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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2000年第4期

族内一个长辈

作者:王明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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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出生的时候,中国人民还没有站起来。中国人民站起来了,他却得了病,卧倒在床上。这导致他一生都不能干重活,甚至连站立太久都撑不了。在全部人的姿势中,他最喜欢的是蹲着,倚墙根,在乡村老人的絮语里,晒太阳。三十岁以后,烟和一件陈旧的大衣又加入他的这个“蹲”的姿势里,成为他一生最富经典性的形象。五岁得的这场病,使他此后再也没有胖过。我在村北煤矿的浴池里,见过他大约四十五、六这个年龄的裸体。在挖煤人健壮、滚圆的裸体群里,他瘦小的身体裹在极薄、枯黄的一张皮里,躯干、喉节、骨节、血管像我当时生理课本里的人体解剖图一样清晰,只不过更具立体感;在昏●的蒸汽中,看上去简直就像一具活着的骷髅。他穿上衣服的样子也好不到哪里去,就像叶芝在《驶向拜占庭》里的那句:“一件破外衣支在一根木棍上。”
  病是后天生的,他那副老人相却是天生的:死灰的一张脸,皱巴巴的,有着很多纹,既不深刻,也没有棱角,不是痛苦在岁月中渐渐积聚的作用,而像从娘胎带出来的,是蚯蚓从细面沙上爬过后的痕迹,有着平滑、圆柔的线条和弧度。头发的状况,先天的贫瘠,稀疏,暗黄。还有那双眼睛,就像久经不愈的疮口,浑浑浊浊的红。据说,不到三十岁,他就已是五十岁的这副面容了。我甚至愿意坚信他一生下就这副样子。
  不,我还是没有说清楚我对他这个人的印象。
  他身上有一种棺材的气息。我在早年,像许多孩子那样躲避他。偶尔,在家族内红白喜事这样的场合上,他把潮湿、柔软的手掌放在我头上,用大人赞美小孩的那种口气说:“听说你年年都是三好学生。”我就顿觉浑身冰冷,头皮发麻,突然兔子似的从他手掌下逃开。多年以后,我克服了对他的恐惧,但很近的与他坐在一起,我还是会不舒服。而这样一个让人不舒服的人,婚姻却并没怠慢他。青春的容光因为喜事的降临是否在他天生老人相的面孔上作过短暂的呈现,或者,至少在完婚的这天使他看上去像一个青年?我无从知道。那时我还没有出生。我的出生与他娶的媳妇有关。她接生了我,这使我长久以来都对她怀有一种天然的亲切。而当我后来逐渐建立起自己的判断力后,我发现,她竟然是家族里最能干、健壮和漂亮的女性。我惊讶地想,这是谁把他与她绑到了一起。我怀疑他们当初的婚姻里有阴谋。
  但不管有没有阴谋,婚姻还是大大改善了他人生的孤独状况。他三十一岁时已有了六个孩子。六个孩子在田里拉犁子,他看了,坐在地头咧着满嘴被烟熏得●黑的牙笑。虽然他的笑比哭还难看。这毕竟是他人生的好光景。却好景不长,他的孩子们在有一天吃惊地发现:被他们称作父亲的这人,竟连一口袋麦子也扛不动,还熊黑子一样笨,什么也不会。我一直想,扛不动一口袋麦子,也不算什么,但在一个有中医兽医木匠花匠石匠教书匠,甚至出过大知识分子的家族里,他怎么一技之长也没学。孩子们第一次讥笑了自己的父亲,并且不再服从他,而唯母命是从。这样,继多年前,他刚一成年就从家族长子长孙的高位跌落之后,现在,有了自己的家后,他又从丈夫和父亲的位置上再次跌落。跌落把他送回了昔日的孤独。夫妻二人分居后他就更孤独了。在自己家,就像在族里在村里一样,他不是被轻视而是被无视。老大参军了他不知道。老二去了广州打工他不知道。老三学汽车驾驶他不知道。妻子开了水果批发部他不知道。他什么都不知道。好像他不是丈夫不是父亲,而是蜘蛛似的偶然栖居在自己家的墙壁上。为什么没生个女孩呢?这六个孩子其中要是有个是女孩就好了!他叹息着一边喝酒。喝醉了,就倚到墙根,像一团腐烂的垃圾,或者躺在马路上、河沟里,满身秽物和鼻涕。他的孩子训斥他,有时也起点作用。他也试图戒酒。但戒一次,他就多一次失败。族里的人说,迟早他要死在酒上、病上。
  但他却选择了比酒比病更凝炼的方式:自杀。
  这是1989年,一个亮堂堂的秋日。他差两个月不满五十四虚岁。他在这一天一起床就想找人啦呱。早饭后他倚在墙根和几个老头啦了几句,就起身去儿子汽车队,他儿子正要出车,几句话就把他打发走了。他又去找另一个儿子。另一个儿子正在中专学校课堂里上课,他把头和脸贴在教室窗玻璃上老大一会子,才回了家。老伴和其他儿子都在,他就有话没话的缠着人家拉呱。家人审视地望着他,怀疑他又喝了酒。他瞪着眼,发誓证明,没喝!一滴子也没沾!家人信了,但继续打量他,觉得他脑子好像有点问题似的,然后就各忙各的事了。于是,他就下了决心。回到自己房间,穿戴一新地出了家门,最后一次在村里孤独地穿行。是的,他总是这样孤独。他的生活中始终缺乏他人。在人群中,他就像一个纯粹的偶然、一个无人光顾的阴潮的角落。他携带着他天生的老年人面孔和一根芦苇一样瘦弱的病身子,踽踽走过童年、少年和青年,走过他妻子健壮美丽的背影和他孩子们的背影。没有家的时候,他是一个人。有了家,他还是一个人。他再也不能忍受一个人了。再也不能比轻蔑比厌恶更难忍受的被人无视下去了。他的多病和嗜酒一直使这个家穷得不像样子。他很内疚。他不愿再继续成为一个累赘。他要死。
  我在这一天,从城市回到乡下,呆了整个上午。中午,我回城,在村中的桥头上遇见了他。他叫住我,递给我烟,想同我拉呱。我支吾起来,但还是决定要回到城市去写我在这个乡下上午酝酿的一首诗。
  因担心时间被人占用,我在这个中午由于慌乱而变得感觉迟钝起来。我忽略了面前站着的是一个自杀者的形象,眼里喷射出的火一样的光焰是自杀者疯狂的最后眷恋。
  我走开了。
  他走下桥头,又沿河岸走了一阵,然后,就停下了,一步一步走进水里。
  同姓、外姓的一些人,从不同地方在相同时刻,赶回来,埋葬他。他生前从没像他的死惊动过这许多人,以及哭声,泪水,和他妻儿的悲哀。这样的一个人,要用死,才使自己触目地凸现出来。这么说,死,是他这一生最辉煌的事件。
  清理他遗物时,发现了一根绳子,一包毒药,几本书和他在颜色陈旧的纸上写的遗言。遗言是日记式的。上面最早的日期是1975年。这么说,他四十岁时就已开始酝酿死。为什么在酝酿多少年后,最终竟没有选择他早已选择好的方式:上吊或喝毒药。如果这两种死会因为地点多半要局限在家里而吓着自己家人,那么,他完全可以选择更暴烈更男人气的死:去跳崖或者撞汽车。但他选择了投水。在家乡只有女人才这么死。他以这种温柔凄美的方式,用意是要在来世做一个女人吗?!他是再也承受不了长子长孙、丈夫和父亲这些角色了。来世做女人,这是一个多么动人美丽又浪漫的梦想。在走向水的同时,他像诗人那样设计好了他的来生。
  不,这绝不是一个人死后我对他的杜撰和虚构。上述想法都被死去的这个人写在篇幅浩瀚的遗书上。
  他生前,我一直觉得他像我青年时期读过的一本书的作者的肖像,但总想不起是谁。直到在他的葬礼上,我才突然想到他丑陋、病态的外表像俄国的病态天才——陀思妥耶夫斯基。他家人告诉我,他读过不少书。这,我信;从他的遗言能看出来。同时,我还从遗言中看出,他有文人的气质,或者说有成为作家的可能。
  但他终于没有成为这个可能。
  祈祷吧,为这个人,即使这是卑微如草芥如尘土的一颗灵魂。
  王明翰,机关干部,现居山东枣庄。曾发表散文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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