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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2004年第6期

群体利益的表达如何可能

作者:陈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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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事件过程中和我们的采访中,Z他们也一直强调问题在于主管副主任,其他几位领导、特别是主管政法的副书记对于他们的要求是理解的,处理问题也是较理性的。在整个事件过程中,Z他们一直在分析、判断街道的党—政干部的角色分工、以及几位主要负责人的立场和态度的区别,并据此制定相应的行动策略。
  此外,在行动中,Z的政治智慧还表现在他带头而不组织、闹事而不违法、对峙而不决绝等行动策略上。
  尽管大家都知道这次群体事件中,Z是最主要的领头人,Z也承认,虽然场面上多是两个人出面的,但“主张全是我一个人的,要是两个人出主意,这件事就弄不成了”。但Z对外表示,他们一起去上访,只是因为大家都要过日子。他对自己的地位作用取较低调的态度,不管是在过程中和事件结束后,他都没有流露过一点高调的为民请命的使命感。他知道政府对居民有组织抗争所持的警戒态度,表现出了明显的自我保护意识。他愿意接受我们的采访,但同时留意不授人以柄。在初次接受我们采访时,他没有让我们到他的家里(外面租房),而是特意赶到被封的门面屋里,当着老邻居的面接受了我们的采访。他对参与事件的居民群体,有冷静的分析。他告诉我们:居民中有利益分歧,楼上的居民看到楼下的居民有利可图,加上有的店确实带来环境问题,所以有上告、要求街道取缔的。他也意识到参与事件的居民的动机和目的各不相同,中间不乏“搭便车”的。他甚至相信周围人中有的其实是街道干部的眼线。他的出来领头,利益权衡多于道义激情。
  我们注意到,在这么一起历时一年、颇具影响的群体抗争事件中,基本上没有发生居民过激的行动,用居民的话说,“我们这次从头到尾完全是讲道理的,我们没与街道拍过一记桌子,掀过一只台子”。同时从后果讲,也没有发生悲剧性的事件,包括领头人在内的参与居民也没有过被拘捕、被扣留之类的经历。这些不能不说与Z的“有理有节”的行动策略有关。他对于群体行动的风险和法律边界有担心和考虑,他说外面曾有过传言:“捉人先捉Z”。而9月16日那天夜里,在街道谈判时,“有两个小警察到过街道。我们马上指着书记问:‘是不是来捉人?’干部否定了,小警察也‘接令子’,说是路过这儿,看见里面有灯。”Z说当时他们打算,“如果捉人,我们准备马上上报公安局政治处。”
  在行动过程中,Z一直注意克制情绪以避免被抓。他说当有人激动时,他会做劝说工作。像某次与街道干部对谈时,“大家一下火了,再火气大一点要打他一顿了。当时我们控制牢的,我们去前都讲好,商量好,千万不好动手的”。另外如9月16日当晚,他们在街道彻夜坚持,情绪十分激动。但当次日早晨得知封墙已经开始,大家赶回家时,虽然深受场面的刺激,据他们说有老太太在现场因阻拦封墙被弄出了血,而且街道主管干部还放出过如“这就是你们上访的结果”之类的挑衅性的话来,但居民最终没有正面对抗。“我们只是要求对话,而他们用了警察来对付我们。如果我们真的激动了,就上当了。但是我们没有动手,我们忍住了,只在旁边看。”领头人的冷静克制,在这次冲突中,无疑对避免事态的严重化起了重要的作用。
  在许多群体事件中,领头人往往是相应机构对付的重点,恩威并重是最常见的手段。“收买笼络”是方法之一,给领头人以好处,令其退出,便能迅速瓦解抗争群体。如果不依,则敬酒不吃吃罚酒。我们注意到,在S街道的整个抗争过程中,Z几个领头人在对街道做出了不甘罢休的姿态的同时,也一直保持着同有关领导的对话、谈判。而街道方面也确实在水面下给他们以特殊的优惠(另行安排营业门面),希望他们就此罢手。不过有意思的是,Z等人既没有拒绝恩惠(他们一直在与街道谈门面房的条件),却也没有因此而答应放弃原来要求。不卑不亢,一方面给街道以面子(我们还注意到,他们在人前背后,对街道几位党委书记解决问题的诚意都表示了肯定),另一方面他们也没有轻易放弃维权领头人的角色,在居民中没有落下“背弃者”的话柄,一直到最后。Z自己这么解释道:“当时我要是为自己,这事弄不好。居民说‘你这人是无私’。8月份就讲好,托很多人来讲,你不要响,单独帮你解决。我想想拿了要被众人骂的,我甩掉这么多人就是去做了‘叛徒’。我当时的思想是无私的,我要大家解决掉,把这个真理别转来。”
  综观这次事件中几位领头人的言行,可以发现,去政治化、淡化个人道义魅力色彩,是他们的行动策略中几个颇有意思的特征。尽管他们自始至终以“中央精神”来压“市容整顿”,而且也一再运用弱势群体“生存需要”和“政治稳定”这几张政治牌,事实上也有效地组织了集体抗争,并给街道造成了相当的政治压力。但他们对于自己的角色定位,以及运动的性质本身,却刻意避免被贴上政治标签。他们只谈经济利益要求,反复强调街道主管干部个别人的问题,淡化居民行动的组织化性质,并与各方保持接触和沟通。实际上他们也确实成功地避免了事态朝着不利于自身利益的方向激化,并最终取得了可称胜利的结果。同近年来一些地区农民利益代表的行动模式相比(注:有关湖南省农民有组织抗争的调查报告指出,作为 “农民利益代言人”,当地的上访领头人“与普通农民相比有一个突出的心理特点,那就是经常在公众场合表现出强烈的英雄主义情怀。他们宣称以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及农民的合法权益为己任,为此不怕流血牺牲。” 参见于建嵘《农民有组织抗争及其政治风险——湖南省H县调查》,《战略与管理》2003年第3期。),他们表现出了务实的特征:对政治游戏规则、法律边界以及自身要求、行动的边际等等的理智判断。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们的行动最后能有那样一种结局,是行动者较成功地把握了政治机会的结果(注:对政治机会的把握:“政治体制对社会运动来说,实际上是一个‘政治机会结构’,它给定了某种社会运动所面临的政治机会。”(冯仕政《西方社会运动研究:现状与范式》,《国外社会科学》2003年第5期)。
  
  基层干部的角色冲突
  
  S街道的居民群体事件没有酿成悲剧性事件,并最后有了较圆满的结果,除了居民及其领头人自身的因素外,也与街道中有一些干部对居民的生存状况和利益诉求有所理解,并致力于消解民怨有关。
  在许多官民纠纷事件中,基层干部往往首当其冲。论者或者说是因为基层干部缺少监督而多腐败、侵权行为,也有的说是因为社会矛盾多集中在基层层面,基层干部成了“三夹板”。在这起事件中,虽然居民们将事情的原委解释为主管领导的个人素质,也将矛头对准了街道,但街道有的干部告诉我们,S街道的市容整顿,是来自上级政府的行政任务:市政府有“不能把违章带入二十一世纪”的精神,区里则有当年必须完成的“创文明社区”的硬任务。居民抵抗的事件发生后,区里的职能负责人仍然逼得很紧,要求街道一定要封掉,“几乎是个死命令”,街道干部有不得不为的苦衷。
  
  (关于居民认为主管干部有点意气用事)从我比较客观的实事求是地讲,有这样一种倾向。而压力来自于谁呢?压力可能来自于上级领导,好像上级领导也是把一种高帽子压到基层,使得我们基层很为难。我觉得也不能单纯地怪一个行政人员的意气用事,他也觉得他压力很大。他本身到我们社区来,承担着改变这个社区面貌的重任,因为我们是创文明社区,今年必须创成功的。(访问记录)
  
  在目前的行政制度下,街道干部实际上同时扮演着两种角色:作为政府(派出机构)的基层官员,他们肩负着社会控制、社会管理的职责。同时作为“社区干部”,他们又肩负着社会服务的义务,他们必须考虑居民的利益诉求,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但是,由于他们的职务是上级任命的,所以他们的政治原则是对上负责、政绩优先。这个原则在很多时候是与他们扮演为民服务的“社区干部”的角色规范相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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