家拥有的资本,有相当长时间不向工业投资(英国和法国直到19世纪中叶才向工业投资)。英国第一代工业资产阶级,来源于企业家。西方经济学家把工业革命早期的企业家定义为企业创办者或使企业具有活力的人,他们具有导致" 进步" 的个人进取心、创造性和竞争性冒险精神。我们从工业化早期工业企业家的传记可得出相似的结论:他们中的绝大部分人,都出身寒微。阿克赖特出身于理发师," 铁业大王" 达比兄弟和博尔顿的父亲都是小农,黑乡(英格兰中部工矿区)创始人威尔金森的父亲在签约到铁厂当工人前是个乡下人。工业资本是在办工业热时期围绕着结构最灵活、发展最快的纺织业和炼铁业大量积累起来的。阿克赖特在他提出发明(1770年)到去世(1792年)的23年间,个人财产超过1769年英国全部棉纺织品出口值的两倍。
  随着经济地位的上升,工业资产阶级作为一种社会力量的阶级意识在加强。1784年,博尔顿在抗议政府对原料征税的法案时,他的发言已不是单纯为自己,而是清楚地代表了这一阶级的利益。同年,在他领导下组成了英国制造业者总会。
  英国第一代工业无产阶级,既有由于圈地运动限制农业人口而涌入工业城市的农民和农业工人,也有城市工业人口的第二代和被工厂挤垮的传统手工业者,而主要的是第一种情况。1750年后,英国人口急剧增长,英格兰和威尔士的人口从1750年的大约600 万增加到1800年的900 万左右。而这期间的农业人口,却由工业革命前占总人口的75%,下降到1801年(第一次人口普查)的35%。这表明,在农业革命有可能养活迅猛增加的人口条件下,工业革命正在愈来愈多地吸纳来自农村的劳动力。1750-1800 年,曼彻斯特和利兹的人口增加了3 倍,伯明翰和谢菲尔德各增加2.5 倍和2 倍。
  工人在工业革命早期的工资水平,一般地说要高于大陆国家,但工人的劳动条件和生活状况是悲惨的。在工资最高的伦敦,1800年在约100 万居民中,有10万人以上没有赖以为生的手段。资产阶级从不承认由工业化造成的新的贫困,而把这个社会问题仅看作是救济问题或看作是道德问题。但工人阶级不会总是处于被动地位,1811年起在北部和西北部发生的大规模捣毁机器的" 卢德运动" ,标志着工人阶级的觉醒。1824年英国出现了第一批工会。
  ④工业革命对欧洲的影响。在英国工业革命早期,欧洲大陆国家的参观者纷纷结队来英国考察。法国实业家和海军军官参观了英国冶金工厂和制造厂,承认法国在技术方面,与英国存在很大差距。1776年法国政府正式邀请铁器制造商约翰.威尔金森的兄弟威廉.威尔金森去法国,后者不久成了法国克罗索铁工厂的创始人之一。克罗索工厂的创建,标志着法国新型重工业和军火制造业的崛起。此外,约翰.霍尔卡受法国纺织业界之聘,担任工厂总监;约翰.贝尔登在西里西亚国营铁厂指导炼焦炉的工作;查尔斯.盖斯科因应俄国之聘,指导皇家铸铁和机械厂的工作。
  英国在这一时期的技术和资源输出,无疑在客观上为大陆国家的工业化创造了有利条件。至于英国由于工业革命而形成的对邻国的经济优势及深远影响,那不是技术本身的事。
  (8)殖民贸易和商业诸形态
  ①欧洲商业中心的转移。由于地理大发现,在1500年还只是面向着地中海和波罗的海的欧洲,一下变成了面向大西洋的欧洲。随着世界商路由地中海向大西洋、印度洋以及太平洋的转移,在欧洲以外形成了与商路相联系的三大贸易区。第一个是从好望角经东非和印度半岛,直到东南亚群岛的印度洋地区;第二个是由设在西非海岸的商站到西印度群岛,直通西属美洲大陆的大西洋地区;第三个是在东亚与美洲西海岸交往中逐渐形成的太平洋地区。远洋或跨洋贸易对欧洲许多地区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引起欧洲经济中心的转移。
  16世纪内,位于欧洲大西洋沿岸的一些海港城市变得空前繁荣,16世纪中叶,尼德兰的安特卫普成了当时欧洲主要的商业与金融中心,这一中心的特征,在于横贯大陆的贸易同海上贸易的结合。16世纪末,低地国家在经历一场旷日持久的动乱后,安特卫普于1585年被帕尔马占领,离海岸只有几英里的阿姆斯特丹取代了安特卫普。阿姆斯特丹广泛的商业联系和从世界各地金银与硬币的大量流入,使之成为当时欧洲贵金属贸易中心,从而进一步巩固了其在商业上的主导地位。
  16世纪时还没有迹象表明英国将走上经济增长的道路,因英国既缺乏法国的规模,又不具有西班牙的财政资源和荷兰的商业地位,但它正在悄悄地走自己的路。进入17世纪,它决心不顾西班牙的反对,赴全力于建立一个新大陆市场。到1640年,英国已在美洲建立了14个永久性拓居地,并通过一系列航海法力图将荷兰人从英国殖民地赶走。17世纪50-70 年代,英国在同荷兰进行三场战争后达到了目的。伦敦,利物浦随着国内外贸易扩张而迅速发展,结果英国不仅是欧洲而且成为世界的商业中心。
  ②英国近代商业政策特征。从16世纪到18世纪中期,贸易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在欧洲历史上是罕见的,西方经济史学家把这段时期称作重商主义时代。由于各国的历史条件不尽相同,当英国和法国由重商主义时期步入工业化时期时,普鲁士和俄国的重商主义政治实践刚刚达到顶峰。
  重商时代的特点体现在经济体系上,在这个经济体系中,固定资本起着相对次要的作用,很大部分的财富由流动资本组成,资本的迅速周转能产生较高收益,特别是它使资本投资有广泛的选择机会。因此,贸易的重要性显然超过其他各种经济活动。此外,金融体系有赖于金银的流通,这种流通也取决于对外贸易情况。在重商时代,利用本国实力造成贸易顺差,并保证金银及其他贵金属的多进少出,就成为欧洲各国政府商业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
  英国近代商业政策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17世纪前,取得贵金属是商业政策的决定性动力。当时所有欧洲国家无不为应付军备而在货币需求和货币收入间存在剪刀差。都铎王朝(1485-1603)时期,为扩大其岁入而出售转让权和特权的做法,曾使16世纪成为商人资本的真正黄金时代。1600年英国贸易商成员估计有3500人,有决定权的少数大批发商,结成了销往海外的毛织品收购卡特尔和大陆商品的销售卡特尔。尤其,在资本原始积累初期,英国贸易商与海盗往往是二位一体。第二阶段,进入17世纪后,英国从西班牙与荷兰的对比中,开始突破货币即财富观念,从原始的重商主义过渡到成熟的重商主义。这一时期商业政策的新特征是以有利于振兴本国经济为出发点:对内发展市场自主权,排除加于商业贸易活动的种种限制,1642年的垄断法不仅禁止王室垄断,而且在法律中包含了一个鼓励创新的专利制度;对外通过诸如海关法与航海法达到贸易顺差,其结果自然是金银流入英国,而不是从英国流出。第三阶段则是在工业革命已取得重大进展后,以1813年取消东印度公司贸易垄断权为开端的自由贸易政策时期了。
  ③旧殖民体系与英国航海条例。所谓旧殖民体系,就是用武力夺取殖民地和垄断殖民地贸易,把宗主国变成殖民地产品的贮存库,并以自己的工业产品供应殖民地。同时,旧殖民体系只有当宗主国与殖民地之间的交往是用自己的船只进行时,才有可能实现。因此,旧殖民体系从一开始就显示出强烈的排外性。
  地理大发现后,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在开拓殖民地上的斗争就非常激烈,当时亚历山大六世教皇还为此给两国划分势力范围,即所谓的" 教皇子午线".16世纪末,西班牙开始衰落,葡萄牙则在此以前已被西班牙并吞(1580)。而在16世纪末期挣脱西班牙专制统治的荷兰,到17世纪逐渐发展为海上霸主,它占有世界商船的3 /4.英国在资产阶级革命后颁布的《航海条例》,既是为适应旧殖民体系需要,也是针对荷兰的。《航海条例》的涵义比它的名称要广泛得多。实际上这是一系列有关殖民地贸易与航海业的法令。《航海条例》第一次在1651年共和国政府时颁布,很快就引起了1652-1654 年的第一次英荷战争。《航海条例》于1660、1662、1663年以及70年代续有修订和补充。1660年法令的基本内容是:1.来自殖民地的商品只能用英国或该殖民地的船只运载;2.欧洲商品同样只能由英国或该商品生产国的船只运载;3.不允许外国船只到英国沿海从事运输或捕鱼活动。1663年通过的主要商品法规定,西印度群岛的食糖,弗吉尼亚的烟草、大米、棉花、靛蓝和染料、木材等殖民地产品,只容许由英国运送到欧洲市场上去。航海条例和主要商品法使英国不仅成为殖民地销货的中心,而且也是向殖民地提供制成品的中心。从此,英国的殖民政策有了立法基础。
  英国在第二次英荷战争(1665-1667)和第三次英荷战争(1672-1674)
  中,严重打击了荷兰的海上势力。但这以后,英国仍然对殖民地贸易实行垄断,并在1688年后出现了严格贯彻治理殖民地政策的倾向。1764年后甚至企图对殖民地实行征税,这就引发了英国与殖民地之间的冲突。《航海条例》随着美国独立革命而名存实亡,它的实质影响只及于税率。《航海条例》于1849年被正式废除。
  ④关税与贸易战。关税和商业战争,是近代西方列强用来保护本国经济利益和争夺财富的一柄双刃剑。英国在向海外扩张中后来居上,又是最先完成资产阶级革命和工业化的国家,因而在这方面最具典型意义。
  重商主义国家要想运用统一的和灵活的关税政策,必须具备一个前提条件,即所有地区性的内部税卡必须废除。英国具有这一条件。这不仅因为历史上诺曼底王国不允许特殊权力机构出现,而主要是在资产阶级革命后,国会作为各经济利益集团的代表机构,总是使自己的立法适应这些利益,以方便工业和商业的资本积累。英国保护关税政策的实质在于:对制成品和粮食征收高额进口关税和尽可能不进口;禁止原料和技术出口;对商业和工业给予优惠和补贴。借助于这些保护措施,资产阶级才有可能在国内市场使自己生产的商品保持高价而以较低成本的工业品去参与国际竞争。此外,如果说禁止羊毛出口是将工业利益置于农业利益之前,那么对粮食进口征收高额关税或禁止进口,就是兼顾了大地主和农场主的利益。1778年,国会通过了一项谷物条例,规定只有当每夸特小麦价格超过48先令时,方准小麦进口。1791年的谷物条例规定,每夸特小麦价格低于50先令时,进口小麦应征以高额关税。1815年谷物条例规定,每夸特小麦超过80先令时,方准进口。这同时也是对大陆粮食出口商的沉重打击。
  英国在对外关税政策上,还具有掠夺性的一面。1703年,以英国谈判代表名字命名的梅屈恩(一译梅森)协定,就是一个例证。英、葡双方在协定中达成协议:英国对葡萄牙的葡萄酒给予比法国葡萄酒更优惠的税率,以换取葡萄牙进口英国的毛纺织品。葡萄牙由于失去保护而不能再建立自己的毛纺织业,被迫进口毛织品的价值是英国从葡萄牙进口红葡萄酒所无法平衡的。英国此举也是对法国的抑制和打击。但是,像梅屈恩这样的协定只有当一国对另一国具有明显经济或政治和军事优势时,才有可能做到。
  英国在与同样强大的对手打交道时,宁肯不签订任何协定,而仰赖于关税战。1713年,对梅屈恩协定深感满意的同一批制造商,却拒绝同法国签订贸易协定。待到1786年,当威廉.皮特终于同法国签订双方降低税率的贸易协定时,法国在工业方面已落后到英国可以独享其利的程度。
  从这种关税战到商业战争,只有一步之差。近代的每一次战争,参战国除了本身政治目的外,几乎都有非常明确的经济目的。估计,英国从17世纪中叶到1815年的160 年内,大约有70年在进行各种形式的商业战争。在英荷战争之后,英国开始同法国争夺商业和殖民霸权。1701年,法国利用西班牙王位无嗣的历史机会,打开了所有西班牙殖民地港口,并取得了阿幸托,这促使英国最终下决心参战。经过长达10余年的西班牙王位继承战,英国取得了阿幸托。18世纪中叶,英国同法国为争夺北美和印度的统治权又爆发了七年战争。1775年后,美国的独立战争是英国和殖民地之间的利害冲突。
  从1793-1815 年的22年内,除短暂的亚眠和平协议时期,英国同法国革命政府以及拿破仑政府,始终处于交战状态。对法战争最初可能出自国家的安全考虑,但不久就显露出,这是一场受到工业和金融资本支持的战争。在特拉法尔加战役后,英国才最终确立了海上霸权的地位。
  ⑤奴隶贸易。奴隶贸易的始作俑者,是葡萄牙人。事实上,葡萄牙在成为殖民国家之前就是一个蓄奴的国家。16世纪,随着甘蔗的种植方法从葡萄牙传到大西洋诸岛和接着传入巴西和新大陆,黑人奴隶制和贩奴活动就开始发展起来。到了17世纪,有8 个欧洲国家为掠夺非洲财富和贩奴,在西非争夺地盘。
  英国早在1562年,从事海上走私的掠夺活动的霍金斯,就组织了第一批抢劫奴隶的海盗船队。伊丽莎白一世不仅批准奴隶贸易为合法,并且授与霍金斯爵位。资产阶级革命后,英政府于1672年成立了从事奴隶贸易的" 皇家非洲公司".从1680年至1686年,公司平均每年向美洲贩运5000个奴隶。
  18世纪初,贩奴贸易引起了剧烈的国际竞争。1713年,根据乌得勒支和约,先前由葡萄牙人和法国人所掌握的垄断权,最终让给了英国。英国把阿幸托视为在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中所获得的最大胜利:除获准的进口数量外,还能走私运进更大数量的奴隶。在1675年前后,一个体格魁梧的黑人,只需付3 英镑,到了西印度售价可达16英镑。不仅如此,随着奴隶贸易而形成的" 三角贸易" ,例如从英国装载货物去非洲,在非洲西海岸交换奴隶,然后将奴隶运往美洲,变卖后装载当地食糖、棉花等返回英国,每次往返可做三笔交易,以致西属美洲到了18世纪与其说是西班牙的殖民地,毋宁说是英国的一块贸易殖民地。
  据估计,从1680年到1775年,英国从非洲运往西印度群岛的黑人,就有300万左右。当时利物浦成了奴隶贸易的中心,1795年它集中了英国奴隶贸易的5 /8 和欧洲奴隶贸易的3 /7.奴隶贸易为英国工业革命的发展提供了货币资本,有些资本家就是靠贩卖奴隶起家的,如英国著名的冶炼业资本家安东尼.培根,就是一个奴隶贩子。
  1787年,英国曾出现要求废除奴隶贸易的组织。1791年,立即废除奴隶贸易的提案获得下院多数赞同,然而却遭到代表奴隶主阶级利益的上院否决。在对法战争初期,英国占领法国和西班牙的岛屿时,依仗其海上优势独家经营奴隶贸易,在这期间黑人的贸易量以及贸易利润迄今无人知晓。直到英国官方准备利用人道的呼声作武器,特别是在1805年特拉法尔加战役后,当英国确信如果它放弃奴隶贸易,就不会有另一个海上强国敢于经营奴隶贸易时,终于在1807年通过了英国禁止奴隶贸易法。
  ⑥海外贸易公司。英国1555年经由北方海路从事海外贸易的莫斯科公司,是英国对外贸易领域中股份公司的雏型。此后又出现近东公司(1581)、东印度公司(1600)、非洲公司(1618)等。从1688年" 光荣革命" 到1695年间,股份公司的数目已从22个增加到150 个,其中最重要的是东印度公司。
  在15、16直到17世纪初这段时期,英国对外贸易的主要任务就是推销英国纺织品和出口英国羊毛。安特卫普曾是英国纺织品商人,首先是那些来自伦敦的冒险商麇集之地。16世纪安特卫普市场的崩溃标志着伦敦传统布匹出口贸易的重大转折。16世纪下半叶,这项贸易出现了严重萎缩。为了开辟新的市场,向国外推销英国纺织品,在伊丽莎白时代引起许多次著名的商业冒险,包括通往中国的东北商路与西北商路,以及在1600年创建东印度公司。当时,东印度公司就是作为" 伦敦的东印度贸易商的公司和总管" 创建的。
  公司创建不久,在英国就引起了一场大的争论。特许状给予东印度公司的贸易垄断权与免税输入货物权,侵犯了由大批发商组成的调节公司的利益。其次,外港的各同业公会,始终强烈反对伦敦的优势地位。1604年,国会的一个委员会,起草了一个关于" 自由贸易" 法案,以保障每个人都有出口毛织品的权利,但是政府的干预没有成功。在17世纪,东印度公司遵循" 在印度贱买,在欧洲贵卖"方针,公司财富和随之而来的权势都在增长。17世纪80年代,公司一张面值100英镑的股票上涨至500 英镑,另一方面,尽管占有1000英镑以上的股东有500 余人,但决策权却操纵在少数人手里。当时的总裁、工业界巨头蔡尔德爵士,拥有几乎独裁式的权势。蔡尔德是英国重商主义实干家,他在维护公司利益和伦敦地位上曾一再强调,东方贸易不仅使公司赢利,而且通过再出口,还可给国民经济带来无可比拟的益处,强调在印度购买的东西,实际上不是由英国人,而是由它们的欧洲购买者支付,而且是超额支付。在1681年向董事会的汇报中,蔡尔德宣称,在东印度公司进口的货物中被用于再出口的货物占4 /5.事实也是如此。这时期欧洲与亚洲进行的所有贸易的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这些贸易都着重于进口。欧洲的贸易公司在印度半岛保持地盘,不仅仅是为了取得印度的产品和运往欧洲,而且也是为了得到经印度半岛转口的、来自整个亚洲沿海地区的商品。当时亚洲各国几乎并不需要欧洲的商品,除了武器与弹药之外,可以被东方人接受的" 商品" 便是金银。英国可供出售的少量毛织品,根本无法抵偿他们从亚洲的进口。因此,如果东印度公司不做转口贸易,就是很难想象的。
  然而,蔡尔德的申辩,说明当时英国有关各阶层,包括想分沾利益的商人和纺织工人,都不能接受他的说法。17世纪末,人们对东印度公司的垄断,群起而攻之。在1700年禁止白棉布进口之前,一些织工的妻子冲进下议院,对投票反对这项议案的议员发出了威胁。不久,又有3000名暴乱的织工袭击蔡尔德的住宅,东印度公司的大楼也遭到袭击,公司的库房被占领。1698年起(至1709年),东印度公司降为调节公司。同时,辉格党政府宣布,对印度的贸易向那些愿认购利息8 %,总数为200 万英镑公债的人" 自由开放".东印度公司通过认购30万英镑公债并利用自己的地位,重新组建了一个公司。然而,老公司与这家新公司在互相竞争下,利润开始滑坡。1709年,通过两家公司的联合,在合股基础上成立了一家" 新联合东印度公司".联合东印度公司在18世纪为公司自己,也为英国提供了巨大利润。在1757- 1815年间,英国从印度搜刮的财富约达10亿英镑。
  ⑦货币与银行制度。英国铸币历史甚早,1489年亨利七世时期铸造金镑,即王币。1504年又铸先令,是一种银币,20先令合1 金镑。1663年首次发行的硬币称金畿尼,因为第一批畿尼是由皇家非洲公司从西非的几内亚运来的。在伊萨克.牛顿爵士任造币厂总监时,于1717年把1 畿尼定值为21先令,代替了金镑的地位。这种金币与银币并行的制度,就是金银复本位制。由于17世纪英国金银比价与大陆国家有差异,英国银价较低,银币被熔化运出。1695年曾确定了金银的法定比价。到了18世纪下半期,大陆国家的金价高于英国,英国金币又开始外流,金币与银币之间又失去平衡。议会为了使银币成为辅币,1774年采取的第一个措施是,25英镑以上的钱不得用银币支付,而在这之前,规定的是任何人不得拒绝以银币还债。1816年5 月才通过最后决定,规定英国以金币英镑为本位币,它有无限法偿的资格,银币先令为辅币,20先令合1 英镑,仅有有限法偿资格,即以银币作为法币支付时最多不能超过40先令。铜币便士为小额辅币,12便士合1 先令。本位币英镑于1817年起铸造,原有的畿尼继续通用。至此,英国金本位制基本建立。
  与货币制度密切相关的,是银行制度。英国在17世纪后半期,经历了一个政局多变的国家可能经历的财政困难。在1649-1652 年的共和国时期和随后的克伦威尔时期,预算案几乎总是出现赤字。1659年政府的开支,估计为220 万英镑,而岁入只有187 万英镑。当时解决这些预算赤字的办法,是大批拍卖土地,向伦敦的商界和金融界大量举债以及拒付债务。1659年,公债已高达200 万英镑。1660年查理二世复辟后,赤字依然不断。当时解决的办法是:1671年开始直接由国家征收关税;将1655年发行的约130 万英镑的" 偿债券" 一概冻结;1684年开始直接征收炉灶税。
  在1688年光荣革命之后,由于同法国的战争,政府在财政上的需求更大,在困境中,辉格党想到了将国家需要与创办一家股份银行相结合的办法。
  这时有一个拥护光荣革命的大商人裴德森,正准备仿效阿姆斯特丹银行筹设英格兰银行。1694年,国会在出席人数很少的情况下,通过了一项法令,规定用一项新税收偿付120 万英镑公债的利息。公债由私人资本认购,认购者可获得担任" 英格兰银行总裁" 职务,并赋与银行经营货币和票据、发行与此等额纸币的特权,但若未经国会特别批准,银行不得在法令规定的120 万英镑之外再向政府提供新贷款。这项公债以及与此同时创办的股份银行,都取得了圆满结果。1694年,英格兰银行正式成立,裴德森出任首任行长。
  银行由于所认购的120 万款项全部贷给当时的威廉三世政府,所以冒有极大的政治风险,一旦斯图亚特王朝卷土重来,银行就会破产。但当时辉格党人表现出了极大的勇气,11天内全部公债被一购而空,认购者(股东)全都是执政的辉格党人。同时,股票很快以高出票面价值进入交易。1697年,银行的资本增加了100 万英镑,这笔金额同样如数提供给了政府。从而,英格兰银行经营的扩大,就与国债的增加紧密地联系起来。
  英国国债在18世纪达到空前的数额,1783年达到2.385 亿英镑,每年债息就超过800 万英镑。如此巨大的国债,没有对这个国家和银行构成威胁,既有技术性原因,也有政治原因,但主要是经济原因。英国国债从未因任何政治危机而中断过定期利息支付,它将国家债权人的利润转嫁到了纳税人头上;英国在历次战争中都是胜利者,而且从未在自己本土上进行过战争;而最主要的是英国的商业利润和整个资本积累一直处于旺盛时期。
  英格兰银行虽然在很长时期中是私人银行,但它代理国库,接受再贴现,领导货币市场,客观上发挥了中央银行的职能。
  ⑧保险公司与交易所。近代随着海运业的发展,在金融业中开始出现其性质和营运方式近似银行的海上保险公司。1688年,英国的一些船商常在伦敦劳埃德咖啡馆聚会,商讨海上保险事宜,于是成立了劳埃德商船协会。最初商船协会是专为英国商人和船主服务的,由同业中人订立协定,通过各方背书签名,以分散海运风险。至18世纪,伦敦的海上保险业系统蓬勃发展。
  1793年,在海战中,劳埃德水险商的业务得到长足发展,终于成为国际水险承办人。
  几乎与此同时,伦敦纷纷成立了其他保险事业。火灾保险公司是在伦敦1666年大火后兴起的,1706年成立的太阳火险公司是其中最大的公司。人寿保险一开始是分散经营的,其中1762年成立的公平人寿保险公司声誉最著,历史最长。
  交易所是商品和证券交易的市场。以买卖现货与期货为业务的,称商品交易所;以买卖股票、公司债券与公债等有价证券为业务的,称证券交易所。
  交易所早在中世纪就已有了,但近代意义的交易所到16世纪才出现,1531年设立的安特卫普交易所是近代欧洲最早的交易所。英国当时在安特卫普已有用石料建成的英国交易所,用来买卖商品。安特卫普还是各国政府常务使臣签订货款协议的地方,英国金融家托马斯.格雷欣曾为王室经办过棘手的借款任务。伊丽莎白一世即位后,每每通过自己的节俭来支持他,1566年格雷欣在伦敦创建了皇家交易所。
  17世纪时,随着公司金融的发展,产生了证券市场。过去,贸易公司出售的" 股票" ,还只限于一次航海," 冒险" 之后即行还本付息,如公司需要筹措更多资本,宁愿要求原股东增资,而不希望外人认购股票。1623年后,英国东印度公司最早开始扩大发行具有固定票面价值的股票,而不号召原股东增加股本。以后,英国一些急于筹资的公司,进一步发展了可在短期内偿还的" 债券".由于债券利息一般在5 %以下,比发行新股票(平均股息为8 %-10 %)更为有利,于是五花八门的公司债券便开始充斥证券市场。1709年之后,英国东印度公司正式发行的债券价值达300 万英镑以上,而公司的名义股票资本只有约325 万英镑。这时期银行家也开始购买公司债券,作为流动的现金准备。但也有小的私人投资者,主要投资渠道既非股票,也不是公司债券,而是由政府发行的证券和公债券。
  伦敦证券交易所出现后,职业与非职业的投机家在从科恩希尔通往伦巴第街的" 交易所胡同" 中表现出的那种狂热,丝毫不逊于人们在20世纪20年代在华尔街所见的情况。然而,这一时期震撼整个欧洲金融市场的所谓" 南海泡沫" 事件,在很大程度上却是政府促成的。
  1711年,英国政要罗伯特.哈利创办了一家殖民地贸易公司" 南海公司" ,公司愿意接受所有政府公债持有人以债券认购公司股票,政府则授予公司在南美和中美洲的贸易垄断权。这样,公司成了政府债权人,而所有政府公债持有者成了公司的股东。公司原以为获利很有把握,所以夸大其词地诱使许多人投资认股。公司股票价格也随之迅速上涨。
  南海公司股价的上涨,引起了股票行情普遍看涨。一时股票投机热席卷伦敦,并蔓延到巴黎、阿姆斯特丹以及欧洲其他城市。在这场投机热潮中,南海股票始终是热门货,1720年1 月1 日,南海股票指数为128 点,而同年7 月1 日已高达950 点。然而1720年春天,巴黎的印度公司已发出了危险信号,公司将股息定为2 %,同年8 月,英国政府也突然加紧了对股票投机活动的控制,议会通过" 泡沫法案" (乔治一世6 年法令第18章)。" 法案" 原是在南海公司的鼓动下,政府对未经特许的公司的禁止。但事实证明,这些动向提醒了投资者,成了" 南海泡沫" 事件的引爆线。当股票价格刚一跌落,投资者就象几个月前抢购股票的那样,迫不及待地争先抛售股票。9 月1 日,南海公司的股价指数为775 点,到了10月14日,下跌到170 点。与此同时,英格兰银行的股票也从9 月1 日的227 点,下跌到10月14日的135 点,东印度公司的股票从345 点下跌到145 点,非洲公司的股票从130 点下跌到40点。南海泡沫与同时的法国密西西比泡沫事件构成了近代金融史上的所谓泡沫时代。
  2.法国
  (1)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前的封建土地所有制
  法国的封建领地,自12世纪后开始瓦解。在14、15世纪,农奴制已基本废除(邻近德意志边境的东部地区,直到1789年革命前夕,估计尚有150 万" 死手"制农奴,但依附形式已趋缓和)。16世纪时,由于价格上涨和宗教战争,领主的权利日见衰弱,实际上已丧失了对土地的支配权,大多数领主所保有的土地面积已经缩小许多。占有小块土地的农民,事实上已有权任意使用土地。在这之前一直受领主严格控制的土地,从此可以买卖瓜分,这就使得法国的小农所有制比其他国家更为普遍。到了17世纪,领主又图谋扩张地产,以紧急需要为由,没收以前归农民占有的土地,另一方面,利用村社居民的欠债,强行征用村社三分之一的地产(" 三分制" 名称源于此)。
  然而不管怎样,法国领主保有地的扩张,并未直接损及小农的地产,而且也无法阻止土地关系朝着租佃制的发展。
  17-18 世纪,法国农村主要存在下述两种形式的租佃制:有期租佃和交谷租佃。有期租佃,农具与牲畜均由耕种农田并向地主交纳现金或实物地租的农民自己解决。交谷租佃也就是分益耕种制,地主提供部分牲畜与农具,收取一部分作物作为租金,通常地主所得部分,占产量的1 /4 到1 /2 不等。
  农田有期租种制,在耕田肥沃地区尤为常见,如在塞纳河中游,而分益制往往与法国比较贫瘠的地区有关。
  法国农民除交纳地租外,还须承受各种封建义务和苛重的国家赋税。封建义务主要有徭役和教会的" 什一税".路易十五时期,已实行征调农民修建道路、营房等无偿劳役,而且往往对同一个人不断征调,违者课以罚金。
  教会什一税实际是第一等级僧侣加于广大农民的重轭。大革命前法国僧侣约12万人,占全国人口0.5 %,占有全国地产10%,地产年收入为8000万至1 亿里弗尔,而什一税收入达12000 万里弗尔。国家赋税包括人头税、军役税等直接税以及盐税、酒税、烟草税等间接税。18世纪直接税增加了约一倍,间接税增加了两倍。除了制度环境,由于法国农业大量保留中世纪特征而造成收益递减,也是农村贫困的原因之一。直到18世纪中叶,大多数地区依旧沿用陈旧的三圃制。法国16世纪上半叶小麦的总收获率是6.8 ,18世纪上半叶小麦总收获率是5.8 ,这期间收获率下降了17%(从收获率中扣除1 单位粮种后计算)。
  在上述情况下,许多农民遇到歉收年景,就不得不举债,忍受高利贷盘剥,直至以土地抵债。到资产阶级革命前夕,在法国农业总人口2200万人中,赤贫农民几乎占10%。当时英国农学家阿瑟.扬在法国农村进行考察后认为,无须什么大预言家即可看到法国革命已迫在眉睫。
  (2)大革命时期的土地政策
  法国专制王朝的财政危机,是革命的直接导火线,而1789年前数年中的歉收和饥馑,使资产阶级革命一开始就面临土地问题的考验。
  法国路易十六期间(1774-1792),国债增加了三倍,历年短绌之数都靠借债维持。到1789年时,债务约达50亿里弗尔,单是债务费就要占岁入的65%,显然,这样的财政已不是传统的方法所能支撑。虽然说,整个税收负担压在农民和小市民身上,但对国家濒临破产的恐惧,也震撼着第三等级上层商业和金融资本家。在1789年最初几个星期,在市民阶级领导下,非特权者反对等级制特权的阵线已经形成,参加这一阵线的还有许多明智的贵族。当时,国民议会为了能合法地干预封建制,他们需要农民暴动,1789年夏农民暴动汇入了" 大恐怖" 的洪流。在7 月14日革命风暴过后,掌握政权的资产阶级必须迅速对农民土地要求作出反应,而由于资产阶级各个派别存在不同的政治倾向,土地政策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其经过大致可分为下述三个时期。
  ①君主立宪派当政时期(1789年7 月-1792 年8 月)
  1789年8 月4 日-11 日,制宪会议就农民问题提出了讨论。8 月4 日晚,经过激烈的辩论,通过了"8月4 日法令" ,原则上确定" 完全彻底摧毁封建制".但这里所指的仅仅是非独立的农民的人身权利,不是指封建财产,因制宪会议仍然认为封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在接着通过的几项决议中,涉及废除任何形式的隶属性、领主裁判权、什一税、无偿的狩猎权等。此外,还宣布农民对领主的土地义务可用赎买方式废除,但法令既不规定赎金率,也不建立用于此目的的信贷机构。国王对废除封建权利的反抗,直到巴黎发生新一次暴动才告停息。农民也反抗这个法令,因为它规定农民对地主的封建义务要通过赎偿才能废除。于是,进攻地主庄园和焚烧地契的新浪潮遍及全国。尽管如此,制宪会议坚持保护财产。1789年8 月26日,通过了" 人权宣言"." 宣言" 不仅取消等级制,规定资产阶级的平等自由原则,还确定了资产阶级的私有财产权。11月2 日,法令宣布全部教会财产为国家所有,随即将此项财产加以拍卖。教会财产归还世俗,是18世纪大力进行的反教会宣传的结果。
  1790年,大资产阶级和自由派贵族,迫于农民起义的压力,于3 月15日颁布法令,废除领主根据" 三分制" 原则强占村社土地的权利。然而,对于已占有的土地归还问题,法令只字未提。1790年5 月,规定了农民免除实物贡赋的赎金率,其条件十分苛刻,赎金相当于20年的贡赋,并须一次付清。
  此外,法令还要求严格征收一切未赎免的封建贡赋。同月15日,又规定将教会土地分成小块出售,付款期限可延长至12年。但不久,6 月的法令又重新规定土地必须连片出售,付款期限缩短至4 个月。农民对君主立宪派的土地政策深为不满。事实上,到革命的第三个年头,封建的土地关系原封未动,农民的起义也一直没有停息。
  ②共和派吉伦特党专政时期(1792年8 月-1793 年5 月)。
  1792年8 月10日法国君主立宪制被推翻,当政的吉伦特党成立了共和国。吉伦特党人代表工商业资产阶级利益,他们更关心的是将原先由贵族和教会垄断的土地转变为城乡资产阶级所有。因此,在解决农民土地问题上是不彻底的。1792年8 月20日的法令,先是规定主要贡赋可以逐渐赎免,后来改为如领主不能证明这种贡赋是由协议产生,农民可以不用赎免而取消这种贡赋。由于领主不可能提出这种证据,因而实际上使农民摆脱了这种封建义务。关于农民要求土地的问题,则仍未解决。1792年8 月25日的法令规定,村社公有土地在农村全体公民间分配。但因为农村中有外来移民,结果引起原有居民与移民间的纷争,所以村社土地的分配被搁置起来;另一方面,法令规定给有占有权者颁发文书证明,如地主能证明他在最近40年内一直占有该土地,则仍归其所有,这样就创造了一个不利于地主的法权状况。其次,革命政府没收的教会与流亡地主的土地,开始时吉伦特党不愿将大片土地分成小块出售,9 月2 日法令里准许将士地分成小块出售,但须用现金在短期内付清,甚至以拍卖方式将土地售与愿出高价者。因此,很多土地被地产投机商和农业资本家购去。
  ③雅各宾派专政时期(1793年6 月-1794 年7 月)。1793年5 月31日至6 月2 日,激进派雅各宾党人(因其俱乐部设在巴黎雅各宾修道院而得名)
  用革命手段结束了吉伦特党的统治。在雅各宾派专政的短短一年内,制订与颁布了一系列革命立法,较为彻底地摧毁了法国的封建制度。
  1793年6 月3 日的第一个法令,规定将没收的逃亡地主的土地分成小块出售,地价分10年摊付,给予立即付清者以优惠。当时激进派会议迫切需要农民子弟参军,6 月10日颁布的第二个法令最终解决了前政权遗留的问题。
  法令规定,凡村社内一切闲置的土地以及在最近200 年内被领主夺去的一切公有地,包括牧场与森林,全部还给当地农民,按人口进行分配,不计性别和年龄。于是,几十万无地农民便变成了小土地所有者。1973年7 月17日颁布第三个法令,除了规定的纯地租外,无偿取消一切封建义务,并要求封建文契的持有人在三个月内将文契交出焚毁。1793年9 月13日的法令又规定,在没有公社土地可分的地区,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可购买流亡者的土地,地价每阿尔邦(合0.3 公顷)500 里弗尔,分20年交付,不计利息。 1794年5 月18日的命令重申,取消一切封建性的租佃关系,有违反规定者,处以5 年徒刑。
  雅各宾派的土地政策,基本上满足了法国农民的土地要求。现在有的史学家以资产阶级局限性来评论雅各宾派的土地改革还不够彻底,甚至对1793年6 月24日宪法中关于" 私有财产制神圣不可侵犯" 的思想妄加指谪,这只能是对读者的误导。
  (3)资产阶级革命前资本主义工场手工业的发展
  法国的封建专制制度于17世纪得到巩固与发展,是当时欧洲君主专制政体的伟大典范。路易十四时期是法国专制王朝的鼎盛时期。17世纪下半叶,重商主义代表人物柯尔贝尔在任财政大臣的22年间(1661-1683),对法国的经济采取突出的国家干预政策。
  法国在柯尔贝尔时代对手工业的干预,有其自己的历史背景。法国不存在象英国、荷兰那样在国民经济中占主导地位的民族工业。法国如果要调整贸易平衡,不想从英国和荷兰人手中购进产品,就必须创建自己的工场手工业体系。然而,法国的私人资本家,更愿意充当国家债权人和包税人,或通过法国特殊的鬻官制度以享受免税权(事实上,法国议会的全部议员都是走的这条道路),而不愿把资本用于从事经营活动。柯尔贝尔唯一的办法就是采用国家直接投资,同时以种种立法来保护和促进工业的发展。在这期间,国家创办了上百个皇家手工工场。1667年实施了新的高税率关税保护政策。
  1673年,通过路易十四的敕令,制定了关于工场手工业管理的基本指导方针,将行会制度置于政府的控制之下。这种从中央到地方层层设置的控制系统,虽然并未剥夺行会对产品的展销和质量的检查权,但却使这种检查受到严格的监视。例如,纺织品若达不到规定的经纱数及一定的长度和宽度或重量,就要被公开焚毁。在柯尔贝尔时代,普通纺织品至少需经6 道检查。
  在柯尔贝尔及其继承者的大力扶植下,至17世纪末,法国已有近200 家手工工场。法国的毛织品生产,从普罗旺斯到里尔,几乎遍及全国。丝织业同样在法国扎下了根,里昂的高档产品受到全欧洲的欢迎。在柯尔贝尔时代,法国丝绸商向西班牙出售了价值200 万里弗尔的丝绸。北方各省的麻织业,可以出口至西班牙、英国,甚至通过皇家非洲公司远销到几内亚沿海。
  17世纪80年代,法国亚麻布的船运量每年达75000 船次。17世纪后期,平板玻璃新工艺的引入,标志着与传统生产组织形式的一次大决裂。采用了新技术的皇家平板玻璃公司,几乎从创建之日起就已经是一个大工厂,它雇用了几百名工人,并且拥有一套昂贵的生产设备。
  此外,还出现了五光十色的时尚工业,如巴黎的时装、香水,哥白林的双面挂毯,塞夫雷的瓷器,以及镜子、花边、假发等等。按柯尔贝尔的话说," 时尚工业之于法国,犹若金矿之于西班牙". 18 世纪时,最初在柯尔贝尔监护下由国家资助创办的阿尔维尔的范.洛贝毛织工场,成了皇家手工工场的典型。工场雇有数千名男女工人,其中大部分人集中在工场车间,且居住在工场大楼,一部分织机连同操作工人分散在城内各工房里,每处有1-30架织机,由工头监视。至于雇用50-100工人的手工工场,已比比皆是。革命前夕,全法国已有手工工场514家,法国在时装业、家具业、烈性酒和葡萄酒酿造业等方面,在欧洲始终保持着领先地位,当时法国外贸总额超过了任何其他国家。
  18世纪末期,法国直接仿效英国的榜样,积极部署工业化。1787年新建的克罗索冶金公司拥有四个大熔炉和两个大铸铁厂。法国最大的一家昂赞煤矿公司,1789年已拥有4000名工人和12台蒸汽机。在纺织业中,尽管英国有禁止机器出口的禁令,但通过走私,在棉织业中还是拥有约900 台英国机器。法国工业化的起步,由于爆发了革命而告中断。
  (4)大革命时期的工业政策
  在法国大革命时期,法国的工业经济看不到有什么进步。在1789年的第一次冲击之后,所有工业产品和销售,都大幅度下降。在之后的1790-1791 年阶段,出现了复苏迹象。当时从英国输入许多纺机,于是法国开始仿造。
  同时蒸汽机也能自己制造,有一家工厂生产出了40台。但不久由于战争向上发展而告停止。棉花已不再进口,一切硬币被用来购买必要的战争物资。大规模的募兵,征用了大量劳动力。往日畅销的时装和奢侈品生产,陷于停滞。
  男女爱国者的衣著尽量简朴,成为新的时尚。取而代之的,是战争工业的兴起。整个法国成了不可想象的战争工场。
  尽管如此,资产阶级革命在政治上的突破,为扫除日后可能阻碍工业化发展的各种障碍,创造了条件。1790年政府颁布了国内商品自由贸易的法令:在取消旧省、建立新省的基础上,宣布废止过去严重束缚国内市场的地方关卡厘金和过境费。在柯尔贝尔时期,虽然曾将所谓的五大农业区的各省联成一个统一的关税区,但却未能在这个区的内部取消作为既得权利的封建税站,更谈不上废除其他省的内部税卡。1791年颁布了取缔行会的法令,并公开宣布任何人有从事工商业活动的自由。柯尔贝尔及其继承者,只是将行会置于国家监督之下,行会作为自治机构并没有被取缔。事实表明,柯尔贝尔制定的监督条例,就象行东之间的嫉妒心一样,同样是手工业技术进步的羁绊。当1786年英法贸易协定打开边界时,法国的工场手工业抵挡不了英国的竞争。另外,在革命政府执政早期,为进一步改善企业发展的条件,规定以公制作为度量衡标准,把货币改为十进位制,为发明和革新者制订了专利制度,同时创办了一家矿业学院和一家工业学校,以训练政府工程人员。
  在法国革命时期,工业处于一种准军事经济体制状况,一些与政治家经常保持密切关系和受到政府庇护的大宗商品采购者、投机商和军需品供应人,成了当时最活跃的人物,他们形成了一个新的资产阶级。这个新资产阶级接受了许多老资产阶级的成员,但更多的是把他们挤垮。后来,这些暴发户在拿破仑统治时期,把资本投入到建立新的公司和工业企业。那时,新的财阀同逐渐回来的旧贵族,已经携起手来。
  (5)拿破仑时代的工业政策
  1794年7 月(共和二年热月),法国发生热月党的反革命政变,雅各宾政权被颠覆。热月党的统治并不长久。拿破仑于1799年11月(共和八年雾月)进行雾月十八日政变,另组执政府。1804年拿破仑称帝,建立法兰西第一帝国,直到1815年失败。
  拿破仑政权代表金融资产阶级和工商业资产阶级的利益。拿破仑认识到,一个国家的强大首先要有发达的工业,所以发展本国工业,成为拿破仑经济政策的中心。继1800年创办法兰西银行之后,在政府的扶掖下,法国于1802年成立了奖励创造发明的" 法国全国工业促进会" ,1810年组建了" 工厂和作坊管理委员会" ,1811年设置了工商部。
  法兰西银行是由7 个财政家组成的银行团建立的,最初资本为3000万法郎,其中国家出资500 万法郎,拿破仑个人认购3 万法郎。拿破仑没有将银行变为国家的工具,而是利用私人资本家的资金为私人经济提供贷款。在1807年3 月到1809年10月之间,银行向工业提供的低息贷款,就达1175925 法郎。拿破仑奖励创造发明,给发明家以种种优待。1805年发明的贾克尔丝织机与1810年热拉尔发明的麻织机,都曾受到他的重视。拿破仑还通过奖励支持经济作物茜草、菘蓝和菊苣的播种,尤其热心于由德国化学家马格拉夫和阿哈德发明的甜菜制糖取代殖民地糖的工作。1811年发布了一项关于设立糖厂的命令,1812年后好几百个由国家资助的糖厂拔地而起。
  法国原本没有机器,也不存在象英国那样规模的工厂,但法国有货币资本,这些资本是革命中强征暴敛和以后从占领区滚滚流入的。对实现工业的机械化来说,拿破仑的统治还不够长久,但从革命后到1815年间,法国的一些传统工业都有显著的发展。如毛纺织业产量增加了3 倍,它使韦尔维埃和亚琛周围地区成为新的工业中心。在棉纺织业中,机械纺车由革命前的900 架增至1805年的12500架,上阿尔萨斯成了机器棉织业中心,从根特的鲍恩地区一直向北到诺曼底,呈现出一片兴旺发达的景象。丝纺织业,1812年在里昂一地就有12000 架贾克尔机,提花织机使里昂和罗纳塔尔处于比欧洲所有其他地方更优越地位。麻纺织业由于采用热拉尔的纺麻机而加强了同英国的竞争力。纺织业印染工艺的进步,不仅得力于辊压法,而更重要的是建立在化学发现的基础上,化学的发现大大促进了漂白和染色工序。由于这些发现和第一帝国的工厂制,法国在19世纪上半叶便成为化学工业的先进国家。
  由于战争的需要,冶炼业也发展较快。革命前,生铁有1 /2 仰赖于进口,至此,法国自己可以满足不断扩大的需求。钢铁加工业在比利时得到极为迅速的发展,在那里建立了规模宏大的火炮制造厂。煤的产量在1789-1812 年间增长了两倍。在拿破仑统治期间,法国工业追回了它在革命中耽误的时间。
  (6)柯尔贝尔的重商主义政策
  柯尔贝尔重商主义政策的目的在于:通过一系列鼓励本国工商业、扩大出口并同时减少进口的措施,来增加国家收入。这一政策也被称为" 柯尔贝尔主义".广泛地说,重商主义政策包含所有有利于达到这一目的的经济和非经济手段。17世纪后半期,在路易十四的支持下,柯尔贝尔首先顺利完成了取消国内关税(尽管不彻底)、加强对行会控制、兴办皇家手工工场等工作。但要达到扩大出口并同时减少进口的目的,问题就远为复杂,它牵涉到一种建立在占有殖民地基础上的大范围的贸易政策。1664年,柯尔贝尔克服重重困难,同时创办了东印度公司和西印度公司。这些公司是仿效荷兰和英国的形式而成立的,但公司资本只是在国家强制之下才拼凑起来。在股票认购者名单上,位于最前列的是国王、王子和公主以及宫廷贵族,而商人只是迫于压力才来认购。因此,法国的公司是半国有企业,没有国家持续不断的资助,就无法维持下去。同样,针对荷兰的海上势力,柯尔贝尔依靠军火商图尔.德.达利兹改造了法国的海军。法国在黎塞留(1585-1642年)掌权之初,还没有一支名副其实的海军,黎塞留在10年中建成了海军。路易十四践位时,法国在地中海已有21艘军舰,在大西洋港口有35艘大战舰。柯尔贝尔进一步将战舰数目增加到100 多艘。这样,法国在殖民贸易以及同荷兰的关税战上,条件已经具备。
  在柯尔贝尔1664年和1667年实施关税战之前,法国对外贸易的绝大部分,都掌握在荷兰人手里。柯尔贝尔对荷兰的贸易,先是于1664年实行较低的关税,之后于1667年采取了几乎是禁止性关税:按1667年国定税则,大多数进口工业品加税一倍。结果从一场柯尔贝尔自称的" 货币战" ,于1672年变成了一场真刀真枪的战争,法国对荷兰发动了进攻,并试图使这个小国屈服。柯尔贝尔禁止马赛人运出黄金,其结果却严重地损害了他本想加以促进的近东贸易。法国在路易十四实际统治的54年内,有32年发生战争。17世纪末,法国殖民贸易达到全盛时期。原先在魁北克的新法兰西公司,于1663年被收回特许状,改归法国王室直接管辖。1682年拉.萨勒占有了北美南部密西西比河流域的路易斯安那。1673年起,东印度公司在孟加拉湾及阿拉伯海沿岸保持有本地治里、昌达纳戈尔、卡里卡尔、亚纳姆和马埃5 个据点,并在印度南部占领了大片土地,此外,还有西印度群岛的瓜达罗普、马提尼克岛以及非洲的马达加斯加。
  另一方面,柯尔贝尔的关税政策,是以牺牲农业和广大劳工利益为代价的。为减轻工业成本,压低了粮食价格,对粮食输出征收出口税。同样,为促进工场手工业的资本积累,主张保持消费品高价和低工资。柯尔贝尔的重商主义政策,其影响在法国整整保持了一个世纪之久。法国贸易额从18世纪初到1789年增加了4 倍;对殖民地贸易,1789年达到28600 万法郎,约占外贸总额的1 /4.法国如果不是频繁的战争、宫廷的挥霍奢靡和间接税的典租等而吞噬了相当大的一部分财力,巨大的商业利润完全可能把专制王朝支持得更久。
  (7)包税、国债与金融
  将未来的收入典押出去并将抵押收入立即用于支出,是法国旧制度时期财政政策的惯用伎俩。包税属于短期借贷的一种,包税人有权向所有应就某一税种纳税的人征收该税,条件是他定期提前向王室交纳一笔固定的现金。
  国债属于长期信贷,在这一时期的主要形式是" 年金".不管是包税还是国债,商人资本(往往是贷款团)在这里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法国资产阶级便是通过大量贷款和包税,来赚取巨额利润。然而,他们也承担着相当大的风险,因为专制国家可以用赖帐的办法,把短期债务统一成长期债务,直到宣布" 破产" 和拒绝偿付来甩掉包袱,16世纪法国亨利四世就这样做过。
  17世纪,从1619-1659 年,法国饱经内乱外患,政府除从各方面谋求短期贷款外,还采用加税方法,但最终还是免不了" 破产".1648年11月,政府宣布延期偿还所有债务,并将应付利息的利率由15%降至6 %。但这一代的金融家要比他们前辈聪明,在随后10年中,他们串通财政部官员窜改帐目,大肆掠夺国库。1657年,法国全部可支配收入4200万里弗尔,但实际进入中央国库的现金只有2 万里弗尔。这种局面直到柯尔贝尔出任路易十四的首席顾问后,才得以扭转。
  柯尔贝尔首先颁布了大幅度削减开支的法令,其次是减少征税,虽然他想把税权从包税人手中赎买回来的计划没能实现,但使征税的税款仅够支付一些基本开支。从1662年到1671年,法国预算出现了盈余,这是1610年以来第一次出现盈余。1674年柯尔贝尔建立了借贷银行,从1674-1683 年,银行总共接受了2.63亿里弗尔存款,对外支付了2.27亿里弗尔。最重要的,是银行并没有以任何未来的收入作典押。柯尔贝尔去世后,路易十四更喜欢的,是那种随心所欲的借贷,而不是由债权人决定何时抽回资金的贷款方式,于是借贷银行被关闭。
  当1689年及以后战争连续爆发时,路易十四只能下令增加税收,并用老办法将未来的收入典押出去。到1715年9 月路易十四去世,法国债务几近30亿里弗尔,其中20亿属于年金,其利息年达8600万里弗尔,其余9.22亿多为流动债务,而当时国库岁入在8000万里弗尔左右。唯一的办法就是强行将债款利率降至4 %,将流动债务统一成长期债务(以便收回先前让渡给金融家们的税收权并重新以这些税收作抵押寻求新的短期贷款)。
  关于法国金融史上著名的" 密西西比泡沫" 事件,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拉开了序幕。1715年,摄政王奥尔良公爵起用一名苏格兰流放者约翰.劳。
  此人曾在阿姆斯特丹学习银行业务,发表过《论货币与贸易》,他向奥尔良公爵提出一个缩减公债和奖励工商业的计划,认为鼓励投资、发行纸币可使法国重振经济。1716年他获准利用私人资金创办一家股份银行,特准发行纸币(银行券),并于1717年负责组织了西方公司,或称密西西比公司。1718年,摄政王不顾巴黎议会的异议,将劳的私人银行改组为皇家银行。这样,这家私人银行就成了国家股份银行。1719年,约翰.劳的密西西比公司与法国东印度公司合并为印度公司,包下了间接税的经营权,最后取得了全部直接税的经营权。至此,法国整个国家财政由一个庞大的企业经营,它同时代表国家的殖民地利益,并控制着国家银行。这样一个企业是有能力承担高达22.5亿里弗尔的全部国债的(1716年通过一个被称为" 维萨" 的秘密委员会,以高利贷等罪名勾销了约1 /5 的债务)。
  1719年10月,劳开始帮助政府统一债务,同意按照面值接受政府债券,持有政府债券的人可用债券购买印度公司股票。由于债券在市场上的价格还不及面值一半,绝大多数债券持有人都迫切想用手中的债券去购买公司股票。抢购股票的风潮迅速提高了股票的市场价格,1720年1 月,每股的市场价格由原来的500 里弗尔上升到18000 里弗尔,四个月内资本增殖达到3600%,法国的公债骤然减少。当时巴黎还没有正式的交易所,一条有很多银行家进行交易的坎康普瓦街成了投机活动的场所。
  约翰.劳也许不是一般的骗子,银行券和股票的大量发行确实活跃了整个经济。但他过于自信,过分迁就了统治阶层的要求,从而使企业背上了不必要的包袱。当被派出去的殖民主义者回来报导,人们所期望的从路易斯安那滚滚涌向法国的财富只不过是个泡影时,一股抛售的浪潮在几天内使印度公司的股票几乎变得一文不值。1720年10月,皇家银行发行的纸币已不再是一种合法的货币。从此,在拿破仑重新创办国家银行之前,再没有人敢进行这种尝试。
  (8)拿破仑的大陆封锁政策
  法国从1789年开始的革命和保卫革命的战争,反映了维护法国强大的强烈民族主义。但不久,革命战争被拿破仑发展成为试图独霸欧洲的一场侵略战争。在法国的力量达到高峰时,它所统治或控制的地区包括现在的比利时、荷兰、瑞士和意大利的许多地方,相当于欧洲的一半土地。
  早在1793年法国对英国开战后,即实行了限制和禁止进出口贸易办法。
  拿破仑为了制服劲敌英国,开始改用经济战的策略。自1806年起,他在法国所控制的欧洲大陆上开始建立" 大陆体系" ,亦即大陆封锁政策。他所用的口号是:统一的欧洲的利益在于反对英国的贸易统治。1806年11月21日,拿破仑在柏林颁布了封锁令,即《柏林敕令》,他认为普鲁士人的屈服是可靠的,接着是1807年1 月的《华沙敕令》、1807年的《米兰敕令》及1810年10月的《枫丹白露敕令》,强制同盟国和附庸国一起对英国实行经济封锁。
  大陆的封锁不是现代意义的封锁。事实上,英国人依靠自己的舰队是能够把法国人从他们的殖民地和海外市场上赶走的,反之,拿破仑则不能将英国人全部赶出大陆。拿破仑大陆封锁政策的实质,在于夺走英国的销售市场,使英国工业品和殖民地产品无法销售,从而使英国不能再用货币手段来支持大陆上拿破仑的敌人。
  在大陆体系下,瑞士的棉、麻生产,因拿破仑阻止向意大利和莱茵河下游出口而蒙受损失,因为拿破仑只允许法国向那里输出。意大利由于法国保护里昂工业,在关税壁垒前丧失了对法国的出口优势。荷兰由于拿破仑封锁海上贸易,不接纳荷兰进入法国关税区而遭到巨大损害。更糟的是普鲁士和俄国,以往它们出口谷物和木材,同时换回英国商品,从1806年《柏林敕令》和1807年俄国在蒂尔西特和约中参加了大陆体系后,法国既不想也没有能力填补这个空缺。
  封锁无疑对英国的粮食进口和贸易收入产生重大影响。由于英国从海外进口粮食的渠道被切断,造成了国内粮价的飞涨。1805年,英国在特拉法尔加战役中的胜利,确立了它的海上霸权地位,于是英国可以得到美国的谷物供应。1809年和1810年,拿破仑出自国内的政治原因,允许只要有许可证便可以向英国出售谷物,他以陈旧的经济论据作辩解,说是向英国出口谷物可以搜罗它的黄金,从而当美国在1809年同英国断绝通商,北美粮食交易中断时,是拿破仑解救了英国的粮食危机。
  战时,英国的出口工业中棉纺业超过了毛纺业,它使英国的对外经济地位大大提高。随着英国海军不断袭击法国的外贸舰只,英国独占了国际市场。
  尽管在战时英国给大陆国家的资助,大部分只能是军备物资而缺乏现金,但从1792-1816 年,英国金融机构还是把5700万英镑汇寄给英国的欧洲同盟国,如果当时没有巨额的出口贸易,是不可能把这么一大笔钱汇出国外的。
  反观法国,法国的工业不能没有殖民地的原料,如棉花。通过封锁而发展起来的法国工业,在庞大的军事活动和为讨伐俄国的备战中,还承担不了如此重的任务。所以拿破仑的一部分军需,要从英国进口。拿破仑命令可向法国人和法国包运商随时颁发收取高额费用的许可证,说明拿破仑战争已渐渐失去了主动权。1810年以后,由于物价持续上涨和原料欠缺,法国遇到了比英国更为严重的危机,而这种危机又出现在被征服国家战争赔款枯竭之际。法国财政金融开始崩溃,法国的资产阶级同拿破仑疏远了。1814-1815 年随着盟国的进军和占领,这个人为扶植起来的大陆体系,也就彻底瓦解了。
  3.德国
  (1)封建农奴制的恢复
  在14-15 世纪汉萨同盟全盛时期,德意志商业城市的经济发展,促进了农村中农奴制的瓦解。在易北河以西地区,到了16世纪,由于货币贬值、战争和农民暴动,特别是1524-1525 年的农民战争席卷了施瓦本、弗兰哥尼亚、图林根与萨克森等广大地区,土地贵族的封建权利和特权受到削弱。虽然1524年的农民暴动被镇压下去,但现状只得到表面的恢复。直到16世纪末,除个别地方封建势力有所抬头外,德意志中部与西部绝大多数领主,实际上已失去对土地的支配权,而沦为只是小农田的" 占有" 者。在德意志西北部的一些公国和男爵领地,这种现状甚至得到法律的认可。农民对领主的封建义务,主要表现为向领主交纳实物或货币代役租。尽管在17-18 世纪内,西部农民的物质状况和法律地位都大为恶化,但强迫农民在领地上干活的事,实际已不存在,一年中农民至多也只是替领主干两个星期到四个星期的活,或向领主进贡少量礼品。占有小块土地的农民,事实上已有权自由经营,甚至将土地转卖或传给自己的后代。
  在易北河以东的东北部,由于具体历史条件,土地所有制的法律与社会结构,与西部有深刻差别。那里劳役制原来就比较普遍,而且领主势力没有受到农民战争的打击。16世纪的价格革命,曾促使封建领主以合法或非法手段从农民那里夺取土地,并强制农民替他们服更重的劳役。这种情况同当时欧洲东境的波兰、匈牙利等国家基本相似。在西欧各国资本主义经济形成时期,东欧是西欧的农业附庸。
  17世纪上半叶,几乎整个德国被淹没在三十年战争(1618-1648)的浩劫中。在连接巴塞尔与斯德丁的斜线两侧宽度为100 公里的范围内,每一个省份都丧失了60%-75 %的居民,有许多农村公社从此从地图上消失,德国的损失超过了其他任何国家。战后,西部地区的农村一片荒凉,地价跌到原来的1 /4.新兴的资产阶级化的地主,利用旧土地贵族的衰落大搞地产投机,而旧领主对地产的丧失也很少关心。正是这种情况,使易北河西部地区避免再现易北河以东地区已经发展起来的农奴制。在17和18世纪内,代役租仍然是这一地区封建地租的基本形式。
  在易北河以东地区,贵族的领地和由土地所有者直接经营的土地不断扩大,被迫服劳役的人数也就愈益增多。庄园经济的发展和壮大,使法律权利从君主手中的转移到了封建领主手中。领主有领地裁判权,他们不仅强迫农民每星期服役3-4 天,而且把劳役义务扩展到了农民的家属。18世纪,在梅克伦堡由于畜牧业的发展,掀起了类似英国的圈地高潮,农民变成了赤贫的奴隶,领主有出卖附带农奴的土地或不附带土地的农奴的权利。在普鲁士,甚至在18世纪中期,领主敢于阻挠得到" 开明专制君主" 腓特烈二世赞同的改革计划,那里的强制性劳役多达每周五天或六天。
  (2)农奴制改革
  普鲁士自1525年起,是一个从属于波兰的公国,1660年摆脱了波兰的宗主权,1701年成立了普鲁士王国,至19世纪普鲁士占有全德意志2 /3 的领土。普鲁士在腓特烈一世执政期间(1713-1740)。设置了一个庞大而组织严密的官僚机构,其依靠力量即称为容克的小土地贵族。18世纪后半期,在七年战争以后遭受战争破坏的庄园经济和庄园制开始动摇,而一些合理化的农业经济典范,开始显示出威力。庄园主认识到,经济集约化不可能依靠劳役实现,只有通过自由雇佣劳动才有可能。因此,在1800年以前,就有部分贵族以赎免办法自行解放农民。他们由于得到农民缴纳的赎金而发了财,而同时贵族的土地财产已变成动产。
  18世纪末期,在法国革命影响下,西里西亚发生了农民骚动。腓特烈三世在皇家领地进行了一次改革,在1799-1805 年之间,皇家领地的农民通过赎免解除了人身依附关系。但是这个王朝只是在皇家领地里有支配权,它只能希望以此为榜样来影响私人领主,还不敢贸然强制贵族解放农民。
  经过1806年10月的耶拿会战,拿破仑军队进驻柏林,1807年普鲁士被迫签订了蒂尔西特条约。普鲁士庄园贵族丧失了向交战国提供粮食的有利地位,很多庄园惨遭破坏,粮食被法军没收。当时,拿破仑在所有德意志占领区中,进行了资产阶级改革,而农业改革中的一个共同之处,就是废除地主特权。普鲁士面临的选择,不是自行改革,就是灭亡。因此,政府在流亡梅梅尔之后即着手筹划农业改革。
  1807年10月9 日,普鲁士首相施泰因公布了《十月法令》,法令规定自1810年起取消农民对地主的世代依附关系,不管这种依附的来源如何。这意味着整个普鲁士将只有自由人存在。但这次只废除了人身依附关系,所有制和劳役赎免的问题仍有待于解决,这是因为尽管有耶拿败绩,贵族仍相当强大,不愿自动放弃庄园贵族的地位。
  1811年9 月14日,新任普鲁士首相哈登堡公布《调整法令》,法令第一条写明:" 迄今尚未转归农民自由的业产,应按照本法规定的规章和条件转归农民所有。附着于这些业产上的一切权利义务都应通过对双方公平合理的物质补偿而解除。" 在做法上,若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则由国家将领地改变为自由财产。
  正如英、法农民的起义解放了农奴制,而德意志农民革命使更多的人沦为农奴,英、法的改革是自下而上通过革命进行,而普鲁士的改革则是自上而下由政府领导进行,其主要原因是直到1871年前德意志还不是一个统一的国家。中世纪以来的封建割据,还给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制造了许多障碍。
  (3)德国工场手工业的发展
  德国在14-15 世纪已出现资本主义工场手工业的萌芽,城市的行会手工业开始逐渐取代农村手工业,其中较发达的,有纺织业、印刷业、金属加工业以及采矿。当时某些生产技术,在欧洲居于领先地位。如美因兹的印刷术,在欧洲长期保持垄断地位,纽伦堡在14世纪已生产黑铁皮并长期垄断这项工业(英国直到1670年才知道这项生产的秘密),15世纪萨克森的银矿矿井已深达270 米。16世纪,尽管发生了农民革命,新的工艺仍在不断发展。如在下萨克森有了脚踏纺车;德国的鼓风炉在欧洲享有极高声誉,瑞典君主古斯塔夫.瓦萨还专门从北方派人去请德国的鼓风炉设计师;奥格斯堡出现了用于印刷与铸币的金属螺压机,1552年罗浮宫的硬币压机是法国从奥格斯堡金匠那儿购买的;在武器方面,1594年纽伦堡的乔治.哈特曼发明了标准口径;在印刷出版方面,法兰克福是欧洲最大的书市,展出的图书将近2 万种。
  17世纪的三十年战争,使德国人口损失了30-40 %,其主要破坏的地区有符腾堡和梅克伦堡,还有库尔马克、图林根和黑森。德意志在三代人之后,也就是用了近一个世纪之久,才得以弥补人口的损失。在长达一个多世纪的萧条时期里,手工业生产出现了停滞现象。然而有些地区,由于历史条件和应变能力,在经过短期调整后还是适应了下来。如奥格斯堡在经受了三十年战争蹂躏之后,又兴起了一项生产轻薄的印花棉布工业,尽管织工人数已大大减少(由战前的6 万名织工减少到18世纪的500 人);纽伦堡在战后已不再是一个冶金业中心,但它制造玩具、时钟与珠宝的奢侈品制造业却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特别是纽伦堡的金银业在一度衰落之后,与奥格斯堡一起再度出现欣欣向荣景象。17世纪图林根、索林根与埃森发展成为德国武器工业中心,取代了16世纪奥格斯堡和纽伦堡的位置。此外,萨克森生产的钴蓝颜料,使荷兰的白釉蓝彩陶器名扬天下,而在齐尔恩豪斯和波特格尔通过一项发明复制出烧瓷的中国硬粘土后,1708年迈森生产出了欧洲最早的瓷器。法兰克福的书市,在17世纪下半叶展出的图书约4 万种,比16世纪增加了一倍。
  但总的来说,纺织和采矿、冶炼部门,由于人口减少和国外的竞争,出现了全面萎缩。相形之下,战后由于许多诸侯都致力于大规模的重建和扩建城市,在建筑工程上所耗费的巨资,促进了与建筑有关的手工业行业的发展。
  18世纪帝国直辖市法兰克福手工业行会组织的发达,说明了这方面的普遍情况。在土木建筑业总行会下,泥瓦匠和木匠有自己的专业行会,在热加工手工业者总行会下,至少有10个不同的五金行会。在正在形成的普鲁士王朝首府柏林,除了粗、细锻造业外,1713以后又有了钻、锯和工具锻造等专业行会。
  18世纪后期,随着人口的恢复,德国工场手工业才慢慢出现了转机。这时期商业资本利用农奴化农民的困苦处境,收买他们的纺织品和以微薄的工资迫使他们在手工作坊中进行织物染色和最后加工。因此,在手工工场中大量使用农民劳动,成为这一时期德国工场手工业的特征。
  同时,在一些较为发达的工业地区,陆续出现了一批新的手工工场。如莱茵区的纺织、玻璃、陶器,各种金属加工业,以及萨克森的银矿和铜矿开采、金属加工和纺织业,都有显著的发展。18世纪末,莱茵区已有了第一批机器。爱北斐特城于1783年安装了第一台水力纺纱机。1785年德国有了第一台蒸汽机。1786年,德意志资本主义工场手工业的产值约达91亿马克,工人16.5万人。
  18世纪,德国在重振工场手工业中,来自法国、荷兰的胡格诺派教徒的迁入,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在移民中,绝大部分是熟练工人和商人,他们给德国带来了技术和资本。他们不仅很快建立起一大批毛织和棉织手工工场,还传播了麻织物印染技术。此外,18世纪普鲁士的兴起,几代开明君主的重商主义实践,也给德国工业的振兴起了很大推进作用。
  (4)腓特烈一世和腓特烈大帝的工业政策
  16世纪到18世纪中叶,西欧国家不约而同地实施重商主义经济政策。
  18世纪初兴起的普鲁士王朝及其经济政策,堪称是出现在重商主义晚期的一朵奇葩。重商主义在普鲁士的别名是所谓" 官房主义".它与柯尔贝尔的法国重商主义相比,在名义上更着重于对内的财政管理。这种差别是由普鲁士本身的条件所决定的。
  18世纪初,普鲁士还是帝国东北边境的一个纯农业国,本国的手工业非常薄弱。只是由于普鲁士奠基人勃兰登堡选帝侯腓特烈.威廉(1640-1688 年)于1685年颁布了收容新教徒的法令,到1703年约有3.3 万名流亡的新教徒迁入,为普鲁士增添了一批先进的手工业部门,例如毛纺业、麻织业、钻、锯和工具锻造业、法式刀具制造业和外科器械制造业等。腓特烈一世继位后,决心在已有的工场手工业基础上创办加工本国羊毛的毛纺织业,以取代进口。他不顾土地贵族的反对,下令禁止羊毛出口(多数是流入萨克森)。
  腓特烈一世的目的,是使普鲁士的剪羊毛全部由普鲁士加工。由于当时根本找不到有足够投资能力的企业,腓特烈一世便亲自掌管这件事。他在自己的柏林货栈为毛纺织业手工业者筹建了一个国营包买站。这一包买机构把羊毛原料一直储存到转给毛纺织手工业者,并把成品一直保存到被提走。同时包买站还从事手工工场经营,高档毛织品采用西班牙进口羊毛,自始至终由雇佣工人在货栈里用工场织机生产。这样,不仅全部羊毛的收益为本国的工场手工业所得,而且能大量安置尽可能多的纺织工就业。普鲁士这套办法之所以可行,是因为国家是个大顾主,它需要为军队士兵和军官提供各种粗细料子。此外,普鲁士还向俄国军队提供普鲁士毛织品。
  其实,腓特烈一世工业政策的着眼点,与其说是国家经济,不如说是军队,他希望通过军队的扩大达到国家在政治上的独立自主。当时普鲁士人口约200 万,却维持了一支8 万人的军队。一部分家道没落的小贵族被强制培训为军官,农民则为军队提供兵源。尽管在普鲁士规定所有居民都有服兵役义务,实际上并不在城市征兵,否则那些年轻的手工业者就会逃之夭夭。于是,富国强兵的双重担子就落到农民子弟兵身上。军队成了普鲁士国民经济的一个飞轮,一大部分士兵直接参加工场手工业劳动,余下的人在军事训练之余,回到村里从事农业劳动。到后来,有愈来愈多的兵营,都成了工场手工业辅助劳动车间。
  这位曾给后人留下" 人比最大的财富都更值得珍惜" 的名言,并有勇气在其生命的晚年承认自己国家贫穷的开明君主,最终还是没能使贸易达到顺差。他的继承者腓特烈大帝(1740-1786 在位)为完成这项重大的使命,开始大力扩大已有的毛纺织业,同时引进一些先进的新工业部门。在夺取西里西亚后,普鲁士因有了那里欣欣向荣的麻纺织业,而具备了一门够上欧洲水平的出口工业。发展丝织工业的高档产品上,虽然作了种种努力,但仍未能摆脱外国的原料进口。但在棉纺织业和五金工业部门则取得长足的进展。到他执政的末期,上西里西亚的矿产也已经开始开发,政府创办了煤矿和铁工厂。
  腓特烈大帝的工业政策,在胡贝尔土斯堡和约签订之后即转向了国家垄断。这样做并不是要使普鲁士经济走向全面的国家资本主义,而是因为私人经济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要求。因此有那么一些经济部门转到了国家手中,其中包括造船木料出口业和国内烧柴贩卖业。同时将重要的矿井和炼铁厂归口到矿山管理局。对于一些因经营不善而破产的私人企业实行国家收买,如商人戈茨科夫斯基破产时,国家买下了他的烧瓷工场。
  腓特烈大帝曾一再变换说法来晓谕他的臣民:" 政府的各个部门(包括经济政策)必须彼此很好地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完善的整体;这就是人们称谓的体系。" 显然,他这是用政治体系同哲学理论进行对比。但如果政府有意识地要使每一项干预都导向一个明确的目标(富国强兵),这必须是一个体系。
  (5)近代中期德国商业的衰落
  地理大发现前,欧洲贸易主要集中在两个区域:地中海贸易区和北欧贸易区(北海和波罗的海地区)。意大利的沿海城市控制着地中海,以德意志西北部城市为基础的汉萨同盟控制着北海和波罗的海。之后,世界商路由地中海转到大西洋,荷兰和英国成了新商路的中心。世界商业中心也由意大利沿海城市和德国南、北部城市,转到阿姆斯特丹和伦敦。
  人们往往过分夸大贸易区域的变迁对欧洲商业的影响。当荷兰的贸易总额达到最高峰时,在1660年以后的数十年间,东印度公司的贸易额占尼德兰的整个对外贸易额不到十分之一。商业中心的嬗替以及商业同盟的没落,其更深刻的原因在于,重要的出口工业所在地发生了变化。
  直到16世纪前半期,欧洲先进的工业地区,是低地国家南部、意大利北方和德国南方。16世纪后期以来,法国、尼德兰与英国的工业的兴起,使一些历史悠久的工业地区面临空前的挑战,并最终改变了欧洲的工业布局。德国在出口工业,从而也是商业竞争中损失最重的,是纺织业和冶金业,甚至一度享有盛名的铸炮厂,在英国与瑞典的优势面前逐个倒闭。
  近代中期,德国商业的衰落,既有外部原因,也有内部原因。三十年战争后,德国受《威斯特发里亚和约》约束,荷兰和法国控制了莱茵河下游和上游,瑞典卡住威悉河与奥得河在北海、波罗的海的出口,使德国处于四面被封闭的内陆国的不利地位。而在国内,战后分裂成300 多个彼此敌对的独立邦国。在弗兰哥尼亚的484 平方英里面积上,就分布有29个邦国。从17世纪下半叶到拿破仑战争,统治德意志领土的有9 个大选侯,62个世俗诸侯,36个教会诸侯,100 个帝国骑士,50个帝国城市以及一些特殊地区的领主。
  封建割据给流通造成重重困难。1730年,易北河从皮尔内到莱比锡一段不长的水路,就有32道关卡。境内关税壁垒,甚至没有相对固定的税制。度量衡和货币制度也随地而异,17世纪末各地使用的货币,多至6000种。在这种情况下,商业陷于停顿,利率最高达到3 分,很多地区几乎处于自然经济状态。
  在对外贸易上,德国因为没有统一的中央机构和关税保护政策,所以一起处于软弱地位。商人逐渐失去了主动性,德国的外贸实际变成了荷兰、英国和法国资本的业务代办所。昔日繁荣的手工业和商业城市科隆、汉堡等,实际变成了外国商品的堆栈。1695年,在汉堡就并存着10个邮局,分属于不同国家与城市的邮政部门。德国商人把工业原料和木材输往国外,把外国的廉价制品运入德国。德国经济陷入了手工业愈来愈缺乏竞争力,商业愈来愈萎缩的恶性循环。
  商业绝不是整个社会经济中的一块" 飞地".很多人在分析德国这一时期的经济活动中,往往忽略了人口(包括数量和质量)这一重要因素。奥格斯堡的人口变动,每年都有记载,从1627-1635 年,奥格斯堡人口减少了29865 人,1635年的总人口(包括外国人)只剩下16432 人。18世纪初,在德国的基督教区内,每1 万人中有260 人是乞丐,当时科隆的5 万人中有2 万人是乞丐。如果说,德国这一时期的商业活动还有令人瞩目的地方,那就是受战争和富人的欲望刺激而发展起来的军火和奢侈品买卖,还有在广大乡村地区的包买商。
  (6)普鲁士王国的商业政策
  普鲁士在经历三十年战争破坏之后,根本没有起重要作用的商业。国家奠基人腓特烈.威廉和腓特烈一世,除了建设陆军以加强军事实力外,主要着重于工业。腓特烈大帝继位后,商业开始受到重视。他在商贸以及有关财税、信贷方面的政策措施,大致可归结为下述五个方面:工场手工业资本利益优先于商业资本利益。普鲁士在商业上,可谓是白手起家。政府在发展工场手工业的同时,相当注意产品的适销性。官员们经常给企业寄样品和给予种种商业指导。为保护工场手工业资本利益,当时柏林的和波罗的海港口的进出口商,被强制只经营本国制品。由于普鲁士地处大河沿岸和入海口,过境贸易本是有利可图的事业,但只要外国制品有可能同普鲁士产品发生竞争,就要受到严厉限制。从而,普鲁士几乎同所有邻国,都处于持续的关税战之中。
  垄断和专卖政策。国家对粮食实行垄断,定期收购大量粮食。在丰年运用其购买力,使价格不致下跌,在歉收年份,动用贮备以稳定粮价。在占据西里西亚后,粮食管理机构在波兰购进大批粮食,粮价已完全可由国家操纵。
  此外,国家垄断邮电事业、采矿业和木材出口。实行专卖制度的有烟草、咖啡等。
  税收管理。1766年国家把间接税和关税从普通管理机构划分出去,成立了专门的税务机构,并任命法国人来担任领导。
  海外贸易公司。腓特烈大帝选择新占领的有海外贸易传统的埃姆登,按照法国的模式,由国家参与并从阿姆斯特丹和安特卫普筹集资金,创办了第一家海外贸易公司亚洲公司,接着又创办近东贸易公司、海上保险公司和埃姆登鲱鱼公司。为了出口盐和蜡,国家创办了一家海上公司。
  信贷。腓特烈一世时,王室企图通过征购贵族庄园,以削弱贵族的经济基础,从而与贵族的关系处于紧张状态。腓特烈大帝继位后,与贵族作出了和解,停止征购。在七年战争后,腓特烈大帝动用国库,解除了贵族债务,并通过建立省一级的信贷合作社来解决农业地产信贷问题。1765年,腓特烈大帝在柏林创办了皇家结算和信贷银行,以期提高普遍信贷的信誉。这家银行本应该向商人提供贷款,但实际上几乎无法运用发行货币的权利,因为人们对它的需求太少,存款已足够票据贴现之用了。更有意思的是,在腓特烈一世时,国王不理睬当时盛行的经济理论,将部分国家财富换成了硬金属储存在自己的地下室,以备战时所需。腓特烈大帝也不指望在发生战争情况下能找到私人捐助者,因此变本加厉将银币现金储存在地下室。现在皇家银行的建立倒是可以不受国家需要的干扰了。
  腓特烈三世(1797-1840 年在位)时,施泰因的《十月法令》规定,无论地主或农民都可自由经营商业,并开征所得税。哈登堡继任首相后,实行可在普鲁士境内自由贸易和对外减低关税的政策。从此,普鲁士商业才有了自由
  4.俄 国
  (1)俄国的村社和农奴制
  俄国封建社会的发展,经历了长期的过程。到基辅罗斯时代,村社的自由民逐渐分化,一部分人开始富有并兼并他人土地,另一部分人失去土地并进而丧失人身自由。此后,前者发展为拥有世袭地产的军役大贵族(波雅尔),后者沦为契约农或农奴(赫洛普)。自由民的分化,促进了村社的瓦解。16世纪下半叶,俄国第一代沙皇伊凡四世为巩固国家政权,将全国土地一分为二,一部分为领主辖区,一部分为沙皇直接管理地区,并开始进一步发展农奴制。这一时期,俄国的农村同欧洲其他国家的区别,表现为如下两个特征:完全的农奴制,农民被视为可任意买卖的" 魂灵" ;村社的再划分,村社通过连环保形式保证税收的完成。
  整个17世纪,俄国农民按照其占有者及劳作性质分为数种类型,如国有农民、宫廷农民、地主农民和寺院农民。国有农民在国家及其直属的单位劳作,他们不直接依附于封建主,但必须为国家服役和缴纳赋税;宫廷农民属沙皇宫廷,专为沙皇宫室劳作和生产;地主农民所受压迫最深,不但为地主服劳役,而且要向地主缴纳各种农副产品等实物,人身自由几乎被剥夺;寺院农民系为在修道院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根据俄国第一次人口普查(1722年),在包括波罗的海沿岸各省在内的整个疆域内,总计有1400万人。到18世纪末达到3600万人。在3600万人中,至少有2800万即九分之七的人处于农奴状态。俄国农奴制的巩固和扩大,经历了彼得大帝和叶卡特林娜二世整整两个时代。
  17世纪末和18世纪初,彼得大帝(1689-1725 年在位)为改变俄国的落后面貌,从经济、政治、军事、文化各个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但改革丝毫未触动俄国的封建农奴制,相反,改革是依靠残酷剥削农民来进行的。
  彼得大帝为增加国库收入,通过征收人丁税及多种苛捐杂税,把沉重税负转嫁到了农民身上。根据1724年统计,俄国有540 万男性农奴,国家陆军每年开支4000万卢布,恰好合每人74戈比,而僧侣和贵族则可享受免税。此外,农民还必须为地主和国家服徭役,如挖运河、造船、筑路、修建城堡。
  叶卡特林娜二世(1762-1796 年在位)时代,俄国农奴制发展到了顶点。
  农奴制不仅限于中央黑土地带,而且推广到顿河、乌克兰及西伯利亚。这一时期,地主有权随意买卖、赠送、转让农奴,甚至将同一家庭的成员拆散出卖,农奴如同" 没有自卫能力的牲畜".据记载,成年农奴身价一般为80卢布,农奴小孩只值几卢布或几戈比。女皇自称是" 俄国第一地主".她采用移民方法,赐给贵族大量土地和农奴,仅在黑海、乌克兰一带赏给贵族移民土地达450 万俄亩。她赏赐给贵族、宠臣的农奴达80-85 万之多,如送给波将金的农奴就有 4 万名。1773-1775 年,俄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普加乔夫起义,反映了社会矛盾的激烈。起义除了主力军农奴外,还包括受农奴制压抑和限制的上等户、国有农民、皇室农民和寺院农民以及受大俄罗斯主义奴役的巴什基尔人、鞑靼人、哥萨克,起义波及60万平方公里地区。
  俄国国内阶级斗争十分激烈的时期,也正是西欧资本主义发展和资产阶级革命方兴未艾之际。面临这种形势,叶卡特林娜二世曾作出种种姿态,并由此赢得" 开明君主" 的美称,但她所谓的" 俄国要有一个禁止富人欺侮穷人的法令" ,从来没有兑现过。
  1801年,亚历山大一世即位,政府迫于广大民众反抗农奴制的斗争,开始多少改变统治方法。1803年2 月20日颁布了关于自由农民的法令,允许地主根据自愿原则,通过赎买逐个地或整村地解放农民。地主与农民应订立协议,由内务部审查以后交沙皇审阅。但这种微小的改革,也引起了贵族的反抗。最后一共订立了161 个协议,解放了47153 个男性农奴,尚不到全国农奴的0.5 %,而这些解放的农奴每人赎金高达396 卢布。
  此时,在某些地区,尤其是北方黑土地带开始实行代役租,代役租金额每人为10-14 卢布(每户为25-35 卢布)。为支付代役租,农民开始到处谋生赚钱或受雇于手工工场。
  (2)俄国资本主义工场手工业与官办工场
  18世纪,俄国在彼得大帝和叶卡特林娜二世统治期间,逐步上升为欧洲强大的国家,从而有能力参与普遍的历史发展,是这一时期令人瞩目的现象之一。
  彼得大帝为了在经济上避免依赖西欧和在军事、政治上能同西欧抗争,决心发展国家的工业,特别是军事工业。按他自己的话说," 下定决心要占有本国所有对陆军、炮兵和舰队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工厂".早在1699年,彼得大帝就开始在沃龙涅什建造船舶。纳瓦尔战役(1701)失败之后,他下令将教堂的三个钟拿下一个,用铜铸炮,一年铸了300 门,同时在瓦尔霍夫河、卢卡河建造了600 艘平底船。1703年,位于斯维尔河的大型造船厂建成,同年8 月,第一艘巡洋舰" 军旗号" 下水,标志着波罗的海舰队的诞生。为解决工场劳动力问题,1703年,彼得大帝正式颁布将国有农民编入手工工场的命令,官办工场由此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1711年,彼得大帝为扶植工业的发展,于2 月28日发布命令,允许将国家工场以优惠条件转让给私人资本经营,政府发放低息贷款资助,并可从国外聘请技师。1719年,为加强管理,中央设立了手工工场院和矿业院。1721年1 月18日的指令又规定,手工工场主可以收买整村农奴进入手工工场,被判刑的罪犯、流浪汉及战俘,都许可放到手工工场中劳动。同时彼得大帝的政治改革,也贯彻到了工业政策中:非贵族出身的企业家可以上升为贵族。
  乌拉尔炼铁厂的杰米多夫家族是这方面的一个范例。
  到18世纪20年代,俄国手工工场由最初的30多家增加到178 家,其中官办工场占89家。许多紧缺的日用品和军需物资,如丝、麻织品,帆布和铁已几乎可满足国内需要。全国大的冶金工场及金属加工工场有45个,新建设的叶卡特林堡成了五金生产中心,同时随着乌拉尔炼铁厂的增加,俄国由原来的铁进口国变成了铁出口国。
  在叶卡特林娜二世时期,俄国工场手工业经历了第二个深刻的变化。这时,彼得时代的企业绝大部分都消失了,而让位于一种新型的手工工场。在一些市民阶层的新企业里,不是使用采邑农奴,而是开始使用雇佣工人。但这种雇佣工人与西欧国家又有显著差别:他们仍是向地主或国家交纳租赋的农民,没有完全摆脱农奴制依附关系。有的工人是地主的家奴,他们在工场赚取低微的工资,地主需要时还可召回。这也说明农奴制同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存在深刻矛盾,农奴制已成为资本主义关系发展的桎梏。
  尽管如此,在叶卡特林娜二世时期,国民经济有了一定的发展。手工工场数目,由1762年的984 个增加到1796年的3161个。生铁产量由1760年的6 万吨增加到1800年的18万吨,居世界之首。
  到19世纪初,据俄国内政部统计,1804年俄国有各种类型大小企业(矿厂除外)2424家,其中 16人以上的企业(包括矿厂)有1200家。1804年,在加工工业中,雇佣工人已占总数的48%。1805年,棉纺业应用了蒸汽机,同期,蒸汽机也开始应用于乌拉尔的冶金业以及制糖业。
  (3)彼得大帝的商业政策
  俄国到17世纪上半叶,仍是一个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为主体的国家。
  农业生产极端落后,收获率为2 (扣除1 单位粮种后)。手工业技术低下,到1636年才有了第一个熔铁炉(西欧早在1442年就已采用这种设备)。一些重要产品本国不能制造,如精纺毛织品、丝织品和武器、火药,均须仰赖进口。许多制度和政策不利于国内外贸易的发展。如内部税卡阻碍着市场发育,门第阀阅制度束缚着新兴工商业者手足。此外,俄国几乎没有自己的商船队,海外贸易把持在荷兰、英国外商手中。因此在这时期,经营工商业的贵族,还有一些大商人已经有要求政府开辟新的贸易市场和夺取出海口的呼声,商人资本还吁请政府禁止英国商人在莫斯科城经商和提高外商的关税额。
  彼得大帝执政后,为了更快地促使落后的俄罗斯追上西方,曾化名彼得.米哈伊洛夫,赴普鲁士、荷兰、丹麦、英国等地学习、考察,在亲自接触西方社会之后,既增添了他对改革的勇气,也丰富了改革的内容。商业政策是改革的重要一翼。据当时普鲁士驻俄大使秘书福凯罗德的回忆,彼得本人曾多次地说过,在政府事务中,没有一件事比商务更难于处理了。作为一般重商主义者,彼得大帝的目的也是要达到贸易顺差。但这对落后的俄国,其过程要远比西欧国家复杂。
  彼得大帝在中央机构的改革中,以新设的11个院来代替裁汰的50余个旧衙门。1712年,新设的商务院是其中最早成立的一个院。按照彼得大帝亲自制定的《总章程》,凡破坏规章者一律处以死刑。1720年,为提高工商业阶层的政治地位并给予法律上的肯定,在各城市建立市政院。根据1721年《市政章程》,城市商业界享有自治权、自定捐税权和建立同业公会权。过去商人" 由于各衙门官僚习气和迫害而横受损失和破产" ,有了市政院后,商人不但摆脱了地方长官的束缚,而且有直接就经济问题上奏沙皇的特权。此后,市政院发展为独立负责征收关税和酒馆税的机构。
  1724年,彼得大帝颁布了进口贸易关税法,这是俄国最早的一部保护关税大法。关税法的基本原则是,对于本国能生产的产品,尽量防止多进口,而非进口不可的,则提高关税;对于国内不能生产或能生产但质量不过关而又急需的产品,则大力组织进口,降低关税;国内某种商品的生产超过该种商品的输入额,输入品课输入额的75%关税;国内某种商品的生产达到输入额的25%,此种商品课25%进口税。根据1724年关税征收情况,帆布、绸缎、丝带、硫酸盐、铁矿石、淀粉等课75%关税;荷兰麻布、丝绒、绒布课50%关税;毛织品及半毛织品、皮革、纸张等课25%关税;服饰、镜子、铜器、窗玻璃等课10%关税。俄国输出的商品,只课30%关税。但工业原料或半成品(如毛纱、麻纱等)按禁止性关税征税。由于采取了关税保护,1726年,根据阿尔汉哥尔斯克、彼得堡和里加三个港口的统计,三个港口共出口420 万卢布,进口 210 万卢布,出超210 万卢布。俄国外贸达到了顺差目的,同时也保护了一些新兴的手工业工场利益。
  为了发展贸易,彼得大帝还兴建港口和开凿运河。从1703年5 月起,动用数万民工在濒海的涅瓦河畔修建彼得堡,同时建造海港。由此,海运中心从原来的阿尔汉哥尔斯克转移到了圣彼得堡,不久又兴建了科特林岛港口。
  为了加速商品流通,彼得大帝早在1698年就开始开凿伏尔加- 顿河运河(由于工程浩大,直到1952年才竣工通航),又从1703至1709年凿通了维什涅沃洛次运河,连接了伏尔加河上游与波罗的海。
  彼得大帝基于对外扩张的需要,发动了长达21年之久的北方战争,最后打败瑞典,夺取了波罗的海出海口。他又先后多次用兵亚述海,企图打开南方黑海的出海口,但这一想望未能实现(直到叶卡特林娜二世,根据1774年7 月21日俄土库楚克- 凯纳吉条约,俄国商船方有权在黑海自由航行和出入直布罗陀及达达尼尔海峡)。
  5.近代中期经济思想与代表人物
  (1)重商学派及其代表人物
  14和15世纪,欧洲社会一个主要的制度变革是,封建经济关系的瓦解和贸易的增长,导致封建政治结构的衰落和民族国家的兴起。作为中古盛世标志的众多地方公国、小王国,被合并为英国、法国、西班牙和尼德兰。然而在16世纪,民族国家之间充满敌意的商业竞争,使国家的君主们确信,只有牺牲其他君主才能扩大其影响,他们同样相信,一种经济只有牺牲其他民族的利益才能得到发展。重商主义时代就是在近代初期这种经济思想的支配下诞生的。
  尽管重商主义的确切定义一直是个有争议的问题,但人们所以能提出和讨论重商主义问题,是因为从16世纪后在一些国家出现了一套学说,它在很长时期内解释了政治家们的实践,或成为他们实践的基础。
  限于篇幅,这里只介绍托马斯.孟(1517-1641)和威廉.配第(1623 -1687)的观点。
  托马斯.孟原是伦敦商人,1615年参加东印度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直到逝世为止。他写于1630年的《英国得自对外贸易的财富》(1664年出版),属于后期重商主义著作,在100 年之内,一直是重商主义的福音书。在这本著作中,重商主义观点得到了充分发挥,并把对外贸易称为使国家富足的工具。
  早期的重商主义者都普遍重视货币,他们从资本主义原始阶段的观点来观察经济过程,因而把货币与资本等同起来。托马斯.孟认为,以货币形态出现的这部分财富必须用来创造剩余,而适合于那个时代的典型方法就是对外贸易。他打了一个古老的比喻,他说,如果我们看到农夫在播种时节在地里抛下了许多好谷物,我们会把他看成疯子而不是农夫,但如果我们在收获季节——这是农夫努力的目标——考虑他的劳动成果时,我们就会看到他的行动的价值以及这种行动带来多么大的增益。他论证说,英国是一个没有金银矿藏的国家,只有把存货(指货币)运用于对外贸易,争取到出超,才是明智的,这也是把财富运进英国的唯一方法。因此,应该压减进口,压低国内对进口货的消费,必须鼓励出口和再出口。
  长期以来,托马斯.孟的争取外贸顺差观点,是殖民制度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英国经济学家配第,是最早跳出单纯商人利益圈子和关于劳动价值理论的创始人。由于工业的发展,经济学家的注意力也随之从交换转移到生产,因为人们不可能再坚持这样的观点,即财富是由交换中创造的。
  配第的主要著作,有《赋税论》(1662)、《政治算术》(1690)、《货币略论》(1695)等。《赋税论》名义上是论述国家税收来源,但作者通过地租税问题,强调了劳动是财富的源泉观点,认为劳动是财富之父,是积极的要素,而土地则是财富之母。《政治算术》是配第在奠定统计学方面所作的重要贡献,他开创了以数字、重量或衡量的术语来探讨经济的新研究方法。
  在《政治算术》里,他试图通过统计来论证,阻碍英格兰之成为一个伟大国家的原因只不过是临时的并且是可以克服的,以此来鼓吹英格兰有足够力量去夺取世界贸易霸权。《货币略论》是配第论述货币问题的最为成熟的著作。
  他认为货币之所以需要,只是为了促进贸易和工业。同时他作了一个适当货币需要量的计算表,表述了货币" 流通速度" 的概念。他认为,如果货币过少,就应该设立一个银行,银行要是计算得正确,就可以取得二倍于铸币的效果。
  配第关于货币流通的理论和创立银行的见解,早在英格兰银行创立前12年就已经提出。配第的劳动价值论,为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铺平了道路。
  从17世纪到18世纪中期的所有重要经济著作,总要涉及配第。在经济学说史上他是当之无愧的政治经济学创始人。
  (2)重农学派及其代表人物
  重农学派的思想体系(重农主义)形成于18世纪的法国,其主要代表人物有魁奈(1694-1774)和杜尔阁(1727-1781)。
  重农主义者与配第的相同之处是,否认财富以及财富的增殖来自交换。
  同时,他们发现了比配第更为先进的剩余的起源。他们认为从事工业和贸易的人数,最终决定于维持生活的物品的数量,而这些物品是在土地上劳动的人们所能获得的超过他们自己需要的那部分。这也是重农主义者最基本的假定,即只有农业才能够产生剩余。
  魁奈的《经济表》(1758)以一种社会结构为依据,将劳动分为两类: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土地为地主所占有,但是由佃农耕种,因此佃农是真正的生产阶级。他们所创造的" 纯产品" (以有别于制造品),不仅是为了满足佃农自身所需,而且还要满足土地所有者们的需要(包括国王、教会、公职人员和其他一切依靠地主生活的人),以及那些非生产者的需要(工匠、商人等)。魁奈通过《经济表》,着重分析了" 纯产品" 在不同阶级之间的流通过程(不涉及每一阶级内的流通)和再生产过程(假定价格和产量保持不变)。这种简化的分析可表述如下:假设每年总产量为50亿法郎,其中按实物扣除20亿作为再生产费用(农民食粮、种籽等等)。" 纯产品" 是30亿,其中20亿假定为食粮,10亿为制造业原料。除去以上表现为实物的" 纯产品" 外,农民手中还掌握有国家的货币量,比如20亿。同时,非生产阶级拥有20亿法郎的前期生产的制造品,地主虽然不掌握什么,但他们有权向农民索取20亿法郎的地租。现在开始进入流通:农民交给地主20亿法郎的地租,地主向农民购买10亿法郎食粮,这样农民就收回半数货币。地主用另一半购买非生产阶级的制造品,后者又把所收入的钱从农民那里购买食粮。农民从非生产阶级那里购买10亿制造品,非生产阶级又将这笔钱购买原料。最终,农民手中剩下20亿法郎的货币作为下期再生产过程之用。
  《经济表》的主要关键,在于" 纯产品" 使用价值的分配和再生产。重农主义者的分析方法,为劳动价值和剩余价值学说提供了重要思路。
  杜尔阁是重农学派在政治上的重要代表人物。在大革命前的短暂任期内,杜尔阁对法国的财政经济实行重农主义的改革政策。由于土地被认为是财富的唯一源泉,唯一可以合理地征收租税的生产部门就是创造价值的部门,即农业。向工业征税只不过是迂回地向土地征税,因而是不经济的。杜尔阁重农主义的财政准则,就是单一的土地税。但由于当时法国的经济和政治条件还不具备,他的改革很快就失败了。
  三、亚洲
  近代中期,亚洲主要国家中国、日本、印度普遍进入封建社会晚期。资本主义关系的萌芽受到封建政权不同程度的压制。18世纪,印度莫卧儿帝国中央政权的削弱,造成英国征服印度的有利形势。中国、日本,还有朝鲜,不约而同地采取闭关自守的" 锁国" 政策。地处东西方海上交通要冲的东南亚国家,自16世纪西方殖民者侵入后,到19世纪,除泰国保持名义上的独立外,均沦为荷、英、西班牙和法国的殖民地。
  1.中国
  (1)1640-1840 年中国土地制度
  ①清初的圈地。满族在努尔哈赤统治晚期,于1614年建立了八旗制度。
  八旗制度是一种军政合一、兵农合一的社会组织形式。在土地关系上,仍沿用部落的屯田制。及至1621年,在占领沈、辽地区后,开始实行" 计丁授田" 制。1625年计丁授田制普及到辽沈地区的汉族居民。计丁授田制准许八旗丁男和汉族居民有自己独立的经济,官府通过贡赋形式,征收租赋合一的赋税以及征用兵役、徭役。
  在皇太极统治时期(1627-1643),于1638年下令直接解放了占领辽东时被俘为奴的人,将这部分人编为民户。此外,使原属贵族奴隶主田庄的汉人奴隶分屯别居,编为民户。官府通过丈量田亩,将各处余地分给民户耕种,并对他们实行照地纳税或十分取一的封建赋税制。
  1644年清兵入关,定都燕京,开始对北方广大地区实行圈地。清初圈地的原因,是显而易见的。满族的八旗军不同于明代的卫所军,军队的装备,包括马匹、军械,皆由八旗军自备,而它的经济基础,就是上述的计丁授田制。入关后,南方战争仍未结束,保持一支以八旗为主力的军队,从而袭用以农养兵的计丁授田制,是刻不容缓的大事。另一个原因是,满洲贵族随军入关时,舍弃了原来拥有的庄园,现在必须有可替代的土地,以保持贵族的地位和生活。当然,在明末农民起义军攻陷北京前后,封建秩序的大乱,也形成了许多" 无主荒地" 和土地占有权不清。
  在满清政府不掌握大量官田的情况下,唯一办法就是实行" 圈地".顺治六年(1644年)12月,政府颁布了圈地令,凡" 近京各州县民人无主荒田,及明国皇亲、附马、公侯、伯、太监等死于寇乱者无主田地" ,概行" 分给东来诸王、勋臣、兵丁人等".顺治二年(1645)9 月,颁布第二个圈地令,范围扩及河间、滦州、遵化等府州县,但仍指名" 无主之地" 是圈占对象。
  及至顺治四年(1667)第三个圈令,已无有主无主之分。
  圈地程序,一般须经过依法请旨,然后户部派遣满族官员会同当地有司执行。在圈占过程中,屯田自然须连成一片,于是在每次圈得的几百晌(1 晌合6 亩)土地范围内,百姓的庐舍场圃就悉归屯有。对此,顺治二年清政府曾规定," 凡民间房产,有为满洲圈占兑换他处者,俱视其田产美恶,速行补给,务令均平".但实际上,这样的政令是行不通的。其结果是,膏腴民地被兑换成" 原系免粮"的" 老荒和不毛之薄碱地" ,或甚至地处数百里之外。
  据一些《县志》记载,玉田县原额民地5216顷88亩,圈地后只剩民地617 顷11亩;雄县,明代民地4400余顷,圈地后只剩884 顷;武清县," 旗圈已去八九,止存一二".据估计,到康熙五年(1666年)为止,共圈占田地166838顷,加上河南、陕西、山西、宁夏等省驻防旗人所占土地6 万顷,总共为226838顷,占清初全国耕地面积500 余万顷的1 /20以上。
  清初,圈占土地也被用作笼络汉族降臣的手段。如顺治十四年(1657年),因吴三桂和耿精忠平定广东有功,清政府于南海和番禺二县正圈民税100 顷30亩,赐给两藩收掌,以供日用蔬菜之用。后来在圈占过程中,又溢圈160 顷75亩。
  由于大量圈地的结果,被圈占土地的农民只有三条出路:一是在新授的土地上艰难地重建家园;二是离乡南窜,成为流民;三是投充旗下,成为满洲贵族田庄的农奴。最后那部分人,据估计,仅直隶一省,就有男丁约66万余人。
  几乎与此同时,清政府在东南沿海实施了" 迁海" 令。顺治十八年(1661年),政府派员去各省" 立界" ,修筑垣墙,派兵戍守,以防沿海人民支持郑成功的抗清斗争。当时规定,山东沿海居民内徙40里,福建沿海居民迁离30里,广东滨海居民徙内地50里。迁海政策的推行,造成大批界外耕地抛荒。据时人记载,广东省广州、惠州、潮州、肇庆、高州、雷州、廉州等7 府所属27州县,抛荒耕田达31692 顷。福建省福州、兴化、泉州、漳州4 府和福宁一州所属19州县,也有抛荒耕田25904 顷。被迫迁徙的农民,初时还带有银米,及至日久囊空,往往就沦落到" 谋生无策,丐食无门,卖身无所,展转待毙" 的悲惨境地。广东的情况也是一样," 其丁壮者去为兵,老弱者展转沟壑,或合家饮毒,或帑尽投河" ,以致" 八郡之民死者以数十万计"." 迁海" 所造成的结果与圈地并无二致。
  清初的圈地,从客观上说,是新的统治阶级在其心脏地区对被征服民族土地占有关系的一次重大调整。圈地对农业生产的消极影响是巨大的,由于被圈田地主要是作为贵族庄田和旗地,庄园内所实施的奴隶劳动,常迫使农民纷纷逃亡,旗地因官兵出征而无人耕种。由此出现的土地大量抛荒,加重了清初农业生产的萎缩。
  ②顺治时期的土地和赋役制度。顺治时期的封建土地所有制,按土地所有权,可分为官田地与民田地两种。官田地即国家土地封建所有制,包括庄田、屯田、旗地、牧地、学田以及籍田等。民田地,清初有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和自耕农土地所有制。清代初期,民田约占全国耕地面积的80%。
  官田地中,庄田和屯田是主要部分。庄田又可分为皇庄、王庄、八旗庄田。屯田分为军屯和民屯。皇庄,又称内务府官庄,是皇室私产,主要分布在畿辅和盛京地区,总田地面积为130 余万亩,建庄600 余所。这些皇庄,按地租形成可分为粮庄和银庄两种。清初皇庄的经营普遍采用庄头监督下的农奴劳动,这类农奴称作" 壮丁" ,壮丁来源是随军迁入的旧有奴隶和新投充的汉族农民。皇庄的生产和生活资料由官家提供,庄头负责监督生产和向壮丁征收地租。顺治初,盛京皇庄每庄耕地120 晌,纳粮360 仓石,计每亩纳粮为5 斗,此外,还要上贡猪、禽、蛋、草。货币地租,顺治年间每亩缴租银3-5 分不等。此外,壮丁还须负担内务府指派的繁重徭役。
  王庄,是宗室勋戚的庄田。由于庄田面积随所赐庄丁配给,故又称壮丁地。王庄包括旧有封地和入关后所圈占的土地,主要分布在畿辅和奉天两省。
  在畿辅,总田地面积约130 余万亩,建庄2200余所。王庄的经营和皇庄相似。
  八旗庄田,又称官员庄田,是八旗官员和部分上层" 旗兵" 所占有的土地。它包括按品级爵秩授予的土地和入关后按" 计丁授田" 制(每名壮丁授田30亩)分给的圈地。官员庄田上的壮丁来源,除旧有奴仆和投充者外,还有皇帝赐给的战俘。壮丁须自备工具,耕种收获,几乎全归主人所有。
  以上三种庄田为世袭田产,各级封建主享有免税特权。
  屯田中的军屯,是一种以屯粮代饷,以减轻国家财政负担的措施,故被视为" 养兵裕国之本".清初的军屯大致有三种情况:八旗兵和绿营兵军屯;明降军军屯;漕运军军屯。顺治元年,对山东绿营兵屯田规定,每兵给田50亩,轮班屯种,以达到逐步减饷目的。顺治二年,顺天府实行" 计兵授田法" ,八旗守兵每兵给予可耕田10亩,牛具和种籽由官府提供,免征粮税。绿营兵和八旗屯田不久即推行到云南、直隶、山东、江南、山西等省。明降军军屯的做法是,顺治三年投降的明卫所军经改编后改称屯丁,全部拨往屯田。顺治六年(1649年),制定卫所屯田租例,水田苇地、果树菜畦,每亩概科1 斗,麦地6 升,杂粮地4 升5 合。但从顺治七年起,又开始裁汰卫军,屯田改归州县管辖,屯粮照民田起科。漕运军军屯相当于明代的" 屯田济运" 法。
  一种是屯田由运丁自己耕种(或出佃收租),另一种是由不出运的屯丁耕种,每亩出银5 分给运丁。除以上三种军屯之外,属军屯范围的还有八旗子弟成丁者的屯田,以及充军罪囚屯田等。
  清代民屯,是指由政府直接派员主持的国家屯垦事业,它不同于一般农民垦荒。顺治元年,各省设立了专理屯政的兴屯道厅,组织流民屯垦。屯民一般由政府贷给屯本,也可自备屯本。据当时陕西西安和凤翔府规定,民屯" 每顷给牛具银五两,每亩谷种七合,计银一分四厘,每顷人工四名,给银八钱八分".民屯租税采取分成制或定额制。顺治初年,直省屯田规定," 官助牛、种者,所收籽粒三分取一;民自备者,当年十分取一,二、三年三分取一".采取定额制的,如山东规定:上地征谷1 斗,中地谷7 升,下地谷5 升。由于有些地区租税比民赋田高出一倍以上,顺治十年后,出现了屯户逃亡,熟地又复抛荒现象。顺治末至康熙初,清政府撤销了兴屯道厅建置,改由地方管理。从此,民屯田与民赋田的区别逐渐消失。
  关于官田地中的旗地,是八旗兵丁按计丁授田制所分得的圈地,故亦称份地。旗地和八旗庄田在圈地中所占比重最大,它们的总面积约为1400余万亩。旗地虽然在经营上基本自由,但由于八旗军的兵马器械皆从份地摊派,加之战事连绵和灾害,大部分人生活艰难,在顺治年间已开始出现了旗地抛荒的现象。针对这种情况,清政府采取了退地办法,对退出份地的贫困户酌量给予钱粮月米补贴。
  其他的牧地、学田、籍田数量不大。顺治六年(1649年)养马的马场地有顺义、清河、漷县及沙河、芦沟桥5 处,占荒地1468顷40亩。学田是历朝都有的为供学内贫生学米而置备的田地。籍田即历史上所谓天子亲耕之地,实际上是周围坛户耕种的田亩。这两项土地不过是历来统治者的点缀品。
  清初民田大部为地主阶级所占有。明末在经过大规模农民起义后,地主阶级,特别是缙绅地主,在经济和政治上都遭到严重打击。但满清入主中原后,封建的经济关系基本上仍保持下来。清政府对逃亡归来的地主实行保护政策,承认和保护他们的土地所有权。在地主的反攻倒算下,广大农民所瓜占的土地,重又回到地主手中。这一时期,民间土地关系,除个别经营地主外,大多数仍采取封建租佃制,以实物分成制为主。各地农民交纳的地租,大致占农产收获的一半。定额制因土地肥瘠而有所不同,大致每亩1 石较为普遍。
  民田的一小部分属于自耕农小土地所有制,清初自耕农的数量,由于垦荒政策的推行而有所上升,其中也有一部分因地主死绝而自动转化为自耕农。
  顺治时期,清政府为了恢复农业生产,扭转田赋收入锐减的局面,曾大力鼓励垦荒。顺治六年的命令规定," 地方无主荒地,州县官给予印信执照,开垦耕种,永准为业".对于有主荒地," 令原主开垦,官给牛、种".顺治八年(1651年)福临亲政后,对有主荒地又作了新的规定,如果原主不开垦,地方官可另行招人耕种,给予印照," 永远承业".顺治十四年,为解除垦荒者后顾之忧,重申了这一规定,并将" 永远承业" 改为" 永为己业" 。此外,为保证招民劝耕政策的推行,还实行了以垦荒多寡考核官员的制度。
  由于措施得力,自顺治十年(1653年)至顺治十八年(1661年),各地垦田累计面积达14880769亩。其中尤以河南省垦田最多,顺治十五年河南" 开垦荒地共九万余顷,每岁约增赋银四十万八十余两".与确认土地所有权相结合的招民劝耕政策调动了农民垦种的积极性,自耕农数量相对增加,政府增加田赋收入的目的也初步达到。
  关于顺治时期的赋役制度,由于满清进入北京时,明代的赋役册籍大多已经散失,只有万历年间的旧册还存在,于是就" 稽核钱粮原额" 并采用万历年间的一条鞭法来征收赋役,也就是把府州县一年中" 夏税秋粮存留、起运之额,均徭、里甲、土贡、雇募加银之额,通为一条,总征而均支之".这种方法,在清初也是可行的,但按照万历年间的旧额(钱粮原额)来征收,则是加重了农民的负担,因为明末清初田地抛荒、人丁逃亡的现象相当严重,按旧额征收的结果,势必使现有农民分担" 荒地之粮和亡丁之银".所以在顺治十一年后,重新编制了鱼鳞册(丈量册)和黄册(户口簿),作为征收田赋的根据。
  在征收手续上,在每年开征的一个月之前,先发给纳粮民户" 易知由单" ,即征收田赋的通知单。" 由单" 内列有该户丁、地等则和应纳税项等名目。
  开征时,再发" 二联印单" ,作为缴纳钱粮的凭证。完粮后,将票截开,一给民户,一存有司。顺治时期的田赋,除缴纳漕粮等粮食外,大部分征收银钱。丁赋又称" 丁徭银" ,是实行一条鞭法后,由均徭和杂泛折色发展而来。
  清初,人丁数定为5 年一查,丁增,赋也随之增加。各地在征收丁徭银上科则差距很大,从每丁科1 分5 厘到1 两不等。但总的来说,顺治八年后,由于采取" 与民休息" 、" 轻徭薄赋" 政策,所征田赋较明代天启、崇祯两朝要轻。
  ③康熙时期的土地和田赋制度。康熙是中国封建社会一位杰出的地主阶级政治家。康熙亲政后,对前朝的经济政策进行了调整,其中与土地及田赋有关的措施,大致可归纳为:废除圈地令;实行" 更名田" ;完善垦荒政策;废除迁海令,恢复迁海田界;蠲免田赋和改革赋役制等六项。
  清初的圈地给社会经济带来严重的后果。顺治时期为了遏止投充者的逃亡," 逃人法" (" 逃人定例")规定,投充旗下人民初逃者鞭一百,刺字,三逃者处死;窝逃者正法(后改为流徒),家产入官。这充分反映了在残酷的剥削下农民逃亡现象愈来愈严重,法令愈来愈严酷的对抗局面。到顺治十一年(1654年)," 逃人多至数万".直隶" 每月所获不下百余起,应处死流徒者约数百人".而其经济后果必然是," 去一丁则荒一丁之地,遗一丁之差" ,国库益亏,民生益蹙。
  康熙亲政后,首先翦除鳌拜贵族集团势力,扫除了政府施政的障碍。顺治时,在圈地达到预定目的后,清政府曾下令停止圈地,由于内部贵族势力的阻挠,命令贯彻不下去。康熙八年(1669年),清政府再次颁布废除圈地令," 自后圈占民间房地,永行停止".同时要求该年新圈占的土地,一律发还。在康熙的压力下,延续数十年之久的圈地暴行终于结束。
  清代土地制度中的" 更名田" ,是康熙亲政初期的一项大胆举措,它涉及千万亩" 藩产" 土地的占有权问题。康熙初年,清政府对前明藩王遗留下来的大批土地,包括已为农民瓜占部分,采取" 荒熟田地,酌量变价" 出卖的处理方法。其实质就是要农民通过赎买获得所有权。这项规定,固然国家能从中增加一笔收入,但对广大农民无异又是一次圈地。为安定社会秩序,康熙八年对这一规定作了根本性改动,命令" 将前明废藩田产给予原种之人,改为民产,号为更名地,永为世业" ,并" 与民田一例输粮,免纳租银".对于已出卖部分的处理办法是," 易价银两,有征收在库者,许抵次年正赋" 。于是,这部分官田地就无偿地成为原耕种人的土地。这对于满足广大农民的土地要求和调动他们的生产积极性,无疑起了无可替代的重大作用。据统计,山西、山东、河南、湖北等七省,共有田地166829顷21亩。一项不动声色的措施,所涉及的土地面积(在不包括直隶省情况下),相当于声势浩大的圈地面积的75%。
  康熙在招民垦荒问题上,实行了较顺治更为宽松的政策。在顺治期间,新垦土地一般都以3 年起科。康熙十年(1671年)起,将免税期放宽到4 年。
  康熙十一年再放宽到6 年。康熙十二年又再放宽到10年。直到康熙十八年(1679年),才恢复和稳定在6 年起科。其次,在招民垦荒上,向垦殖者提供必要的生产资料和条件," 流移者给以官庄,匮乏者贷以官牛,陂塘沟洫,修以官帑" ,充分体恤到贫民的实际困难。同样,在保障新垦田地的所有权方面,作了比顺治更为明确的规定," 凡土地有数年无人耕种完粮者,即系抛荒,以后如已经垦熟,不许原主复问" ,并" 给予印信,永准为业".这样,就打破了地方势力对荒地的垄断,保护了流民移民的垦荒积极性。当时,在政府新政策的鼓励下,单是湖广去四川的移民就有数十万人,以至有" 湖广填四川" 之说。到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山东耕地较顺治末(1661年)增加了183932顷。同期,山西增加 37350 顷,河南增加 188703顷,直隶增加86662 顷。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原" 三藩" 统治地区四川、广西、云南、贵州,经过30余年开发,出现了" 峪崎山区之地,已无弃土" 的局面。康熙五十三年康熙自己也说:" 山地尽行耕种,此外更有何应垦之田" 。
  同时,康熙在开发边疆上也显示出远大的政治眼光。康熙时期,清政府派专员去新疆北路、西路主持军屯事业,或" 令人耕种,给予口粮、牛、种" 。新疆大规模的军垦历史就是从康熙开始的。此外,在黑龙江南北,由当地驻军,包括八旗和汉军,建立起江东64屯。在统一后的台湾宝岛上,组织数十万汉人去山后开垦,从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到四十九年(1710年),台湾新增垦田10774甲(每甲约合11.3亩)。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在平定三藩之乱和统一台湾后,清政府正式废除了迁海令,允许沿海居民回乡复业,给还原产。当时福建福州四府" 陆续呈报归业丁口四万八百有另,承垦田地一万七千一百三十二顷有零".广东广州七府," 复业丁口三万一千三百有零,承垦田地一万一百四十六顷有零" 。同时政府给归来的贫民以牛、种等资助。
  以康熙十年(1671年)为基准,到康熙六十年(1721年),全国耕地面积从545917018 亩增加到了735645059 亩,即增加了35%。在50年内,这样的增长率是惊人的。同一时期,人丁增长率为30%。而再从同期田赋增长率来看,征银(两)增长11%,征米、麦、豆(石),增长11%。从以上数字来看,农民的生活要比过去安定。
  蠲免赋税工作是康熙时期较为突出的仁政之一。在康熙亲政后,简化和完善了田赋征收手续。但他更重视的是实质性的稳定农民生活和生产环境。
  根据各种来源的史料,可以认为康熙的蠲租措施,确实有其" 民为邦本" 的认识基础。
  各代各朝的封建统治者都有蠲免之举,唯康熙朝最为主动。史载," 数十年来,除水旱灾害例应豁免外,其直省钱粮,次第通蠲一年,屡经举行,更有一年蠲及数省,一省连蠲数年者,前后蠲除之数,据户部奏称,共计已逾万万".这一点也不是虚言。在全国平定后,自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
  起,为再次恢复一度下降的人丁数和耕地数,几乎每年都对1 个省或数省实行蠲免全年钱粮。到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户部库存已达5000余万两时,康熙决定从五十年(1711年)开始,实行各省分三年轮免钱粮一周。三年中共计免"天下地丁" 赋银3800余万两。
  蠲免钱粮深得地主阶级的拥护,因为地主土地多,受益最大,佃农没有土地,得不到实惠。因而如江西等地爆发了佃农抗租风潮," 康熙癸巳(五十二年)圣祖仁恩下逮,除赋蠲租,原为掌田(业主)免其钱粮,乃零所谓佃长者,竟倡为' 除赋则除掌田者赋,蠲租则捐耕者租' 之说,一倡百和,此年秋收,粒棵不纳于田主".对此种情况,康熙也承认," 蠲免钱粮,但及业主,而佃户不得沾恩。伊等田租亦应稍宽".于是下令规定," 嗣后凡有蠲免钱粮,合计分数,业主蠲免七分,佃户蠲三分,永著为例".佃户所蠲免的三分,从田租中扣减,多少减轻了佃户的负担,相对缓和了阶级矛盾。
  蠲免毕竟是消极的。为了根治水灾和沟通漕运,康熙对黄河进行了整治工作。康熙初期,黄河泛滥对沿河各省人民的生命财产和农业生产构成了严重威胁。康熙元年(1662年),黄河决口,大水冲倒郑州城," 中牟县去十之七".江淮一带,康熙六年桃源决口,洪泽湖猛涨," 高邮水高几二丈,城门堵塞,乡民溺毙数万" ;康熙九年淮黄暴涨,淮扬地区" 百姓田亩庐舍被淹".黄水泛滥也威胁着漕运。于是从康熙十六年起,委派原安徽巡抚靳辅为河道总督,开始修复淮黄故道的工作。靳辅在施工上贯彻康熙" 不扰民" 精神,尤其改顺治时的民夫金派为雇募,使治河达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政治效果。康熙的心事也算最终了却。
  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开始实行" 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 的赋役政策。其根据是," 海宇承平日久,户口日增,地未加广,应以现在丁册定为常额。自后所生人丁……谓之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依照内容,国家丁银征收,被固定在按康熙五十一年丁册应征总额上。尽管这并不是免除丁银,但随着全国丁口的增加,丁税分担从整体说,应该是相对减轻了。
  " 户口日增,地未加广" ,透露着一位君主的忧患意识," 永不加赋" 则是清圣祖对其后世子孙唯一垂留的祖法,咸丰以前的清帝都不敢妄行增加。
  ④雍乾时期赋役制度的改革和永佃制的发展。雍正时期的赋役制度改革,恰恰是从" 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 的技术性问题开始的。因为当丁银维持常额不变时,丁口必须维持在" 现在丁册" 水平以上,才能减轻税负。
  这从全国来说,减轻的趋向是明显的,但从局部来说则不一定。清代的地方基层行政组织沿袭明代的里甲制,户口和赋役由里甲专管。当一甲在册人丁因死亡或免役(年满60)减少时,必须有可顶补的" 滋生人丁" (16岁),才能维持原来的税负水平。当时规定的顶补办法是,先由本户新添者(" 丁系于户")顶补,如本户没有,由亲族丁多者顶补,如还没有,由同甲粮多者顶补。这样,就发生了如下情况:一甲之内滋生人丁多,除顶补外,尚有余丁,按丁税原额分摊,税负就轻;一甲之内滋生人丁恰够顶补,税负不变;一甲之内滋生人丁少,丁多者亲族或粮多者负担就较重。而且,若由同甲粮多者顶补,则又是将丁税移到了地税。很自然,这种顶补办法会造成税负不均和征收上的不便。另外,地方的下层官吏往往通过造册从中舞弊,或同缙绅地主勾结将后者税负转嫁到百姓头上。特别是,当人户因各种原因流散时,就会出现" 户倒累甲" 、" 丁银难收" 的局面。这不仅引致农民抗税,而且影响财政收入。
  雍正即位(1723年)后,为稳定国家丁税收入,开始推行" 摊丁入亩" 制度,下令各省" 将丁口之赋,摊入地亩输纳征解,统谓之地丁".在中国封建晚期,封建的人身依附关系已逐渐松弛,将固定的丁税摊入当地的田赋,将它和土地捆绑在一起,是最牢靠的办法。
  至于具体计摊方法,政府不作统一规定。因此当时在福建、山东、河南、河东、河西、江西、广西、湖北等省采取的是按田赋银(两)计算应摊丁银。
  江苏、安徽以税田(亩)为基础,参考土地等级,计算应摊丁银。湖南等省则以地粮(石)为基准,计算应摊丁银。由于各地丁税额是既定的,不管哪种方法,都极为方便。
  " 摊丁入亩" 制度的施行,也是对各个阶层利益的调整。它客观上体现了地多多负担,地少少负担,没地不负担的合理承担原则。根据雍正六年(1728年)和乾隆元年(1725年)规定,缙绅地主必须按占有土地计摊丁银。自耕农土地有限,影响不大,如山东按田赋银(两)计算,应摊丁银为1 钱1 分5 厘,湖南按地粮(石)计算,应摊丁银为1 毫到8 钱6 分。至于无地的佃农,就不再负担丁税。
  雍乾时期赋役制度的另一项改革,是实行耗羡归公。所谓耗羡,就是官府在征收钱粮时加收的预计损耗结余。预计损耗包括:碎银铸成银锭时的" 火耗" ,粮食储运过程的" 雀耗" 、" 鼠耗" ,以及" 脚耗" (脚钱)。这些名目由于被正式列作附加税,因而同田赋发生联系。但朝廷对各种损耗率没有统一的法令规定,耗羡就成了合法的贪赃来源。顺治初期曾一度禁止征收火耗,但始终没有禁绝。康熙在整理田赋中,也曾想禁收火耗,曾两次申禁,并许民以控告之权,但后来也不了了之,所谓" 居官但在地方安静,即于火耗些微取之,有何不可".康熙的暖昧态度,客观上对官吏的任意加派起着怂恿作用,以致有些州县官征收火耗有" 每两至四五钱,等于半倍田赋" ,在偏僻州县甚至" 税轻耗重,数倍于正额者".康熙后期在一些地方发生的农民暴动,与地方官员借火耗勒索也有关系。如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在河南省宜阳、渑池等县就发生了农民反抗" 以火耗等项借端取银" 的暴动。
  康熙对这种弊政的容忍,唯一可解释的原因是清初官员的俸禄太低。当时京官位极人臣的一品官,年俸银不过180 两,七品45两,另按俸银每两给俸米一斛。外官俸银相同,但无禄米。
  雍正为澄清吏治,健全财政制度,实行了耗羡归公制度,其要点是:将官吏的恣意加派划一为法定税率,每两加收火耗1-2 钱;耗羡额除部分留归地方作公费使用外,其余一律上缴国库;从上缴银两中提取一部分,作为各级官吏额外津贴,名为" 养廉银" ,也就是把康熙的" 暗贴" 变为明贴。当时的养廉银,从数字上看是惊人的。七品知县年俸银45两,养廉银可达1200两。而官秩越高,差距越大,河南总督田文镜年俸银150 两,养廉银竟达28900 两。
  显然,封建王朝的任何制度改革,无不从巩固封建统治着眼。摊丁入亩既保证了田赋收入的稳定,在一定程度上也缓和了阶级矛盾,使工匠和佃农摆脱了丁银负担。耗羡归公还调和了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
  关于永田制,它在宋、明时代就已经有了。雍乾时期,随着商品生产的发展,地主经济受到侵蚀,土地转移频繁。租佃关系也随之由过去的佃仆、庄奴、伴当世仆等封建人身依附关系转变到单纯纳租关系。有意思的是,在这一过程中,从奴隶制飞跃到封建制的满清君主还起着积极的干预作用。雍正五年(1727年),谕内阁,将" 徽州府伴当、宁国府世仆" 开豁为良。
  后至嘉庆十四年(1809年)又再度开豁为良一次。然而,随着世代相仍的隶属关系的废止,过去不存在的" 佃权" 问题,现在成了佃户与地主斗争的焦点,并在这基础上出现了为保护各自利益的押租制与永佃制,佃权形态越来越复杂。
  雍乾时代的押租制,是地主阶级在失去超经济剥剂特权后,依靠对土地的垄断维持其高额地租的手段。在押租制下,佃农在立约时除接受佃约所定常租外,尚有许多额外负担,其中主要为批礼银。如江西宁都,地主批赁田山时," 必索佃户批礼银" 作为押金," 并创十年一批之说" ,以保留期满抽回另行高价出租的权利,而若" 批赁时佃户不能现交礼银,照依银数,每岁入息三分".在佃农方面,特别是在人口相对过剩的南方,农民的抗租斗争,早在康熙时期就已演变为" 霸田" 即争取永佃权的斗争。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江西兴国,继宁都、上杭、崇仁抗租霸佃大风潮后再起风潮," 顽佃李鼎三煽惑闽广流寓,创田骨田皮许退不许批之说,统总数千赴县门,挟长官,要求勒石著为例".到雍乾时期,永佃制在南方地区已广为发展。地主的土地由此被分割为田骨(土地所有权)与田皮(土地使用权),所谓" 佃户之出银买耕,犹夫田主之出银买田".佃权成了一种可典卖的物权,它也和土地一样,可作为流通的对象。尽管清政府对永佃权的转移亦加限制," 前佃应协同新佃向田主立赁,不许私退" ,但事实上," 田皆主佃两业,佃人转卖承耕,田主无能过问" ,这已成为总的趋势。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是农民生产斗争的成果,反映了地主阶级土地垄断权的削弱。佃权的相对稳定,使农民愿意更多地投入工本,从而提高农业生产率。然而另一方面,在租佃之间也形成了一个坐抽皮租的中间剥削阶层,直接生产者还是无法逃脱层层剥削。
  ⑤嘉道时期农村经济的凋敝。封建政权的财政基础,历来都建立在田赋上面。田赋表面上是征诸地主,但实际上还是出自直接生产者农民的身上。
  乾嘉以后,由于社会经济的畸形发展,出现了农村经济衰退和国家田赋滞纳现象。
  这一时期,影响农村经济的因素,主要可归纳为:土地兼并加速,官吏浮收勒折严重,以及人口与耕田矛盾突出。
  清代在康雍盛世,政治经济曾有过短暂的进步与繁荣。乾隆以后,吏治腐败,官僚与特许商人相互抱合勾结,国家财政大量被侵吞,社会财富日益集中到这两部分人手中。而在封建政权限制工贸发展的背景下,日益集中的货币,又返回到加强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土地投资上。土地兼并在清中叶以后达到了空前的规模和速度。乾隆时,官僚阶级的代表人物和珅,拥有田地80万亩。嘉庆四年(1799年)抄没和珅家产时,除田地外,有当铺75座,银号42座,赤金580 万两,生沙金200余万两,金元宝1000个,银元宝1000个,元宝银940 万两,另外还有大量的古玩、玉器、洋货等等。查抄的家产分类编号109 宗,对其中1 /4 资产所作估价,即已超过银2.2 亿两,相当于当时国库岁入4 千余万两的5 倍。然而嘉庆时,广东巡抚百龄依旧拥有田地50余万亩。道光时,直隶总督琦善甚至拥有田地256 万余亩。另一方面,由于清代实行盐专卖和外贸垄断,培植了一批亦官亦商的大盐商和洋行商人。乾隆五十一年清政府镇压台湾林爽文起义,两淮盐商江广达一次捐银200 万两," 以备犒赏".嘉庆时,清政府镇压白莲教起义,杨州盐商鲍漱芳因积极" 输饷" ,获得盐运使官衔。道光时,广州公行商人伍浩官的资产,估计"共值二千六百万美元".这些商人资本大多用来购买土地和放高利贷。
  其结果是," 田之归于富户者,大约十之五六,旧时有田之人,今俱为佃耕之户,每岁所入,难敷一年口食".官吏浮收,本是历代田赋征收上的积弊。嘉道时期,特别是道光年间,由于银价倍增,这种浮收勒折就更为凶狠。嘉庆末年,银钱比价已至1 两等钱1200-1300 文,道光十五年(1835年)前银1 两等钱1400-1500文,道光十五年后制钱贬值到银1 两等钱2000-2200 文。由于清代田赋,银米兼纳,农民以谷换钱,以钱易银,自然层层受剥削。这些情况,在史料中尤以嘉道后个别大臣的反映,最为直率。关于银钱比价," 昔日卖米三斗,输一亩之课而有余,今日卖米六斗,输一亩之课而不足。朝廷自守岁取之常,而小民暗加一倍之赋".关于官吏浮收,道光初年," 官以其私,征米一石,当正供七斗,民不堪命" ,而自后30年," 总须二石五六斗当一石".关于勒折," 每石折收钱或五六千,或七八千,或十二三千,或十五六千,竟有多至十八九千者" ," 州县既有浮收,势不能不受刁民挟制,于是大户折色之价日减,小民折色之价日增……而漕政因之益坏,百余年来,日甚一日" 。
  官吏的浮收勒折,首蒙其害者,自然是单寒的小户自耕农。嘉道时期土地兼并过程的加速,正是建立在大批自耕农破产的基础上。
  人口与经济关系问题,向为中国治史者所回避。清代人口,在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为209839546 人。至嘉庆十七年(1812年),人口为361693179 人。46年间,人口增加1.5 亿。同期全国耕地面积(民田)却由741449500 亩降到705698400 亩,也就是说,由人均3.5 亩降到人均不足2 亩。按乾隆末年农业生产力估计," 一岁一人之食,约得四亩".可是,即使一家5 口,耕地20亩,按清代租佃通例,一般为主佃各半,而佃农尚须负担各种费用," 一亩之田,耒耜有费,籽种有费,罱斛有费,雇募有费,祈赛有费,牛力有费,约而计之,率需千钱,一亩需千钱,上农耕田二十亩,则口食之外,耗于田者二十千,以中年计之,一亩得米二石,还田主租息一石,是所存仅二十石".20石中除去上述费用,所余只能10石左右。以一年10石的收入,怎够维持全家生活.因此,在道光初就已出现农民相率逃亡或抗租不纳现象。道光初年,江苏金坛、吴江诸县因抗粮而酿成事端。道光八年(1828年),山东发生抗粮风潮," 山东钱粮,嘉庆年间每两收至三千一二百文,今日有加至四千文者……种种朘削,鸡犬皆空".道光二十一年,湖北崇阳" 抗粮不完,聚众至二万人,兵械火器甚盛".道光时期,农村经济的凋敝和抗粮风潮,很快在太平天国运动中发展为全国性的抗粮潮。
  (2)工业
  ①清代初期的工业政策。清代初期,前明遗留下来的手工业基础在战乱中已破坏殆尽。江南驰名的丝织业,往往" 所存仅颓房几间".号称" 买不尽松江布"的松江一带,棉纺织业也因受战乱影响,出现" 商贾不通,民无生业" 的萧条景象。余如四川的井盐生产,景德镇的陶瓷业,已陷于全面瘫痪状态。作为恢复手工业生产的重大措施之一,清政府于入关第二年即明令废除元明以来的匠籍制度。顺治二年(1654年),令" 各省俱除匠籍为民" ,宣布免征以银代役的" 京班匠价".这一政策对雇募逃散的工匠和促进手工业的恢复起了有力的作用。匠籍制废除后,政府对官办手工业的应役者,采取了按工给值制。如苏州织造局的机匠工价,缎纱花机每日工银1 钱5 分,缎素机每日工银1 钱3 分5 厘,挑花匠每月工银2 两,倒花匠每月工银5 钱,画匠每月工银2 两,等等。
  其次,废除了官营采矿和国家对井盐生产的垄断。顺治时期的矿业政策是," 听民采取,输税于官".官府只按常例课税,不直接干预开采。井盐灶户,顺治时期虽著籍" 灶籍" ,但只是职业标志。官府对井盐生产同样采取任民自由开采政策。国家只按井灶课税,并且对于开凿井盐,允许按照开荒之例,定3 年后起课。但由于顺治时期国家尚未统一,军费支出浩大,以及重本思想,在政策上也时有反复和限制。如不久又恢复了" 京班匠价" ,限制机户织机不得超过100 张等。
  康熙统治时期,商业思想比顺治时期开放,主张" 卹商" 和" 利商便民" ,从而推行了一系列有利于工商业发展的政策。如在纺织业方面,取消了过去对机户织机的限制,江南市镇出现了一批拥有雇佣劳动者的布局。上海县生产的青蓝布,每年达到30万匹。苏州的汪益美号(亦即程益美号)," 一年销布约以百万匹".江宁、苏州、杭州三地官营丝织业,顺治时期往往由于" 兵饷告匮" ,或"裁省" 或" 停止" 生产。康熙时期,随着经济的恢复织机达到2140张,超过了明代的生产规模。景德镇陶瓷业,战乱破坏尤其严重,顺治时两次" 奉造龙缸" 均未能成功。康熙年间,在民窑陆续恢复的同时,官窑也于康熙十九年(1680年)重新建立。当时官窑拥有作坊23个," 窑五十八座,除缸窑三十余座烧鱼缸外,尚有青窑,系烧小器。有色窑,造颜色" ,每年供应御瓷器达数万件。
  在采矿业方面,康熙采取鼓励的方针,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清政府批准当时云贵总督蔡毓荣关于许商民自行开采的疏请。同时在实行" 十分抽二" 的常例基础上,对招商开矿有成绩的官员加以奖励,对商民的正当利益加以保护,如" 严禁势豪霸夺民峒" ,严禁" 别开官硐" ,而且对开矿商民," 上税三千至五千两者,酌量给以顶带".在云南开矿业的带动下,两广、四川、湖南等省的采矿业也开始蓬勃发展。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云南全省开办铜矿共17处。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全国各种矿藏开采发展到70处。
  然而,清初工业中资本主义的萌芽,也常常受到封建地主阶级的干涉和压制。如在采矿业方面,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对江西商民萧宗章等申请开采南源山铅锡矿的批示中就有这样的反映," 闻开矿事情,甚无益于地方,嗣后有请开采,俱著不准行".地主阶级是封建统治的基础,康熙不能不作出某种妥协。又如在染织业方面,雇佣工人甚至受到地主阶级的残酷迫害," 康熙初,里中(枫泾)多布局,局中所雇染匠、砑匠,皆江宁人,往来成群,扰害闾里,民受其累,积愤不可遏,纠众敛巨资,闭里门小栅,设计愤杀,死者数百人".地方封建势力还常常勾结封建官府,到处立碑,限制和剥夺工人的人身自由,如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长吴二县踹匠条约碑》规定," 于众包头中,择一老成练达者,举充坊总,颁给团牌,管押各甲踹匠,五人连环互保,取结册报,一人犯事,四人同罪".②雍乾时期手工业的发展。雍乾时期的社会经济,在经过康熙半个多世纪的恢复、整顿、巩固之后,具有了一个持续稳定的发展基础。这一时期,农业随着生产工具的改进和耕作技术的进步,单位面积产量较过去有较大提高。在江南地区,农田耕作已普遍使用耕牛,铧犁部件结构已大有改进,车水普遍使用畜力和风力;耕耘除草实行三耘制,轮作由过去的一年两熟发展为一年三熟制,土地利用率提高了两倍。高产田丰年时,每亩可收米3 石,麦1 石2 斗。一般亩产米均可达2 石5 斗。其次,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农业中经济作物的种植愈益普遍,并很快形成了专业化经济作物区。如棉的种植主要集中在江苏、浙江、河南、山东,尤其是浙江近海一带和上海、崇明、奉贤等地,植棉多于种稻。蚕桑种植主要集中杭、嘉、湖地区和珠江三角洲。
  甘庶种植主要集中在东莞、番禺、增城、潮州,以及台湾的台南、凤山、诸罗三县。其他如茶叶、烟叶,随着市场的扩大,在一些著名产区赖以为生的人愈来愈多。
  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和经济作物的大量种植,为农产品加工提供了丰富的原料和市场。雍乾时期摊丁入亩制度的施行,不仅免除了无地佃农的丁银负担,而且随着班匠银摊入地亩,过去负担班匠银的工匠也彻底摆脱了封建义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为自己生产。
  雍乾时期社会经济的发展,使手工业生产不仅拥有为少数统治阶级和富人服务的奢侈品市场,而且拥有越来越大的民生日用品市场。这一时期,在手工业中占主要地位的仍是棉纺织业。当时的棉织业无论在工具、分工和生产规模上较前期都有明显的变化。在一些著名生产地区,如松江,已普遍使用加长的木弓和多锭的脚踏纺车,大大提高了弹花和纺纱效率。棉布的织造、染色和平整,分工越来越细。棉布的品种加多并往往具有产地特色。如上海三林塘、乌泥经生产的细棉布,能达到" 紧细若绸" ;无锡生产的棉布" 坚致耐久" ;" 卉织为布,出海宁硖石者,视他县为佳" ;" 紫布以殷行为最佳……雍正间,销路浸广,皆以殷行布为标".在染色业上,根据染色分为青坊、红坊、黑坊、绸布印花坊等。平整有专设的踹坊或踹房。棉布生产的规模和组织也开始接近工场手工业生产形态," 苏布名称四方,习是业者,在阊门外上下塘,谓之字号,漂布、染布、看布、行布各有其人,一字号常数十家,赖以举火".这种字号基本是加工工场,但包括了收购坯布、组织加工到发卖运销的全过程。雍乾时期,苏州的染坊、踹坊都是受雇于字号的,而且规模发展得相当大,如踹坊," 从前各坊不过七八千人,……现在细查苏州阊门外一带充包头者共有三百四十余人,设立踹坊四百五十余处,各坊容匠各数十人不等。查其踹石已有一万九百余块,人数称是".踹石是踹匠用来碾砑平整布疋的凹字形巨石,苏州阊门外的踹坊工人已发展到一万多人。而在隶属关系上," 染、踹二匠,俱系店家雇佣之人".包头则是中间剥削。这种组织已完全是随着市场的扩大而发展的资本主义性质手工工场。
  乾隆年间,以质地坚实闻名的" 南京布" (非指专由南京生产的布),是外国商人指名购买的布疋。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 南京布" 的外销量达到372020匹,至乾隆六十年,增加到1005000 匹。
  丝织业的生产工具在雍乾时期也有了改进。缎织机的构造,已改进到可牵引9000根经线,甚至达到17000 根经线。江南许多市镇,已从农业和手工业结合发展为专业生产的市镇。如吴江的盛泽镇,在前明成、弘以后才开始有织绸业,到乾隆时," 盛泽、黄溪四五十里间,居民乃尽逐绩绸之利,有力者雇人织挽,贫者皆自织,而令其童稚挽花,女工不事纺织,日夕治丝" 。在丝织业中心之一的南京,明代从事丝织业的机户一般只有几十张织机,乾隆时出现了" 有五百六百张机者".当时南京一地的民间织机有3 万多张。
  除江南外,广州和佛山的丝织业也迅速发展起来,并具有自己特色,特别是用印版印染花色上。从明万历后开始生产的" 广纱" ,至乾隆年间已畅销全国,得到" 广纱甲天下" 的美称,在广州一地从事广纱生产的织工达到数万人。至于官营丝织业,仍为江宁、苏、杭三处。乾隆十年(1745年)三处共拥有织机1863张,机匠7082人,规模较康熙时有所倒退,这是因为民间生产的丝织品从品种花色到质量较以前大有选择余地。
  陶瓷业的制造工艺,较明代和康熙时又有进一步发展提高。明代的" 吹釉法" ," 以径寸竹筒,截长七寸,头蒙细纱,蘸釉以吹" ,以达到釉色匀净的创造,到雍乾时已普遍推广。同时窑户之间按产品类别的分工越来越细,如青花瓷坯,不仅有画、染之分,而且边线青箍、识铭题记,也各有专工。
  分工的细腻,大大提高了工匠技艺,从而创造出具有很高审美价值的青花瓷。
  景德镇官窑的产品,极尽富丽堂皇,官窑的一个创新,是将康熙时的" 硬彩" ,通过加粉制作,发展成" 软彩".雍正朝的软彩,色淡粉匀,达到了" 前无古人,后无来者,鲜妍夺目,工致殊常" 的境界。雍乾时期,景德镇民营陶瓷业随着市场的扩大,发展到有" 民窑二三百区,工匠人夫不下数十万人".民窑生产的日用瓷器,除满足国内市场外,还接受国外订货,成为外贸的主要商品之一。此外,山东临清、江苏宜兴、广东佛山的陶瓷也很出名。广州商人还建立了广彩加工厂,用景德镇烧造的白瓷,按西洋画法,施以彩绘,经烘染制成彩瓷,卖给西方商人。乾隆中期,广州的广彩加工场达到100 多个,工人总数达2 万人。
  采矿业,特别是铜、铁矿的开采在雍乾时发展尤为迅速。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云南铜矿由康熙末的17处发展到46处。工人," 大厂率七八万人,小厂亦万余人,合计通省厂丁,无虑数百十万".据统计,乾隆三十一年(1766)云南铜产量已达14674481斤,彻底扭转了清初以来铸钱用铜几乎全部从日本进口的局面。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铁矿开采发展到93处,矿区主要集中在广东潮州、肇庆,福建政和,以及川陕湖三省边区。与采铁相关的炼铁技术,据乾隆时人李调元《南越笔记》记载,与清初屈大均《广东新语》所载基本相似," 炉之状如瓶,其口上出口广丈许,底厚三丈五尺,崇(高)半之,身厚二尺有奇。……炉后有口,口外为一土墙,墙有门二扇,高五六尺,广四尺,以四人持门,一阖一开,以作风势,其二口皆镶水石。………下铁矿时,与坚炭相杂,率以机车从山上飞掷以入炉,……
  铁矿既溶,液流至于方池,液铁一版,取之以大木杠搅炉,铁水注倾,复成一版".在川陕湖三省边区老林中,炼铁业的技术也大致相同," 铁炉高一丈七八尺,四面椽木作栅方形,坚筑土泥,中空,上有洞放烟,下层放炭,中安矿石,……旁用风箱,十数人轮流曳之,日夜不断,火炉底有桥,矿渣分出。矿之化为铁者,流出成铁板".全国在技术上大同小异,但炉的发展已接近鼓风炉即高炉。当时冶铸业,数佛山镇最发达,佛山在明末即有" 俗善鼓铸" 之称,乾隆时,各地生铁多有运至佛山炼为熟铁,铸成成套精良铁锅,运销国内外市场,如雍正七年至九年(1729-1731 年),夷船" 所买铁锅,少者自一百连(套)至二三百连不等,多者买至五百连,并有至一千连者".清代的盐业,沿海各地所产海盐和山西、宁夏的池盐,均属国家专卖。
  唯四川井盐许民自由开采。四川的著名产盐地,包括川北南部的西充、射洪,川南的犍为、富顺,川东的忠州、云阳以及川西的简州等共有20余处,而其中以犍、富两县最为著名。但四川井盐,除温汤白龙自涌咸泉外,犍、富等县的井都须人工开凿,生产条件十分艰苦。一般井口如碗大小,用铁爪系绳捣凿," 每开一井,或二三年,或四五年,工费甚巨,竟有凿之十余年而不及泉者".乾隆时期,开凿盐井的技术有了提高,凿井使用的工具发展到三四十种,在操作上,数贵州人技术最高," 凿井匠作皆黔省人,偶坠物件,能以竹竿检取,遇井内有渗漏,能补塞之,洵称绝技".同时,汲出的盐卤利用水压原理改用竹管输送,废除了过去人挑畜驮的落后方法。生产规模也较过去扩大,例如," 大盐厂如犍、富等县灶户、佣作、商贩各项,每厂之人,以数十万计,即沿边之大宁、开县等厂,众亦万计".由于开凿技术的改进和市场的扩大,盐井数从雍正八年(1758年)的5994眼增加到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的8307眼。
  这一时期,制糖业也较发达,清代初期,广东番禺、东莞、增城、阳春等地开始大面积种植甘蔗,开糖房的人," 番禺、东莞、增城居十之四,阳春居十之六,而蔗田几与禾田等".乾隆时,这些地区已普及到" 每冬初,遍诸村岗垄皆闻戛糖之声".台湾的台南、凤山、嘉义蔗田面积最大。乾隆时,三县" 每岁所出蔗糖,约六十余万篓,每篓一百七八十斤".由于台湾制糖的发达,糖廍的资本主义萌芽尤为明显。乾隆时代的一则资料说," 台湾俗例,要在糖廍佣工,先给廍主银子十两作定,随后仍陆续还明".雇主和佣工的关系已单纯是金钱关系。
  此外,制茶、制烟、造纸等手工业也有很大发展。其中闽北制茶,仅" 瓯宁一邑,不下千厂,每厂大者百余人,小亦数十人".江西瑞金盛产烟草和制熟烟用的茶油,乾隆时,吸引了福建漳、泉等地的商人" 麇至骈集,开设烟厂" ,从城市到乡村,不下数百处,每厂五六十人。造纸业在三省边区老林,有" 西乡纸厂二十余座,定远纸厂逾百,洋县、华阳亦有小纸厂二十余座。厂大者,匠作佣工必得百数十人,小者亦得四五十人。
  雍乾时期,随着手工业的发展,各地出现了不少手工业行会组织。但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行会组织本身有的还具有浓厚的封建性,有的则已发展为具有近代意义的工会组织。如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长沙衬铺业的行规规定," 带徒,三年一进一出,毋得滥规,违者认罚" ," 倘年限未满,同行不得雇请".广东佛山石湾陶瓷业的行规规定," 每店六年教一徒,此人未满六年,该店不准另入新人".但也有较为进步的行会组织,如乾隆时广州丝织机行的" 西家行" ,是同资方" 东家行" 相对的工人组织。而象佛山熟铁业、绫帽业中的行会,则是,其" 首要职能已成为解决东(资方)
  西(工人)之间的矛盾,调整东、西之间关系" 的行会组织。
  ③嘉道时期手工业生产的萎缩。清代的手工业尚不能脱离对农业的依存而独立发展,其政治力量则更其脆弱。和农民相似,手工业者一面受地主、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的残酷剥削,一面受专制封建国家的压抑与统治。乾隆盛期,商品经济的畸形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着官僚、地主阶级消费的推动。这种消费也造成了城市经济的虚假繁荣。然而,支持这种繁荣的基础,归根结蒂是地租和由田赋转化的政府地方性开支。乾嘉之际,这样的基础已随着社会经济矛盾的激化而开始动摇。嘉道时期,由于鸦片的大量输入和白银外流,这一基础显得愈来愈不稳,以至出现上下交困,经济全面衰退趋势。
  这一时期的手工业,在面临社会总购买力下降和封建盘剥层层加紧情况下,生产受到了严重影响。
  丝织业由于嘉道年间灾荒频仍,生丝价格成倍上涨,而成品价格因购买力薄弱而上不去,以致商人无利可图,机户罢机,织工生计日微。嘉庆九年(1804年),苏州在一场大水灾后,因" 年饥,织工多废业" ,遂致丝织业一蹶不振。南京,也因" 屡经荒歉,贸易日就消减" ,至嘉庆十九年(1814年)出现了" 机坊大坏,失业尤多" 的景象。
  江南的棉纺织业,由于牙行制的强大,不仅手工工场难以发展,而且相当多的家庭手工业者在牙侩商人欺压和高利贷盘剥下,无法维持正常生产。
  如嘉定的布行、布庄,往往" 将低银小钱收买布花" ," 挜派低钱,假称输税,以十折八" ,甚至有牙侩" 拦截通津桥港,用强拉买,贱价轻戥,并串同奸匠兑换七八成色银,及挜搭假银者".这种使用低钱的诈取方式;自明末直至清代依然如故。其根本原因是,牙行须领牙贴,具有官商身份,小生产者畏其垄断权而终不敢反抗。
  国家让利政策的收回和军事镇压,是造成工业萎缩的一个直接原因。如云南的铜矿开采,康熙时,国家除" 十分抽二" 外,余听发卖,同时" 严禁别开官硐" ,以使商民" 知利不专于官,而与民共之".雍乾以后,国家收回了余听发卖政策,代之以官府给价收买。由于官府给价苛刻,每使商人亏本,如云南铜矿,官府收买价往往低于成本6 钱至7 钱。广西回头山等处铜矿," 十分内以二八抽课,余铜八分,照定价每百斤给价六两八钱收买" ,所给铜价" 实属不敷" 工本。在湖南,弓家岭等处铜矿," 先抽二八沙税,炼出铜铅,照例二八抽收,所有余铜,每百斤给银十二两收买供铸" ,商人无利可图,以致弃置而报荒。生产规模的萎缩,导致铜产量急剧下降。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铜产量14674481斤,到嘉庆十五年(1810年)降到了10574916斤,减少近30%。此外,如在川陕湖三省边区,许多由厚资商人出本,颇具规模的炼铁厂、造纸厂和木材加工工场,经过白莲教起义之后,由于清政府的严厉镇压和破坏,至道光初,在卢坤作调查时,山内手工业已远非昔比。
  这一时期,封建地主阶级为维护自然经济,也对工业横加摧残。如安徽黟县禁止开煤烧灰," 境内田少山多,贫民惟借樵采,每日负薪易米,以资口食。若烧石灰,尽用煤石,则卖柴者少,贫民生计更绌".福建沙县禁止水碓用于工业生产,是因为水碓" 斩断平流,大伤县脉".道光时,闽阳崇、瓯宁禁开茶厂,理由是," 田不加辟,而岁多万数千人耗食,米价安得不贵" 。江西新城(今黎川)嘉庆十年(1805年)《大荒公禁栽烟约》中," 雇工种稻轻其值,种烟重其值,于是佣工者竞趋烟地,而弃禾田。……农家妇女,饁饷而外,纺织为本。今皆唯烟是务,妇不知织,布从何出".嘉道时期,各种因素的虬洁,使手工业生产发生了倒退,而随着鸦片战争后外国资本的侵入,中国手工业越来越走下坡路。
  (3)商业和对外贸易
  ①康熙时期的商业政策和外贸体制的建立。康熙初期,百废待兴,商业的恢复,是政府工作重要的一环。满清以少数民族入主中原,虽说" 重农" ,但对商业不歧视。还在康熙亲政前,清政府即开始整顿流通领域秩序。康熙四年(1665年),清政府规定各钞关抽分一律照定额征收,并革除了" 溢额" 与" 加级" 挂钩的敝政,宣布" 溢额者加级纪录之例,永行停止".第二年,在命令直隶各省设立税所的同时,要求将税则刻木立榜," 照示商民,照额征收" ;" 如有不肖官吏于定额之外,私行滥收者" ," 依律治罪".在全国统一后,清政府对币制和度量衡制进行了改革和统一。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又规定光禄寺置办各色物品,一律照市价给值,以免铺户亏损。用康熙的话说," 商民为四民之一" ," 彼家赀皆从贸易积聚,并非为官贪婪所致,何必刻剥之".由于清初政治清明和政府为正常商业活动提供了一个制度环境,国内商业很快得到了恢复。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清政府统一台湾,解除了" 迁海" 令。次年,开放海禁,允许商民出海贸易。康熙二十四年,清政府于广州、漳州、宁波和云台山四处设置海关,作为外国商人来华通商口岸。这四处历史上基本都有贡舶贸易传统。自建海关后,海关权力扩大。海关直属户部,不受地方行政管辖。海关监督直接向皇帝和户部负责,不受督抚节制,并有独立制订关税则例权。
  关于当时的关税制度,以粤海关为例,订有正税和杂税两大项。正税又分货税和船钞两项。其中货税,指进口货物的从量税,如" 天鹅绒每匹税四两" ;船钞指商船额税,按船舶面积大小和国籍区别征收。如来自东南诸国的" 东洋船" ,一等船(18平方丈)征税1400两,二等(15.4平方丈)征税1100两,三等船(12平方丈)征税600 两,四等船(8 平方丈)征税400 两;来自欧美诸国的" 西洋船" ,一等船征税3500两,二等船征税3000两,三等船征税2500两。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后,改为" 西洋船" 照" 东洋船" 例征收。杂税主要有分头、担头、规礼、耗羡等名目。分头是除货物从量之外加征的货物从价税,如" 按货本一两征收银四分九厘".担头,是一种附加的从量税,按担征银一至四分。规礼,是海关官吏例行陋规,无常数。耗羡指" 火耗" ,加二征收(雍正以后,改为减半征收)。
  随着海关制度的建立,在旧有的封建牙行制基础上就相应地分离出一种专门经营对外贸易的洋行。和牙行一样,洋行商人须领行贴,具有官商身份。
  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商税制度规定:凡" 来广东本地兴贩,一切落地货物,分为住税,报单皆投金丝行,赴税课司纳税,其外洋贩来货物,及出海贸易货物,分为行税,报单皆投洋货行,候出海时,洋(行)商(人)自赴关部(粤海关)纳税".这样,洋行就成为清代对外贸易的垄断机构。洋行商人就是中国历史上" 买办" 的前身。康熙时期海关制度的创建,在中国近代外贸管理体制上具有重要历史意义。
  对于国内商人出海贸易,当时政府对船只规范和申报手续都有严格规定。例如出海贸易的商船,载重量限于500 石以下,横梁不得超过一丈八尺,船身前后须刻有" 商" 字样,两旁刻省州县几号货船,并须由地方官印烙。
  海商须预先取具连环保结,才能向州县申领执照。
  自开海贸易后,清代初期的对外贸易有一定的发展,但总的来说,数额不大。外国商人主要来自同中国有传统贸易关系的地区和国家。西方诸国除原有的澳门葡萄牙商人外,只有英国在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于广州正式设立商馆。康熙五十五年,又因吕宋等地经常容留汉人,禁止了南洋贸易。
  反之,由于开放了海禁,自康熙二十四年后,仅关东豆、麦,每年由北洋航线运抵上海的数量即达千余万石,大大便利了国内的商品流通。
  ②雍乾时期商业的繁荣和对外贸易的发展。雍乾时期,随着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工业原料生产与粮食生产地域分工逐渐明显。较具典型的是,由于江浙蚕桑区所需粮食,很大一部分取给于湖广地区,以致过去所谓的"江浙熟,天下足" 谚语,演变为" 湖广熟,天下足" 的谚语。
  雍正四年《硃批谕旨》也是这种变换的佐证:" 天下米粮,出产于东南各省居多,平日借客商贩易流通" ," 如福建之米取给于台湾、浙江;广东之米取给于广西、江西、湖广;而江浙之米,皆取给于江西、湖广".这是东南各省情况。北方也有相似例子,如" 临清为四方辐辏之区,地产麦谷,不敷用,犹取资于商贩。从上河泛舟东下者,豫省为多。秫梁则自天津溯流而至。
  其有从汶河来者,济宁一带之粮米也".据估计,雍正十二年(1734年),单是从湖广运往江浙的食米,年达1000万石左右。这样,就构成了雍乾时期以粮食为主的长途贩运的繁盛景象。也正是粮食产量的增长及其流通范围的扩大,推动了农工业进一步分工,为商业的繁盛创造了物质条件。
  雍乾时期,尤其是乾隆时期,商业活动达到封建社会晚期的鼎盛期。一些大中城市,在恢复旧有的基础上又不断形成新的商业区。乾隆年间,北京前门一带,游人之多和交易之兴隆,几至" 对面交言听不真".苏州阊门外南濠,明时还是个店铺稀少,货物寥寥的郊区,乾隆末已发展为" 地值寸金" 、" 商贾辐辏" 的商业区。同时,一些在前明时已具基础的市镇,雍乾时更发展为工商业中心。如在华南,素以冶铸、陶瓷著名的佛山镇,乾隆年间,共有大小街巷622 条,人口数十万人,且人口构成多半为工商业者。在华中,汉口镇,以地处九省通衢,明中叶后商业逐渐发达,乾隆年间,户口发展到20余万,盐、米、花布行户数千家,据估计,每年商品总贸易额约达一亿两。
  雍乾时期,一些或基于专业,或因原料产地,或作为货物集散地而存在的次级市镇,经济活动也开始超出地区性限制。吴江盛泽镇,明嘉靖时,有" 居民百家" ," 以绫绸为业" ,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发展到" 居民万有余家" ,乾隆年间,随着商人资本的发展," 四方大贾辇金至者无虚日".太仓鹤王市为著名棉花产地,每年秋收时," 市廛阗溢,远商挟重资,自杨林塘经过而市之沃饶甲于境内".即使在边陲地区,如宁古塔,乾隆年间,这样地处一隅的土产市场,也发展为" 江南各省之人亦万里而来" 的小都会。
  然而,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雍乾时期的商业在不同的地区,在城市与农村之间往往形成强烈的反差。如当时的化州," 城市聚货寥寥,贸易无他奇,不过鱼米盐畜布麻诸物".又如林县," 林俗淳朴,市无奇赢,抱布握粟,交易而退".而在繁华的商业城市,如苏州," 洋货、皮货、绸缎、衣饰、金玉、珠宝、参药诸铺、戏园游船、酒肆、茶店、如山如林".另方面,大城市的商人,已开始运用工商会馆这样的组织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如雍乾年间,北京共有工商会馆、公所50所。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北 京靛行会馆商人曾为" 外牙索诈滋扰" ,而团结起来,与牙行斗争。而在一些落后地区,普通商民仍不得不忍受封建势力的压迫,如江西有所谓" 墟长" 者," 凡遇货物到墟,刻意勒索,或一两抽至三四分、五六分不等,名为牙用,实同讹诈".雍乾时期的对外贸易,与康熙时期相比,贸易额和关税收入均有增长。
  在经营管理体制上,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清政府为防范西方商人(也是为防范国内汉人)的不法活动,关闭了其他海关和港口,只保留粤海关。
  从此,对外贸易只限于广州一港口。由于业务量的集中,广州的商行随之被划分为三大行业:外洋行,即洋货行," 专办外洋各国夷人载货来粤发卖输课诸务" ;本港行," 专管暹罗贡使及夷客贸易纳饷之事" ;福潮行," 极输本省潮州及福建民人往来买卖诸税".乾隆末,本港行因有拖欠暹罗商人帐款事故而被废除,业务归外洋行兼管。广州的外洋行,俗称" 十三行" ,商人资本雄厚,乾隆年间组成公行,成为洋行商人的行会。
  雍乾时期的外贸商品结构,输入品主要是来自东南亚各国的大米,其次是来自西方国家的一些奢侈品,如自鸣钟、玻璃镜,以及由日本、东南亚贩运的香料、海参、鱼翅等特产。输出品主要是生丝、丝织品、陶瓷、茶叶以及铁锅等生活用品。其中茶叶的输出量增长最快,乾隆五年(1740年)向英国出口茶叶1.4 万余担,到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后,每年平均出口4-5 万担,占英国东印度公司自华出口货值的80-90 %以上。随着商品输出的增长,乾隆时期的关税收入也有很大增长。乾隆十五年至二十五年的十年间为4755312 两;乾隆四十五年至五十五年的十年间为9271536 两。
  雍乾时期(1723-1795),清政府的对外贸易,始终保持出超的有利地位。这时期,英国的工业革命和法国的资产阶级革命正在如火如荼地展开,中国则仍处于前工场手工业阶段(至少工场手工业尚未成为主要生产形态)。
  这种出超地位,不管在什么样情况下,也是难以长期保持的。
  ③嘉道时期商业的衰落和鸦片贸易。雍乾时期,商品经济的发展促成商人资本的膨胀。一部分商人由包买活动发展为兼营手工业工场生产。在这方面,除传统的纺织业外,也见诸于新兴的烟、茶行业,如山东济宁," 其出产以烟叶为大宗,业此者六家,每年买卖至白金二百万两,其工人四千余名" 。然而,大多数商人,仍抱着传统" 重本" 思想,即所谓" 本可以兼末,事末不可废本" ,把大量资本积累用来购买土地,从事封建剥削,变为商人地主。同时,封建捐纳制度也吸收了相当一部分商业利润,如在福建永定," 乾隆四十年以后生齿日繁,产烟亦渐多……永(定)之财,多积于贸易,捐监贡及职衔者人以千数".商业资本的封建性还表现在高利贷活动,乾隆时,北京城内外就有当铺六七百座。乾嘉以后,单山西一省就有当铺4695家。
  尽管清代律例规定,钱债" 每月取利,并不得过三分" ,即月利率不超过3%,但嘉道时," 称货者,其息恒一岁而子如其母".商人资本的畸形发展,加重了封建剥削,最终也阻碍了商品经济的成长。
  嘉道时期,农村的贫困化和手工业生产的萎缩,也直接影响着流通领域,市场普遍不景气。而鸦片贸易的扩大,和随之白银大量外流,对商业更是雪上加霜。
  在雍乾时期,清政府在对外贸易上曾长期保持出超。乾隆中期,广州一地流入的白银,估计平均每年在百万至四百万之间。尽管当时已有从印度走私进入广州的鸦片,但数量不大。至嘉道时,由于吏治日益腐败,加之鸦片毒瘾之难于戒绝,使英国商人得以勾结国内奸商,贿通朝廷命官,使鸦片源源不断地进入中国。当时地方官僚几乎无人不抽鸦片,昂贵的消费进一步加深了官场的腐化。嘉庆五年(1800年),英国商人由印度运至中国的鸦片已达4570箱(每箱100 斤或120斤)。道光十年(1830年),即激增至19956 箱。到道光十九年(1839年),竟达到40200 箱之巨。总计鸦片战争(1840年)前十几年间,进入中国的鸦片共有213899箱,价值1.88亿元。
  鸦片大量输入导致白银大量外流,嘉庆后期,外流白银," 每年约计,竟至百数十万之多".到道光十七年(1837年)," 广东海口每岁出银至三千余万,福建、浙江、江苏各海口出银不下千万,天津海口出银亦二千万" 。事实证明,鸦片作为堕落者无可替代的商品,正在驱逐其他商品的消费。
  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仅苏州一地,估计" 吃鸦片者不少十数万人".道光时,吸食鸦片已不限于官府缙绅、纨袴子弟,而普及到" 工商优隶,以及妇女僧尼道士".当时,苏州、汉口等城市," 各种货物,销路皆疲,凡二三十年以前,某货约有万金交易者,今只剩得半之数,问其一半售于何货,则一言以蔽之曰:鸦片烟而已矣".嘉道时商市之疲软,自在情理之中。
  ④清代闭关政策的失败。闭关自守是明清两代封建统治者对外关系的指导思想,其所以采取这样的政策,是基于内部的政治需要。采取这样政策的可能性,则是中国地大物博,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可以无求于外国。至于统治阶级需要的奢侈品,更有" 万国来宾,种种贵重之物,梯航毕集,无奇不有".然而,到18世纪末,这样的闭关政策已不是一厢情愿的事。地理大发现后,西欧各国相继推行重商主义政策,进行殖民掠夺,并把对外贸易看作资本原始积累的重要来源。但是在中国,郑和下西洋被视为一项敝政,以致成化时(1465-1488),兵部尚书刘大夏销毁了郑和下西洋的档案,且不再建造宝船。中国封建统治者历来" 重本抑末" ,以自然经济为最高理想,把对外贸易看作是一种" 恩赐".朱棣就说过:" 商税者,国家抑逐末之民,岂可为利。今夷人慕义远来,乃侵其利,所得几何,而亏辱大体多矣".所以,郑和下西洋,到处去撒" 赏赐" ,从经济上自然是敝政。
  三个世纪后,清代统治者在看待对外贸易上,仍死死抱着恩赐观点," 天朝物产丰盈,无所不有,原不借外夷货物以通有无,特因天朝所产茶叶、丝斤为西洋各国及尔国(英国)必须之物,是以加恩体恤".然而,蒙昧主义终究抵档不住大炮的轰击。1757年,英国殖民势力在印度得逞后,便大举向东扩展。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清政府订立《防夷五事》,企图遏止外国势力的侵入。这些防范措施,包括禁止外国商人在粤过冬,禁止中国商人向外商借款或受雇于外商,等等。防范不可谓不严,但由于清廷内部的腐败,这些禁令如同一张废纸。1773年(乾隆三十八年),东印度公司独占鸦片专卖权后,由印度进入中国的鸦片逐年增加。1786年(乾隆五十一年)英国占领槟榔屿后,广州东印度公司就在当地政府的眼皮下大肆招诱华工去槟榔屿开垦。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英国借乾隆八十寿庆之机,派遣六百余人的庞大使节团来京,要求清政府准许英国在北京派驻官员和设立商馆,要求开放宁波、天津、舟山等通商口岸,准许英国商人在舟山附近岛屿居留和在广州建英商住宅区,以及准与英国教士传教自由等。当然,清政府拒绝了这些要求。
  进入19世纪,英国舰船开始在沿海进行武装挑衅。嘉庆五年(1806年),英船" 天祐号" 驶入黄埔,肆意残杀黄埔居民。嘉庆十二年(1807年),英船" 海王号' 冰手在广州打死打伤广州居民数人。但鸦片贩子的贿赂,已" 使中国南方各省的官僚完全腐化".军官吃空缺,不理操练,临阵雇人充当,广东营伍,士兵吸鸦片也屡见不鲜。官场腐败,武备废弛,清廷的虚弱已彻底暴露在殖民主义者面前。闭关自守政策经过两次鸦片战争,也就成为历史。
  2.日本
  (1)日本的土地制度
  ①德川时代的封建土地所有制。日本从应仁之乱(1467-1477 年)到永禄十一年(1568年)织田信长征服京都为止,经历了长达一个世纪之久的兵燹和动乱。丰臣秀吉继承织田信长的遗业,完成了全国统一大业。丰臣秀吉死后,德川家康于庆长八年(1603年)就任征夷大将军,在江户(今东京)
  设立幕府,并开创了长达 265 年(1603-1867 年)的德川幕府统治时代。德川幕府初期的三代将军,实行武力统治和专权政治,奠定了牢固的封建体制。
  这种封建体制以幕府为中央统治机构,以臣服于幕府的各藩为统治基础,故亦称幕藩制。
  德川时代,日本人口大致稳定在2600万上下。全国农业耕种面积16世纪末为150 万町步(亦称町,1 町步合0.99公顷),18世纪上叶增加到290 万町步。全部土地为封建领主所占有。德川时代的封建领地分为四种:幕府领地、大名领地、天皇公卿领地和寺院神社领地。德川家族既是全国最高统治者,又是最大的领主,幕府拥有的直辖领地约占全国耕地的26%。幕府统辖全国约270 个藩,各藩直接统治者称大名,大名共占有全国耕地的70%。
  天皇及其臣属(公卿)在幕府体制下处于无权地位,不参预政治,但握有大量土地。寺院神社作为封建统治的辅助工具,也占有不少土地。将军和大名豢养有大批武士,称为家臣。武士没有领地,靠领取俸禄为生,但享有免税和任意屠杀人民等特权。封建土地占有制和在此基础上的将军——大名——武士封建统治结构,使日本经济长期停滞在自然经济的封建落后状态。
  德川时代的封建领主都不建立庄园经济,而是将土地零碎地交给小农耕种。占人口 80%的农民成为领主领地的世袭租佃者。当时每户平均耕种约2 町步的份地。日本的租赋称" 年贡米" ,即以丈量后的土地面积及土地肥瘠为基准,以实物米计算的一种租赋形式。比如,17世纪末,农民的水田租是四公六民,上等田每段(1 /10町)确定的标准收获量为稻谷三石(l 石合公制1.804 石),折合米(糙米)1 石5 斗,按四公六民计算,需交租赋40%即6 斗。其余的60%即9 斗,留充农民的生活费用及再生产成本。此外,相辅而行的" 毛见法" (检查每年实际收成情况)和" 定免法" (根据几年中平均租赋率而定的租赋额),是确定当年租赋额的一个依据。
  农民除缴纳租赋外,还须承担种种附加税和为领主服杂役。税法在幕府领地和各大名领地多少都有些不同。以幕府领地为例,除租赋外,尚有附加税、杂税和赋役三种。附加税包括口米(供幕府地方机构的开销)、欠米(弥补年贡米运送过程的损耗)、添加米(补升量的不足)等,如果把这些都计算在内,租率就要高得多。杂税是对山野河海的使用所课的税,如割草、砍柴、捕鱼、狩猎、制盐等。赋役包括各种工事所摊的夫役等。
  在三代将军统治时期(1603-1650 年),对农民制定了严厉苛刻的政策。
  除永远禁止百姓买卖田地外,为防止农民纳税能力低减,幕府于宽永二十年(1643年)几次下令,对农民生活加以严厉限制。根据《庆安御触书》(1649年)记载,政府对一年的农民活动作了种种规定,并要求农民刻苦节俭,如多吃杂粮,不许随便吃米;不许买油、买茶和饮酒、饮茶;不许种植和消费烟草,等等。
  德川幕府从第四代到第七代将军的65年时间(1651-1716 年),是幕府的所谓" 礼教文化政治时代" ,它标志着经济的发展和市民阶级的勃起。
  随着过去的地域经济发展为国民经济以及贡米的商品化,农村的自然经济受到商品经济冲击。从18世纪初,第八代将军享保时期起,封建社会开始动摇,农民的两极分化与日俱增。享保以后,租赋从四公六民提高为五公五民,农民租赋负担极重。而且随着幕府财政困难的加剧,征收方法也十分残酷。享保十七年(1732年),农村发生大饥馑,大名领地的饥民人数达到197 万,幕府领地有67万。土地虽不属农民所有,但贫困农民为生活,还是把世袭份地抵押、典当给商人和富裕农民。商人和富农靠贩卖农村生活和生产必需品和放高利贷,积累起大量财富,在土地兼并中成了农村新兴地主阶级。地主将土地出租给农民,将收入的一部分作为贡米。上缴给土地的名义所有者封建领主。因此,农民的租赋被提高到占收成的60%,或甚至达到80%。享保时起,农民反抗领主横征暴敛的起义,矛头往往指向地主及与之相勾结的村吏。
  ②检地和农业。检地(丈量土地)开始于丰臣秀吉时期,丰臣秀吉丈量土地的目的,是要清查全国农业耕种面积和确定租赋。为此,丰臣秀吉丈量的要点是:制定统一的面积单位,以曲尺(约合0.303 公尺)6 尺3 寸见方为一步,30步为一亩,10亩为一段,10段为一町;按土地的肥瘠程度,分别定为上、中、下、下下四个等级,统一规定标准产量。同时为此目的,统一了升、斗的容量标准。为了将农民紧紧束缚在土地上,把土地的实际耕种者登记在检地簿上。丰臣秀吉的检地,完成了从庄园制向新型土地制度的转变,成为日本近代社会制度的基础。这一时期确定的单位和名称,一直沿用到昭和时才停止。
  德川幕府时代也多次实行检地(重新丈量土地),检地的目的是企图造成有地1 町,产米10石的小农经济,并不是要保证每个农民都有份地。事实上,农村中有地的自耕农和无地农民,从近代初期就已经存在,兼之,德川时代限制分割土地(分割土地不得小于1 町),农户除长子外,次子、三子都不可能成为自耕农。检地时,自耕农在检地簿上登录姓名和田产,贫雇农原则上不作登记。尽管如此,由于检地,多数农民得到了固定的耕种土地,提高了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加了对土地的投入,有利于农业的发展。
  在礼教文化政治时代,幕府和大名不仅奖励农民勤恳务农,而且还奖励开恳新田,发展副业。从17世纪下半叶到18世纪初,农民已普遍采用脱粒机、水车舂米。肥料中,鳁鱼渣、鳁鱼粉、青鱼渣以及各种油渣的用量增加。
  农作物除五谷外,四木(桑、茶、楮、漆)、三草(红花、靛、麻)也已普遍裁培。这个时代新增加的作物,还有甘蔗、甘薯、马铃薯,甚至在三代将军时期禁忌的烟草,也开始大量种植。农业开始由单一的谷物种植向商业性多种经营发展。17世纪末,全国已逐渐出现专业产区。靛蓝集中于四国阿波,烟草集中于近畿和四国,茶集中于宇治、山城,甘蔗集中于萨摩(鹿儿岛),棉花集中于河内、和泉、摄津和播摩,等等。
  在奖励垦荒和商品经济的推动下,日本全国农业耕种面积,从16世纪末的150 万町步扩大到了18世纪上叶的 297 万町步,粮食产量从1800万石增长到2580万石。同时,农村两极分化也进一步加剧。特别是在商品经济比较活跃的地区,如畿内和濑户内海沿岸,上层农民有能力购买和施用鱼肥、豆粕、棉籽粕等高效肥料,提高土地收益,而下层农民无力竞争,只好缩小经营或丧失土地。到享保以后,原来作为真正自耕农而载入检地簿的农民中,已有很大一部分上升为富农和脱离耕作的地主,另一部分人则沦落为少地或无地的贫雇农。
  ③兵农分离政策。兵农分离,是日本中世纪末、近代初期社会阶级关系的一次重大变动。在战国群雄割据时代,逐渐形成了大名领国。战国大名的分国,都是以自治的乡村为基础。这种自治性乡村,是随着土豪势力的抬头和平民政治意识的提高而自然产生的。它们依靠居民的团结而同自上而下的占有或支配关系相对立,在进行武装对抗时,农民拿起武器,形成强大的战斗力。然而,农民的反抗和起义,往往是由半武士化的有势力的名主阶级来领导。乡村中的这些上层分子既同下层农民有着共同的利害关系,也有剥削下层农民的一面。因此,起义的结果不一定维护了下层农民的利益,而往往被名主阶级所利用。随着大名领国的形成,过去领导过起义的名主阶级和武士被提升为大名的被官,而脱离了农民队伍。同时,由于需要豢养众多家臣和便于统治,大名开始在旧根据地营建新的城市,让工商业者居住在所谓的城下町。
  丰臣秀吉在完成大一统后,于天正十六年(1588)下令在全国收缴武器。
  通过收缴农村的武器,一方面消除了农民的潜在战斗力,同时也清理了士、农身分的混乱。
  德川幕府进一步推行兵农分离政策,让在战乱中兴起的上层农民离开农村,集中到大名所在的城下町居住,使之成为向领主领取禄米的武士阶级。
  从此,日本社会由镰仓时代的公家、武家、平民和贱民四种等级演变为士、农、工、商四个等级。在武士、农民、手工业者、商人四个等级之外还保留被称为" 秽多" 、" 非人" 的" 贱民" 身分制度。农、工、商在身分上都是被统治阶级,他们向领主缴纳一定的地租、赋税或商业利润。农民的租赋也由室町幕府时期的" 贯高制" ,变为以实物米计算的" 石高制".据统计,德川时代有武士 200-250万人,为供养封建领主和武士,全国年收获量有50%被征为年贡。如元禄时(17世纪末),幕府直辖领地的租赋总计为680 万石左右,其中420 万石归直接收入,260 万石则分给诸旗本(直属于将军、禄米不到一万石的武士称旗本)。最大的大名前田氏,领有102 万石,岛津氏为77万石。这些米除去部分口粮米外,其余部分必然进入流通。这样,也就形成了日本独特的以实物米为支付手段的经济。兵农分离和" 石高制" 是德川时代社会经济结构的特征,正是这样的结构养成了武士的怠惰和助长了商品经济的发展。19世纪,商人凭着自己的实力最终摧毁了严格的身份制度,一贯养尊处优的武士,不是投靠商人就是沦为" 浪人".
  (2)日本工场手工业的发展
  德川幕府初期的日本工业基本处于家庭手工业阶段,一种产品的许多工序,如棉纺织业中的轧棉、纺纱,以及染织,都由一个家庭完成。这种农村家庭手工业,其生产目的也不是为了交换,生产的是使用价值。直到17世纪下叶在经过一段较长的恢复期后,农业生产才开始出现活力。到17、18世纪之交,在某些地区,如西摄津,农村妇女已经把织布作为主要生产。这时,纺织业的各个工序也已经分离,由商人将轧棉、弹棉、纺纱、织布、染色等独立作业联系起来。商人资本开始控制生产,形成类似分散的工场手工业的资本主义家庭劳动,日本称之为"问屋制家庭工业".在农村外的城下町,则又是另一种景况。根据" 一国一城" 的原则,城下町是藩的政治、经济中心。城下町里有相当比例的手工业人口,如1707年冈山藩城下町的手工业者占人口的18.9%,以同行聚居地命名的町有锻冶、染坊、金银、制枪、制革、造纸、制锅等10多个。
  18世纪中叶以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手工业生产又进入一个新的阶段。这时开始出现集中的资本主义手工工场,其中较为突出的是纺织业、陶瓷、漆器、造纸、酿造、制盐以及采矿等行业。
  在纺织业中,尤以京都西阵的丝织业最为著名。西阵丝织业受幕府保护,采用进口的" 唐丝" ,生产各种质地精良的高档产品,以供应上至将军、宫廷、下至地方领主及上级武士和富裕町人享用。在麻纺织业中,著名的有奈良生产的麻布和近江生产的蚊帐等。棉纺织业在一些先进的产棉区,已发展为独立的专业化生产。18世纪中叶,从摄津、河内、和泉等地销往大阪的棉加工品分别有:籽棉、皮棉、桄纱、白棉布、条纹棉布等种类。18世纪中叶后,许多农民和农家女已完全脱离农业,被吸收到商人组织的机户(作坊),按分工方法进行同一产品的生产。在桐生新町,1757年在机户中的机织女及缫丝者人数已有1482人;到1819年达到3353人。在越中井波町,1806年有织机106 架,年生产柳绢4000匹。
  至于陶瓷业,则与茶道的发展有很大关系。茶道是以室町幕府时期足利义政将军在东山山庄里的风趣生活为中心而繁盛起来的。到了德川幕府时代,茶道成了广大平民的教养内容,并刺激了陶瓷业的发展。同时,由于丰臣秀吉在侵略朝鲜的战争中俘虏了一批朝鲜陶工,从而使制陶技术有了显著进步。例如肥前的有田烧,加贺的九谷烧,都是当时著名的茶具。
  漆器工艺以京都最享盛名。此外如能登的轮岛涂,奥州的会津涂,能代的春津涂也都是漆器工艺中的佼佼者。造纸业主要集中在美浓,土佐、越前等地,其中尤以越前生产的奉书纸、鸟子纸工艺质量最佳。酿酒的大规模生产,集中在伊丹、滩、池田等地。往来于江户与京、阪之间的运输船中,就有专门运输这些地区酒的运输船。制盐业,由于日本所处地理条件和渔业的发达而处处皆有,其中著名的有赤德、抚养、行德等地的精加工盐,有不少藩都将制盐作为垄断专营的事业。
  采矿业基本由幕府直接经营。幕府的财源除来自广大直辖领地的租赋外,主要就是经营矿山的收入。佐渡的金山,石见、生野、院内的银山,以及足尾的铜山,都是直辖矿山,这些矿山的收入是幕府初期的主要财源。宽永四年(1627年),又在各国设置金银奉行,以奖励开采金银矿。铜矿开采也很发达。宽文时(1661-1672年),国内主要铜矿已有23座,到贞享时(1684-1688 年),增加到34座。18世纪下半叶,铜是德川幕府第一重要出口品。亚洲沿海国家进口日本铜来铸炮与铸币。中国清代也依赖日本的铜,在18世纪头25年中更其如此,当时清代的货币全用日本的铜铸造。铁矿,除原有的山阴、山阳等冶炼业日渐发展外,其他各地也陆续开发。煤炭业,17世纪末集中在筑前煤矿,18世纪上叶又开始采掘三池煤田,所产煤由池田运出,概称池田煤。
  (3)德川时代的幕藩制市场结构与商品流通
  德川幕府与各藩的上下级封建关系,是幕府凭借强大实力强制推行的。
  而各藩大名多半也是凭自己的实力,在自己领地内继续握有征税权以及行政、立法、司法等多方面的强大权力。领主在其领内所具有的统治权和独立性,相当于一个国家。因此,德川时代的商业发展,具有欧洲领主制结构特征。但最主要的,日本近代商业的起步,还带有" 实物米经济" 的特征。
  幕藩制市场结构,是一种双重结构,下面是大名领地内的地方市场,上面是以大阪、京都和江户(现东京)三大城市为中心的中央市场。中央市场的突出地位,除历史形成的诸种有利条件外,就是无处不在的" 实物米经济" 效应。
  德川时代,众大名根据门第的高低被分为国主(国持)、城主和无城三类。随着兵农分离政策的全面推行,武士离开了土地,成为居住在城四周的纯消费者。在这种情况下,领主为保证武士的生活需要,都采取免收地税、工商自由等优待政策,吸引商人和手工业者来城下町居住,从而使城下町成了藩的经济活动中心。尽管庆长二十年(元和元年,1615年)幕府制定的武家法度规定,各国不得另行新建城堡,即使是修补也必须提出申请,但事实上,城市位置都已由往昔的偏僻地方移到了水陆交通的要冲。17世纪末期到19世纪初,10石以上的城下町在全国约有50座。可是,在领内或地方城市流通的商品主要还是手工业品,除个别采矿业较发达的地区外,大量的年贡米必须通过中央市场才能转换成货币。
  幕府所在的江户城是从庆长十一年(1606年)到宽永十三年(1636年)
  间新建成的,庆长年间(1596-1615 年),江户全城约有300 余街。由于庆长二十年(1615年)幕府制定了参觐条例,并于宽永十二年(1635年)进行增补后作为一种制度固定下来,因而依照条例诸候必须一年住在江户,一年住在自己领地,每年4 月份进行轮换。同时他们所率领的家臣也要在这里居住。这样,到正德年间(1711-1716 年),全城街道增加到了933 条,人口数估计最盛时达100万人,超过了当时欧洲任何一个城市。
  江户除作为政治中心外,在中央市场体系中是关东地区的经济中心。关东、奥州的诸候在江户建造有许多" 藏屋敷" (货栈),使江户成了关东、东北地区的年贡米集散市场。江户由于官方交通的需要,以江户为中心开辟有五条交通干线:东海道、中山道、日光道、奥州道和甲州街,五条道路合称为" 五街道".它为藩间贸易和地方与中央市场间的商品流通提供了有利条件。
  大阪,自丰臣秀吉建城后,就是国内的物资集散地。大阪在中央市场体系中的作用,首先是年贡米的集散中心。西国、北国的诸候在大阪建立了大批的" 藏屋敷".17世纪末,大阪有97所这样的货栈,入库栈米超过100 万石。此外,萨摩的砂糖、土佐的纸、阿波的靛蓝等,也都是存栈商品,由此再销往全国各地。
  千年皇都的京都,历来也是工商业的" 座" (同业行会)和批发商云集的经济城市,而且还是各种新旧社寺鳞次栉比的宗教城市。它的传统手工业产品,如高档丝织品、武士衣甲、描金漆器、茶具、祭祀用品等,都是领主和武士阶级需要的奢侈消费品。许多藩在京都都设有" 国问屋" (采购店)。
  17世纪末,各藩在京都的采购店多达55个。
  宽文年间(1661-1672 年),河村瑞贤遵照幕府命令而进行的航路整修,使原先的局部性航运形成了规模。当时主要的沿岸航路有江户与京阪之间的航路和东环及西环航路。负担江户与京、阪间漕运的船只,有定期的货物船和运酒船。东环航路,从日本海沿岸出发,经津轻海峡出太平洋,到达江户。
  西环航路,从日本海沿岸出发,绕下关海峡经濑户内海,到达大阪。由于海运的畅通,使地方市场同中央市场的联系变得方便而且频繁。
  幕藩制市场的双重结构,是以先进的畿内和落后的周边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为条件的。幕府中期以后,地方经济的变化对封建的市场结构造成了巨大的冲击。首先是工业地理的变化,使近畿地区失去了优势。如关东的棉花种植业,由于肥料费用低于近畿而得到发展,而且当地生产的棉花已可以在藩内就近纺织而推动了织布业的发展,这样就改变了棉布供应须依赖畿内的局面。生丝产地随着丝织业的发展而逐渐东移,宽保时(1741-1747 年),关西的蚕业已为关东所取代,关东上野(今群马)的桐生,由于从西阵(京都市上京区)引入先进的机织技术而发展为与西阵并驾齐驱的两大丝织业中心。随着地域经济的变化,各藩开始加强对商品流通的控制,并相继实行专卖政策。专卖的结果减少了转运中央市场的商品量。19世纪初,幕藩制市场结构开始走向衰落。
  (4)货币、金融和商人资本的兴起
  统一货币的工作,在丰臣秀吉时期就已着手进行。当时铸造了大型和小型金币,以及用银和铜铸造了天正通宝、永禄通宝两种硬币。庆长三年(1598年)秀吉去世,庆长六年(1601年)德川家康下令改革币制,先后铸造金币大判(十两)、小判(一两)、一分金(l /4 两),以及银币丁银和豆板银,同时铸造了银钱庆长通宝和铜钱元和通宝。宽永十三年(1636年)又铸造了铜钱宽永通宝,宽文十年(1670年)禁止古钱流通。以上货币逐步取代了各藩的地方货币" 灰吹银"(粗制银锭)。到17世纪末,幕府发行的货币成为全国统一的货币。然而,各藩因财政窘困又开始陆续发行地方纸币藩札。虽然藩札只能在领内流通,与外界交易时仍需兑换成金银正币,但增强了地方经济的独立性。从1661年福井藩首先发行起,到18世纪上叶各藩已普遍发行。
  在幕藩制市场条件下,金融业发展很快。德川时代从事金融业的商人称兑换商,其中著名的有大阪的" 十人兑换"." 十人兑换" 相当于全体兑换业的管理者。由于幕府的出纳由其办理,破例允许他们带刀。江户的兑换商有兑换金银和一般兑换(换钱、换米)之分。兑换金银的,除从事金银买卖、贷款、汇兑、存款等一般金融业务外,还办理幕府和诸侯的汇兑业务。最大的金银兑换商是三井。由于当时的兑换商也兼任大名" 藏屋敷" 的" 挂屋" (负责贷款出纳)等职,随着其财富的增长,社会地位也不断上升。大阪" 十人兑换" 中的一人鸿池,同时担任加贺、广岛、尾州、纪州各藩的" 挂屋" ,仅从各家领取的禄米总计就有一万石。许多陷于财政困难的大名,还常以将来运到的米作为抵押,或出让贡米收缴权,从他们那里预借款项。
  占商人资本第二位的是大批发商。德川时代,批发商的主要经营方式,是受货主委托(或从货主那里买进货物),转手把货物倒给经纪人。为了对营业进行垄断,他们往往成立各种组织,如江户的" 十组问屋" ,大阪的" 二十四组问屋" ,都是有名的批发商垄断集团。往来于江户同京、阪之间的货物船,也是这些批发商集团经营的。正德年间(1711-1716),大阪有批发商5655人,经纪人8765人。
  再其次是一些操纵市场和对外贸易的商人。大阪堂岛的大米市场是以出售各藩存储的大米为对象而发展起来的。正德时期,有一些商人从事买卖各诸侯" 藏屋敷" 发行的米券,后来发展为官方承认的大规模投机交易。堂岛米价行情的涨落,牵动着诸侯的喜怒哀乐。在对外贸易方面,商人垄断了当时主要进口货物之一的生丝,以垄断价格转售给各地。此外,对马(今长崎)
  的宗氏垄断了同朝鲜的贸易,岛津氏利用琉球同中国进行走私贸易。
  随着商业发展而积累起来的商人资本,有的投放到对大名、武士和一般人的高利贷活动,有的用于土地开垦,有的则投入到家庭手工业或渔业上。
  他们控制着日本全国的经济。商人资本的兴起打破了严格的封建等级制度,同时削弱了强大的幕府政治。
  (5)德川时代的锁国政策
  德川时代的锁国政策,不是一时的权宜之计,涉及的也不只是海外贸易,它是幕府整个统治时期的一项基本国策,反映了国内社会矛盾的激烈。
  还在丰臣秀吉时期,为转移暂时屈服其武力但随时可能叛变的藩侯、大名的目标,并想从对外贸易中攫取巨额利润以解决财政困难,发动了长达7 年的侵朝战争。当时,日本同中国、吕宋、台湾的关系,也相当紧张,然而另一方面,各地大名和京都、大阪的商人出海贸易仍很活跃。文禄初年(1592年),官方制定了朱印船制度,商人出海必须携带" 朱印状" ,状内载有航行目的地与身分等证明,以有别于走私和海盗船。
  德川幕府初期,贸易作为财源之一,曾得到政府鼓励,朱印船制度也有进一步发展。然而与此同时,基督教也在国内兴盛起来。庆长七年(1605年)
  全国的教徒,总数已达70余万人。丰臣秀吉时因信徒的活动有乖日本纲常伦理曾一度驱逐传教士,但因未禁止通商贸易而未能禁绝。德川家康虽贪图商贸之利,但对包括大名在内的信徒人数激增,也不能不有所警惕。尤其是通过一次信徒内讧。暴露了在德川家康身边竟有10余名基督徒。于是在庆长十七年(1612年)对直辖领地下达了幕府最早的禁教令。次年,又将禁令推行到全国。从此就开始了驱逐教士、捣毁教堂、强制改宗等大规模宗教迫害运动。
  家康之后,幕府进一步加强了这一方针,同时将英、荷两国的贸易活动限制在平户、长崎两地。英国不久即关闭了在日商馆,停止了对日贸易。但是西方传教士无视幕府命令,仍继续秘密来日,国内信徒也没有被肃清。因此,德川家族继任者又加紧了对基督教徒的迫害。宽永十年(1633年),幕府禁止朱印船以外的船只和朱印船以外的日本人出海;在海外侨居超过5 年的日本人,禁止回国。这是锁国令的开始。宽永十二年( 1635年),幕府禁止一切日本船、日本人出海;不准侨居海外的日本人回国,违者处死。同时,中国驶来的船只也只能到长崎。次年,在长崎港内辟出一个沙洲即所谓出岛,让葡萄牙商人居住,其子女则一律驱逐出境。
  宽永十四年(1637年),日本发生了岛原之乱。基督教大名有马晴信的旧领地岛原半岛和基督教大名小西行长领地天草岛等地的基督徒,因新领主大肆镇压而爆发了大规模反宗教迫害起义。次年,起义被镇压后,幕府一方面疯狂地对信徒处以极刑,一面加强了锁国措施。宽永十六年(1639年),下令禁止葡萄牙船来日,将长崎的葡萄牙人全部驱逐出境。次年,幕府烧毁了企图前来和解的葡萄牙船,斩杀了船员。以后又将荷兰商馆从平户放到长崎,将长崎定为唯一的贸易港。至此,最终完成了锁国。
  锁国以后,幕府只在出岛同荷兰、中国进行贸易,其限制也越来越严。
  正德五年(1715年),规定中国来日贸易船只每年限30艘,贸易银额6 千贯;荷兰船每年2 艘,贸易银额3 千贯。同朝鲜的贸易,由对马的宗氏掌管。
  在幕府锁国时期,最初来叩关要求通商的不是西欧国家,却是北方的俄国。18世纪起,俄国船只就不断地出没于日本北边沿海。明和八年(1717年),幕府第一次从荷兰商馆获悉俄国入侵虾夷地(日本列岛北端,因古代有虾夷人居住,故名)计划,但始终未予重视。宽政四年(1792年),俄国女皇叶卡特林娜二世的使节拉赫曼搭乘军舰,以送回日本漂流民为名,携带国书和方物,来到虾夷的根宝,要求通商。幕府派人向拉赫曼解释了锁国国法,退回了国书和方物。此后,幕府派遣了大型调查团去虾夷,一直调查到国后,择捉等岛,并进一步加强了沿海的国防。
  文化元年(1804年),俄国派俄美公司总经理雷扎诺夫作为使节来日本,到长崎要求开始谈判,幕府则坚持锁国是祖法,不能改易,拒绝通商要求,将雷扎诺夫遣送回国。文化八年(1811年),幕府在国后岛拘捕了正在测量千岛列岛的俄军舰长郭洛宁。在监禁26个月之后,将其释放回国。
  其次是英国的叩关。文化五年(1808年)英国军舰费顿号,挂起荷兰国旗,瞒过日本守备兵,驶入长崎港。事后,长崎奉行引咎自杀。
  德川幕府的锁国,直到嘉永六年(1853年)美国佩里舰队在浦贺登陆,才被打开了日本封闭二百余年的国门。
  3.朝  鲜
  (1)朝鲜李朝晚期的土地关系和农业
  朝鲜在李朝统治初期(15世纪),仍处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阶段。从15世纪直到17世纪上叶,朝鲜尚无货币。作为实物货币通用的,主要是米和正布。国家包括田赋在内的各项收入,全部通过贡物制度来实现。在贡物制度下,代纳人为谋取重利,农民往往要缴纳高出几倍的贡物。1592-1598 年朝鲜卫国战争(丰臣秀吉侵朝战争)期间,军粮供应成为首要问题,事实上也不可能征收贡物,因而在忠清道和全罗道改征大米以代替所有贡物。1608年,政府决定在京畿道试行" 大同法" ,把以往向宫司为首的中央各司献纳的常贡(别贡除外)及向地方官厅献纳的需米和其他杂物全部废止,代之以对土地一律征收大米的制度,所征收的大米称为" 大同米".在京畿道试行" 大同法" 之后,大约经过一个世纪,除西北的平安道和咸镜道外,各道都逐步实行了大同法。
  在实行贡物制时代,名义上贡物是任何人都须缴纳的,但豪门势家常得以免税,全部负担都落到平民身上,同时由于代纳人剥削严重,宫廷和官府实际收入反而很少。" 大同米" 只是有土地的人才缴纳,因而对无地或地少的人应该是有利的。然而,由于依然存在向宫司或中央官厅献纳地方特产的" 进上" 和" 别贡" ,以及还须向地方官厅缴纳如木炭、蜂蜜、鸡、野鸡之类的物品,佃农身上的负担一点也没有减轻。17世纪中叶以后,由于租税加重,官僚、土豪土地兼并加剧,以及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和高利贷盛行,造成了农村的阶级分化。进入18世纪后,农民能保守父祖之田业而不卖于人者,10户中只有5 户。到19世纪初,农村出现了" 农夫无田,皆耕人田" 的现象。农民耕种地主土地,税赋负担占收成的50%。除去种子、假贷、岁前之粮,所余仅及收获量的15%。
  在封建剥削日益加重下,自18世纪以后,农民的流亡逃散和武装起义,成为李朝晚期的明显特征。1811-1812 年的平安道农民起义,大大动摇了封建统治的基础。平安道农民在起义被镇压前实有户数302844户,男丁664654名,1814年骤减至192867户,男丁减至402972名。农民颠沛流离,田园荒芜。1813年的大凶年,京畿、忠清、庆尚、江原四道受赈济灾民达788746人,1814年,由于连年凶作,庆尚、全罗、忠清、江原四道受赈济灾民达5384280 人。农民生产积极性的消失,和土豪霸占堤堰导致水利灌溉设施的破坏,严重阻碍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
  尽管如此,在李朝统治时期,朝鲜农民创造了新的栽培方法和引入了不少新的作物。朝鲜粮食作物以水稻为主,从15世纪起就有人在南部使用移秧法,到17世纪末,移秧法已取代直接播种法而成为全国主要种植方法。到18世纪后半期,不但移秧法更进一步发展,而且在三南各道创造了双季稻,这是朝鲜农业发展史上一个划时代的成就。其次,朝鲜自古以来以产人参著称,但随着火田的开发,原先主要的山参产地江界和江原道以及咸镜道的采地缩小,野参采取量也随之下降。进入17世纪后,朝鲜开始人工栽培人参,17世纪20年代,开城成为人参的主要产地。开城人参经蒸造成红参后大量输往中国。经济作物烟草,是在1592-1598年间与辣椒、南瓜同时由日本传入的。17世纪后,朝鲜已广泛种植烟草并输出到中国沈阳等地,成为清朝民间的消费品。西红柿也是在16世纪末,从中国传入的,朝鲜最初称为南蛮柿,后以" 一年柑" 名称广泛种植。18世纪后从对马岛带入甘薯种子,从中国传入土豆,经过朝鲜农民苦心栽培,成了朝鲜人的主要食物。
  (2)商业和对外贸易
  在李朝统治初期,由于封建统治者的重本抑末思想,对国内商业活动采取压制政策。尽管从15世纪起,在全罗道、庆尚道和忠清道已存在许多乡市,但只是在首都汉城才有以" 六矣廛" (享有特权的六种行业座商)为首的大小常设店铺。到了17世纪,由于废除了几乎将地方各种产物搜刮殆尽的贡物制度和实行大同法,促进了乡市的发展。到肃宗统治时期(1675-1720 年)
  终于改变了对商业的压制政策,改为统一征收市场税。乡市通常五日一市,投入流通的商品基本是农副产品,但也有陶瓷、农具等手工业品。同时在一些大市场上开始出现经纪人和融通资金的贷款业者。到18世纪中叶以后,全国乡市数目达到1000多个。在大邱、清州、公州等地,每年春秋两季还举办专门买卖药材的" 药令市" ,其中大邱药令市尤为著称。此时,一些地方都市也纷纷出现很多常设店铺。著名的商品有六镇的麻布,关西的明紬,两南的楮纸,海西的棉、铁,内浦的鱼盐等。进入19世纪以后,大米成为更重要的商品,以汉城为中心的汉江一带,商人兼做米谷贸易和海上运输业,积累了大量资本。但一般国内商业,商品流通还受到很大限制。汉城的商权仍被以" 六矣廛" 为首的特权商人所垄断,他们在封建统治者支持下,可行使禁止" 乱廛" 权(禁止别人经营同类商品权)。因此直到19世纪上半期,朝鲜除寄生性消费都市汉城外,还未出现真正的商业城市。
  对外贸易在李朝统治初期统制甚严。16世纪末丰臣秀吉以要求通商为借口的侵略战争,使李朝统治者更加强了对外族的防范。但从17世纪后,随着朝日两国恢复通交,重新又开始了对日贸易。李朝与德川幕府间的官方贸易,主要是派遣信使交换方物,同对马岛领主的贸易则通过" 岁遣船" 方式进行。
  当时日本输朝的商品主要是铜、硫磺、蜡、苏木、胡椒等,作为" 回赐品" ,朝鲜每年输出棉布721 同(每同合50匹)、大米2.5 万余石,此外还有人参和皮货。17世纪中叶后,朝日间的私人贸易渐趋活跃,在朝鲜釜山的倭馆内,两国商人每月有6 次贸易活动。朝鲜商人以人参交换铜和银,政府每10斤人参抽税1 斤。同时逃避征税的黑市贸易也很盛行。18世纪中叶后,朝鲜对日贸易进一步扩大。日本商人带来的苏木大量积压,鲜朝人参的价格飞涨,以东莱商人为首的一部分富商获得了不少利润。进入19世纪以后,随着同清朝贸易的增长,同日本的贸易逐渐衰退。
  朝鲜与清朝的贸易,早在满清入关前就有了" 会宁开市".1628年,宁古塔、乌喇(现吉林)的商人带着满族官府的标文来会宁交换牛和盐。1636年清军入侵朝鲜,次年,仁祖向清军投降,朝鲜对清朝执臣下礼,自此两国贸易渐渐活跃起来。除两国贡舶贸易外,在各地边境还定期开设互市。1646年起,每年春秋两次在义州中江(鸭绿江兰子岛)开" 互市" ,也就是" 中江开市".中江开市最初为官方贸易,禁止私商参与,但后来禁令松弛,私人贸易盛炽,形成所谓" 中江后市". 17 世纪末期,中江后市已不能满足朝鲜商人的需要。义州和开城的富商,在清朝使臣回国时常常混入随行人员中间,携带人参和银子渡江到" 栅门" (凤凰城边门)外进行交易,形成所谓" 栅门后市".随着栅门后市的繁荣,1700年"中江后市" 被废止。在栅门后市贸易中,占比重最大的是人参和银子,其次是清朝的绸缎、白布、宝石、眼镜、文房四宝和朝鲜的金、麻布、皮货等。
  18世纪中叶以后,与清朝的贸易进一步扩大。1742年李朝政府命令将输清的红参转卖给" 湾商" (义州商人),每包(10斤)收税金200 两。随着输清红参的逐年增加,中叶后,年输出量达到2000包。然而到1787年,朝鲜政府为防止物资外流和泄露国家机密,撤销了" 栅门后市" ,同时禁止私商过江。1795年政府为筹措使臣经费,再开栅门后市,对输出品税额定为年4 万两。
  欧洲的舰船于17世纪已来往朝鲜,正式向朝鲜提出通商的是1832年驶入忠清道的英国商船罗得.阿姆赫斯特号。当时英国商人带来洋布、呢绒、羽毛绡、玻璃器皿等,要求交换朝鲜的金、银、铜、大黄,但李朝政府在对外关系上实行锁国政府,拒绝了同英国通商,其后外国商船曾频繁驶入朝鲜领海要求通商,但全部被拒绝。
  (3)手工业
  李朝统治初期,封建的官厅手工业,经过世宗(1419-1450 年)和世祖、成宗(1456-1494 年)的整顿和扩充,达到了全盛期。16世纪官厅手工业,无论从生产规模或技术水平,都远远超过民间手工业。但在卫国战争时,庞大的官厅手工业受到的打击更为严重。京工匠集中的五司九寺,撤销的撤销,残存的连一名工匠也没有,外工匠的情况也是一样。战后李朝政府陷于深重的财政困难和政治混乱,就再无余力收复官厅手工业。流散的工匠中很大一部分人于是转变成了个体手工业者。
  17世纪中叶后,在商品经济刺激下,民间手工业有较大发展。农村传统的家庭手工业在产量和质量上有明显提高。如著名的六镇和吉州的麻布,永兴的丝绸和德川的亢罗,安州的刺绣和忠清道韩山、林川的苧布,全罗道康津、海南和庆尚道义州以及京畿道安城的棉布,这些都属妇女的副业生产。
  而一些由专业手工业者生产的朝鲜传统工艺品,如各种金银细工品、螺钿、黄铜品、漆器以及扇、墨、篦、笠等日用品,都有很大发展。到18世纪后半期,手工业生产已形成固定的中心,如安城的黄铜器,统营的漆器和笠,灵岩的篦子,晋州的扇子和海州的墨,等等。
  在采矿业方面,朝鲜有较丰富的银矿。李朝初期为避免明朝对朝鲜金银的苛求,甚至禁止开采。当卫国战争时,为抵补军费曾从明朝延聘技术人员,来大力开发端川的银矿,17世纪中叶开展对清贸易后,对银子的需求日益增加,1652年政府许可在坡州、交河、谷山、公州等地开采银矿,按产量征税。
  1687年银矿改由政府经营。1741年,随着银矿产量减少,将银矿移交给地方管理。18世纪中叶后,政府开始开采成州和遂安的金矿,但均因官家开采效益不高而停止。与此同时,民间私采金矿之风却日益盛行。据《正宗实灵》,18世纪下半叶平安道," 食力之民大半归于金穴".19世纪初,京畿、忠清、黄海、平安、江原、咸镜各道,私自开采金矿和沙金之风,累禁不止。
  4.伊朗(波斯)和阿富汗
  伊朗濒临波斯湾,具有重要战略地位,是西方殖民者在西亚争夺的主要目标。伊朗在萨菲王朝阿巴斯一世统治期间(1587-1629 年)达到鼎盛时期。
  伊朗作为丝绸之路的中途站,每年输往印度、土耳其和欧洲的蚕丝达2 万捆(每捆约合215 磅)。首都伊斯发罕有人口50万,是欧亚各国,包括中国商人的贸易活动中心。1623年阿巴斯舰队联合英国东印度公司舰队,驱逐了盘踞在霍尔木兹岛的葡萄牙殖民势力。东印度公司由此取得了商业特权。17世纪上半叶,伊朗萨菲王朝与奥斯曼帝国是西亚两大强国,但由于两国教派上的对立(伊朗独尊什叶派教义,奥斯曼信奉逊尼派),使两个穆斯林强国经常兵戎相见,导致双方国力的削弱。18世纪初,伊朗一度为阿富汗人所征服。
  1736年,伊朗游牧部落纳迪尔汗势力崛起,驱逐了阿富汗入侵者,建立起纳迪尔王朝(1736-1747 年)。纳迪尔王朝为扩展疆土,曾先后侵入阿富汗、印度等地,连年征战和国内各族封建主间的斗争,使伊朗经济更为衰落。
  1796年,卡扎尔部落荡平内乱,统一了全伊朗,建立起卡扎尔王朝,奠都德黑兰。
  卡扎尔王朝统治下的伊朗,是一个落后的封建专制国家。封建的生产关系占统治地位,同时保留着浓厚的公社宗法关系。伊朗全国耕地几乎全部为国王和僧侣贵族所占有,小农所有制只占极小比例。农民耕种土地,按传统" 五分制"(土地、水、种子、耕畜、人力各占一分)缴纳租赋。农民一年辛苦的耕作,要将4 /5 的收成交给封建主,自己只能得到1 /5 ,而且还须服封建徭役。
  伊朗手工业落后,行会势力强大。直到18世纪末、19世纪初,在大不里士等一些经济发达地区才开始出现一些简陋的手工业工场,织工用工场主的原料和织机加工棉纺织品和地毯。伊朗的商业活动由于封建割据,各州省关卡林立(如从里海沿岸的勒什特到波斯湾的布什尔,沿途就有十几道关卡),而得不到正常发展。尤其,地方封建统治者不仅可任意规定价格,而且还常派军队沿途抢劫过往商旅,或包庇匪徒坐地分赃,这一切都严重阻碍了工商业的发展。
  卡扎尔王朝政治腐败,宫廷生活穷奢极欲,朝廷一切官衔、职位都有明码标价,由国王出售。第二代国王法特.阿里统治时,有后宫佳丽1000人,儿孙935人。国库岁入989000杜曼,而阿里的宠妃塔乌斯一年所花费的御厨佐料钱不下1.2万杜曼。除王室外,伊斯兰什叶派的高级阿訇,在伊朗政治生活中拥有莫大势力,他们占有大片土地,利用特权鱼肉乡民。伊朗腐朽的生产关系造成社会经济停滞不前,国家积弱不振。这一切为欧洲殖民势力的侵入提供了有利条件。
  1800年,英国同伊朗签订贸易条约,条约规定伊朗有义务不让法国势力进入伊朗和波斯湾,英国商人可在波斯湾购买土地,设立商馆,并享有免税进口商品特权,英国则承担在伊朗同阿富汗或法国发生战争时给予武器弹药援助。然而,伊朗的北邻俄国自18世纪以来一直觊觎着伊朗西北各省领土,18世纪末,俄国进军格鲁吉亚,目的是要最终占领伊朗的里海省,以打开通往印度的道路。1801年俄国兼并了格鲁吉亚,1804-1813 年,经过9 年的俄伊战争,签订了古利斯坦条约,俄国夺得伊朗在高加索山脉以南的12个省,同时攫取了控制里海交通及俄国商人在伊朗的自由贸易权和5 %关税率。
  1814年后,英、法、美、奥等国殖民势力纷纷要求签订不平等条约,伊朗从此丧失了主权和独立地位,沦为半殖民国家。
  阿富汗位于中亚的西南部,西与波斯接壤,东与印度相邻。阿富汗由于地处地中海和里海到印度洋之间的枢纽地区,是西亚通往印度的门户,因而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
  阿富汗统一的国家的形成,开始于1747年建立的杜兰尼王国。1747年,阿富汗的萨多查依部落酋长阿赫马德乘波斯帝国内乱之机,建立了阿富汗王国,将自己的部落改称杜兰尼族(杜兰尼意为" 珍珠中的珍珠")。在阿赫马德.沙.杜兰尼统治时期(1747-1773 年),阿富汗成为仅次于奥斯曼帝国的穆斯林帝国。它在西部夺取了波斯的霍拉桑,同时从1747年起,接连9 次侵入印度北部,征服了莫卧儿帝国的藩属国旁遮普、信德、克什米尔和锡尔欣德,并两度占领莫卧儿帝国的首都德里。
  阿富汗是个多山的内陆国家。山地和高原占全国面积的4 /5.占1 /5 的平原地区,既有干旱沙漠,也有河流蜿蜒的农田和牧场。阿富汗经济主要依靠农牧业。农业除大麦、小麦等粮食作物外,盛产棉花,果木业也较发达,尤以葡萄、无花果、甜瓜等特产驰名亚洲。畜牧部门所产羔皮是销往欧洲的主要商品。杜兰尼王国建立后,即在全国推行封建的土地所有制。到第二代国王帖木儿.汗执政时(1773-1793 年),各封建地主集团之间便开始为争夺土地而进行残酷的内战。1793年后,阿富汗又发生争夺王位的内讧。到1818年,阿富汗在喀布尔、坎大哈、白沙瓦、克什米尔和赫拉特同时并存着五个独立的君主国。就在国内还未及再次统一的情况下,英、俄殖民势力便开始了对阿富汗的争夺战。
  5.印  度
  (1)英国征服前的印度社会经济概况
  ①种姓制度和村社制度。种姓制度是印度封建社会一种独特的人身等级制度,这种制度早在古印度奴隶制城市国家兴起时就已形成。婆罗门(僧侣)
  和刹蒂利(军事贵族)两个等级属于高等种姓,是统治阶级;吠舍(商人、高利贷者和手工业者)、首陀罗(村社农民、雇工和雇农)以及后来的旃院罗(贱民)属于低等种性,是被统治阶级。等级森严的种姓制度和与之相联系的固定的社会分工,千百年来制约着印度社会经济的发展。
  印度的村社制度,几乎具有与种姓制度一样古老的历史。印度村社的基本特征是:土地公有和按种姓制度的世袭的固定分工。每个村社以此为基础,形成一个自给自足的经济单位。千百年来,村社按历代统治者的要求缴纳田赋,而不问统治者是谁。村社的边界极少变动,王国的崩溃或分裂,也不影响村社的边界。这种封闭性的农本经济,是造成印度农业落后的一个重要原因。印度直到18世纪,粮食收获率仅为3-4 (扣除1 单位种籽后)。
  ②莫卧儿帝国的军事采邑制度。印度从1526年起,开始进入莫卧儿王朝统治时期。莫卧儿王朝在北印度建立自己政权后,逐渐统一印度,并依靠强大的军事力量,建立起封建的土地国有制。莫卧儿帝王是全国土地的最高所有者,但王室的直辖领地,只占全国土地的一小部分。大部分土地以" 扎吉尔" (军事采邑)形式分封给贵族。领有扎吉尔的封臣,称为" 扎吉达尔" ,他们享有对村社征收田赋权,但以服军役为条件,不能世袭。此外,在一些边远地区仍保留少数印度教王公对土地的世袭占有权。这种拥有世袭领地的王公,称为" 柴明达尔".扎吉达尔按中央规定的地租税率向村社征田赋。在亚格伯大帝时期(1556 -1605年)田赋率规定为总收获量的1 /3.柴明达尔可以自行规定地租税率。
  两者均须向中央政府上缴一定的贡赋。
  进入17世纪后,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刺激着封建主的贪欲,地租税已规定用货币缴纳,税率也不断提高。到奥朗则布时期(1658-1707 年),田赋率由1 /3 提高到1 /2.莫卧儿王朝往往出于内战需要,为筹措军费实行包税制,大片土地落入包税人控制之中。大小扎吉达尔为扩大收入企图把有条件的非世袭封建采邑变成无条件的世袭领地。柴明达尔一心想摆脱对中央的贡赋义务。在村社,商品经济的渗入促进了村社的两极分化。村社上层利用职权霸占村社土地使之变为自己私产,农村开始出现一个地主阶层。包税人除抽取包税总额的10%作佣金外,还享有在包税区5 %的土地上征收田赋的特权,从而形成一个新的封建领主阶层。下层农民在商品经济冲击下往往连简单再生产也难以维持。进入莫卧儿帝国晚期,封建的土地国有制已经名存实亡,军事采邑制也随之瓦解。
  ③商品经济的发展。17-18 世纪,商品货币关系在印度封建社会内部有了相当的发展。在村社,农业与手工业的牢固结合,随着包买活动的加强逐渐分离。在城市,手工业者除了为封建统治阶级生产传统商品外,已开始为供应外贸出口和国内市场而生产。商业活动空前活跃,商人资本开始投入或兼营资本主义性质的手工工场。自17世纪中期起,在一些手工业中心陆续出现了集中的手工工场。例如,在孟加拉的达卡和迈索尔的瓦洛尔等地,已有许多使用雇佣工人的小型棉纺业工场,孟加拉、古甲拉特的一些缫丝工场拥有30口锅,雇用工人60人,在旁遮普、克什米尔的一些传统披巾工场中,甚至有雇佣工人数百人。17-18 世纪,孟加拉可供出口的棉织、丝织和混纺织品品种有95种之多。
  除纺织业外,印度的造船业在这一时期也有较大发展,例如如孟加拉、奥里萨和比哈尔的造船厂,不但雇佣工人至数百人,而且造船工艺堪作欧洲人的楷模。英国造的船一般12年更新,而印度造的船15年后还很牢固。印度的矿冶业也很发达,迈索尔、比哈尔的矿冶工场以及戈尔贡达的钻石矿,雇佣工人少的数十人,多的数百人。印度的生铁和钢冶炼,在质量上当时超过英国,东印度公司职员常运回一些印度钢材,作为馈赠礼品,以备制作精良刃具。印度产品的竞争力和西欧商人的到来使印度市场呈现空前的繁荣。
  (2)英国东印度公司对印度的武力征服和统治
  ①西方殖民者对印度控制权的争夺。印度航路发现后,葡萄牙人于16世纪上半叶,最先在印度沿海设立了贸易据点。17世纪初,各国殖民者为进行垄断性东方贸易,先后设立东印度公司。英国东印度公司最初来印,主要是采购印度纺织品、香料、蓝靛、糖和硝石。当时正值莫卧儿帝国盛期,各国公司要在印度贸易,必先博得莫卧儿大帝的欢心和恩准。1608年英国使臣来印要求通商,未获允准。只是后来使用了一些讨好的办法,于1613年获准在苏拉特设立商馆。1615年英国使臣再度来印,要求在全印境内通商,帝国想利用英国人挟制葡萄牙人,允准了这一要求。此后,东印度公司便在印度沿海开设大批商馆,同时通过租借土地,建立了设防据点。17世纪上半叶,荷兰东印度公司排挤了葡萄牙在印度的势力。17世纪下半叶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后,通过三次英荷战争严重打击了荷兰的殖民势力。到1717年,英国东印度公司已取得豁免进出口贸易关税特权。18世纪中叶,东印度公司在印度设有150 处商站和15家代理行。这时在印度唯一的竞争力量就是法国东印度公司。1757年,在英法七年战争的第二年,英国东印度公司也加紧了活动,决心用武力推翻孟加拉政权,通过收买印军将领发动了普拉西战役,以克莱武的3000兵卒战胜了配有40门大炮的7 万印军。
  在英法七年战争后,法国在印度仅保有本地治理一个据点,而英国东印度公司已由一个商业强权变成一个军事和拥有领土的强权。到19世纪,除西北边境毗领阿富汗的旁遮普和信德外,印度河和萨特累季河以南的整个印度都先后成了公司的领地或藩邦。
  英国东印度公司对印度的武力征服同莫卧儿帝国国内形势的变化有密切关系。印度从17世纪下叶到18世纪初的阇特农民起义(1669-1723 年),严重打击了莫卧儿帝国。与此同时,印度各省区总督纷纷拥兵自立,各据一方,成为事实上的独立君主,许多土邦也恢复了过去的独立。在印度内乱之际,伊朗和阿富汗军队相继入侵。莫卧儿帝国的内外交困为东印度公司的扩张提供了可乘之机。
  ②英国统治下的土地关系。东印度公司占领孟加拉后,即通过田赋直接掠夺印度人民。初期,公司借助于印度傀儡政权征收租税,1765年后改用公开招标的包税制,从而使地税急剧提高。1764/1765年度实收田赋为8175533 卢比(合81.8万英镑),1765/1766年度便增至14704875卢比(合147 万英镑),提高了80%。到1791年田赋增加到26800989卢比(合268 万英镑)。
  苛重的田赋,不但农民无力承受,就是地主也难逃破产的厄运。孟拉加最大的柴明达尔巴瓦尼罗阇夫人,由于不能按时缴纳公司规定的20多万英镑税额,被剥夺了柴明达尔权利和价值22.6万英镑的财产。她的土地以22.3万英镑的税额出包给东印度公司的职员罗埃。罗埃为捞回这笔投资,对农民实行连坐制度,规定逃亡户欠租由未逃亡户分担,造成了农民被迫卖儿鬻女,成群结队逃亡的惨象。从1765-1793 年间,孟加拉发生了四次大饥荒,仅1770年一次,就饿死1000万人,约占总人口的1 /3.华伦.海斯丁斯(孟加拉总督)弹劾案中,有大量材料描述了包税人从饥民身上榨取暴利的各种凶残手段。
  1793年,英国殖民政权为稳定殖民统治,首先在孟加拉、比哈尔、奥利萨地区实行固定柴明达尔制(永久租佃制),以后又推广到马德拉斯北部和贝纳勒斯。根据固定柴明达尔制,包税区土地被确认为新老柴明达尔的私有地产,同时1793年实际地租收入被确定为长期固定的田赋额;柴明达尔应将地租收入的10/11作为地税交给公司,剩下的1 /11留归自己,不能如期缴纳者拍卖其土地。这三个地区的地税总额定为268 万英镑,比18世纪上半期增加了两倍。
  殖民政权在上述地区实行固定柴明达尔制,是因为这些地区农业破坏程度最严重。19世纪初,当征服地区扩大后,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再将这一制度推广到新征服地区。因此,1820年在南印度实行莱特瓦里制(农民租佃制),确认村社农民对所耕种土地的占有权。根据莱特瓦里制,田赋率不固定,每5 年调整一次。在马德拉斯南部和孟买,田赋率高达净产值的45-55 %。嗣后,1822年在北印度地区实行马哈尔瓦里制(不固定柴明达尔制),1843年在旁遮普实行农村租佃制。
  殖民政权通过上述土地政策使印度原有的土地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在人为地维护封建土地关系的同时,在法律上承认了土地私有权,从而促进了印度农村社会结构的变化。
  ③手工业和贸易。英国在印度建立殖民政权后,印度民族手工业受到了沉重打击。过去,东印度公司购买印度纺织品须通过印度包买商。现在殖民者可直接派代理人向织工收购产品,而且其专横程度无异于掠夺。18世纪70年代,英国人常带着印度经纪人和哥马斯塔(印籍狗腿子),每到一地,便任意规定每个手工业者应交货物的数量和价格,若织工拒绝接受,就会遭到毒打。染工和缫丝工的处境更糟。在马德拉斯,公司明令规定,染工必须为公司工作,否则要挨24下皮鞭,罚款24卢比,然后驱逐出境。缫丝工,1769年公司需要大量生丝输英,规定缫丝工必须为公司生产,并将他们集中到商馆,所付工资不足以糊口,以致有的缫丝工为避免被抓去,竟砍掉自己的姆指。英国商人的这种超经济剥削一直存在到19世纪初,印度一些刚起步的资本主义手工业工场受到严重摧残。
  印度的贸易,从东印度公司占领孟加拉起便被英国商人所垄断。印度商人从北印度输入棉花,必须加征30%入境税,以致一些商人不是沦为英国的代理商,就是转化为高利贷者。在马德拉斯和孟买管区,公司同样牢牢地把持着内地贸易,把印度商人变为自己的代理人。
  在对外贸易方面,1813年英国议会取消了东印度公司对东方贸易的垄断权,工业资产阶级要求取消东印度公司的特权,无非是为了便于向印度倾销廉价工业品。但是,印度自古是纺织品出口的大国,要打入印度市场,单靠成本低廉还是不够的。印度虽然过去几十年受到殖民掠夺,但广大的农村家庭纺织业依然存在。英国只有凭借宗主国地位,禁止印度同欧洲或其他国家直接贸易,一面实行差别关税,才有可能人为地增强英国制品的竞争力。如1812年英国对印度几类重要制品所课的进口税率(从价税率)为:棉布,71.7%;羊毛围巾,71%;其他棉织品,27.3%;丝织品,禁止进口。而英国制品输入印度,则仅课以象征性关税2.5%。同时在印度境内,印度棉织品从进料到出售须缴纳层层内地税。原棉缴税5%,棉纱缴税7.5 %,白坯布缴税2.5 %,坯布染色缴税2.5 %。此外,还实行差别过境税率。英国布征5 %过境税,印度布征20%过境税。结果,印度棉花运到英国加工成棉纱或棉布,再运回印度,其售价比本地产品还低。因而,不是英国的纺织业,是英国的" 自由贸易" 挤垮了印度纺织业。
  6.东南亚诸国
  (1)印度尼西亚
  印度尼西亚,是东南亚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国家。它也是世界上最大的群岛国家,拥有大小岛屿1.3 万多个。在地理上这些岛屿可划分为大巽他群岛、小巽他群岛(努沙登加拉群岛)、马鲁古群岛和西伊里安群岛(1973年3 月后改称伊里安查雅)。主要岛屿有爪哇、苏门答腊、苏拉威西、巴厘和伊里安查雅。
  公元7 世纪,印尼的爪哇、苏门答腊等重要地区开始进入封建社会。14世纪后半期,爪哇的满者百夷(一译麻喏巴歇)国发展成为印尼历史上最强大的封建帝国,势力范围扩及到苏门答腊、马来半岛、加里曼丹、苏拉威西、小巽他和马鲁古等地,形成中世纪印尼大一统局面。在满者百夷王朝统治时期,印度尼西亚的经济有很大发展。15世纪,满者百夷由于发生争夺王位战争而导致中央权力削弱,原先的藩属纷纷独立。从15-16 世纪末,印尼群岛上出现许多信仰伊斯兰教的封建王国,其中较著名的有:爪哇西部的中央集权国家万丹,位于爪哇东部和中部的伊斯兰教王国马打蓝,苏门答腊西北端的亚齐,东部马鲁古群岛的蒂多雷以及德那地两个苏丹国和苏拉威西的科阿王国。万丹是西爪哇沿岸的一个城市国家,中介贸易发达,由于香料有利可图,封建主强迫农民栽培胡椒等香料作物,并规定以胡椒纳税;16世纪末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村社开始瓦解,出现了土地私有制。马打蓝的经济以农业为主,主要作物是水稻,土地由村社农民耕种,村社内部实行自治,国家中心地区的土地归苏丹直接占有,个别地区封建主仍保有世袭占有权;农民除缴纳税赋外,还须为国家服劳役。亚齐是苏门答腊沿岸海运和贸易中心,17世纪初曾一度控制苏门答腊和马六甲半岛,17世纪40年代后势力逐渐衰落。马鲁古群岛的蒂多雷和德那地是丁香产地,在香料贸易中占有重要地位,因而成为西方殖民者争逐的对象。科阿王国的经济基础是香料贸易,王国向居民征收肉荳蔻和其他香料作为税收,17世纪初,首都望加锡是活跃的贸易中心。印尼的香料生产吸引了西方殖民者,最初他们霸占的据点毕竟有限,17世纪后荷兰殖民势力的入侵,才整个地改变了印尼的面貌。
  1596年,荷兰的一支远征队到达万丹,强求通商,购买香料。1598年另一支远征队的四艘商船驶抵马鲁古,在德那地建立了商馆。1602年荷兰人为消除内部竞争和集中力量排挤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的势力,在国会支持下建立了东印度公司。公司不仅拥有贸易垄断权,而且有权征募军队,兴建堡垒,铸造货币,任命官吏,甚至代表荷兰国会宣布战争,缔结和约。1610年,荷兰东印度公司在印尼设置总督。1619年,荷印总督占领万丹属国巴达维亚(雅加达),便以此为据点扩大其对印尼的侵略。1623年,东印度公司通过武力最终驱逐了在马鲁古群岛的英国商人。17世纪30年代,在荷兰进袭下,葡萄牙人也丧失了除东帝汶外所有在印尼的领地。17世纪中叶,荷兰东印度公司征服了印尼东部群岛上的小国,17世纪末,利用万丹王朝内讧之机,获得在万丹的贸易垄断权。18世纪,公司插手马打蓝的王位继承战争,最终迫使马打蓝承认公司的宗主权。
  荷兰东印度公司在殖民初期普遍采取间接统治方法,主要通过同当地统治者签订产品统购,以达到贸易垄断。例如,在马鲁古群岛,除荷兰人外,禁止一切外人进入马鲁古,还经常派遣远征队扫荡当地居民的走私。同时规定某几种香料只能在某几个岛屿种植和限定香料树数量,以保持市场价格。
  在爪哇,从18世纪开始,公司在当地摄政者支持下,强迫农民减少粮食作物面积,扩大咖啡种植面积和压价收购全部咖啡。然而,到18世纪末,公司已从贸易垄断转向对农村的封建剥削。在马鲁古群岛,公司将种植香料的地分给或出售给公司职员,由他们在这些土地上经营奴隶制种植园。在爪哇,除了" 强迫供应制" ,还实施封建的强征" 税贡" 和强征劳役制。东印度公司,从1602年成立起,到1799年底由殖民政府荷属东印度接管为止的二百年间,以种种卑劣手段从印尼攫取了大量财富。公司发行的股票不断增加,平均年股息达18%。从1602-1782年,公司总共发给股东利息23200 万盾,相当于股本的36倍。
  18世纪下叶,英国通过第四次英荷战争(1780-1784 年),给荷兰东印度公司以致命打击。1811年8 月,英国利用爪哇农民的仇荷情绪,在爪哇登陆,同年9 月荷兰总督投降。于是在爪哇及其辖区开始了短暂的英国统治时期,在1811年至1816年莱佛士任爪哇副督期间,在当地推行了一系列改革,如废除实物纳税制和强迫供应制,代之以地租制;取消贸易垄断;废除国内关税;调整货币流通;与此同时也废除了奴隶制。改革的目的无非是为英国工业品打入印尼市场创造条件。1814年英荷签订伦敦协定和1824年签订苏门答腊协定后,荷兰卷土重来,莱佛士改革被废除。
  (2)马来亚和北加里曼丹
  今日的马来西亚,在地理上分为东马和西马两个部分。西马位于马来半岛的南端,东马位于加里曼丹岛的北部。从7 世纪末到16世纪初,在马来亚国土上,先后出现了10多个封建邦国,在北加里曼丹也出现了文莱苏丹国。
  在中国宋、元时代,史籍上有记载的马来西亚古代王国有:彭亨(逢丰)、丁加奴(登牙侬、丁机宜)、柔佛和满剌加(马六甲)等,其中尤以满剌加最为重要。它是东南亚伊斯兰教的据点,也是东南亚的商业中心,同中国明、清两朝保持有良好的邦交和贡舶贸易关系。
  这些王国的经济基础都是自给自足的农本经济。土地高度集中在苏丹、贵族手中,社会等级森严。例如马六甲的身份制度将人分为五等,第一等级" 室利" ,是最高贵族;第二等级" 珊" ,为一般贵族;第三等级是下层官吏,第四等级平民,最下等的是奴隶。封建主按身份秩序可占有一定数量的奴隶。农民除向封建主缴纳实物地租外,还须承担徭役。随着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商品经济也开始活跃。马六甲王国由于地处东西交通要冲,15世纪末期,已发展为繁荣强大的国家和海上贸易重要中心。在曼苏尔沙统治时期(1459-1477 年),马六甲攻占了马来半岛的彭亨、丁加奴、北大年、柔佛、麻坡和宾当诸岛,并渡海征服了苏门答腊的一些邦国,国内农民开始种植胡椒、甘蔗等经济作物,内地陆续出现了商业市镇。王国对来自各国的货物按值收税,如对来自印度、锡兰、缅甸、暹罗和阿拉伯的商船抽税6 %;对印度尼西亚的商船抽税3 %;唯独中国的商船免税。在马六甲市场上商品琳琅满目,有来自威尼斯的毛织品,印度的纺织品,阿拉伯香水,东南亚各地的香料,还有中国的丝绸、陶瓷等等。但自16世纪初起,葡萄牙、荷兰、英国以及后来日本的先后入侵,使马来亚长期停留在殖民地经济。
  1511年,葡萄牙攻占马六甲后,即废除了当地的货币,改铸新币,同时利用对东西航道的控制,向过往商船强征高额关税。17世纪中叶,荷兰在确立海上霸权后,利用柔佛把葡萄牙人赶出了马六甲。荷兰殖民者除继续实行贸易垄断和强征关税外,还利用各土邦封建主的内讧和马来亚与印尼土邦之间的斗争,胁迫苏丹订立不平等条约,压价收购锡和香料。1647年荷兰迫使马六甲附近的南宁承认藩属马六甲。1689年荷兰又利用柔佛王室的内讧,同柔佛订立不平等条约,取得在柔佛免税贸易权和对硕坡锡矿的专利权。1784年柔佛苏丹承认为荷属东印度公司的藩属。1786年雪兰莪给予东印度公司垄断锡矿贸易特权。
  18世纪下叶,英国随着工业革命的发展,开始积极在东南亚开拓市场。
  1786年英国东印度公司利用吉打受暹罗威胁之际,以向吉打苏丹纳款和保护吉打安全为交换条件,要吉打苏丹把该邦的属岛槟榔屿割让给英国。同年8 月,英国东印度公司便在槟榔屿升起了英国国旗,并将槟榔屿改名为威尔斯太子岛。1800年公司又攫取了槟榔屿对岸吉打大陆的一块狭长土地,取名威尔斯省。1805年槟榔屿被划为印度第四省区。1819年2 月,英属东印度公司为在马六甲海峡南部入口处建立一个停泊站,以便有效地保护海峡航线,排挤荷兰在马来半岛的势力,以每年向新加坡苏丹纳款8000西班牙银元的代价,取得了新加坡。
  英国在占领槟榔屿和新加坡后,为掠夺这些地区的资源,便大力招诱华侨和印度侨民来进行开拓,从中国和印度拐骗了许多劳工。英国殖民者在这里种植香料、烟草和甘蔗等商品作物并实施自由贸易政策,两地人口剧增,经济迅速起飞。槟榔屿的贸易总额由1789/1790年的243977英镑,增加到1791/1792年的541947英镑,到1811年达到1106924 英镑。新加坡的贸易发展更快,到1824年,贸易总额达到2563124 英镑。1824年,英荷调整了在东南亚的利益关系,荷兰把马六甲转让给英国,从此马来亚成为英国的殖民地。
  英国在把西马纳入自己殖民统治的同时,也把势力扩展到了东马。17世纪60年代,文莱苏丹曾因请求菲律宾的苏禄苏丹帮助镇压叛乱,而于1674年把从金马尼士河到北海岸一带的领土作为酬劳让给苏禄苏丹。18世纪中叶,西班牙侵犯苏禄,俘获苏禄苏丹,囚之于马尼拉。1762年英国占领马尼拉,以割让上述领土为条件,释放苏禄苏丹。英国攫取了这块土地后,即要求在沙巴建立商站。19世纪,英国同文莱、沙捞越、沙巴签订保护国协约,从此东马也沦为英国的殖民地。
  (3)菲律宾
  菲律宾位于亚洲东南部,是太平洋西部的一个群岛国家。菲律宾群岛由7083个大小岛屿构成,在地理上这些岛屿可划分为五个区域:北部的吕宋(包括附近岛屿)、中部的米沙扬群岛(包括民都洛、三描、内格罗斯、班乃、礼智、宿务、保和、马斯巴特诸岛)、南部的棉兰老岛(包括附近岛屿),以及西南部的巴拉望列岛和苏禄群岛。
  14世纪中叶,菲律宾部分重要地区先后出现地区性国家如苏禄、宿务、吞多等。15世纪末,棉兰老岛、民都洛和马尼拉周围也相继出现一些国家。
  在16世纪中叶西班牙殖民者侵入以前,这些苏丹国家已进入早期封建社会。
  这些国家的基本社会结构是:贵族,自由民,农奴和奴隶四个等级。贵族(摩诃利卡)是统治阶级,包括苏丹王室、政府官吏、达图(村社酋长)。自由民(提马瓜),包括战士、农民、猎户、手工业者,自由民拥有自己的房产和土地。农奴,是依附于贵族的被剥削阶级。奴隶,包括战俘、卖身者、罪犯以及奴隶子女。
  菲律宾各个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较为发达的有米沙扬群岛,吕宋岛南部和苏禄群岛。农作物以稻谷、薯芋和黍类为主,经济作物有椰子、棉花、甘蔗和麻。捕鱼业在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苏禄群岛自古是世界闻名的珍珠捕捞场所。手工业有采矿、金属加工、纺织、造船、酿酒、制糖、编织和珠宝饰品等。商业和贸易也相当发达。15世纪,菲律宾同中国、印度支那、印尼、马来亚、北加里曼丹、暹罗和日本等地都有广泛贸易往来。据记载,当时菲律宾输入中国的商品有黄蜡、珍珠、玳瑁、金、槟榔、棉花、苏木、椰子等;中国输往菲律宾的商品主要是陶瓷器皿、耕具、布匹、铜器和纸伞等。
  1521年4 月,麦哲伦率领的航船首先在宿务岛登陆,并开始在菲律宾的殖民活动。但不久就遭到马克坦岛酋长的反抗,麦哲伦中箭身亡,残部逃回宿务。此后,西班牙连续于1525、1526、1527、1542年派遣远征队入侵菲律宾。1542年到达菲律宾的殖民者以西班牙王储菲利浦名字命名该地,菲律宾的名字由此而来。1565年,西班牙远征军在宿务登陆,建立了西班牙在菲律宾的第一个殖民据点。1569年占领班乃岛,并接着侵入吕宋岛。1575年占领马尼拉。到17世纪初,西班牙征服了除棉兰老和苏禄外的全部岛屿。
  西班牙殖民政权在占领地区普遍推行封建的中央集权制。它废除原来的村社制,将菲律宾的土地和农民分配给侵略有功的军人、官吏和教会,以建立所谓的" 恩康米安达" 制(监护征赋制)。在这种制度下,若干村社被合并成一个大庄园,庄园主有权向其领地上的居民征收贡税,并负责维持领地内的秩序,支持天主教会在领地上的传教活动。16世纪末,在菲律宾有267 个领地,其中王室领地31处,私人领地236 处。
  在西班牙统治菲律宾的最初两个世纪里,殖民政权一面对居民强征贡税和劳役,一面垄断了菲律宾的对外贸易。从16世纪末起,菲律宾人以户为单位,每户纳税8 个里尔。此外还有教会税、公共基金税、战争税等名目。在徭役方面,规定16-60 岁男子每人每年须服40天劳役。为保持在菲律宾的贸易垄断地位,除强制收购农产品和阻止外国势力渗入外,还禁止菲律宾同西班牙及拉丁美洲进行直接贸易。菲律宾同墨西哥的贸易,规定只能由马尼拉(菲)和阿卡普尔科(墨)两港间的官航经营。这种官航贸易从1593-1815 年持续了200 多年,给西班牙带来了巨额利润(有时高达100 %)。殖民者从菲律宾掠取的财富,大部分都运回母国,因而严重阻碍了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
  然而,西班牙在菲律宾的内外政策,到了18世纪下叶,已成为强弩之末。
  从18世纪中叶起,在布拉干、八打雁、内湖等省以及马尼拉近郊,爆发了一连串农民起义。1762年在伊罗戈地区爆发的大规模起义,起义者成立了自己的政府,坚持一年之久。同时,与世隔绝的官航贸易日趋衰落。于是西班牙不得不在菲律宾实行" 经济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推行种植西欧市场所需的经济作物,如靛蓝、甘蔗、马尼拉麻、椰子、烟草和咖啡等。同时在1785年成立了" 菲律宾皇家公司" ,规定以公司纯收入的4 %投资于菲律宾农业和加工业。这些措施,使菲律宾逐渐走向单一种植制的殖民地经济结构。
  (4)泰国(暹罗)
  泰国旧称暹罗,位于中南半岛的中部,是个多民族国家。1238年,泰族在素可泰地区建立了素可泰王国,创造了泰文。14世纪初,湄南河下游的罗斛国日渐强大,于1349年迁都阿瑜陀耶(一译犹地亚,意为大城),建立了阿瑜陀耶王朝。1368年王朝遣使来中国,明太祖赐" 暹罗国之印" ,从此中国史籍上称之为暹罗。阿瑜陀耶于1378年征服素可泰,并于15世纪初将其归并为阿瑜陀耶的一个行省。15世纪中叶,阿瑜陀耶九世王戴莱洛迦统治期间,暹罗进行了一系列政治和经济改革。国王称为" 土地的主人" ,全国推行" 援田等级" 法(" 萨克迪纳")。贵族、官吏按爵位、职务和官衔分别授与食田,最高爵位昭披耶(公爵)为1 万莱(每莱约合2.4 亩),依次为披耶、普拉、銮、坤、曼,分别授与5000、1000,以至数十莱不等。平民所分土地不超过25莱。食田由国家掌管,可随时变更、剥夺。贵族、官吏没有固定领地和固定臣民,因此授田法加强了王权,是中央集权制得以巩固的经济基础。农民除缴纳实物地租外,尚有各项杂税,男子每年还须为政府、王室、贵族服劳役3 个月。破产的农民往往卖身为奴,形成所谓债务奴隶。
  西方殖民者最先到达暹罗的是葡萄牙人,1518年葡萄牙使节在阿瑜陀耶设立了商馆。17世纪" 白王子" 统治时期(1605-1610 年),荷兰人在阿瑜陀耶建立了商馆。1608年阿瑜陀耶派遣使团访问海牙,这是暹罗史上对欧洲的第一次访问。此后日本、英国、法国相继在暹罗设立了商馆。到纳雷统治时期(1657-1688 年),荷兰为排挤英、法势力,曾要求给予荷兰更多的商业特权,在遭拒绝后,荷兰舰队封锁了湄南河口。1664年,暹罗被迫同荷兰签订了第一个不平等条约,荷兰人获得兽皮贸易垄断权,而这个权利本来是中国的。1687年,法国利用暹罗与荷兰的矛盾,派遣一支由6 艘军舰组成的海军中队和636 名士兵,进驻曼谷和墨吉。暹罗被迫承认法国人在暹罗享有治外法权,允许建立贸易站,并割让墨吉周围10英里的全部岛屿。1688年,帕碧罗阇即位,以强硬手段驱逐了法国人的势力,并与欧洲断绝往来。
  阿瑜陀耶实行" 闭关政策" 后,国内社会经济受到了巨大影响。商品和货币流通缩减,封建剥削加重,实物地租普遍恢复。1690年后,国内骚乱和叛乱事件迭出。18世纪上叶泰沙统治时期(1709-1733 年),暹罗与越南顺化政权争夺柬埔寨,三次用兵,军费开支浩大。18世纪中叶波隆摩葛在位时(1733-1758 年),曾力图挽回颓势。但王朝倾覆已成定局,1767年4 月缅军攻陷阿瑜陀耶城,建国417 年的阿瑜陀耶王朝至此灭亡。
  缅军入侵后,暹罗各族人民掀起了驱缅复国斗争。当时具有华人血统的将领郑信(又名郑昭,暹人称王为昭)在商人支持下,以匡复暹罗为号,率领5000兵士于1767年10月攻占吞武里,自立为王,史称吞武里王朝(1767 -1782年)。1776年,吞武里王朝攻占清迈,奠定了今日泰国版图的基础。
  1782年4 月,郑昭女婿披耶却克里在荡平内乱后,被拥立为王,移都曼谷,成为泰国现代王室的始祖。
  曼谷王朝建立后,在土地关系上,统治阶级内部仍采用授田等级法。最高爵位昭华授田5 万莱;昭(或普拉昭),2.5 万莱;昭披耶,1 万莱;以下中小贵族从5000莱至数十莱不等。农民、手工业者、小商人、雇工、奴隶都是被统治阶级。在农民中又分普赖班、克哈两个阶层。普赖班在法律上是自由农,通常占有土地25莱,除向国家缴纳占收成1 /10土地税外,还须缴纳种植税、果园税以及房屋、牧畜、锅灶等税。年满18的普赖班男子有服兵役或劳役义务,役期每年4个月。克哈为非自由农,由两类人组成:一类是因债务而失去自由的人,除每年3 个月劳役义务外,余下9 个月为债主干活,从法理上,在债务偿清后可恢复自由;另一类称普赖銮,主要是战俘或从邻国迁入的公民及其后裔(不包括华人),普赖銮按租佃条件获得耕种的土地,但不得擅自离开土地,国家对普赖銮不免除服役义务,每年服兵役或劳役3 个月。1805年,国家曾给予普赖銮某种赎身机会,规定在其成为普赖銮时的国王执政期间,可按条件赎免,未能赎免者永远沦为普赖銮。这两类人一直是泰国严重的社会问题,前一类在19世纪初约占农民人数的5 %,到19世纪中叶已占全国农民的1 /3 ;后一类被社会鄙视为" 猪崽子" ,在19世纪中叶约有120 万人。
  曼谷王朝的农业以种植稻谷为主,19世纪初期暹罗输出的大米在亚洲仅次于孟加拉。经济作物种植也有一定的发展,除较为普遍的甘蔗种植外,南部各省有咖啡作物,北部有大面积的烟草和棉花作物。手工业仍以农村家庭纺织为主,暹罗农户几乎都有自制的纺车和织机。为数不多的手工业工场主要从事制糖、造船和陶器生产。
  19世纪初期,曼谷逐渐发展为全国商业中心和进出口贸易的大商港,它同中国、日本、东南亚以及欧洲有频繁贸易往来,尤其同中国的贸易规模最大,中暹两个的贸易商船每年达百余艘。暹罗对来自中国和东南亚的商船只征船税,对来自欧美的商船除船税外,还征货物税,从价税率8 %。19世纪20年代后西方殖民势力卷土重来,到19世纪末,泰国只是保持形式上的独立。
  四、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大陆,是地球上面积最小的一块大陆,也是世界上最大的一个" 岛屿".它四面环水,东临太平洋,西濒印度洋,北隔帝汶海和阿拉弗拉海,同印度尼西亚遥遥相望。大陆沿岸分布着许多大小岛屿,其中最大的岛屿是塔斯马尼亚岛。
  西方殖民者从16世纪到18世纪,经过200 多年的探索,才完成了澳大利亚(" 南方大陆")地理大发现。这是除南极洲之外,世界各洲中最晚被发现的一个洲。1770年,英国航海家詹姆斯.库克以英王乔治三世的义名,宣布英国占有从南纬38°\u33267X南纬10°\u30340X全部东海岸地区,并将该地区命名为" 新南威尔士".早在17世纪,英国一直把国内的重罪犯遣送到北美殖民地,卖给农场主作奴隶。美国独立革命后,英国政府遂把判处流刑的犯人临时关押在泰晤士河的废船上。1788年,英国开始在新南威尔士建立罪犯流放地,并以内务大臣的名字命名第一块流放地为悉尼。此后,悉尼便成为新南威尔士的殖民中心。
  1789-1792 年,英国开始吸收自由移民来新南威尔士,让流放犯成为自由移民的劳动力。同时英王还将土地授与官员,分配部分流放犯去耕作。对于刑满释放者,也授与土地,使其能安居乐业。这一方针成为英国政府在澳大利亚的长期殖民方针。
  当时,流放犯的劳动制度有两种形式:一是在政府创办的农场、木材场、采石场从事农耕或工业劳动,按1800年的规定,犯人每周一至五劳动9 小时,周六劳动5 小时;二是受雇于地方官员或自由移民,由雇主提供衣食,劳动时间与前一类相同。
  犯人刑满释放或被假释和赦免后,男子一般每人授地30英亩,已婚男子加授20英亩,子女每名加授10英亩。由于实行授地政策,刑释者的个体经济逐渐发展为南威尔士农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澳大利亚羊的养殖和羊毛生产,从" 第一船队" 抵达悉尼时便已开始,但发展相当缓慢,到1799年,新南威尔士仅有绵羊5103只,山羊2763只,而且羊毛质量低劣。但随着流放地的扩大和个体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从1797年英国移民约翰.麦克阿瑟从好望角带回6 只西班牙美利奴绵羊后,澳大利亚的养羊业开始有重大突破。1805年,国务大臣卡姆登授与麦克阿瑟5000英亩土地,用以饲养美利奴羊。于是在悉尼以南的大片土地上建立了" 卡姆登牧场" ,而美利奴绵羊也逐渐发展为誉满全球的" 澳洲美利奴羊". 1821 年,新南威尔士总人口达到38778 人,其中自由移民约2000人。
  1829年6 月,英国政府第一次正式使用" 澳大利亚" 的名称。但是,澳大利亚在从" 监狱" 发展为殖民地的过程中,土著居民却几遭灭绝的命运。殖民者为了扩大牧场,不断侵占土著居民的狩猎区,把他们从沿海地区赶到了大陆内部的荒凉地区。当时土著居民尚处于中石器时代,还不懂得畜牧业,常常把殖民者的绵羊作为狩猎对象,从而遭到殖民者的残酷报复。1803年范.迪门地区有土著居民约4000人,30年后仅剩200 人。塔斯马尼亚岛上的塔斯马尼亚人,在1869年最后一名纯血种男子和1876年最后一名纯血种女子相继死去后,已在地球上绝种。整个澳大利亚在英国人到来之前有500 多个部落,总人口约30万人,到19世纪末,澳洲大陆仅剩下约6 万名土著居民,许多部落已不复存在。
  五、美  洲
  1492年,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从此,美洲便成为西欧国家殖民争夺的场所。16世纪末到18世纪,英国先后战胜西、荷、法等国,在北美建立了13个殖民地,把北美变成农业原料附庸。1776年,北美人民为反抗宗主国步步加紧的殖民统治,经过7 年独立战争,终于迫使英国在1783年承认美国独立。
  拉丁美洲自15世纪末西班牙、葡萄牙殖民者侵入后,长期为西、葡所占有。殖民者在拉丁美洲建立了大批种植园,广泛实行奴隶劳动。17世纪后,随着西、葡国力的衰落,宗主国对拉美的控制大为削弱,殖民地国家的经济有了相当的发展。18世纪下半叶,拉美人民在北美独立战争和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影响下,纷起反抗外国的殖民统治。到1826年,拉美除古巴、波多黎各、圭亚那等地外,都陆续建立起独立的国家。
  1.北美殖民地时期与美国独立革命初期经济概况
  (1)殖民地时期的土地制度和农业
  自1492年哥伦布发现美洲后,北美在16世纪成为欧洲各国拓殖的对象。
  原来印第安人部落居住的各地,陆续为西班牙人,法国人、荷兰人、英国人所侵占。英国最初于1607年在北美建立弗吉尼亚(处女地),至1732年建立乔治亚时,英国在北美东起大西洋沿岸西迄阿巴拉契亚山之间的狭长地带内,建立了13个殖民地。处于北部的有麻萨诸塞、罗得岛、新罕布什尔、康涅狄克(这四个地方同另外的缅因与弗蒙特合称新英格兰);中部有宾夕法尼亚、纽约、新泽西、特拉华;南部有弗吉尼亚、马里兰、北卡罗来纳、南卡罗来纳、乔治亚。以上也就是美国独立时的版图。
  英国的殖民事业,主要由商人组成的股份公司和贵族经营,大致可分为皇家殖民地、业主殖民地和自治殖民地三种形态。由于治理方法不一和北美地多劳动力少的特点,北美殖民地时期的土地关系既有资本主义的,也有封建的,甚至奴隶制。
  北部新英格兰殖民地,由于清教徒是居民的基本组成部分,成了真正欧洲式的移民区。每个居民点的土地分成两部分:靠近市镇中心的土地在移民之间实行公平分配,包括宅地与耕地,并赋有世袭所有权;外围的林地、放牧地为共同使用的共有地。因此,在新英格兰实行的,是小土地所有制(但绝对面积不一定小)。
  南部殖民地是一些特许公司业主经营的大地产。南部殖民地为满足劳动力的需要,更多的是使用白人契约奴和从非洲输入的黑奴劳动。在英国实行圈地后,许多贫困移民同招工的商人或船主签订契约,以抵达北美后2-7 年的无偿劳动抵偿旅费。17世纪后期到18世纪,黑奴逐渐代替了契约奴,到18世纪末期,在南部殖民地约有90万名奴隶。
  中部殖民地是英王分赐给贵族的大地产,但贵族地主往往将地产分块出租给农民耕种。为吸引移民租种土地,租金一般很低。同时,在移民中也不存在依附思想,他们可以随处找到出租的土地,因而封建关系是微不足道的。
  在殖民地时期,农业差不多是唯一重要的产业。北部新英格兰土地贫瘠,主要载植玉米、马铃署,辅以家畜饲养。南部土地肥沃,气候炎热,农业条件优越。自17世纪初,波托马克河两岸的弗吉尼亚和马里兰,就成了类似西印度群岛上的种植园经济基地,当时除种植烟草和蓝靛等经济作物外,从马达加斯加引进的水稻也取得极大的成功。棉花的栽种较晚,直到工业革命促使英国棉花需求量大幅度上升时,棉花才成为主要的作物。中部自然条件较好,除少数大种植园外,小农经济占优势地位。农作物以小麦、大麦、玉米为主。果木业也很发达。谷物除自给外,还可向其他殖民地输出。
  (2)殖民地时期的工业和贸易
  在17世纪,北美殖民地工业基本属于自给性经济。初期的移民,几乎毫无例外的都是农民、渔民、皮货商人和原料商。为了应付生活需要,每个农民都是多面手。除了在沿海商业较发达地区有一些手工业作坊外,更多的是带着自己工具走街穿巷的流动手工业者。18世纪,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陆续出现了集中的手工工场,包括小型的磨坊、榨油厂、炼铁铺、砖窑以及织布工场(美洲的纺织业一开始就是以集中的手工工场形式组织起来的)。
  在整个殖民地时期,南部工业极少,南部常常以初级产品和部分热带农产品交换英国的工业制品。中部宾夕法尼亚的制铁业发展较快。北部新格兰是北美工业最发达地区。最初,这里很多居民从事捕鱼业,资本主义工场手工业主要是为渔业、商业,尤其是为走私(新英格兰的一部分城市居民以此为业)建造船舶。而英国的航海条例对新英格兰造船业所起的作用,更是一种鼓励。北部由于富有造船用的原料(木材、沥青、大麻、树脂等),船舶造价要比欧洲普遍便宜30%以上。18世纪70年代,英国商船有30%由殖民地建造,其中新英格兰约占造船总数的70%。同时,随着北美殖民地、非洲与印度洋之间三角贸易的兴起,酿酒工业在新英格兰沿海城市也繁盛起来。
  来自西印度群岛的糖浆在这里被用来酿造甜酒,大批供应去非洲贩奴的船队(据说,商人们用甜酒灌醉黑人酋长,酋长在受到" 款待" 后便把自己的子民和俘虏卖给商人)。
  在此期间,冶铁业有很大发展。在美国独立革命前夕,殖民地生铁产量每年约达3 万吨,与宗主国不相上下。纺织业,除精纺织品外,基本可以自给。至殖民地时期末年,北美工场手工业的年总产值已达到2000万美元。
  17世纪中期,宗主国颁布了一系列航海条例,矛头是针对荷兰的。但1688年后,英国政府出现了严格贯彻殖民地治理的政策倾向,不久成立了一个处理殖民地事务的" 商业与垦殖局".顾名思义,宗主国想尽可能地直接干预殖民地的经济事务。自那时起到1750年,英国议会通过了一系列法令来限制殖民地贸易。不过,由于当时宗主国要利用北美殖民地来打击法国在北美的殖民势力,法令还是未得到严格贯彻。反之,殖民地不仅向英属各岛,而且敢于向法国和西班牙争夺的岛屿提供商品,从而大大发展了殖民地之间的往来。这是因为北美殖民者和西印度的种植园主在利益上是一致的。当英法七年战争后,法国势力最终被逐出北美时,英国政府加紧了对北美的控制。1764年后宗主国甚至企图对殖民地实行征税,而当时议会里没有殖民主义者的代表。可现实情况是,北美殖民地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发展,殖民地已经不再是那些移民海外的英国人居住的地方,而是在经济上不断壮大的美洲社会成员居住的地方。宗主国和这些殖民地之间过去存在的一切政治、经济和社会关系已经过时。
  (3)殖民地与宗主国经济矛盾的激化
  由于宗主国在经济方面的发展超过殖民地,因而在旧殖民制度下,客观上就存在垄断和剥削因素。当英国议会力图将旧殖民制度也推及到北美时,它没有考虑到,北美殖民地的发展条件与英国其他殖民地是完全不同的。1750年英国颁布了禁止在殖民地建立熔铁炉、压延工厂、铁工厂(那怕只是生产钉子和马掌的工场)的法令,但不曾生效。北美有蕴藏丰富的铁矿,殖民地的冶金业还是发展起来了。北美西部有广大肥沃的土地,1763年英王乔冶三世的《诏告令》宣布为英王的私产,禁止殖民地人民向阿巴拉契亚以西地区移居,但大多数农场主还是向西移居。
  当七年战争后,伦敦发布一连串的税法,企图将战时的财政亏空转嫁到北美殖民地时,往日的经济矛盾就上升为议会是否有权决定殖民地人民的命运问题。1764年发布的《糖税法》,开始向殖民地居民征课糖税;同年又发布《殖民地通货法》,不许用贬值的通货还债,并禁止增发纸币。1765年发布《驻营法》,准备在殖民地驻扎英国常备军,并为此通过了《印花税法》,强制殖民地执行,凡契约、证件、执照、公共文书、报刊等都要贴印花,以此项收入充当管理殖民地的军政开支。《印花税法》发布后,在殖民地激起了抵制英货运动,伦敦不得不在1766年宣布撤销。但1767年又发布《汤森德税法》,对输入北美的颜料、纸张、玻璃、茶叶等征收进口税,以充当王室驻殖民地官吏的俸禄基金,由此又激起了第二次抵制英货高潮,一年中英货在殖民地的销量减少了60%。伦敦只得在1771年宣布废止,只保留茶叶税一项以维持体面。殖民地与宗主国之间的利害冲突是酿成殖民地独立革命的根本原因,但近期原因是英军对波士顿的封港事件。
  1770年发生波士顿惨案,英军在波士顿开枪打死3 人。1773年,英国政府为打击茶叶走私,通过了《茶叶法案》,取消东印度运入美洲茶叶的入口税。政府原指望廉价的印度茶叶能博得殖民地居民对王权的好感,并能出清东印度公司存茶,但波士顿工人拒绝为其卸货。最后,波士顿组织了对英国船只的袭击,将船上价值1.8 万英镑的茶叶全部倾倒在海中,造成" 波士顿茶案".英国政府闻讯,即采取断然措施,对波士顿实行封港。波士顿商运停顿,居民生计断绝。1774年,12个殖民地代表在费城召开了第一届大陆会议,商讨对策。殖民地与宗主国的矛盾已呈一触即发之势,抵制英货运动成了殖民地人民同仇敌忾的象征。1774-1775年的一年中,英货输入锐减90%。1775年4 月19日,列克星敦终于点燃了独立战争的星星之火。同年5 月,第二届大陆会议召开,决定建立正规军。1776年7 月4 日发布《独立宣言》。1783年9 月3 日,美国在经过8 年的艰苦战斗后,终于迫使英国承认13个殖民地的独立。
  (4)美国独立革命初期的经济政策
  美国独立战争的胜利是农民、工人、小手工业者、小商人在革命的资产阶级领导下取得的。但革命胜利后执掌政权的是大资产阶级和大种植园主。
  因此,奴隶制度虽然在北部和中部被废止,在南部仍被保留下来。最主要的是广大农民的土地要求没有解决。革命后,贵族的土地被没收拍卖,但大部分被富人和地产投机商以低廉的价格买走,只是一小部分转入富裕农民手中。1786-1787年谢司领导的起义,反映了当地农民的不满。直到1804年,政府颁布了土地法,将西部国有土地划成小块和减价出售,并允许分期付款。
  农民得到了土地,但牺牲了印第安人的利益。
  从独立革命到19世纪初,美国农业专业化和产品商品化得到进一步发展。南部种植园集中生产几种经济作物,如烟草和棉花。烟草在革命初期对国民经济作出了重大贡献。1791年烟草出口值为459 万美元,列全国出口物资首位。只是后来由于国外的竞争和征收高额进口税,另一方面,随着国内外对棉花需求的增长和轧棉技术的突破,南部棉花生产超过了烟草,1810年棉花出口值达到6675.8万美元。革命后,政府对农业的重视,对农业的发展也起了重要作用。1785年成立了费城农业促进会,华盛顿与富兰克林是该会的首批成员。1804年于华盛顿举行首届美国农业展览会。此外,在普通学校中增设农业课程,不久又兴办专业化农业学校。
  美国在独立之初,国力还很弱,特别是工业条件较差,产品成本与价格抵档不住英国的竞争,当时美国领导层在工业政策上曾有不同看法。《独立宣言》的起草人国务卿杰斐逊和富兰克林等,认为美国应致力于发挥农业优势;华盛顿与首任财政部长汉密尔顿等则主张美国除发展农业外,有必要倡导新工业,认为美国若干新工业,已具相当基础,问题在于保护并促其成长,这于国家独立与安全至关重要。最后,华盛顿的主张占了优势。
  像英国一样,美国新工业也是从轻纺工业开始。事实上,这时期的主要西方国家,都受到英国新的典型的刺激。还在1789年,英国技工施莱特为美国奖励并资助纺织机研制的消息所吸引,于当年乔装渡美。因为当时英国禁止熟练工人出境和禁止机器图样及机器出口,施莱特凭记忆仿制了水力纺机。不久,施莱特即在罗得岛与人合资设厂,这也是美国工厂制度的开始,施莱特本人也赢得" 美国制造工业之父" 的美称。棉纺织业的迅速发展,刺激着对原棉的需求。1793年惠特尼发明了轧棉机,解决了原棉加工中的瓶颈。第一台手工轧棉机比徒手脱籽效率高50倍,以后设计的水力轧棉机,效率提高100 倍。1815年,纱厂加工的棉花有9 万包,工厂开始代替手工工场。
  美国的冶金业,早在殖民地时期就有生铁出口。独立后在纽约州、宾州等地兴建了冶铁业基地。1810年美国有熔铁炉153 座,产铁53908 吨。
  为扶植国内新工业的成长,汉密尔顿力主实行贸易保护政策。1789年美国制定了第一个关税税则。按照税则,关税分为从价征收和从量征收两个部分,平均税率为8.5 %,由美国商船运入的可以减税。初期税率所以订得较为温和,是因为美国当时还不能完全摆脱对英国进口的依赖。到1791年,汉密尔顿提出了著名的《制造工业报告书》。他的政策思想是:通过征收保护关税的方法奖励工业,同时对农业加以必要的保护,不能对一切进口货实行保护关税,而仅对本国能生产的进口货征收保护关税。从1789年到1808年的历次关税税则看,税率总的在不断提高。尽管如此,在英国货物的竞争面前,美国民族工业大受打击。直到1816年麦迪森任总统期间,关税税则有了实质性改变,依照税则,平均税率为20%,其中棉织品进税为25%。
  在独立革命初期,美国财政经济极其困难。1785年确定的新货币单位美元还没有建立起信用,巨额公债(单是大陆会议发行的债券即达4200万美元)大量贬值。当时领导层中对这些债券的善后处理也存在不同看法,有人认为这是为争取国家独立而认购,当前国家财政困难,可毋须清偿,汉密尔顿则力主将债券按原值全部清偿。1790年通过了《承受公债法案》,规定战时各地所发债券全部由联邦政府承受清偿。汉密尔顿的财政政策是征税还债。为此,他开征国产税,对各类消费品征收消费税。关于货币制度,汉密尔顿采用金银复本位制,将金银比价定为15∶1 ,并于1791年成立了合众国银行,银行授有发行纸币和贷款权。
  英国乘美国经济不稳之际,于1805年突然对美国实行封锁,同时在海上搜捕美国商船。于是美国在1809年宣布同英国断绝通商。1812-1814 年,美国经历了对英的第二次独立战争。在战争中美国遭受到很大挫折,首都华盛顿一度被英军占领,但战争的最后结果是美国的独立得到巩固,在经济上坚定了走独立自主的道路。
  2.拉丁美洲殖民地经济概况
  (1)西方殖民者对拉丁美洲的征服和掠夺
  拉丁美洲的范围,系指美国以南的地区。它包括墨西哥、中美洲(危地马拉、洪都拉斯、萨尔瓦多、尼加拉瓜、哥斯达黎加、巴拿马、伯利兹等国)、西印度群岛(古巴、海地、多米尼加等20多个国家)、南美洲(巴西、智利、阿根廷等12个国家)及南美附近的岛屿。由于这一地区从15世纪末到19世纪上半叶长期受西、葡等拉丁语系国家的殖民统治,故泛称拉丁美洲。在西方殖民者侵入之前,印第安人是拉美的唯一居民,社会经济形态基本仍处于原始公社阶段。
  15世纪末到16世纪初,西班牙殖民者最先来到西印度群岛,占领了古巴、波多黎各及牙买加等岛屿。1521年,在麦哲伦侵入菲律宾的同时,西班牙另一支远征队由科尔特斯率领,侵占了墨西哥。1533年,由法兰西斯科.皮萨罗率领的远征队征服了秘鲁。此后,西班牙殖民势力继续向南美中部扩张,最终控制了拉普拉塔地区(阿根廷、乌拉圭、巴拉圭)。到16世纪末,西班牙占领了除巴西(葡占)和圭亚那(荷占)之外的全部拉美领土。
  西班牙殖民者在征服拉美过程中,对土著印第安人的反抗进行了残酷镇压。例如,在1511年征服古巴时,以密集的炮火轰击土著居民,致使拥有约30万人口的古巴,幸存者不足2 千人。殖民者还使用近乎抢劫的卑劣手段勒索印第安人的财富。在巴西的葡萄牙殖民者,常常以各种借口劫持土著居民,以达到勒索金银目的。西班牙殖民者在征服秘鲁后,以释放印加头领阿塔华尔巴为诱饵,向印加人索取体积相当于牢房大小的黄金。待印加人交出金银后,皮萨罗却放火烧死了阿塔华尔巴。据估计,单是科尔特斯和皮萨罗在墨西哥和秘鲁掠夺的金银财宝,价值近128 吨黄金。西班牙从1545-1560 年间,每年从美洲运回的黄金达5500公斤,白银达24.6万公斤。它成为西班牙王权三大岁入来源之一(其他两个是羊主团税金和低地国家及其他领地上的收入),也是造成16世纪欧洲价格革命的一个重要因素。
  (2)殖民地时期土地制度
  西班牙是一个经济上落后和政教合一的君主专制国家。在征服拉美后,西班牙国王便将印第安人的土地分片赏赐给远征队头目和随军的天主教会。
  如其中的科尔特斯获得2.5 万平方英里的土地,22个城镇和11.5万印第安人,皮萨罗获得2.5 万平方英里土地和10万印第安人。天主教会同样从中分得大量土地(1810年教会占有拉美全部可耕地的1 /3)。
  西班牙殖民政权从1503年开始(直到1720年),在拉丁美洲普遍实行所谓的" 恩康米安特" 制(监护征赋制)。在" 恩康米安达" 制下,拉美原有的公社土地所有制被废除,若干个公社被归并成一个大的托管区,托管区内的印第安人被剥夺迁徒自由。他们必须无偿地为白人领主耕种领地,并缴纳代役租,而且必须履行教规,向教会缴纳" 什一税".1720年废除了" 恩康米安达" 制,印第安人由此成为" 佃农".佃户除向白人地主缴纳地租外,还要承受繁多的税赋和劳役,在层层剥削下,许多印第安人和部分印欧混血种人逐渐沦为债务奴隶。由于债务清偿的世代相承性,不仅举债的佃户本人,而且他的家族也有成为债奴的可能。
  西方殖民者在奴役印第安人的同时,从1502年起,葡萄牙人就首先开始将非洲黑人贩运到加勒比海西属殖民地圣多明各岛,卖给当地甘蔗种植园主作奴隶。16世纪30年代,葡萄牙殖民者在巴西建立了许多种植园,大量栽种甘蔗、棉花,开发时使用了大量奴隶劳动。到18世纪末,拉丁美洲的西班牙殖民地,黑人人数达到77.6万人,巴西的黑人人数达188.7 万人,占拉美全部人口约1 /7.
  (3)17-18 世纪拉丁美洲商品经济的发展
  16世纪后,西、葡国力的衰落,为拉丁美洲商品经济的发展开了方便之门。1580年,葡萄牙由于国王死后无嗣,被迫合并于西班牙(直至1640年)。
  西班牙,低地国家的北方7 省,在经历长达80年(1568-1648 年)的叛乱后,合并成为荷兰共和国,使西班牙失去了最重要的岁入来源(16世纪,来自低地国家的岁入比来自西印度群岛的岁入大10倍)。同时由于饥荒和鼠疫,西班牙在1600-1700年间丧失了1 /4 的人口。西班牙为维持和试图扩大帝国的支出,超过了帝国的收入,用国家财政岁入作担保的借款到1562年已占该年预算的 1 /4 以上。1557年西班牙王室曾通过宣布破产的办法来拖延付款期限,并于1575、1576、1607、1627和1647年再三施行这一政策。
  在此情况下,新崛起的荷兰、英国以及法国的殖民势力,乘虚侵入拉丁美洲。荷兰在16世纪末占领圭亚那之后,1634年又占领了库拉索岛,同时从1635年起插足巴西,从葡萄牙人手里夺走了这一地区最富饶部分,从巴伊亚到亚马逊河的种植区。英国继1625年占领巴巴多斯岛后,1655年又占领了牙买加岛。1697年,西班牙把海地的西半部割让给法国。正是在多国殖民势力渗入的条件下,拉丁美洲的殖民地经济得以避免印度的模式,在夹缝中争取到一定的发展。
  自17世纪中叶起,拉丁美洲实际上已门户洞开,荷、英、法在西印度的据点成了同拉美进行非法贸易的跳板。这一时期,在西属殖民地中,合法进口商品与走私商品之比达到1 ∶7.走私贸易的猖獗,大大刺激了拉美商品经济的发展。许多主要由土生白人经营的大种植园,农产品商品率不断增长。
  到18世纪中叶,西属殖民地出口的农产品总值达到年500 万皮亚斯。18世纪末又上升到年2500万皮亚斯。同期,拉美各国的工业也有较大发展。除各地普遍生产的肥皂、铁木器、马具等商品外,较为突出的有墨西哥的银矿开采和纺织业,古巴的制糖业以及阿根廷的制革等。18世纪末,墨西哥的克雷塔罗已有20家资本主义性质的毛织工场,共雇用215 名工匠和1500名工人。
  19世纪初墨西哥的采矿业,年产值达2500万比索。古巴的制糖业在英国占领哈瓦那后,随着同英属殖民地的贸易而迅速发展,1780年古巴使用畜力的制糖工场有600 个,产量近6000吨,在随后的10年中,由于开始采用蒸汽机,糖产量增加了一倍。1778年,阿根廷从布宜诺斯艾利斯输出兽皮15万张,到1783年上升到140 万张。
  到18世纪末,尽管从总体说,拉美还不具有象北美那样发展的工业,但拉美各国的产值和贸易额大大超过北美。北美在独立时的出口总值约为500 万美元,而同期拉美的出口总值相当于它的27倍。即使考虑人口因素(当时北美人口约300万,拉美约2000万),这样的发展速度也是惊人的。
  (4)拉丁美洲反殖民统治的斗争
  贸易垄断被打破,迫使宗主国西班牙调整殖民地贸易政策。1774年西班牙准许各殖民地之间自由通商。1778年准许各殖民地同宗主国自由贸易。但在工农业方面,西班牙仍禁止殖民地采铁(葡属巴西于1795年废止采铁禁令),私人采铁被视为刑事犯罪,同时禁止殖民地种植宗主国能生产的经济作物。此外,对若干商品实行专卖制度。宗主国对殖民地经济发展的阻挠,使原来就处于紧张状态的阶级和种族矛盾进一步激化。
  拉美各国的独立革命,在性质上与北美不完全相同。西、葡的殖民历史要比英国早一个多世纪。到19世纪初,在美洲出生的西班牙移民后裔,即所谓" 克里奥尔" (土生白人),已达300 万人,他们拥有大批种植园和工商企业,是一支庞大的土生土长的地主资产阶级队伍,然而在西班牙殖民统治下,土生白人的社会政治地位同他们的经济地位极不相称。到1812年为止的历任总督中,出生于宗主国的白人总督占156 人,出生于殖民地的仅有4 人。
  此外,在漫长的殖民地时期,拉美社会形成了复杂的种族差别。19世纪初,欧印混血种人(" 梅斯蒂索")有500 多万,黑白混血种人(" 穆拉托")
  近100 万。他们大多是小手工业者、小商人和自由农民。再下一层是印黑混血种人(" 萨姆博")、印第安人和黑人,约占拉美总人口的60%,绝大部分是佃农、债奴和矿场、种植园的奴隶。他们人数最多,受压迫最深,也是拉美民族独立运动中的基本队伍。
  拉美民族独立运动发展之快,固然与当时北美独立革命和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有利形势有关,同时不能排除有外国殖民势力的插手(这从革命期间和革命后英国资本的积极干预就可看出)。1790年,海地首先爆发了革命,于1803年取得独立。在海地独立的鼓舞下,19世纪初期拉美各国普遍展开了民族独立运动。到1826年,除古巴、圭亚那等少数地区外,都建立了独立的国家。
  六、非  洲
  15世纪,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兴起,称霸地中海,非洲成为帝国的势力范围。15世纪末,葡萄牙人最先来到东非海岸,到16世纪中叶,控制了非洲沿海地区,17-18 世纪,英、荷、法殖民势力相继侵入非洲,强迫土著居民进行不平等交换,尤其以非洲沿海殖民据点为基地,进行罪恶的奴隶贸易。
  近代非洲地图上出现的" 象牙海岸" 、" 黄金海岸" 、" 奴隶海岸" 等地名,就是西欧殖民者掠夺非洲的罪证。18世纪下半叶,从西非输入美洲的黑人,每年平均不少于10万人。奴隶贸易给非洲人民带来深重灾难。西欧殖民者的活动,直到19世纪中叶,还只限于撒哈拉以南地区,19世纪70年代后,非洲大陆为
  1.北部非洲
  (1)埃及
  ①土地关系。1517年,奥斯曼帝国占领埃及,埃及成为帝国的一个行省。
  17-18 世纪,埃及对土地普遍实行包税制。政府将官田地通过招标和契约,分包给包税人。包税人向政府预付一年税款,即可在包税领地享有绝对权力。
  据统计,在18世纪的一般年景里,全国包税人年收入约3000万法郎。除去向行省缴纳国税640 万法郎和地方税600 万法郎,包税人可净得1760万法郎。包税权最初只限于一年或数年,到18世纪末,包税权已变成世袭权利,全国5000-6000名包税人实际已成为占有全埃及2 /3 耕地的封建地主。
  农民向包税人租种小块土地,除缴纳地租外,还得向包税人和官府缴纳苛捐杂税,如公差税、保安税、宗教税,等等。各种赋税在18世纪约占农民总收成的1 /2 ,乃至3 /4.农民在政治上没有任何权利。包税人可任意关押农民,甚至鞭笞或处以死刑。因此18世纪的埃及农民实际上还是农奴。
  在残酷的封建统治下,农民起义屡遭镇压,农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18世纪末,肥沃的尼罗河三角洲农田,有近1 /3 成为荒漠。在灾荒和瘟疫不断侵袭下,埃及人口由法蒂玛王朝(969-1171年)时期的600 万锐减到250 万。
  ②手工业和商业。1517年,土耳其素丹塞里姆一世征服埃及后,劫走1.8 万名埃及工匠,使50种行业从此一蹶不振。到17世纪末期,土耳其人在埃及的统治已经削弱,实际统治权转到了埃及封建主" 马木留克" 手中,马木留克集团之间经常发生混战,不仅农业遭到破坏,手工业也受到摧残。18世纪初的埃及手工业主要是一些棉纺、榨油、制陶等小作坊。作坊设备简陋,技术落后,而且受传统的行会束缚。学徒需7 年满师,而后升为帮工,帮工需在作坊工作3-5 年,方能脱离坊主独立开业。开罗当时有手工业者约2.5 万人,通常按行业聚居一地,于是也出现了一些以行业区分的皮匠街、铜匠巷、珠市坊等街坊名称。18世纪中叶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农村出现了商人的包买活动,一些大城市中出现了集中资本主义手工工场,商人以货币或实物为工资,雇用破产的手工业者或失去土地的农民,在工头监督下从事同种商品的各个工序的生产。据记载,18世纪末埃及较大的制糖厂,生产面积达800 平方米,内部有搬运、清洗、压榨、熬煮、过滤、糖块成形等明确分工。
  然而,仍处于萌芽状态的少数资本主义手工工场,是无法同这一时期西欧工业品竞争的,法国和英国乘奥斯曼帝国衰落之际,先后取得了商业特权,如从法国进口的商品,只纳象征性的3 %关税,埃及商人从国外进口货反而要缴纳10-12%关税。大批廉价工业品充斥埃及市场,埃及工商业再度出现萎缩。
  1798年,拿破仑入侵并占领了埃及。广大农民沦为法国殖民者的佃农,商人和手工业者也遭到横暴的搜刮勒索。拿破仑在开罗行政会议后,即向穆斯林商人和外国商人要求" 贷款"50 万里亚尔(埃货币单位,1 里亚尔合20皮亚斯),同时向亚历山大商人索款30万里亚尔,向赖希德商人索款10万里亚尔,向杜姆亚特商人索款15万里亚尔。被勒索的商人换得的是一叠永远不能兑现的期票。各行业工匠必须按规定领取执照方能开业,执照纳税250 里亚尔。拿破仑在占领埃及的两个多月内共敛取了400 余万法郎,埃及工商业遭到了致命打击。
  ③穆罕默德.阿里的经济改革。法军撤离后,埃及封建统治者马木留克重又登台,但他在法军统治期间,势力已经削弱。1804年,开罗军民起义反抗马木留克的统治,得到土军主力阿尔巴尼亚军团的支持。马木留克被逐出开罗后,开罗政权落入军团头领穆罕默德.阿里手中。1805年阿里被任命为奥斯曼帝国埃及省督。为建立中央集权专制统治,穆罕默德.阿里首先对埃及经济进行自上而下的革命。
  在土地关系和农业方面,政府于1809年6 月,宣布所有宗教地产不再享有免税权,借以削弱长老的势力。1813年,政府通过丈量土地又没收了许多超出规定的宗教地产。1814年,政府下令废除包税制,将全部包税领地收归国有。依照伊斯兰教法律,这些土地名义上归国家所有,实际上属穆罕默德.阿里个人所有。为巩固自己的地位,阿里将大批土地分封给王室和臣属,其中王室领地约50余万费丹(1 费丹合6.3 亩),占全国耕地面积的1 /4 ,且大多数为肥沃良田,并享有免税权。赐给政府官吏的土地(" 边缘地")约20万费丹,大多为荒地或半荒地,部分享有免税,部分免税3-7 年。赐给各村村长的土地(" 村长地")约占各村耕地面积的4 %,总面积约15.5万费丹,享有免税权,并由农民无偿耕种。赐给贝都因部落酋长的土地(" 酋长地")
  约10万费丹,按土地肥瘠征50%赋税或免税,并由部落成员服徭役耕种。
  此外,还有为照顾原包税人利益的免税地(" 乌西叶地")约10万费丹。王室领地和边缘地的受益人大多为阿尔巴尼亚族、契尔克斯族和土耳其族的埃及人。村长地、酋长地和乌西叶地受益人则是当地土著居民。以上两部分人占有的土地,相当于19世纪初埃及全国耕地的1 /2.他们构成了新地主阶级。
  穆罕默德.阿里将其余一半土地分成小块(每户约3-5 费丹)租给农民耕种,向农民征收赋税合一的土地税,按照规定份地不得转让、抵押和租赁。
  阿里的土地改革并没有改变封建土地关系的实质,但客观上有利于农业生产力的发展。
  穆罕默德.阿里在土改基础上,对埃及农业经济的改造采取了一些重大措施。首先大力倡导经济作物栽培。自从埃及发现一种优良的长绒棉品种后,在政府的推广下,很快成为畅销欧洲市场的主要出口商品。此外还有靛蓝、甘蔗、亚麻、红花、橄榄等经济作物。在阿里统治期间,埃及引进近200 种新的农作物。与此同时,在尼罗河上修筑了约30座水坝和开挖了20多条新渠。1820年竣工的马哈茂迪耶水渠全长80250 米,平均宽度30米,深3.65米,使三角洲西部地区的灌溉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在工业方面,从1809年起,穆罕默德.阿里实行以官办工场取代私人经营的政策。工场原料由政府供给,工场产品由政府收购,不得私自出售。改革后的工场主只能收取规定的加工费,工场全部盈利转归政府。工场工人大多为破产的手工业者、城市贫民和农民,而且大部分是被强征来的。这些人从日出干到日落,所得工资不能养家活口。在初期,工人还有一定的人身自由,但随着大批工人的逃亡,工人也就象农奴被束缚在土地上一样,再没有挑选工作的自由。可是从另一方面,正是因为官办工场,使埃及有可能在19世纪上半叶出现了一批颇具规模的兵工厂和纺织工厂。1820年建成的开罗城堡兵工厂,大炮车间拥有工人1500名,每月铸造大炮3-4 门,枪支车间有工人900 名,每月生产法式步枪600-700 支。1816年兴建第一家纺织厂,到20年代,各地建立的棉纺织厂达30个,共拥有纺纱机1459台,织机1215台,其中一家使用了蒸汽机。一些日用品和农副产品加工工业,诸如肥皂、制蜡、造纸、碾米、榨油、鞣革等,也得到了很大发展。
  由于国家控制工农业生产,商人不能向生产者收购产品,政府也就间接控制了商业和贸易。进入流通领域的只是有限的民用商品。本国商人在国内经商,须缴纳各种强制性捐税和入市税。对商业活动的歧视和限制商人资本投资于工业,埃及商业在穆罕默德.阿里时代不仅没有得到发展,而且从业人数越来越少。外国商人固然也受到许多限制,不能随意在埃及办工厂,不能直接向生产者收购产品,但因为他们享有特权,进口商品关税低于本国商人,且享有豁免捐税权,因此市场上洋货逐渐多起来。埃及自古以来商贾云集的开罗的商业地位,也被外国商人占优势的亚历山大所取代。
  (2)马格里布诸国
  13世纪中叶,在北非出现了三个封建国家,它们的领土大体和现代马格里布三国一致,即摩洛哥的马林王国,突尼斯的哈夫斯王国和阿尔及利亚的阿卜德瓦德王国。三个王国在长期纷争下,国势逐渐衰落,于是欧洲殖民者与奥斯帝国乘虚而入,其中阿卜德瓦德王国于1554年最先灭亡。
  阿尔及利亚位于北非西部。16世纪初西班牙人曾在阿尔及利亚沿岸建立据点,遭到了阿拉伯人的反抗。土耳其人趁机侵入北非,并征服了阿尔及利亚。1587年,土耳其素丹任命省督来阿尔及利亚。17世纪中期,法、英、荷等国的商人在阿尔及利亚开辟了殖民据点,他们在阿尔及利亚沿海从事海盗活动,抢劫商船和捕掠奴隶。18世纪,法国马赛一家商号在阿尔及利亚获得粮食买卖的垄断权。
  阿尔及利亚北部沿海平原农业繁盛,西部阿特拉斯山地是种植耐旱作物和放牧牛羊的农牧业地区。国内商业和对外贸易较为发达,17世纪中叶,阿尔及利亚居民超过10万人。
  阿尔及利亚土地关系较为复杂,全国土地被分为两大类:凡未耕种的土地,列为" 死的" 土地,没有私有权,如果有人愿意耕种,即享有所耕种土地的占有权;凡种耕的土地,都列为" 活的" 土地。" 活的" 土地按占有形式又可分为部落或村社的地产(" 阿尔什")、私人地产(" 麦尔光"),以及作为宗教和社会事基金的不可转让地产(" 哈布斯")。这些土地的占有,大都是依据习惯法,因此,19世纪法国侵占阿尔及利亚后,大片土地即遭殖民当局没收。
  摩洛哥位于非洲西北端,是大西洋通往地中海的门户,同葡萄牙距离最近。从15世纪起,摩洛哥就成为葡萄牙殖民者的侵略目标。1415年,葡萄牙在摩洛哥的塞尔泰(休达)地区建立了最早的一块殖民地。接着,西班牙占领了梅利利亚。16世纪初,葡、西等国几乎控制了整个摩洛哥大西洋沿岸地区。1525年,苏斯地区的萨阿德族,在反对异教徒的" 圣战" 旗帜下建立了自己的王朝。17世纪中叶,塔菲拉勒地区的菲拉里族建立了菲拉里王朝,并于1666年取代了萨阿法王朝(菲拉里王朝现在还统治着摩洛哥)。摩洛哥国家首脑是素丹,最高权力机构是马赫曾(国务会议)。各地区由哈里发(素丹代表)、帕夏(省长)、卡伊德(专区长官)、谢赫(部落酋长)层层管辖。摩洛哥虽然实行封建的中央集权制,但仍保留着封建宗法制的生产关系和氏族部落制残余。素丹和马赫曾很少能使全国各地服从自己,以致摩洛哥长期并存着服从素丹政权的省和不承认素丹政权的" 叛乱省".在伊斯曼尔素丹统治时期(1672-1727 年),摩洛哥依靠黑奴组成的军队,收复了除休达、梅利利亚及少数小岛外的整个沿海地区,并使摩洛哥一度强盛起来。
  摩洛哥的封建土地关系还保留着古老的农奴制残余。农民的赋税通常要占收成的4 /5.摩洛哥的农业落后,耕地很少,耕地面积只占可耕地的1 /3 ,单位面积产量极低,在最好的年景,平均每公倾只收谷物6 公担左右。
  在工业方面,摩洛哥的采矿业较为发达,马拉喀什与首都非斯的手工业相当兴旺。摩洛哥鼓励商业和重视对外贸易,欧洲商人在地中海沿岸建有不少商站,商人还可住在马拉喀什的雇佣兵住区。19世纪美、英等国通过签订不平等条约,在摩洛哥取得了领事裁判权和贸易特权。摩洛哥形式上还保持独立,实际已沦为半殖民地。
  突尼斯在奥斯曼统治初期受土耳其素丹任命的帕夏(省督)管辖。17世纪上半叶,帕夏的权力为贝伊(负责税收和部落行政的官员)穆拉德所篡夺,突尼斯出现了一个短暂的穆拉德王朝(1621-1702 年)。1702年,近卫军长官易卜拉欣.谢里夫推翻穆拉德王朝,出任帕夏。1705年,新任近卫军长官候赛因.本.阿里击退阿尔及利亚入侵军队后,被封建主拥立为贝伊,并建立新王朝(王朝一直统治到1957年共和国成立)。候赛因王朝统治下的突尼斯,是个封建中央集权国家,全国分成24个行政区,卡伊德(省长)由贝伊任命。
  突尼斯的封建土地关系,基本与摩洛哥相同。此外,突尼斯还向非穆斯林居民征收人头税(" 马杰巴")。突尼斯的工业主要是采矿业(磷酸盐矿、铁矿),以及与采矿和农业有关的加工工业。突尼斯的贝伊,尽管是以土耳其素丹名义进行统治,但实际享有国家君主的权力。突尼斯可以铸造货币,与外国订立商约,并有得到奥斯曼帝国承认的突尼斯王国国旗。为保护民族工业,直到1860年外国人在突尼斯没有经营工业、手工业和拥有不动产的权利。
  2.东北部非洲和东部非洲
  (1)苏丹和埃塞俄比亚
  苏丹位于埃及南面,是非洲面积最大的国家。近代初期,苏丹境内存在着许多部落联盟和封建公国。18世纪末,西部统一为达尔富尔伊斯兰王国,东部统一为散纳尔伊斯兰王国。但这些王国也不是真正统一的国家,一些部落和地区经常因牧地和水源引起战争,有时为反抗中央政权发动叛乱。1819年,埃及统治者穆罕默德.阿里凭借步枪和大炮侵入苏丹。1821年,埃及军队攻入散纳尔城,散纳尔王国成为奥斯曼帝国的一部分。
  土耳其一埃及统治者在苏丹占领区实施封建的中央集权制,通过地方政府向居民横征暴敛,农民除缴纳土地税外,还有水车税(" 萨基亚")等杂税,牧民必须用1 /10的仔畜纳税。奴隶主也被剥夺免税权。纳税人如在规定期限内缴不出捐税,即没收他的财产。与此同时,欧洲商人开始进入苏丹,以布匹交换苏丹的象牙和树胶。他们还同土耳其和埃及商人一起,从游牧部落酋长那里掳掠奴隶,由喀士穆运往开罗。广大农牧民为摆脱埃及的野蛮统治,纷纷逃往西部的达尔富尔或埃塞俄比亚。
  埃塞俄比亚在近代初期已进入封建制阶段,但仍保留着奴隶制残余。全国土地归王室、封建主和教会所有。农民租种土地,除缴纳占收成绝大部分的实物地租外,还要负担国税和杂税,服劳役。18世纪末,埃塞俄比亚分裂成六个公国,皇帝的权力有名无实。19世纪初,英国殖民者借考察尼罗河支流发源地为名,开始侵入埃塞俄比亚。19世纪20-30 年代,英国考察了红海,逐步取得了对红海南部门户的控制权。19世纪40年代,英国与埃塞俄比亚中部几个公国签订了" 友好通商条约" ,为英国的侵略创造了条件。
  (2)索马里
  索马里位于非洲东北端,有" 非洲之角" 之称。17世纪时,索马里半岛存在许多城邦国家。北部有泽拉、柏培拉等数个大的城邦国,南部沿海有摩加迪沙、布腊瓦和梅卡尔等城邦国。此外,在索马里的东北部有两个较大的素丹国:米朱提因和奥比亚。在近代中期,这些国家已进入封建社会,但奴隶制和氏族部落制仍被大量保留下来。土地、牧场和水源所有权属于部落。
  部落内部,酋长有权支配牧场和耕地。农牧民向部落酋长和地方政权缴纳部分收成和牧畜(约占1 /12)。部落上层除向农牧民征收赋税外,还可拥有奴隶;由此而形成的部落贵族,常拥牧畜成千头。
  索马里的南部平原,适宜发展农业,其主要农作物是玉米、木薯、芝麻和棉花。北部山地主要是放牧业。沿海地带除渔业外,纺织业、制陶业和冶炼等手工业也相当发达。北部城邦国家泽拉,是同阿拉伯和东方进行贸易的主要港口。南部摩加迪沙等三国,既是索马里内地同外国通商的中介,也大量从事埃塞俄比亚、阿拉伯和东方国家之间的转口贸易。
  17世纪后,随着土耳其人的入侵,泽拉和柏培拉名义上就从属于奥斯曼帝国。摩加迪沙等三国于17世纪末为阿曼素丹所占领,名义上就从属于阿曼素丹。19世纪初,阿曼素丹分裂为阿曼和桑给巴尔两个国家,摩加迪沙等三国又一起归属桑给巴尔。
  (3)坦噶尼喀和桑给巴尔
  近代中期,坦噶尼喀境内已出现一些由部落联盟组成的早期国家。18世纪在乌桑巴拉山区有香巴拉国。19世纪,香巴拉西北乞力马扎罗山的南麓和西面山坡地带有一个查加人部落联盟国家,山东部是奥龙博酋长国。在坦噶尼喀的中南部有赫赫族部落联盟。南部还有恩戈尼人部落。部落酋长一般都是军事首领,他同时拥有一定的宗教和司法权。在查加人部落联盟国家内,土地属大家庭或氏族公有,由氏族族长进行分配。族长除有土地分配权外,还监督灌溉设施。除非是战时,在正常日子里,部落首领的权力受全族会议的节制。19世纪初,阿曼的势力扩展到坦噶尼喀内陆,并将其划入自己的版图。
  桑给巴尔本是阿拉伯人于10世纪在东非沿海所建的城市之一,16世纪为葡萄牙殖民者所占领,17世纪末,阿拉伯人经过多次战争将葡萄牙人逐出东非沿海的所有城市,恢复了在那里的统治。在18世纪,东非沿海地区成为阿曼素丹国的一部分。19世纪初,桑给巴尔素丹国在阿曼素丹萨伊德.赛义德统治时期发展很快,由一个渔业城市发展为印度洋西部海岸的重要贸易中心。在19世纪20-30 年代,桑给巴尔素丹国还是奴隶贸易的中转站,素丹本人就从事这种罪恶买卖。据统计,每年从基尔瓦基西瓦尼运抵桑给巴尔岛的奴隶数超过1 万人。
  桑给巴尔在萨伊德.赛义德统治时期开始推行封建土地所有制,阿拉伯封建主在占有的土地上建立丁香和椰枣种植园。在庄园内劳动的,除当地的依附农民外,还有大量来自大陆内的奴隶。
  萨伊德.赛义德去世后,桑给巴尔素丹对东非的统治权逐渐衰落。
  3.西部非洲
  (1)索科托和阿散蒂国
  近代中期,西非已出现一些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但很多地区仍存在氏族部落制。西非大部分居民从事农耕,农业技术水平很低,耕作以火耕为主。
  西非的阿拉伯人、柏柏尔人和图布人主要从事放牧,畜牧业带有粗放游牧性质。但豪萨人、阿散蒂人和贝宁人已有较发达的手工业,象牙雕刻、青铜浮雕和木雕,工艺精湛。豪萨人的织布工场常拥有奴隶劳动数百人。在商业方面,廷巴克图、卡纳和卡齐纳等城市有商路通往北非摩洛哥、利比亚和埃及。
  西非沿海地区由于离欧、美较近,因此也是西方殖民者最早劫掠和贩奴的场所。
  18世纪下叶到19世纪初,富拉尼部落接连征服了雷塔托罗高原和富塔贾隆高原上所有部落,以及塞内加尔河流域、尼日尔河流域部分地区的部落,在豪萨人七个城邦国的基础上建立了索科托伊斯兰王国。建国后,索科托改变了过去按血缘关系建立的社会组织,全国被划分成几个大行政区,由当地富拉尼人长老出任行政区酋长。索科托的土地关系实行封建占有制。富拉尼人酋长贵族占有大量土地,由其他各族的农民来耕种。酋长除向人民征收贡物外,并可以拥有军队,富拉尼人中的农民也必须为本族统治集团服劳役。
  19世纪后期,英国殖民势渗入西部非洲,索科托成为英国的保护国,以后又被并入" 尼日利亚殖民地保护国".西非的阿散蒂人,于17世纪下半叶,在黄金海岸以北地区建立了自己的国家。18世纪中叶,阿散蒂国进入鼎盛时期。1806年,英国殖民者为了霸占内河航线,掠夺棕榈油、棉花资源,挑起芳蒂人与阿散蒂人的武装冲突。阿散蒂国在击退芳蒂人军队后包围了英国人碉堡,迫使英国殖民者求和。1811年和1814年,阿散蒂国进行了两次抗英战争并取得胜利。1817年,英国同阿散蒂国签订和约,承认阿散蒂对芳蒂人地区的主权。1823年6 月,英国总督麦卡锡率领殖民军向阿散蒂国发动大规模武装进攻,次年,殖民者以失败告终,麦卡锡在邦萨索战役中被击毙。19世纪后期英国对阿散蒂国发动第七次进攻,在占领阿散蒂国后,将它并入了黄金海岸殖民地(1957年黄金海岸独立,将国名改为加纳)。
  (2)冈比亚和塞内加尔
  1618年,英国在冈比亚河口詹姆士岛建立了英国在西非的第一个殖民据点詹姆土堡。以后,又在西非海岸建立了一些殖民据点。到1690年,英国在黄金海岸有10处据点。英国以这些据点为基地,以武器和纺织品换取当地象牙、树胶、木材,并利用据点进行奴隶贸易。
  1638年起,法国在塞内加尔河口建立了殖民据点圣路易堡。1677年法国又从荷兰手中夺得佛得角岸外的戈雷埃岛据点。
  七年战争期间,英国夺取了法国从布朗角到塞拉利昂沿海一带的殖民据点。1763年根据巴黎和约,英国只将戈雷埃岛据点还给了法国。1765年英国占领了冈比亚河西岸,并将这些地区同塞内加尔境内的占领区合并,称为塞内冈比亚。1779年,法国乘北美独立战争之际,从英国手里夺回了塞内加尔的圣路易堡。1783年,根据凡尔赛和约,冈比亚两岸划归英国,塞内加尔划归法国。1965年冈比亚独立。塞内加尔于1959年和法属苏丹组成马里联邦,宣告独立,1960年塞内加尔宣布退出马里联邦。
  (3)塞拉利昂和利比里亚
  塞拉利昂位于西非西岸,是英国在西非最大的殖民地。1462年起,葡、法、荷、英相继侵入塞拉利昂,进行奴隶贸易。1787年,英国" 废奴协会" 在塞拉利昂罗克尔河口的一个半岛上,以约60英镑的货物向当地酋长换取了一块20平方英里的土地,取名" 弗里敦" (自由之地),把从国内运来的351 名被解放的黑奴和60名欧洲人安置在这块土地上,之后,又陆续运来几批被解放的黑奴。19世纪20年代,英国通过与沿海各部落酋长签订不平等条约的方法,逐步取得沿海大批土地以及几内亚与利比里亚之间的沿海岛屿,形成了英属塞拉利昂殖民地。
  利比里亚位于塞拉利昂与象牙海岸之间,是非洲巴萨人、曼丁哥人、克鲁人等部落的居住地。18世纪末,美国国内掀起了声势浩大的黑奴解放运动。到1800年,美国已有20万获得自由的黑人。为了让这些自由黑人重返家园,1820年美国国会授权" 美国殖民协会" 遣送自由黑人去非洲定居。1821年,殖民协会来到塞拉利昂东南方,以价值50美元的货物向德伊人和曼巴人酋长换取了一块长209 公里、宽64公里的滨海狭长地区。1822年1 月,第一批美籍黑人移民登岸,建立了美国在非洲的殖民据点" 蒙罗维亚".经过不断扩张,1824年,这块扩大了的殖民地被命名为利比里亚(自由之地)。
  4.南部非洲
  (1)开普殖民地
  近代中期,在南部非洲居住的民族主要有科伊萨人和南班图人。科伊萨人包括布须曼人和霍屯督人。班图人是非洲最大的民族集团,在班图人南迁时,科伊萨人大部被排挤到非洲南部的西南地区,即今开普敦和奥兰治河流域。布须曼人在近代中期尚处于父系氏族社会,以狩猎为生,无固定住所。
  霍屯督人则已形成村落,不仅有畜牧业,而且能冶铁和制造铁器。南班图人处于较高的社会发展阶段,许多部落以祖鲁族为中心合并为部落联盟,具有早期的国家组织形式。南班图人农业生产较发达,冶铁和铁器生产已有初步分工。
  1652年,荷兰殖民者的一支小舰队在非洲大陆南陲开普半岛登陆,开始建立开普殖民地。在殖民者侵略过程中,大部科伊萨人惨遭杀害,幸存者被赶到了干旱草原和卡拉哈里盆地,其中霍屯督人在两次" 霍屯督战争" (1659 -1660年,1673-1677 年)后许多部落已不存在。
  18世纪中叶,荷兰移民后裔布尔人将土地扩张到数万平方公里,在南非殖民地建立了奴隶制农牧经济。18世纪末,包括来自西非的奴隶、来自东非、印度、爪哇以及当地科伊萨人奴隶,总数达到2.5 万人以上。
  1795年,英国海军一支舰队驶入福尔斯湾,从背后侵入并占领了开普敦。1806年,荷兰以600 万英镑的代价将开普和在美洲的殖民地割让给了英国。在英国统治时期,南非实行了雇佣劳动制。同时随着英国对羊毛需求量的增长,开普的畜牧业得到迅速发展。1810年后,南非美利奴羊毛输出量逐年增加,开普成为仅次于澳大利亚的英国第二羊毛产地。
  (2)马达加斯加
  马达加斯加位于非洲大陆以东的印度洋上,是非洲最大岛屿。从16世纪上半叶开始,岛上出现了许多国家。岛的南部是巴拉人的国家,西部沿海有萨卡拉瓦人的曼那比和博依那两个强国。岛中部和东部也有很多国家。1806年,中部统一成为伊默里纳国,生产关系也由氏族部落制转变为封建土地所有制。伊默里纳国农业生产较为发达,农作物以水稻为主,高原梯田采用集约灌溉耕作方法。马达加斯加中部种植业与西部畜牧的区际分工,促进了当地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
  19世纪上叶,伊默里纳国在腊达马一世统治时期(1810-1828 年),欧洲殖民者曾提出在岛内建筑铁路的要求,但都遭到拒绝。腊达马一世为巩固国家统一,削弱封建贵族权力,破格起用非贵族出身的人,并赐给土地,同时改组了旧军队,建立起一支有现代化装备的正规军,使伊默里纳国的势力和国界直达到海边。腊达马一世在统一全岛后,号称马达加斯加国王,伊默里纳国也开始称马达加斯加国。
  七、近代中期东西方经济发展的总趋向和特殊性
  近代中期,就整个欧洲经济发展来说,落后的封建生产关系向资本主义关系过渡,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这是因为生产力的发展始终是最革命的因素。但是,由于各国具体的历史条件,在完成过渡上所用的方法和所花费的时间,都有所不同。拿土地关系来说,英国的小农不是法国的小农,法国的小农也不是普鲁士的贫农和农奴。还在15世纪资本主义萌芽时期,英国人口惊人多数是自由的自耕农民,而当18世纪英国小农被大量消灭时,法国却经过自下而上的革命发展了小农经济,在德意志则又是另一种景象,而且存在着易北河以西以东的地区差别。这说明,尽管总的趋向一致,但在各国的经济发展中都有一条长长的历史因果链。
  当资本主义在西欧不断向前发展时,亚洲一些主要国家的经济也在循着同一方向发展,商人资本成长的本身,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前提。
  但是,亚洲封建国家的生产方式,不管是建立在地主经济基础上的中国,或建立在农村公社基础上的印度,或建立在领主制基础上的日本,都以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的紧密结合为特征。这种生产方式所特具的内部坚固性和结构,往往对商品经济的解体作用具有极强的抵御力。这也是东方国家资本主义关系发展缓慢的原因。
  16世纪后,当历史随着地理大发现而在愈来愈大程度上成为全世界的历史时,东方国家的这种落后性就不单纯是" 缓慢" 的问题。它们必须为自己的经济落后付出代价。如果说,在18世纪以前,西方殖民势力主要还是凭借坚船利炮,那么在这之后,工业革命又锻造了廉价商品的重炮。坚船利炮固然使许多国家沦为西方列强的殖民地,但只有工业革命,由于其技术基础是革命的,才最终摧毁了落后国家的旧生产方式。我们在看到西方殖民国家给东方带来空前灾难的同时,也必须看到它们毕竟充当了历史的不自觉的工具。
  其次,在同样采取闭关自守政策的中国与日本间,日本得以避免半殖民地的结局而中国不能,也是一个值得令人思考的问题。其原因在于,日本当时在国内和国际环境上拥有中国所不具备的某些优越条件。首先在国内,幕藩制市场结构使日本出现了相对自由的商业大城市,在这些城市发展起来的商人资本,到德川幕府晚期已主宰着整个日本经济。在政治方面,日本德川时代的幕藩制天生具有权力分散的弱点,到幕藩制晚期,中央政权相对软弱,藩的存在不仅使革新派有庇护之地,而且能利用幕藩矛盾,参与藩政。而中国的革新力量在中央集权严密控制下不仅难有作为,而且往往无存身之地。
  在文化方面,日本素有向国外学习和引入先进文化的传统,日本的文化很大部分就是从中国传入的,因此日本人排斥他国文化的观念要比其他东方帝国薄弱得多。中国则不同,中国烂熟的封建文化适足以成为前进的包袱。其次,在国际环境上,日本处于资本主义东渐的最后一环,在中英鸦片战争后,日本所受到的震动不亚于中国,而当时西方列强正穷于应付东方国家风起云涌的反殖民斗争,日本正是利用这样的时机成功地完成了从封建政权向资产阶级政权的过渡,为发展资本主义经济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