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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1999年第4期

环笔记球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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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鞍钢认为“十五计划”应以人为本
  
  面对严重的就业及生态环境等问题,国情分析问题专家胡鞍钢认为:正在酝酿与争论的“十五计划”(第十个五年计划)应以人为本,否则后患无穷。
  胡鞍钢指出:第十个五年计划(2001到2005年),必须改变过去二十年间以“物”为核心的诉求,转变为以人为本的计划,否则面向二十一世纪的挑战,这将是一个失败的计划。
  政府目前正交由专家、学者与智囊群策划“十五计划”。针对此一计划,胡鞍钢指出,总结近两百年世界发展模式,在下一世纪,中国拥有追赶上已开发国家的条件,不过前提要件是必须改变目前为了增长而增长、为了投资而投资的做法,调整和解决改革开放二十年来造成的社会后果。
  他指出,过去二十年中国订定的计划都是增加基础设施的以“物”为中心的计划,强调增长优先。在即将迈入二十一世纪的前夕,我们不能仅仅简单地总结“九五计划”,而必须思考过去五十年间造成的后遗症:
  第一,生态环境恶化。在急于求成、大兴土木的破坏下,中国付出了极大的发展代价。其中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约占GDP的百分之三到五,自然灾害也约占GDP的百分之三到五,两者相加约为百分之六到十。
  第二,收入分配差距拉大。城乡、地区、居民之间的贫富差距日益拉大。
  第三,进入失业高峰阶段。1993年城镇登记失业人口约五百四十万到六百万,实际失业率为百分之三点三到三点七;1997年时为一千三百万到一千五百万,实际失业率占百分之六点八到七点八。然而,实际上若加上下岗与农民工约一亿多隐性失业人口还在官方统计数字之外,而且未来失业人口还会进一步上升。
  胡鞍钢说,仅考虑中国进入失业高峰期这一因素,就决定了“十五计划”的核心必须是以人为本,从“先富论”向“共富论”迈进,否则就是一项失败的计划。(徐火)
  
  罗尔斯论轰炸
  
  1995年即广岛轰炸五十周年时,美国自由主义政治哲学泰斗罗尔斯曾发表《广岛五十年》,认为美国当年对广岛核轰炸乃“罪恶滔天”。当时美国知识界和舆论界曾经为此发生了一场大辩论,结果是社会各界压倒性地反对为核轰炸作辩护,迫使美国联邦邮政总署收回发行纪念所谓“核胜利”五十周年的纪念邮票。
  罗尔斯的文章特别批判了在战争问题上的两种虚无主义论点。一种是认为战争就是下地狱,因此任何事都可以干;另一种则是认为战争中人人都有罪,因此无人有权指责他人。这两种虚无主义论点在罗尔斯看来都足以瓦解文明社会的全部基础,因为在他看来文明社会的全部根基即在于: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作出道德的权衡,即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罗尔斯所要提出的中心问题因此就是:一个自认为是自由民主的国家在战争中所必须遵守的正义原则和道德约束是什么?他特别强调,不但广岛、长崎的两次核轰炸,而且在此之前美军对东京等城市的轰炸,都是极大的罪恶,因为它们逾越了一个民主国家在战争中所应遵循的正义原则和道德约束,亦即逾越了战争不应以平民为目标这一最基本的道德约束,反而肆无忌惮地大规模轰炸人口高度密集的都市。
  罗尔斯和许多学者当时都特别指出,美国之所以会作出在广岛投掷原子弹这一疯狂行为,其前提是一种新的战争观在此之前已经形成,这就是轰炸城市、轰炸平民已经成了战争的常态。这里特别需要一提二战后期盟军方面三次大规模的城市轰炸。首先是1943年的汉堡大轰炸,英国皇军空军出动728架飞机以炸弹和燃烧弹混合大规模轰炸,使全城顿成炼狱;两天后英国再出动787架飞机以同样方式再炸,事实上已无异于屠城。其次则是1945年英美空军联合轰炸不设防的非军事城市德累斯顿——欧洲巴洛克艺术及建筑名城,德城夷为一片废墟,其惨状使丘吉尔本人都觉触目惊心,从而有其名言:“我们都成了野兽了吗?我们是否炸得太过分了?”1945年3月9日凌晨,美国对人口密集的东京发动了最恐怖的大轰炸,结果一次就炸死八万三千多人。随后,日本所有大中城市均成为美军轰炸的目标,只留下两个城市即广岛和京都——其原因恰恰在于美国已经内定这两个城市用作原子弹轰炸之用!
  在历史学家看来,盟军在二战中是正义的一方,但尽管如此,罗尔斯等都强调,从汉堡、德累斯顿,到东京,再到广岛的轰炸仍然是极大的罪行,不能在道德上被辩护,因为这种把轰炸平民和中心城市合理化的行为事实上无异于蓄意谋杀平民。而且正因为如此,轰炸者必然要采取一种自欺欺人的态度,极力回避他们本来必须正视的重大伦理问题。正如斯坦福大学国际关系中心主任伯恩斯坦指出的,杜鲁门一方面在自己的日记中详细记下了有关原子弹功能的各种细节并惊叹这是人类有史以来最恐怖的武器,足以毁灭人类,但同时他在日记中说:“我已批准使用原子弹用于摧毁军事目标,而非用来对付妇女儿童。”伯恩斯坦说杜鲁门在这里完全是在自我欺骗,因为他太清楚广岛核轰炸将导致大批妇女儿童死亡。(甘甘)
  
  重新评价“五四”
  
  今年是“五四”运动八十周年,香港《明报》月刊策划了一个专题,题为《重新评估“五四”——八十年后的反思》,邀请海峡两岸一些作家学者发表对“五四”的看法。
  台湾作家白先勇就过去备受推崇的“五四”白话文运动提出疑问:“《儒林外史》、《红楼梦》,那不是一流的白话文,最好、最漂亮的白话文么?还需要什么运动呢?就连晚清的小说,像《儿女英雄传》,那鲜活的口语,一口京片子,漂亮得不得了;它的文学价值或许不高,可是文字非常漂亮。我们却觉得从鲁迅、新文学运动起才开始写白话文,以前的是旧小说、传统小说。其实这方面也得再检讨,我们的白话文在小说方面有多大的成就?”相反地,由于“五四”运动全盘否定传统文化,使中国自“五四”运动后的教育、文学创作缺乏传统文化的继承,以致中国的文字、文学都走向欧化道路,制造出“文化的怪胎”,所以白先勇认为目前最迫切的是:“我们要重新发掘、重新亲近我们的文化传统,我希望至少是欧洲式的文艺复兴……古希腊文明经过了一段黑暗时期,最后复兴了。我们也经过文革,我们要重新发现自己文化的源头,然后把它衔接上世界性的文化,这个题目很难,但是我们必须做。”
  国际闻名的“五四”运动专家周策纵特别提到,“五四”运动本身内容十分复杂,却有一个思想基调:“重新估计一切。”所以,周教授在谈到八十年后的今天纪念“五四”时,有必要对“五四”作“重新估计”。“重新估计”具有强烈的反思意识。他认为,“五四”大体上是个抗议和批判的启蒙运动,它作为爱国的群众运动,是应该得到肯定的,它主要的口号和目标,是提倡“民主与科学”,乃至人权、男女平等、自由婚姻等等,也是十分正确的。但“五四”后期被强烈地政治化,逐渐走向极端,如在文学表现手法上只许一花独放——独尊现实主义,在行文中一味欧化。所以夏济安教授说过,“五四”以来的白话文,充满了陈腔滥调。夏济安的评语是一针见血的,自从白话文运动以来,有哪些文学作品可以超逾中国四部古典小说?
  旅美学者刘再复在《文学不可革命》一文中则认为:“文学的不断革命,是二十世纪中国文学的巨大悲剧。”过去产生的一大批应政治运动而生的文学作品,已随着时间的嬗变而被淘汰。这也是夏济安所指的陈腔滥调。
  旧调已唱完了,我们的新调呢?白先勇希望我们应该像欧洲文艺复兴一样,再来一次“新五四运动”,把西方现代文化引进来,融进传统文化中。白先勇的提法,是以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为基础,再汲取、融化外来的现代文化,是一个主次分明的组合。(毕格)
  黄仁宇论法治的财政前提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9月出版的黄仁宇《从大历史角度读蒋介石日记》一书,再一次延伸了作者对中国社会改革过程中财政问题的独特研究。
  作者认为中国本世纪的百年革命,旨在脱离旧式的农业管制方式,进而采取商业原则作为社会组织结构之根本。这是一次脱胎换骨的改造。蒋介石及国民党利用北伐和抗战创造了一个高层机构,而毛泽东及共产党则通过土地革命建设了一个广泛的下层结构。而在这一过程中,落实商业原则的法治社会总是停留在有识之士的蓝图状态,在实践中总是被人治方式所取代,究其原由,缺乏有效的公共财政不失为一个重要问题。
  法治社会需要庞大国家机器的完整和高效率运作,必须有公共财政的强有力支持,必须有成功的税收和全社会的“数字化管理”。但晚清以来全中国以小自耕农为主体,付税力极弱,中央甚至没有银柜,而海关管理权在1931年前还归外国人掌握。国民党政府从一开始就靠向商界举债维持军费,后来虽然加强了盐税、印花税、关税等方面的管理,但农业仍然几乎不能提供税收,而仅能生产一点火柴、灯泡、棉布的工业也付税有限,有些税入(如盐税)尚不够养活有关的征税人员。因此,很长一段时间内,国民党军队绝大部分一直是“经费自筹”单位,掠夺扰民贪污腐败便成普遍现象。公务员和军人在很多时候是实际上的“无给制”,一挺机枪可以相当士兵四十年的军饷,于是纷纷“下海经商”自谋出路,包括变卖武器或者官商勾结大搞权力经济。在这种情况下,国家机器大多形同虚设,政令实行都靠人际关系和“面子”,连蒋介石调动军队都须对名义上的下级称兄道弟,条子高于章子,赏钱高于制度。在这样一个缺乏良好公共财政的初期现代化国家,腐败、军阀分裂、裙带关系、集权乃至特务手段都难以避免。
  在黄仁宇看来,共产党的基层土地改革极大调动了农村的民意资源和物质资源,弥补了财政的不足。获得了土地的农民等于在革命中有了“股权”,于是共产党的军队总是可以获得农民在人力、物力上无偿的后援。但因为仍然缺乏制度化的“数字化管理”,革命后的法治建设同样遇到了公共财政短缺所带来的种种问题,即国民党政府曾经遇到过的类似问题。根据作者的观点,法治与否,并不单纯取决于理念的变更,或取决于领袖人品的优劣,在很大程度上它更是一个经济问题,特别是税收和财政能否支持现代国家这种社会管理形式的问题。(钟惠)
  
  法律与道德的论辩
  
  《学术思想评论》第四辑刊登了石元康的《道德、法律与社群》一文,介绍了英国五六十年代一场著名的论争,即哈特—德弗林论辩,论辩的核心是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德弗林认为:法律的作用不仅是提供一个环境让人们可以过道德的生活,而是要使得人们过上一种道德的生活。根据这个论旨,只要是不道德的事,法律就应该用来限制从事它的自由。哈特则对此不以为然,他认为:现代社会是一个允许宗教自由的社会,在西方的历史中,道德观念是从宗教而来的。如果法律不能用来强制人们信仰或不信仰某一种宗教,很显然的,它也不应该用来规定人们应该接受哪一种道德信仰。只要一个人的行为没有伤害到别人,即使在道德上如何堕落,政府都没有权禁止他。
  德弗林还认为:任何一种社会都是一个观念社群(communityofideas),这些观念包括道德观念。社会生活可被视为一种大的游戏,必须有它的游戏规则,“共同道德是束缚的一部分。束缚是社会的一部分代价,而人类需要社会,也必须付出代价。”既然社会是人们生存不可或缺的,而公共道德又是社会所不可或缺的,那么为了维持社会的生存及成长,社会就应该有权利使用必要的工具以防止任何对它的威胁。就像叛国行为对国家的生存可能构成威胁会受到惩罚一样,不道德的行为也应该受到法律的限制。德弗林这个论旨一般称为“解体”理论,意思是指:任何社会上公认为的不道德的事,如果被允许的话,这个社会就有走向解体的可能。
  基于这一点,德弗林认为法律的目的不仅只是保护个人,更重要的是保护社会(如果法律只是为了保护个人,则受害者的同意应可作为无罪的根据;但是在法律上,受害者的同意并不能被接受作为无罪的根据,比如一个人没有权利授权别人将他杀死,而民法并不能涵盖取代刑法)。危害社会的事情发生之后,无论受害者同意与否,法律仍要追究施害者的刑事责任。
  哈特对于共同道德标准这点并无异议,但是他认为德弗林从这个讲法推演出另外一个错误的命题——社会等同于它的道德规则。如果我们接受这一点的话,则任何轻微的道德规则变更就等于改变社会,甚至是摧毁社会。事实上,道德体系并非这样一个牵一发就会动全身的无接缝的网,道德体系中的不同规则之间的关连,有时候可以是颇为松散的,改变其中一些规则并不一定会对别的规则发生什么影响。杀女婴这种风俗,我们有理由对它进行批判及改革。批评一个社会的既存道德,甚至是有意地违反它,有时候是改进该社会的唯一办法。美国六十年代的民权运动中的公民违抗行动所表现的正是这种做法。(许军)
  
  海南举行《土命》、《网恋》研讨会
  
  1999年6月18日,海南省作家协会举行了长篇小说《土命》、《网恋》的研讨会。省内作家和评论家约二十多人参加了研讨会。
  《土命》是作家晓剑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由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作者曾深入西北地区广泛调查,在小说中叙述革命历史时采用了一种冷静求实的视角,避免了简单化、英雄模式化的套路,使人们对复杂的革命历史和革命者的人性世界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很多人认为这是继陈忠实《白鹿原》以后又一部描写革命历史的力作。《网恋》则是一部反映网络时代爱情生活的长篇小说,作者为胡彬,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网恋》文笔轻快生动,融入了作者对虚拟空间与现实空间相互冲突的独特体验,对电子网络时代人们爱情、道德、人际交往等方面的新问题有前卫性的揭示。
  与会者热情肯定了这两部长篇小说各自在历史和现实领域的成功探索,对作者在思想和艺术上的创造力给予了积极评价。同时,很多发言者也就九十年代中国文学写作中历史虚无主义的问题,历史题材作品中意识形态“白色”化的问题,网络对人性的可能性伤害问题,小说文体与叙事语言的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对话。(肖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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