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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2000年第5期

对城市建筑的文化阅读

作者:杨东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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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面貌、气度和有明确理念的审美追求,以及城市控制(规划)的能力。
  在城市建设的历史上,六、七十年代是一个停滞和平庸的时期,唯一迅速增长的是人口。以北京为例,1982年底,北京市常住人口比1949年底增长了4.8倍,达917.8万人。那也是简易房、筒子楼大行其道的时期。除了十里长街的观瞻之外,沉重的人口压力,革命时期的混乱无序,使城市不堪重负,大多数四合院正是从那时起,变成了破败凋敝、人际关系紧张的大杂院。
  当八十年代新的建设高潮来临时,和中国的各大城市一样,北京又一次成为到处开膛破肚、彻夜施工的大工地,但其面临的问题却已不似五十年代那样单一和单纯。城市建设承载着人口压力、民生改善、国家形象、商业利益、政治利益、部门利益、政府政绩等来自不同方向的复杂压力,处于各种不同的欲望、抱负、追求、利益前所未有的紧张挤压之中。
  在市场经济、分权管理的新体制下,严整统一、“君临天下”的中央意志渐渐退隐了,城市改造新的主体是有关政府部门和房地产商,新的强劲动力是商业利益。在全新的制度环境和利益机制中,统一的城市规划虽然仍在制定,却失去了整合、制约的力量。北京又一次脱胎换骨。但与同期的上海相比,无论在单体建筑的新颖和独特性上,还是在整体风格的协调上;都远远落在了上海之后。号称“中华第一街”的长安街上的当代建筑成为北京人调侃的对象:正面棕黄色、侧面银白色的交通部大楼被称为“阴阳脸”,门字型的海关大楼被称为“大裤衩”,曲折有致、中间有一月亮门的妇联大楼名为“肚脐眼”……
  首都的建筑何以难以保持协调的风格和应有的水准,这似乎是很令人费解的。其所透露的其实是体制文化的变异。北京市各行其是、参差不齐的公共建筑,可以说是条块分割的“部门所有制”(有人称为“部落主义”)典型的文化体现。为了“肥水不流外人田”,各部门的建筑主要是由本部门按照一己需要设计、建造的,无论选址还是建筑风格,都是首都规划委员会难以干预和协调的。同时,这种部门主义的建筑,较多地凝固了“长官意志”。
  权力所及,各个城市都不乏历届领导人留下的“标志性建筑”。在北京,典型为前市长陈希同提倡的在高楼顶上加盖小亭子的建筑(被称为“戴绿帽子”)。其顶尖之作、也是收山之作是九十年代初建成的北京西客站。它可能是一个标本,集中了此类建筑的某种文化特性:将个人的喜好蛮霸地强加于社会,把巨大当成伟大,把纪念性的气概不凡放在首位,而无视公共建筑方便、实用的功能。西客站顶上一个没有实际功能的巨大亭子,耗资竟达八千万元之巨。近年来,在一些城市“领导人工程”、“形象工程”仍呈蔓延扩大之势,导致无功能建筑的大量兴起。一些城市大兴建广场、修草地、铸大钟、建城市雕塑之风,在这场比“大”的竞争中,有的县级市的广场面积甚至超过了天安门广场。
  与之相应的是,在部门割据和地方主义的体制格局中,跨地域、跨地区的城市规划几乎成为不可能。尽管专家、学者一再呼吁,北京市的建设和发展,应在华北经济圈、京津冀唐地区的整体发展中,按照“大北京”的概念进行设计和规划,如同大东京、大巴黎那样,但这至今仍是知识分子的纸上谈兵。
  
  高度之争:城市建设的“香港模式”
  
  对高度的崇拜和竞争,成为当代城市建设突出的主题,它也尖锐地体现在北京的建筑中。严格地说,这种崇拜非自今日始,它渗透在中国人的现代化意识之中。从大半个世纪以来国人对上海滩24层高的国际饭店的啧啧赞叹,到对今日浦东88层高的金茂大厦的满腔自豪,都反映了这种“现代化=高楼大厦”的集体认同。事实上,在西方国家经历了工业化某个时期对高层建筑的新奇之后,对高楼大厦的竞争几乎集中在东亚,尤其是那些“从稻田中拔地而起的”新兴国家和城市,无不把自己的经济成就和自豪感主要寄托在对建筑物高度的追求上。
  由于特殊的地理条件,八十年代以来对国人影响最大的当属港台文化,尤其是香港文化。当中国城市开始大规模的房地产开发之时,香港高楼密集的都市风光作为“现代化”的典型图景,早已深入人心,成为内地竞相仿效的对象。当然,香港对内地建设的深刻影响,不止于作为现代化的文化象征,而主要靠巨额的商业资本和大规模房地产开发,为一些城市留下了直接的印记。
  在北京城,对高度的竞争是悲剧性的。因为开阔舒缓的平面布局和辽阔无碍的天际轮廓线,正是这座古都的基本特征和文化性格的体现。对建筑物高度的控制和反控制马上白热化。八十年代中期,混乱无序的商业开发,致使在紧邻故宫的旧城的核心区内,在王府井一带相继出现了一批高层建筑,如王府饭店、和平宾馆等。与此同时,京广中心、京城大厦和国贸中心等玻璃幕墙的摩天大楼接踵而至,打破了北京城传统的天际线和城市景观。今天,无论在故宫、北海还是颐和园四望,背景无不是林立的高楼。在学术界的呼吁下,1985年北京市出台市区建筑高度控制方案,规定以故宫为中心,分层次由内向外控制建筑高度。1993年中央批复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规定,“长安街、前三门大街两侧和二环路内侧以及部分干道的沿街地段,允许建部分高层建筑,建筑高度一般控制在30米以下,个别地段控制在45米以下”。
  对这一控制最强烈的挑战,来自香港李嘉诚所属集团在王府井路口建立的亚洲最大的商业性房地产建筑群“东方广场”。它招致海内外许多有识之士的批评,引起强烈争议的原因基本是文化性的,担忧其对北京古都风貌将造成难以估量的破坏。斥资20亿美元,建造面积达80万平方米的东方广场,原设计方案东西宽480米,建筑高度70多米。而近在咫尺的天安门高度为35米;人民英雄纪念碑高度为38米;人民大会堂的建筑高度为3l米,最高处才40米,总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这意味着,这座体量4倍于大会堂、高度2倍于大会堂的庞然大物将使天安门广场上的这些标志性建筑变得矮小,导致城市中心偏移,从而打乱历史形成的以天安门广场为中心的首都城市格局。作为妥协的产物,东方广场终于被拦腰截断,呈现粗壮矮胖的身姿(经修改降低高度和容积率后,仍近40米高)。与之相映成趣的是东方广场西侧建于七十年代初的北京饭店新楼。它也是经修改设计后被“裁短”的,原因是出于对中南海安全的考虑。两者命运相同原因却大不相同,也算是一种社会进步了。
  近年来,北京市广建“金街”、“银街”,“中央商务区”,孜孜追求成为中国的“曼哈顿”、“华尔街”和“硅谷”时,作为文化中心的建设几乎淡不可闻。在这一建设高潮中,长安街东侧已经被港资为主的一批写字楼、商厦抢滩。而城市高度控制在旧城区则被全面突破,几无严肃性、权威性可言。这一事态并不是孤立的。类似的一例,是李嘉诚所属集团在福州市中心区进行的成片房地产开发,将拥有众多文物的著名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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