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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2004年第1期

狗道与人道

作者:戴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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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我不是要误导:好像台北每一只狗都已被丢弃。当然不。街头巷尾,你不时可以看到漂亮的狗儿被衣着入时的小姐牵在手上或抱在怀里。繁华,令你不知身处何乡的新城区,也时可见到诸如爱犬美容或宠物商店一类的迷人店铺。辅大一位老师家中的一匹狗儿,老态龙钟,已失了嗅觉和视觉,每有客人上门,便胡乱地对着错误的方向吠上几声,但仍安居家中,以颐天年。学校教室门外,不时有洁净且安然的狗儿,戴着种种项圈,在等待少主人下课。在老友至慧家做客时,黄昏时看到了人们以大盆饭菜喂养流浪猫的场景,十分温馨。慢慢地学会区别流浪猫狗与爱犬、宠物的方法,一如在美国分辨无家可归者(homeless)和时髦的前卫青年,看它/他们的清洁程度。脏则前者,洁为后者。
  富裕的台湾到处可见流浪狗,富庶无比的美国,则是街道上随处可遇无家可归者。丢弃猫狗,在美国如果算不上暴行,至少也是丑闻了。美国人爱猫狗如狂。一个虐待猫狗的报道足以使“全体”美国人怒发冲冠,可高中生在校园里举枪互射,或一个担心自己无法获得学位的研究生枪杀了答辩委员会全部教授的新闻,甚至上不了头版,叨居报纸一隅,最多只是引发几声叹息而已。一位教授给我讲了个笑话:他的一个学生酷爱脱课,每每有“正当”理由:有时是曾祖母去世,有时是伯伯生病;其中一次是家中的狗死了——He is my family(“他是我的家庭成员”)。看到过一则报道,堪称后现代笑话:说一女士养一只毒蜘蛛为宠物,欲携上飞机时,被制止;万般无奈将其邮寄回家;却被保护动物(昆虫?)组织控诉虐待,罚款数千美元。
  在美国中产阶级社区,绝不会出现流浪狗的景观。如若有人目击了一只未戴项圈、且“面露”张皇的狗,势必会迅速拨打有关服务电话,不久便会有专业人士前来将狗捕去,替它贴布告(附照片)寻主人。每每不得而知者有三:一为美国的自然生态保持甚好,在人口不甚稠密的地区,时时可见各类小型乃至中型哺乳动物:不必说满树上下的小松鼠,高速公路旁出没的麋鹿,草丛中的野兔,在不同的地区尚有獾、浣熊等等。1995年,我暂留洛杉矶时,加州政府正考虑取消禁令,允许猎狼:因为山中的狼群繁衍过剩,开始下山活动,怎生是好?那么,人们为何独独无法容许猫、狗返归“自然”呢?二为立刻报“警”,固然可能使迷失的猫狗重归家园,但如果它是个“弃儿”,而若干天内未获新的主人,那么等待它们的,便是“人道主义”的“安乐死”——用我的一个激进的美国朋友的夸张说法,是“剁成肉酱”。善心的报警者是否知晓这个仁慈之举背后的残忍事实?事实上,我无从得知台湾的被弃猫狗是否多过美国,因为后者有一个完整的体制,使类似事实成为一份“不可见”。因为,在美国中型以上的城市,都没有收留、救援猫狗的“人道主义收容所”,参与者大都是志愿者,资金来自种种旧货的义卖或社会捐赠。我曾涉足的一处,看到的服务人员多是心宽体胖、面带灿烂笑容的中年妇女。那类地方的人都极为耐心、友善,但其中的猫狗却令人心疼:它们寄居在狭窄的笼中,一有人来,便充满了渴望和躁动,小狗们扑向笼门,“面带”台湾狗儿尾随人时的急切、巴结;猫儿则努力伸出毛茸茸的小爪,试图触摸来人。我是随一位朋友前往的,她爱猫狗,却不幸患有过敏症,于心不甘,前往一试。选了一只栗色小狗,玩耍未几,便已涕泗横流,只得恋恋不舍地放弃。那小狗牵出时极为顺从,牵回时却四爪抓地,抵死不去,而且战栗不已,服务人员只得将它抱起送回。难说它们不对自己的命运了然于心。如此说来,台湾的流浪狗倒不失为一个有人味儿的景观了。在美的学院友人如养有猫狗,大都领养自类似收容所,这固然由于宠物店的售价对一个大学教授说来,也可谓奢侈;同时也是为了从“人道主义安乐死”中救下一命吧。一友人养有一只大狗,领自彼处,服务人员告知:这只狗儿已是二度被弃,第二次是被人发现在高速公路上,显然被主人从车中弃出。后遗症是,狗儿处处顺从,却唯独拒绝进汽车,每次带它出行,友人需先行将牵狗的皮带系在车上,继而连推带抱,终于登车,兀自颤抖不已。此症久久不愈。但看到她/它们俩在加州的阳光下尽情戏耍,便庸俗不堪地想起流行歌词:这是一道风景。
  不解之三,实为明知故问:不忍心看到猫狗流落街头的人们,如何对无家可归者熟视无睹?如果说,被弃猫狗是不可见的事实,无家可归者则是触目皆是。美国东部严寒、酷暑之时,每每有无家可归者“当道倒”的报道。不错,在美国的各个城市当然也设有无家可归者的收容所,而且美国如此富庶、生存相对如此之易,何以这么多人流落街头?第一次目睹掏垃圾筒的homeless时,“自然”闪过心中的,是种种关于好逸恶劳、坐吃山空之懒汉的传说和笑话:同时“直觉”地知道,这想法不仅不P.C(政治正确),而且的确不会是事实的全部。终于读到了一本研究美国无家可归者的大部头社会学专著。作者开宗明义说道美国的无家可归者如此得触目惊心,可研究他们的学者和著作却寥若星辰,岂非怪事?尔后读到一系列数据和事物说明美国中产阶级下层(不必说社会下层:穷白人或穷有色人种)是如何容易地坠入无家可归者的行列:一旦失去固定收入(超过半年),你就可能失去以银行贷款、分期付款方式享有的住房、汽车及一切。最可怕的是一旦失去一个可供登记注册的“固定地址”——即住房,你便失去了“遍地黄金”的美国所提供的任何机会,在理论上你已经是无家可归者,离露宿街头,只有一步之遥。在美国,借用他人的地址,迹近天方夜谭。这里,有一个“第二十二条军规”式的事实:你必得有固定地址,才能获得稳定的工作;你获得了稳定的工作,你才能保有你的固定地址;如此类推。另一个可笑而悲惨的事实,数字化的生存、数字化的管理,要求每个人终其一生,有着网络中的连续记录;一旦沦为无家可归者,便意味着记录的中断,意味着你“幸福”地逃离了后现代社会的“数字监狱”。但是,你若想重新进入“社会牢笼”,获得一个有些许尊严和体面的位置,便形同梦想羽化登仙。一如流浪猫狗,是一个在视觉、社会视野中不可见的景观;美国的无家可归者对于井然有序、活在网络上的美国社会说来,的确是一份乌有。不错,我读的这本书无疑出自美国左派学者之手,从某种立场看来,便有“怨憎”社会之嫌;那么不妨参照美国畅销侦探小说作者布洛克的作品《刀锋之先》,可为旁证。
  初抵台北,赶上了少见的寒春。尽管满街杜鹃明艳怒放,但穿上棉服尤自瑟缩;可太阳露面的日子,便燥热得一街短裙、T恤。在这样的日子里,发现街上的长毛流浪狗多被人剪去了毛发。技术实在难说高明,里出外进,“狗啃”一般;但的确是有人为之:为了让他们安度亚热带的夏日吧。心中有暖暖的东西在流动。不愿意讨论“人性”,不仅由于成长于“文革”岁月,对“人性”实在没有任何信任,更不必说信仰;不仅由于“人性”者,实为陷阱与神话;而且由于讨论类似问题,真真地叫人失语——因为无话可说。且将反省“现代性”等等话题搁置一旁;退若干、若干步:谈论“天赋人权”与“自由”的人们,是否至少应添上“平等”与“博爱”?或者思忖一下人道及狗道?
  夜半从车水马龙的台北市归来,一进校园便被一只小小狗尾随。以为它失望离去时,止步回头,却被匆忙而张皇的它撞在腿上:不是年龄上的小狗,是一只袖珍狗,两手可合抱,满身短短曲卷的白色绒毛(自然是肮脏不堪),像一只羊羔。这样的小狗又是因什么理由而遭遗弃的呢?
  
  戴锦华,学者,现居北京。主要著作有《隐形书写——九十年代中国文化研究》、《浮出历史的地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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