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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2006年第3期

我的叔叔余乐

作者:盛 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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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一起喝酒、打牌的时候,便有老婆和孩子在无形地系绊着,玩起来闹起来便没有了从前的酣畅淋漓,无所顾忌了。叔叔余乐一边大声地嘲笑着他们,一边又有了一点寂寞的感觉。他的眼角旁已放射出几道鱼尾纹,这让他告别了小伙子般的鲜亮,而呈现出一点男人的沧桑了。我在一旁偷偷地打量他,不知为什么,突然感到他头脑里的那扇天窗不是关了半扇,就是蒙上了一层灰,反正比从前黯淡了不少——也许,只是因为余乐比从前成熟了不少吧?但愿如此。不过,自从我家搬进新楼房以后,余乐到我家的次数反而减少了。他一般只在逢年过节时,提上一大包礼物到我家看看,或者偶尔上门帮我家修修水龙头,扛扛液化气,平时就来得少了。
  余乐和李姑娘的第一次约会没有安排在我家。他们上公园去了。所以呢,我也只能凭借自己爱好文学、喜欢幻想的头脑去想象那些画面。那是个初夏,是我们这个城市最美的季节。一切都是欣欣然的,在萌发,在成长。我能想象得出来,在一个波光荡漾、杨柳依依的湖边,我的叔叔余乐和一个娃娃脸的姑娘,越谈越投机。姑娘虽然没有照片上那样清纯脱俗,但自有一种大家闺秀般的内敛和高雅。她的身上飘着一股淡淡的花露水的香气,手里还捏着一条白底蓝花的素净手绢,不时擦一擦额角。这一切跟余乐看惯的那些工厂里的姑娘太不相同了。她们好比是粗粗的搪瓷盆,李姑娘则像是细细的薄瓷碗。而李姑娘对余乐也感觉颇好。她也觉得他跟那些满身心眼又满身醋酸的机关干部太不一样了。余乐是阳刚而不粗野,大方而不粗心,爽朗而不随意的,很符合她对工人阶级的美好想象。因为彼此都有好感,彼此反而更拘谨了。为了不冷场,余乐就谈起了自己的两大爱好——篮球和吉他,这无疑给姑娘又添了一些能文能武的好印象。而李姑娘也谈起了自己的爱好——编外的“文学青年”,喜欢在业余时间写一点诗歌,已经在本市晚报的副刊上发表过一首诗作了。这使余乐连连赞叹。余乐跟李姑娘聊了一个下午,还意犹未尽,又步行半个多小时,把李姑娘送回了家。淡淡的夕阳中,余乐和李姑娘的手终于握在了一起。
  余乐后来到我家,向他的“大媒”简单地汇报了一下他的这次美好之约。李姑娘就像中秋的满月一样升在他的夜空中。谁都听得出来他对李姑娘的欣赏。看来,这个“老姑娘”终于让这个“老光棍”有了“破戒”的热情了。母亲似乎也觉得自己快要“修成正果”了,一个劲催促他:太好了,太好了,你快趁热打铁,争取年底前就把婚事办了。
  几个月过后,我们没有迎来李姑娘,却迎来了她的姐姐李大姐。她带来了余乐的一张相片,还有装在一个手提布袋的东西。李大姐难为情地对母亲说:真是不好意思,这是我妹妹还给余乐的东西。
  母亲被打懵了,脸上白了一阵,又红了,好像谈恋爱和被回绝的都是她本人。她不知道余乐和李姑娘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李大姐不愿意多说,只含含糊糊地说了一句:余乐是个好人,但他们两个人在一起,还是有一定的差距的。
  母亲知道事情无法逆转,心里难过得要流泪,脸上却摆出一副轻描淡写的样子来:这婚姻大事还是要讲求两厢情愿的,回头我跟余乐说一下,过几天,我就把你妹妹的照片还给你。
  李大姐前脚出门,母亲后脚也出了门。那时候,家里都没有电话。她要赶到余乐的单身宿舍里问个究竟。那天晚上母亲阴沉着脸,很晚才回家,她什么也不说,只是一个劲叹气。第二天她才在晚饭桌上说了,还把我扯了进去:小豆子,你现在要好好念书,不要像你叔叔,他白长了一副聪明脑袋,却连一首唐诗宋词都背不出来,肚子里没有货,当然要叫人笑话了。其实这也不能全怪你叔叔,他那时候哪里正经读过一天书呀?
  母亲突然又问:这“李贺”到底是谁呀?写过什么诗呀?人都吹了,你叔叔还来问我,我哪里搞得清楚?要是提到“李白”,我倒是还能背上几首的!——这个小李真是的,谈朋友就谈朋友么,又不是选秀才,尽说些这么刁钻古怪的话题,还当自己是苏东坡的妹妹呀,要搞什么“洞房三考”吗?哼,难怪要做“老姑娘”呢!
  恋爱会不会有痛苦,关键是看谁主动,越主动的人其实越被动,也越容易遭受痛苦。而分手正相反,谁主动提出谁就占了主动,痛苦都留给了那被动的一方。往常都是余乐看不上人家姑娘的,这回余乐被人家姑娘看不上了,他也真切地痛苦了一番。看来,这“破戒”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别人想了,你不想,或者你想了,别人不想,那都是“破”不了“戒”的。有好长一段时间,余乐都没有上我家来了。母亲带回的消息说,余乐现在是抱定打一辈子光棍的决心了,任谁给他介绍对象,他都一律不点头、不见面了。提起那个“文学青年”小李,母亲就叹了口气道:唉,你叔叔其实对那个小李还蛮留恋的,我上次给他拆洗被子时,看到他枕头底下压了一本《唐诗三百首》,里面还夹着一条手绢,半新不旧,白底蓝花的,还有一点花露水的香味呢。你叔叔说,那本书是自己买着好玩的,那条手绢他却不说是谁的,嘿,他哪里能瞒得住我呀?——唉,你余乐叔叔这么好的人,怎么就是成不了家呢?不知是他没有福气,还是这些姑娘没有福气啊?
  就这么又过了几年,我在外地读大学,有一年放暑假回来,听母亲说余乐结婚了。我兴奋得大叫:是吗?余乐叔叔结婚了?铁树终于开花了?可是母亲一点也不兴奋,她的脸上呈现出一种奇怪的表情:你叔叔就是几个月前结的婚,他这下如愿了,娶了个二十出头的大姑娘,长得也可以上画报的呢。
  是吗?我听出母亲话里的讽刺意味,觉得叔叔的婚事应该是有些“隐情”的,母亲好像不愿意说。我故作不解道:这么一件大喜事,你们为什么不早一点写信通知我?我可以给叔叔写封信,或者拍封电报祝贺一下呀。
  母亲果然上了“圈套”,她冷笑道:大喜事?你叔叔为了和这个女孩子结婚,倒是闹出了一件满城风雨的大事情。不过,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我们哪好意思写信告诉你?
  不会吧?叔叔那么一个大好人,怎么会闹出什么不光彩的事情来呢?我继续扮演“无知”。
  母亲犹豫了一下,还是说了。她先是一点一点含含糊糊地透露,后来见瞒不住了,索性捅开了,痛痛快快地诉说了一番。我能听出她话里的怨愤、遗憾、伤心和无奈。是啊,她毕竟只是他的嫂子,就是他的母亲,又怎样?
  从母亲一开口就难以控制的讲述中,我知道了,原来,叔叔的婚姻真可谓“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他居然娶了在他们厂做临时工的一个乡下女孩。那个女孩刚进厂没多久,知名度和回头率却是有名的“双高”——美人嘛。她长了一张俏丽的小脸,小鼻子,小嘴巴,眼睛却不小,上面遮着一排密密的睫毛,有一种江南水乡般的烟雨迷蒙,说不出来的温柔和诱惑。她的身材却不娇小,而是瓷实的,高挑的,柳条一样的柔韧有力。最让人想不到的是,这个乡下女孩却有一身白皙细嫩的皮肤,比养在深闺里的那些城里小姐还要白嫩,大家把这种被阳光晒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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