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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2006年第3期

我的叔叔余乐

作者:盛 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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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的皮肤称为“沙”皮肤,他们说:“这个姑娘是沙皮肤呢,晒不黑,人又长得这么漂亮,天生的一个大美人啊,可惜生在了乡下,真是凤凰落在草窝里,典型的人强命不强呀!”
  女孩家里很穷,父母都是种田的农民,她是老大,下面有好几个弟妹,上面还有一个七十岁的奶奶要他们养活。家里的日子基本上届于“四个一”——一根竹竿当衣柜,一碗米糊总不变,一盆清水用五遍,一床棉被睡三代。女孩在家里呆着,没出路了,家人就托一个同乡介绍,让她跟着这个同乡来到机床厂做临时工。真是“天生丽质难自弃”,她一下子就把我的叔叔余乐给迷住了。女孩对余乐的感觉也好,她好像有“恋父情结”,喜欢比自己大很多的男人,加上余乐是城里人,吃的是商品粮,拿的是高工资,端的是铁饭碗,嫁给一个城里人,无疑是跳出“农门”的一条捷径。于是,这一对年龄相差十多岁的人就成了一对难舍难分的恋人了。
  消息传出,一片哗然。竟然没有一个人为那个女孩感到可惜的,连女孩的父母也没有什么异议,只是提出了一些彩礼上的要求,催促着女儿赶紧出嫁,似乎有点“过了这村,就没这店”的急迫。倒是余乐众多的亲友为余乐的“情令智昏”而焦心,而担忧。他们都苦口婆心地劝他:余乐,你找谁,都不能找一个乡下女孩子呀!你们的年龄相差那么大,将来,你怎么能——管得住她?你不要犯傻了,她哪里是看上了你呢,她不过是看上了你的城市户口和铁饭碗呀!你跟她结婚,将来要背多大的包袱呀?你们厂随便哪个女孩都比她的条件强多了。你找谁不行呢?她不就是长得漂亮吗?可是漂亮有什么用?能当饭吃,还是能当衣穿?你就是不为自己着想,也该为自己的孩子着想吧?孩子的户口是要跟着母亲的,你总不能再养一个小乡下人吧?
  这群亲友当中当然就有我的母亲。大家都不忍眼睁睁地看着余乐“往火坑里跳”。他们说:你余乐这么多年,这个女孩看不上,那个女孩也不要,挑来挑去,难道就是为了做一个最穷最穷的乡下人的女婿吗?你余乐就是想学雷锋做好事,也不能把自己的一辈子都搭进去啊!他们心急如焚,恨铁不成钢,就差说出“鬼迷心窍”四个字了。母亲为了慎重起见,还专门跑到余乐的宿舍里,见了这个姑娘一面。这一见,果然又加重了母亲的担忧。
  母亲有些管不住自己地对我说:其实,当时我见你余乐叔叔那么一副死不改悔、一条道走到黑的样子,也心软了,我想,如果这个女孩各方面不错,那么就让他们成了算了,你余乐叔叔有吃苦的准备,只要他们俩好好过日子,那将来兴许也能以苦为乐呢?我不是那么势利眼的人,关键还是要看人好,感情好。可是,我一见到那个姑娘,就有一种直觉,这个姑娘不是个本分人,她的心眼太多了,她的眼睛太活泛了,最主要的是,她对你余乐叔叔的那份心,不及你余乐叔叔在她身上用的那份心重。你想,现在他们的差距就那么大了,将来你叔叔老了,她还年轻得很,漂亮得很,你余乐叔叔是吃不住她的。
  我插话道:爱情,你懂不懂?爱情是能超越一切,也是能创造奇迹的。
  母亲不屑地打断我:你懂什么爱情?——当时我们大家都一致反对你叔叔的这桩婚事。你父亲不是从来不管这些琐事的吗?这一次,他也站在我这一边,说他弟弟是“瞎胡闹”,坚决不同意余乐跟这个乡下女孩结婚。你叔叔虽然跟你父亲平时说话不多,但是他内心里还是对这个大哥蛮尊重的,所以你父亲不同意,对你叔叔的打击也是很大的。——后来,后来,就发生了一件事,出乎我们大家的意料——你叔叔居然喝了农药!要不是发现得早,他就没命了。唉,我们怎么也想不到,你叔叔会这么没出息,为了这个女孩子,连命都不要了。我和你父亲去医院看他的时候,你叔叔瘦了一圈,好可怜的,那个女孩也在,我们还能说什么呢?你父亲当时就对你叔叔说,今后他的事情我们都不管了,他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但任何时候都要爱惜自己的生命。你父亲又对那个女孩说,你们经历了这么大的磨难,也算患难夫妻了,希望你们能彼此珍惜,白头到老,还祝他俩幸福。
  是吗?!余乐叔叔一直不是最乐观、最开朗的人吗?他竟然会去自杀?!我听了母亲的话,也大为震惊。
  要不怎么说他“鬼迷心窍”呢?唉,事已至此,我们也没办法了。他们不久就结了婚。这件事情闹得差不多人人都知道了,所以你叔叔结婚也没好意思请客摆酒。不过,我和你父亲,还有一些亲友还是去他们的新房看了一下,给他们送了一点钱。——单位对你叔叔也是很有人情味的,给他分了一套一室一厅的旧房子,虽然面积不大,但总算把家安顿下来了。他结婚后,只到我们家来过一次,送了一包喜糖,他一个人来的,那个女孩子,不,就是你婶婶,她从来没有看过我们一次。也许她是不好意思吧?也许是记恨着我们当初反对余乐和她结婚的事吧?反正我们也不会和她计较什么的,只要他们两个人过得幸福就好。
  我想象着余乐叔叔婚后的生活。一个娶了年轻美女的中年男人,在告别了自己多年的“光棍生涯”之后,是幸福地沐浴着爱情的甘甜雨露,纵情地享受着美女的青春欢爱,还是像一个侥幸捡到巨款的人,整天提心吊胆地守护着,伺候着,弄得自己身心疲惫,狼狈不堪呢?
  我跟母亲提出,让她带我去余乐的新家看看,一来祝贺祝贺他的新婚,二来也是顺便去“仰望”一下婶婶的花容月貌。可是母亲却唉声叹气地告诉我说:你余乐叔叔不在家,他请了假,前几天就跟着你婶婶回她的娘家去了。这时候,正是乡下的“双抢”大忙季节,先要把稻子收上来,还要把秧苗插下去,你叔叔要帮着岳父家干活,这会儿恐怕正在田里出大力流大汗呢。——你瞧瞧,这么热的天,这么毒的太阳,单位里天天防暑降温,家里天天风扇不停,我们还热得喘不过气来。你余乐叔叔在乡下,那肯定是要脱几层皮的。唉,这些苦都是他自找的,我们也爱莫能助啊!
  啊?!找一个乡下人结婚,原来果真要吃很多的苦啊!我先是吃惊,转而一想,又觉出莫名的悲哀:余乐叔叔不过是去乡下帮几天忙,我们就如此为他担忧,为他叫屈,可是那些乡下人,一辈子都要在乡下吃苦受累,流泪流汗,有谁对他们的苦感同身受呢?有谁为他们抱过怨、鸣不平呢?难道他们就是命该如此、活该受罪吗?!我想不清楚这些问题,只是感到心里像堵着一丛刺,痛得很,难过得很。
  我就在这种忧郁和难过中度过了那个暑假。假期还没结束,我就返回学校了。我知道,校门之外的那个世界跟我在书本上学到的,是完全不一样的。我只能暂时把自己的目光收回来,收到那些书本上去。不过,有时,我看着书,书里就会浮现出这样的画面:我的叔叔余乐头戴一只大草帽,正弯腰在骄阳下割着稻,他的手上裹着几道纱布,脖子上挂着一条毛巾,脸已晒成庄稼人正宗的黑红色,汗水不断地流出来,溅到稻田里,滋滋地响……如果,如果,此时,我那美女婶婶能在旁边为他递一碗水,夫妻俩交换一种温馨的眼神,是不是所有的苦都化成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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