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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2003年第3期

我的抒情散文过敏症

作者:周泽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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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话不假,我的确患有抒情散文过敏症,对散文中出现的抒情笔法,从来不曾产生好感,更别提佩服了。散文当然允许表达感情,但表达不等于抒发,不等于非要为原本自然的情感涂抹唇膏,堆垛布景,填充泪囊,安装扩音器。出现在散文里的“抒发”一词,一望就觉得没安什么好心,就觉得机心深重、城府森严,它通常意味着对情感的摆布和折腾。散文中的情感表达,依我愚见,与观点陈述并无太大区别,虽然可以穿插种种章法或语言上的技巧,本质上却都得遵循有啥说啥的原则。在散文中,感情一旦被赋予了“抒发”的特权,也就等于为形形色色的矫情、造情、滥情,制造了舆论先导,开设了方便之门。对我来说,散文中的情感表达一旦乍现旱地惊雷之势,我总会在第一时间把它打入私设的审美死牢。我无法接受抒情散文,就像我不能接受足球运动员穿着真丝睡袍在球场上踢球,不能容忍妻子旋转着芭蕾舞步陪我去大卖场。
  我对抒情散文的反感,不知始于何时。以往,我只是把它视为萝卜青菜级别的个人口味,没有道理可讲。但今天,因为读到一篇不便披露名号的朋友大作,中心耿耿,遂决定给自己下一份文字订单,内容是解释抒情散文为何不可接受;如果笔风顺利,那就再解释一下,抒情散文为何应该被逐出散文国。——我当然明白小文将面临的尴尬处境,我还知道,不管我的解释是否言之成理,抒情散文作为中国文学的一大强势品种,都有着不以任何人意志为转移的生命力。好在我把探险式写作视为行文的最高诱惑,也并无视写作为下棋的习惯,非要分出输赢。为慎重起见,我且预先声明,这是一次私设公堂性质的私人质问,执笔之前我胸无片竹。我真正的信念是,在文学批评领域,提出困惑远比释疑解难来得重要。
  我喜欢的散文家中,没有一位是擅长抒情的。如果这说明不了问题,紧接着我又发现,我知道并凑巧有所领略的世界级散文家中,也没有一位是以抒发感情名重于世的。我们这就试着数数,从柏拉图开始,到西塞罗、塞涅卡,再到蒙田、培根,兰姆自然不能遗漏,还可加上德·昆西和伍尔芙,新大陆的爱默生和那位瓦尔登湖畔的著名隐士。就这些吧,名单拉长也无益,因为我好像并没有漏掉比上举诸位明显高明一筹的人物。这些散文大师的文风当然各各不同,且未必不存在瑕疵。比如那位老蒙田,特别喜欢把散文写得文不对题,标题总是起得具体而正规,对“抓眼球”之事不屑一顾,乍看还以为可当工具书使,正文内容却是信马由缰,从来不关心“何处是归程”。“形散”的功夫实在是做到家了,奇怪的是,散尽形骸之后,竟还能别具风神。要说这些大师有何共同之处,根据本文需要,我不妨临时归纳出两点:其一,他们无一擅长抒情;其二,他们无一不体现出十二分的真诚。
  若试着在以上两点间建立因果,恐怕是这样:由于表达的诚信被视为散文的立身之本和美感之源,擅长玩弄情感魔术的抒情,只能遭到斥退。
  必须强调,我并不讨厌抒情,我讨厌的只是散文中的抒情。作为情感的动物,人类早已为抒情安排了合适的就业岗位,在那里它是可以大有作为的。论起资历,属于抒情势力范围的诗歌、音乐和舞蹈,远比散文来得古老。我想,没有人会讨厌抒情诗,诗歌语言之所以如此不同于我们的日常言谈,好像也就是为了方便人们抒发非常之情;同样,爱乐者也不会因为音乐主题具有回旋往复的特点,就指责她不够简洁。事实上正因为抒情是美好的,我们才会以“情人眼里揉不得沙子”的态度,对它更苛刻一些。我们既已为抒情安排了人类所能安排的最好家园,她就应该更敬岗爱业些,不宜这山看着那山高,放着自家的天堂谷不耕种,偏要晃着肩膀去邻家大院串门子,找乐子,下崽子。何况,针对那些既无力吟哦又无法克制抒情冲动的家伙,前人还从骡子的诞生方式中受到启发,特地为他们杂交出一种名叫“散文诗”的体裁,专供他们以拔牙般的神情作“哦哦啊啊”状。
  文学领域中的各类体裁,分别对应了人类精神生活中的不同需要,正如体育领域中的不同项目,也一一照应了人类健身活动中的不同需要。不同的体育项目有不同的竞技规则,不同的文学体裁也要求不同的表现手法。马拉多纳用“上帝之手”打进英格兰队的那个进球,除阿根廷人外,遭到了全世界球迷的同声唾弃,在散文中夹杂抒情手法,也不妨如此看待。我们都爱说“文无定法”,体无常形,但这话是有前提的,就抒情诗而言,如何抒情,诗人自然可以八仙过海,酣畅淋漓地享受“和尚撑伞,无法无天”的乐趣,但拒绝抒情,排斥诗意,放逐美感,则法外仍有利剑在。同理,我们也可以说“踢球无定法”,这指的是只要球员有能耐,他哪怕用尥蹶子的方式射门,我们也会高声喝彩,但一旦用上了手,“定法”立刻现形,弄不好还要被一张红牌罚出场去。抒情诗人不能不抒情,小说家不能不虚构,戏剧家不能不折腾人类的情感,散文家不能不“修辞立其诚”,窃以为就属此类文体的根本大法或“定法”。
  在世界各民族文学史中,散文较之诗歌,都是更为晚起的体裁。这表明,即使诗歌属于文学殿堂上的皇冠,即使抒情和叙事属于文学的两大首要功能,我们照样有权利要求文学提供点别的。散文之肇兴,原因在此,它天生领受着一道不同于诗歌和小说的旨意。在我看来,散文就是专供人们作倾心之谈的文体,一种本质上(而非形式上)属于对话的文体,也正因此,散文作为一种文体的道德,遂与商业的首要道德重叠了,那便是诚信。抒情散文之不可容忍,八成就在于践踏了散文的诚信原则。
  其实,散文史上的大师们早已用各自的杰作告诉我们,散文绝不会因为拒绝抒情而变得乏味和寡淡,诚信照样是一句“芝麻开门”的艺术口诀,神奇程度甚至不逊于“抒情”之于抒情诗。借助查尔斯·兰姆等人的努力,我们看到,将呼天抢地的抒情流放出散文国,并不会降低散文的情感含量,相反,我们看到了一种即使与第一流抒情诗相较也不遑稍让的情感。作者与我们娓娓而谈,拒绝了所有披肝沥胆的表现主义手法,严禁把肋骨当成琴弦拨弄,他不屑于扒开衣襟向我们展示伤痕,他一次也没有企图让我们掏手绢擤鼻涕,一次也没有出于放纵情感或擢升意义的需要而企图拉拢山脉,劝诱流水,栽赃青松,谄媚小草,作者只是遵循着自然之道,如水之就下,花之向阳,然而,他仍然攫获了我们,征服了我们,甚至,感动了我们,真有“不战而屈人之兵”的风采。韩愈名文《祭十二郎文》就是一例,它虽有着足够催人泪下的内容,但别说抒情笔法,韩文公就连基本的文词经营都置之不顾,只顾呜呜道来,通篇泣不成句,悲不就调,语句重沓,意思骈出,然而,它当之无愧地成为“祭文中千年绝调”,其中包孕的人间至情,窃以为惟书法中颜真卿《丧乱帖》可比。兰姆杰作《穷亲戚》则提供了另一个范例,它同样是感人至深的,但搜尽全篇,却发现作者不仅没有施展任何抒情手段,反而自始至终一脸俏皮,置读者眼中的莹莹泪光为无物,似乎打动读者根本不是他的兴趣所在。这正是神乎其技、师法自然的极品散文!因为,当我们被日落的景致、初春的细雨濡湿了心情之时,也同样没有发现太阳流露出试图打动我们的居心,细雨更不曾因为我们的凝视谛听而由淅沥陡转为滂沱,我们总是被感动得不知不觉。至于抒情散文,那便仿佛在我们眼前晃动出十五个月亮,七上八下,以便明目张胆地勒索读者的眼泪。心术固然不正,技艺亦显拙穷。
  依我浅见,散文之道最可比拟于交友之道,我们若结合朋友间的晤谈,也许更能看清其行文特征。与朋友交往聊天,你当然应本着“人无信不立”的古训,首先确保自己的诚实,但这并没有让你付出放弃幽默的代价,也不等于你可以无视表达的准确、逻辑的缜密和叙述的生动,你也不妨开几句玩笑,或临时改变一下话题,你的表达自由几乎不受限制。既然是朋友,大家不必太过拘束,不必像行酒令那样制订出繁琐规则,无论袒腹东床还是正襟危坐,都悉听尊便。但设想一下,你的伙伴倏地收住话头,突然风情万种或壮怀激烈地做出一个让人莫名惊诧的抒情动作,你会生何感想呢?美国电影《费城》中就出现过类似一幕:汤姆·汉克斯主演的同性恋者兼艾滋病患者,在私人律师向他询问案情时,突然反问律师对希腊传奇女高音卡拉斯有何观感。就在丹泽尔露出一脸傻相之际,病人的表情却现出迷离之态,身子开始酥软,声音则仿佛浸泡在水里,隔着重重涟漪向我们倾诉。——在我听来,那也就是抒情散文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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