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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2005年第3期

质疑农村的“文化殖民”

作者:梁卫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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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段文字中洋溢着的作为一个农村人失去家园而又无所皈依的痛苦焦灼是只有同为农村人才可以感受得到的。不过,从这段文字中,我产生的是更深的疑惑。农村文化生态自有其存在价值,这是毫无疑问的,然而,是不是有了这种文化生态系统的庇佑,有了这个精神家园的支撑,农民就一定会拥有一种健康的灵魂状态?从理论层面看,一种文化即使始终保持着其独立的地位,也不能自明的拥有普遍的价值有效性,文化的绝对价值真实并不源于历史的文化原初形态的事实性,如果在历史文化的本有形态中存在着“谎骗的力量、命定的无用性、形形色色的伪善、疾病、死亡,我们难道也应该毫无保留的认同?”(刘小枫语)。从事实层面看,即使我们将农村文化被破坏甚而肢解的时间上限限定于1980年代,在此之前,农村文化的承载者们相对于城里人就不是一个“二等国民”吗?按照我上面提到的“三农问题”的实际根源,我们应当说,这不符合历史事实。历史事实是农村人从建国初起就是被作为“二等国民”看待的,即使农村人真有这种文化自尊,也只不过是一种关起门来做老大的文化痼疾导致的自欺欺人。这一违背常识的结论有意无意的隐含着一种文化决定论的倾向。文化决定论的好坏自有学者专家们论定,我要说的是,文化是一个很不好定义的概念,其范围之广,远超出于石勇在这篇文章里的模糊限定。事实上,王晓明、薛毅、石勇在他们的文章中对文化的理解很大程度上只是心理文化、精神文化。不错,心理与精神文化是文化中最根本的东西,然而,一种文化中的心理模式与精神趋向的形成却主要受制于其中的政治文化、制度文化、经济文化、物质文化。最为重要的是,在一个自上而下大一统的社会里,任何一个政策变动与制度实施都有可能成为文化的一部分,并内化为一种文化心理。更何况在长期的专制统治下,作为统治权力运行方式及其利益需求的“治统”对作为文化本体性之价值追求与传承脉络的“道统”之干预乃至控制早已形成深刻的制度定式与民族性格中的集体无意识,这使中国文化中任何原本比较纯粹、比较能够保持自己独立价值标准的东西,绝大部分都因为“治统”的任意左右而失去了原初形态,成为一种权力的工具,毫无自足可言。作为中国文化的一部分,农村文化自然也不例外。只不过农村文化相比于精英文化更为粗鄙而已。用王学泰先生的话来说,中国上层文化以儒道为主杂以法术,比较精致,而中国农村文化则是游民文化,其根本的价值归依更是赤裸裸地指向权力与财富。这样的文化完全为野蛮的丛林法则支配,使农村人的所谓精神家园与价值支撑在权力的巨灵之掌下除了隐忍苟且之外就是于毫无生命自觉中认命乐天。可见,所谓农村文化,与中国上层文化在终极价值追求上并没有一个质的区别,都只是以世俗利益为旨归,所以,农村人一旦有了足够的主体意识,他作为农村文化的承载者面对上层文化的主要成员城市文化所必然具有的屈辱心理在很大程度上就不是基于价值观念高下的屈辱而是基于物质利益多少的屈辱。如果他没有这种屈辱感,那只能是农村文化(同样,上层文化也有)中那种不求上进、自我麻痹的小农文化意识在起作用,这样的精神家园按摩作用有比没有更可怕,因为这种文化心理从灵魂深处就扼杀了任何变革与改良的可能性。可见,从精神文化途径解决“三农问题”只能是一厢情愿的想法,根本就不存在着这一路径,要解决“三农问题”,还得先从“治统”方面着手,只不过在从这方面着手时要考虑到农民是一种文化生命,从而赋予这些政治、经济、制度设计以平等尊重的温情。
  实际上,和石勇一样,王晓明薛毅们对农村文化主体地位的强调同样自觉或不自觉的依据文化决定论的价值观。此价值观将文化作为一个静态封闭的东西看待,没有顾及到文化是多种多样的,更存在着文化价值观普世程度的高下之分,一旦两种发展程度不同的文化发生不可避免的接触,低级程度的文化就没办法不更多的接受先进文化的影响。如果用文化殖民理论解释一切文化交锋,以守卫文化主体地位为借口,无视其包容着难以言说的种种或特殊或非人性化的价值箝制,硬要说高级文化对低级文化的影响是文化殖民,说起来当然简单,但对解决问题根本就无济于事。最为重要的是,如果本着文化殖民理论将“三农问题”的解决寄望于从文化路径寻求制度设计,就只能是头足倒置,非但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可能还会形成要将农民更深地固着在原有处境,甚至要让他们倒回到建国初期时的滑稽共识。薛毅不就是这样吗?可见,这并非危言耸听。
  当然,如果能清楚地明白文化殖民不是农村文化破产的根本原因,就不至于导致文化决定论的价值导引进而发展为以文化决定论为依据的政策变动与制度设计。
  文化殖民有一个基本前提,即两种不同质的文化的对立。在中国语境中,这首先意味着农村文化与城市文化在终极价值层面要有着不同的追求;其次,是处于对立冲突中的文化的生命主体要有清醒的文化自觉。然而,中国农村文化与城市文化在价值追求上其实是一致的,不过是因为权力分配的有无而处于扩张或隐忍的不同状态;并且,作为农村文化的生命载体,农民们根本就缺乏什么主体意识,又如何会有一种文化自觉呢?更何况,在中国文化的任何领域都存在着“治统”对“道统”的严重干预与控制,又有什么样的文化接触乃至交锋不最终受制于一统江山之权力的抟捏呢?
  既然农民们对自身所负载的文化传统根本就缺乏一种清醒的自觉,无论他们面对何种文化的冲击,那种“精神的焦虑”与“对土地的厌恶”及“对有利于自己生活前景的制度设计的冷漠”恐怕就不是基于一种有明确文化自觉的文化屈辱感,而是一种体制性压迫下的生存危机中的本能反应,那又何来什么文化殖民呢?
  所以,城市文化对农村文化殖民一说,实属隔靴挠痒。城市文化包括若干亚文化类型,比如说工人文化、下岗文化、富人文化、新新人类文化……是哪一种城市文化在对农村文化殖民呢?如果是富人文化,他们难道仅仅是在对农村文化殖民吗?难道对工人文化、下岗文化不同样如此吗?显然,石勇所说的城市文化恐怕主要是指富人文化,实际上是与农村文化同质的上层统治文化的通俗版本。那么,这真的是文化殖民吗?我看未必!这根本就不是什么文化殖民,而是意识形态奴役,——有别于1980年代前的权力意识形态奴役的权贵资本之意识形态奴役。众所周知,中国的绝大部分所谓富人无非就是通过权力寻租或与权力勾结而富起来的,消费主义、物质主义、经济激进主义等等不要良知守护与精神追求的庸俗意识形态是他们的拜物教,这种意识形态诉诸于人的物质本能,控制并奴役着整个民族的文化与心灵,又岂独农村文化为然!只不过农村文化的被奴役被迫害更为深重而已。当然,有人认为我将文化殖民与意识形态奴役并列是一件极其可笑的事,因为从逻辑上讲,文化殖民其实就是一种意识形态奴役,后者只是前者的方式。但是,结合中国现实语境,特别是结合“三农问题”的历史与现实状况,我们会发现,这二者之间却有天渊之别。威廉斯认为,“意识形态”在社会学分析中是一个不可或缺的术语,要么它是用于描述:a)一个阶级或其它社会集团系统的自觉的信仰,恰如“意识形态的”这个词的通常用法是意指一些普遍原则或理论主张,或通常不那么中听的说法,是指一些教条。要么是用于描述:b)一个阶级或社会集团独特的世界观或普遍观念,它既包括一些系统的和自觉的信仰,也包括不那么自觉的和系统阐发的态度、习惯和情感,甚至包括一些无意识的假定、意旨和承诺。
  事实上,农村文化是权力意识形态下“去主体性”的农村文化并不始于改革开放,而是始于建国初期。只不过,这种权力意识形态自改革开放以来,在内容上有了很大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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