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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2004年第5期

杀人犯罪行交代材料(2003)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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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抢劫杀人始末
  
  事情发生的具体时间已没有印象了,只记得是1995年10月下旬的某一天,就从那一天开始,我的双手沾上了血腥。
  1994年,我高中毕了业,进入湖南省×大就读,学的是三年制的计算机专业,说的好听是在读书,但在第一个学年中,每天我就是睡懒觉、看小说、追女孩子,除了入学的第一个月图新鲜听了几次课以外,几乎没再去过教室,这样稀里胡(糊)涂的过了一年,惟一的收获是谈了几个现在连名字也记不大清的女朋友,至于我学的专业,老实说,连计算机键盘都没碰过。
  第二个学年开学的时候,我揣着父母给的几千块学费,又到了长沙,但是我并不打算去学校,事实上,我早就不打算继续就读,一心想着闯荡天下,于是,在父母以为我交了学费正在苦读的时候,我却在湖南×××专科学校附近租了个单间,住了下来。
  在那段时间,我整天琢磨的就是怎么发大财,绑架、抢劫、偷窃……总之,一切歪门邪道我都思量过,就是没想过走正途,其实,自己有时候也觉得奇怪,我出生在一个书香世家,从小受的是正面的教育,怎么自己会满脑子邪念,并且似乎很久以来就理所当然地存在着。我想,之所以会这样,很大程度应“归功”于那些我酷爱的武侠小说和港台的枪战、动作影片,现在依旧佩服那些作家和导演们,能将诸如暴力、犯罪、黑道这些东西描绘得那么优美有吸引力,让人不自禁地想去模仿而又能只感兴奋刺激而不觉半分罪恶。
  这样子琢磨了个把月,还真让我想出了一条发财之路,现在想来,称为死亡之路也许更恰当些。那时候,还没有网吧这种场所,盛行的是摆满游戏机、麻将机、跑马机之类的电子游戏厅,那也是我时常出进的地方,在玩游戏的间隙中,我偶尔会与那些老板们闲扯,无意中了解到,游戏机的主板是非常值钱的,一块主板的价格从2000—5000不等,我一下子就留上了心,想想看,一个游戏室通常至少有十台以上的机子,十来块游戏机主板就算再贱卖也能卖个万儿八千的,于是,打定了主意,就以游戏机主板为目标,干上几票。
  确定了作案的方向以后,我开始寻找具体的下手对象,发(花)了几天时间把湖大、师大附近的游戏厅看了个遍,得出个结论,花点力气能破门或破窗而进的游戏室里绝对有人守着睡在里面,而那极少的一两家晚上没有人睡在里面的游戏室绝对是铜墙铁壁。不过,这对于我来说是早就有所预见的,而且,我对那些梁上君子们溜门破锁的技术活儿本就不擅长。我的计划很简单,找个僻静点的游戏室,晚上只有一个女孩睡在里面守店,而且,这个女孩最好是年少而瘦弱的,年少是为了便于欺骗,因为我打算先花几天时间获得信任;而瘦弱是为了便于下手,因为我的计划是要将她杀死的。
  可能有人认为要下决心杀一个人是很难的事情,但事实上,我几乎没去考虑,将这个与我无怨无恨的人杀死,仅仅只是我计划中的一个环节而已,我自始自(至)终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将生命看的很轻贱,不管是自己还是别人的。
  不知道应该算运气很好还是极糟,总之,我在湖南师大往新民路口的方向,找到了这么一家很符合我心理标准的游戏室,如果非要找点不足出来,那就是那女孩不如我希望中的瘦弱,她个子高挑,应该有1.62以上,身材匀称,一头披肩长发,至于脸,这么多年,已经很模糊了,应该是很平常吧。
  我所打算采用的杀人手法,源自于我所看过的一篇小说,题目似乎叫做《换人杀妻》,讲的是两个憎恶妻子的男人,通过协议共谋杀死对方妻子的故事,他们使用的杀人方法称之为“倒背包”,既(即)从背后用绳勒住对象的脖子,而后转身将其背在背上,再不停地踱步,直到对象死亡,我觉得这种手法干静(净)俐(利)落,而且不见血腥,一直很是佩服,因此,这次一起杀人的念头,立时想起了它,并毫不犹豫决定模仿采用。
  从事发的前五六天开始,我每天晚上八点左右都会跑到那间游戏室去,偶尔玩玩游戏,主要的精神花在与那女孩闲聊及观察游戏室人员出入的情况中,现在依稀记得,那女孩是望城的,似乎姓杨。她对我应该很有好感,我们聊得很投机(当然,我是表面上的),记得每次买币,她常会多给我几块,了解了情况并且成功获取了她的信任,接着,就该下手了。
  九五年的冬天很冷,那天应该也是,晚七点左右,我开始整理用于作案的物品,用于捆绑及封嘴的宽胶带,割断胶带的小刀,用来装游戏机主板的大塑料袋,我将这些都塞入了我时常背负的一个单肩黑色帆布书包里,而后将自己最喜欢的一条黑底白纹的长丝巾系在颈间,九五年的时候,不论男女,系一根丝巾是很时尚的装扮,我也一直紧跟流行,但这次,我并不是用它来装饰自己,而是将它做为杀人工具。我认为,丝巾可比绳子强多了,长度适宜,经过多次演练,我认为一米左右是最合适的;而且,要背负一个人的重量,用绳子的话势必会勒痛自己的双手,而丝巾柔软的质地,能将手的痛疼减到最轻;最妙的是,如果让人瞥见你掏出根大麻绳,不起疑心才怪,而从颈上取下丝巾,却是件自然不过的事情。
  戴上手套,这双黑色皮质手套并非我刻意为作案而准备的,我不认为在现场留下指纹会给我带来麻烦,这只是我每年天寒时固有的一个习惯。大概晚八点左右,我背上装着工具物品的书包向目的地走去。
  与往常几天一样,我玩着游戏,间隙中和那杨姓女孩闲扯上几句,直到晚上十一点左右,这时候整间游戏室只剩下我和她。当时我坐在进门右边的第五或第六台游戏机旁,那女孩可能是见一天的工作行将结束,打算放松一下,于是,她拿上几块游戏铜币,在我的左手边坐下,与我一起玩同一部游戏机。我那一刻的想法是:时机已到,该下手了。而她,当时应该是开心喜悦着的吧。
  这样子玩了几分钟,我刻意装作不小心,使游戏中的人物死掉,而后假装有点恼怒地拍着游戏机的按键,顺势站了起来,绕到仍将注意力集中在游戏上的女孩身后,没有犹豫,迅速解下丝巾,双手一绕,将丝巾缠在她的颈上……
  确定她死亡后,我将丝巾除下,依旧围在我的颈上。休息了几分钟,我开始搜索店内用于收银的一张书桌,书桌有两个抽屉,其中一张装着一些可能是店主用来修理维护游戏机的工具,我从其中取出一把“一”字起,放在桌上,打算稍后用它来打开游戏机的后面板,以便取游戏机主板。另一张抽屉装满了游戏机硬币及约近百元的零钱,我将所有的钱悉数装入口袋。
  据我几天内的观察,游戏室的隔壁店内晚上都有人居住,为了不惊动他人,我决定呆到凌晨两三点人睡的(得)最熟的时候再动手起游戏机主板,于是,我将大部分的机子都关掉,仅剩下两台我最爱玩的游戏机,从抽屉内掏了一大把铜币,我开始玩起游戏来。事实上,当时我的心情的确有些激动和兴奋,但这点心神上的变动却并非因为我刚杀了个人,那时我酷爱玩电游,但玩电游是很花钱的,并不富裕的我平常玩得是很有节制的,这下子能想怎么玩就怎么玩,我实在是很兴奋,在这个过程中,我听见那女孩的喉间发出“咕咕”的声音,翻看了一下,便不再管她。
  这样玩了几个钟头,很快就到了两点多钟,我恋恋不舍地杀掉两台机子,知道下手的时间到了。将所有的游戏机都来了个180度的转身,使之背朝外,至于那几台麻将机、老虎机之类的,我懒得去动,因为我知道,那些主板是不值钱的。用起子依次将游戏机的后面板打开,将游戏机主板取出整齐地叠放在我带来的塑料袋中,大概凌晨三点左右,我完成了这一切,背着书包,提着装着约莫七八块主板的塑料袋,带上门,离开了现场。
  出了门,往新民路口方向走,在新民路口的街道边,我停了下来,将丝巾、小刀、胶带都拿出来,揉成一团,塞在摆放在路边一块烂预制板的破洞中,而后打了一部的士,坐到中南工大下了车,然后步行到所租的房内,蒙上被子开始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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