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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2005年第4期

从文学研究到文化研究

作者:吴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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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代中国左翼知识分子有一大部分来自文学(主要是现代文学)研究界,从历史上来说,这也并不奇怪。按中国的传统,恰恰是文人肩负着(或自愿承担着)“修、齐、治、平”的责任,只是到了现代,随着学科分化和社会分工,人们才开始慢慢地习惯于“各安其位”。然而即使在建立现代民族国家的过程中,文学工作者仍然是社会参与的合法而重要的力量。
  事实上,从晚清至“五四”,从梁启超至鲁迅,那些现在可能被划入“文学家”之列的人,首先是把自己当作对当时的中国负有责任的“中国人”看待的。而后来的左翼批评家从一开始就很明确地把文学批评与社会政治进程联系起来。当然,民国时期就已经在学院里出现了“学科分化”,并在个人的想法中出现了“分工”的观念:有人开始强调“文学”的独立性,反对“文学”中有“政治”的“干涉”。然而,当时一切都还在形成中,而且社会的动荡不允许那样截然地各自为政。尤其是在抗战时期,所有的知识分子,不论什么专业,都积极参与社会动员。在抗战结束时,更是从各自的立场大声说话,在中华民族走什么道路方面发表自己的意见。可以说,自晚清以降,文学家和文学研究者,是中国社会变革的主要参与力量之一。
  然而,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人们重申各自学科的独立性与学术规范以来,文学研究者就被给定了(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自己认领了)一块园地,只有在这块园地里产出的成果,才算是合法的成果。在这样的体制下,一方面,文学研究者脱离自己的“专业”面对社会发言不再具有天然的合法性;另一方面,文学研究者自身也将知识划分为专业的与非专业的,将“专业视野”内在化,从而失去了自己全面把握社会整体的能力,失去了对社会发言的知识前提。这两方面又互相强化着。因而当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一些文学研究者在面对日益不公与分化的社会现实,终于发现自己不能安心于在给定的学术象牙塔里进行循环的知识生产,而希望对社会发言时,就开始有人指责他“带球越位”了。
  可以说,“文化研究”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在中国登陆并传播,与打破“学科分界”有密切关系。一方面,专业化的意识已经深入人心并且体制化了;另一方面,文学研究已经失去了它在1980年代那样的社会参与能力;更重要的一方面是,社会现实已经不容这些研究者安心于在象牙塔里进行循环的知识生产了,面对现实必须有所行动!所以,文学研究向文化研究的转向,与反思作为学科对象本体的“纯文学”齐头并进,也与反思“现代性”携手同行。在“现代性” 的反思框架内,中国近代、现代乃至社会主义以及改革开放以后的时期,都被纳入到一个统一的历史进程中,在这一统一的进程中,中国现代与当代的许多问题被认为是“现代性危机”的一部分,“这一视野不仅为现代文学研究打通了原先按时段划分的近代以来的文学,也打通了文学与更广大的世界的联系”。
  所以,文化研究最初给自己的定位是“作为方法与视野的文化研究”(倪伟语),主旨在于打破“学科界线”,进行专业的突围。同时,由于市场经济地位的确立,文学或文化的生产逻辑已经与以前大不相同,当代文学本身已经改变了形态,它的性质及其在社会中的作用也变得可疑,因而通过文学研究来把握和参与社会进程的可能性与合法性也受到怀疑。这时候,文化研究扩大了文学研究对象的范围,希望通过对“文化”这一更广泛存在的社会范畴进行研究,重新获得把握和参与社会的可能性。当然,对后者的质疑也反映了对文学的性质与功能是否在当前社会发生了根本变化的保留态度,因而他们会说:“研究对象的扩大或转变,并不必然带来新的东西。”(倪文尖语)
  然而,不论将文化研究看作是对文学研究的“方法与视野”的拓展,还是看作文学研究“对象”的拓展,都只是说出了一部分真理。因为文化研究在当代中国生根的根本原因是那些研究者的研究目的或“问题意识”发生了变化,而且,文化研究要想不成为新一轮的“学院时尚”,其合法性和真正价值也正在于它的“问题意识”的转变。
  中国现当代文学成为一门常设的学科,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后,它的任务是遵循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中的论述,研究与教授新文学,以完成社会主义性质的现代民族国家的讲述。其文学研究的前提是:文学与社会的政治经济之间存在着反映论式的同一性。而“文革”后的现当代文学研究开始对原先的文学研究进行反思,并开始将“文学是人学”以及“文学是语言的艺术”作为研究的前提与叙述的目标,旨在建立人的“主体性”与文学的“自主性”。这时期的研究急于要和先前的研究进行决裂,并以在文学中发现和阐释抽象的“人性”与“文学性”作为自己的最终目标。
  而1990年代的一系列社会变化让研究者们发现,在资本逻辑日益强大的当代中国,在社会日益两极分化且原先的价值普遍失落的情况下,只是抽象地谈论“人性”或“人的精神”,或一味地注重“文学性”或“美”,已经失去了它的有效性,因而在社会参与方面也被边缘化了。换言之,以发现和阐释“人性”和“文学性”为目的的文学研究,在这时候面临重大挑战。在这个十字路口,一部分学者坦然接受了角色的边缘化,以“学术规范”为旗号,宁可承认原先的研究本来就不是真正且独立的学术研究,从而以重建学科边界化解了学术研究无法参与社会变革的焦虑;另一部分学者则“直面现实”,反思自己的学术路向,以图重建学术与社会现实的互动关系,也即重新确定现代文学研究的合法性。
  正是在这样一种历史语境下,文化研究给文学研究者提供了新的思路。很显然,在文化研究的视野下,文学研究者已经不再以发现或阐释抽象的“人性”或“文学性”为最终归宿,而是试图直接“把握”乃至“干涉”当下充满危机的社会进程。因为在文化研究的思路中,文学以及所有其它形式的文化,都是一系列的社会实践,它们并不纯粹地“反映”或“表现”抽象的“人性”,或者只是将自身呈现为纯粹的“美”;相反,它们自身内在于社会进程并参与了社会变革。也就是说,文学与其它形式的文化,从根本上来说并不是抽象“人性论”的,也不是“审美”的,而是政治实践的(始终与意义和价值有关,并始终与特定的权力和利益有关)。
  然而1990年代文学研究向文化研究的转向并不只是左翼的文学研究者独特的选择,也就是说,这一转向并不天然地就具有激进或批判的性质。由于分科化的学院体制日益完善,每一学科都在不断寻找自己的“学术增长点”,这时候流行于美国的“文化研究”不可避免地像其它理论一样,被作为“代表西方的先进文化”而进口。在这里,文化研究实实在在地成了一种被消费的“理论”,并且因为它对文学研究的“方法与视野”及“对象”的拓展,为新一轮的学术生产及竞争提供了动力。而面对1990年代以来的消费主义意识形态,它只会沦为处于商品消费与学术消费之间的“吊带衫”,给流行文化和各类商品符号进入学院搭好一座插满两排“学术”旗帜的桥梁。
  所以从知识的角度来说,最先被引入中国的文化研究者是罗兰·巴特,而他的文化研究给国内学者带来的只是新一轮的“学术繁荣”。因为在这里,研究者所注重的仍然是它对于“学术现代化”的意义,而没有将其看作是面对现实的文化实践。
  从文化研究的发源来说,语言学、符号学到巴特的神话学是一路,这一路从最基本的层面上论证了文化(包括文学)的实践性,而通过福柯,更论证了文化与权力之间的不可避免的勾联。通过这些环节,“主体”、“人性”、“文学性”等概念才变得可疑,从而为人们反思原先的“主体”、“文学”等打开了思路。然而因为这一路是基础性的,且具有很强的技术操作性,在它们被中国学界吸收时,很容易就化为一种新的“原则”与“方法”,结果是“原则”与“方法”被滥用,“原则”与“方法”背后的关怀却不见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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