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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2006年第6期

今夜我们同醉(小说)

作者:沈 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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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最后什么时候离开奥尼尔先生的办公室,回到自己的小格子,趴在办公桌上大睡,我一点也不知道。第二天早晨上班的人说说笑笑走进,我才醒来,赶紧跑进洗手间,洗脸刷牙。这不是我头一次在办公室里过夜,我的提包里总有牙刷牙膏。我没有狐臭,早上不洗澡身上也没味,撩点水洗洗头发,梳梳整齐就行了。我这种小职员,同一身衣服连穿两天无所谓,扯扯平整,不换也没关系。
  过了十几分钟,我回到办公室,隔着许多小格子隔板,朝大厅顶头大老板办公室望望。那面落地玻璃墙里面窗还垂着,遮得严严实实。奥尼尔先生的秘书玛莉小姐刚从门里走出来,紧皱眉头,在身后关紧屋门,拿起自己的外套和提包,匆匆朝公司门口走。
  我看着她走出公司,微微笑了一下。我知道她去干什么,我干过一次,给大老板买一身衣服,也许玛莉小姐经常做吧。
  “昨夜又没有回家去吗?”我才在自己的小格子里坐下,顶头上司格利斯先生就走过来,问我。
  我忙站起来,回答:“是,对不起。”
  格利斯先生摇摇手,说:“那有什么对不起的。”
  我说:“我的衣服不够整齐。”
  格利斯先生说:“那没有关系,只要你工作做得好。”
  我没说话,美国人喜欢自吹自擂,总爱说自己怎么怎么了不起,我做不到,中国人不论心里多么狂妄,外表讲究的是谦虚。而且我从小就知道自己不如人,习惯了缩头缩脑过日子。
  格利斯先生说:“上个月交给你的那个程序写完了吗?”
  “写是写完了,可是……”我吞吞吐吐地说。
  格利斯先生皱起眉头,催我:“可是什么?”我说:“我觉得有两处可以改一改,逻辑上讲会更通畅些。”
  格利斯先生提高了点声音,问:“你是说这个程序设计上有毛病?”
  我不敢再说话,从小学一年级开始,我从不敢跟老师顶一句嘴,甚至不敢替自己争辩一句。
  “好吧,你把你的想法写出来,到我办公室,操作给我看。”格利斯先生说完,转身走了。
  我赶紧坐下来,打开电脑上我写的程序,检查起来。
  “弄好了没有?我等着呢。”过了半个多钟头,格利斯先生在电话上叫我。
  “就来了。”我答完,忙把自己创造的新程序印刷出来,又把这程序拷到一张光碟上,然后捧着这一堆,走到格利斯先生的办公室。
  我们不多说话,格利斯先生退离电脑桌,让我坐下操作。我把印出的新程序递给格利斯先生阅读着,然后把光碟放进他的电脑。
  “我先操作一遍原有的程序设计。”我说着,操作起来。
  运作一遍之后,我说:“现在我操作我自己的设计。”
  当然我的设计快得多。格利斯先生一手捂住嘴,两眼盯着电脑屏幕,好像在细细地想。
  “有什么可想的。”门口忽然响起一个声音,吓了我们两个一跳。跟很多电脑软件工程师一样,格利斯先生办公室里电脑桌背对门口。
  格利斯先生回头一看,马上站起身,说:“奥尼尔先生,您好。”
  不知大老板麦克·奥尼尔先生什么时候走来,看了我们多半天了。他穿着玛莉小姐给他新买的衣服,整整齐齐,精神抖擞,说:“既然这个新程序更好,就发展下去。给派特拨两个人做助理,把新程序完成。跟人事部说一下,我说的,给他升个级。”
  奥尼尔先生说完,就走开了。
  格利斯先生转回身,拍拍我的肩膀,说:“你交了好运气,才来不到半年,就升级涨薪水。好好干,前途无量。”
  我应承着,心里想,也许是我那瓶茅台起的作用吧。
  可这一来,我更得加夜班了。现在我不光得干自己的活儿,还得天天想着安排和检查两个助理的工作,我从小到大,只会让人管,从来没管过人,心里总怕怕的,而且我得保证自己创造的这个程序别出什么错。
  过了两个多星期,我的程序全部完成,交到品质管理部门去检验。刚巧那一晚,又碰到奥尼尔先生跑来办公室喝酒,那是两个月里的第三次了。
  十一点不到,奥尼尔先生就来了。他好像是冲进办公室来,大门撞得砰砰响。我吓了一跳,忙站起来,朝门口望,以为是武装抢劫。奥尼尔先生满脸怒气,大步朝自己办公室走着,一边大声叫:“派特,你在吗?”
  我回答:“在,奥尼尔先生。”
  “把你的中国酒拿来,我们喝。”他喊着,走进自己办公室的门。
  我赶紧从办公桌抽屉里拿出准备好的一瓶西凤酒,快步赶去。
  奥尼尔先生早从他的酒吧和冰箱里拿出两盘酒菜,一手端一盘,站在房间中间,见我走进去,便说:“今天我们到阳台上去喝,那里开阔些。”
  “是,奥尼尔先生。”我回答,看出大老板今天情绪特别不好,默默跟着他走去阳台。
  我们公司在这栋办公大楼的顶层,所以从大老板办公室可以直接走到楼顶阳台。已经算夏季了,天气很暖和,虽然外面夜很深,穿件衬衫也并不觉得凉。景色真美,黑色的夜空,把四周华尔街的大楼边缘都融解了,难以分辨,何处天上,何处人间。满天星斗,也与纽约无数的灯火连成一片。只是星斗闪动,显示出天上的神秘,而灯火呆板,表现着人间的丑陋。
  阳台上摆了两个圆铁桌,旁边放了几把铁椅,我们在一个桌边坐下,把酒瓶和酒菜都放在桌上。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我们好像很能够配合,奥尼尔先生动手开酒瓶,我则动手解开包裹盘子的玻璃纸。
  “这是什么酒?细细长长的瓶子,商标也很好看。”奥尼尔先生一边倒酒,一边说,可是声音不像前两次,没有多少惊喜和热情。
  我说:“这酒叫作西凤,也是中国有名的酒。”
  奥尼尔先生很快独自喝了一口,赞美了两句好酒,也就再不说什么。他今天特别沉闷,只顾默默地喝,而且老习惯,把西凤酒当作美国的葡萄酒,一口接一口,不就酒菜。
  “下次我买些中国的下酒菜,买只烧鸡,叉烧肉之类,好吃些。”我说。
  大老板点点头,说:“对,用公司的卡买,存在我的冰箱里。”
  他这样说着,又喝了一杯酒,还是没有吃酒菜。
  “奥尼尔先生,您这么个喝法,很快就会醉了。”我冲口而出,说完之后,自己吓了一跳,很紧张地看着他。从小到大,不论跟什么人在一起,我从来不主动跟人讲话。一方面我总觉得所有的人都看不起我,不会愿意跟我谈话,一方面只怕我一句话讲错,遭到杀身大祸。喝酒的人最恨别人说他会醉,我可偏偏说了这句忌讳的话。
  奥尼尔先生连头也没有抬,又喝了一口酒。
  我放了些心,至少他没有因为我说的话发脾气,也许他没听清。我的运气确实不错,碰上这么个大老板。
  “我只想快些喝醉。”奥尼尔先生忽然回答我的话,说,“我太痛苦了。”
  他说完了,不再出声,显然在等我问他什么,继续这个对话。可是我说不出话来,只好“哦,哦”了几声,表示听着他讲话,愿意继续。我从小到大很少有机会跟人谈话,更没有人会对我讲他们的心事,我甚至不知道该怎么跟人对话。现在这种情况下,我更不知道该对美国大老板说什么。
  不过这几声哦哦也就够了,奥尼尔先生说:“我的女朋友决定离开我。”
  我睁大眼睛,望着大老板。听说是我来到公司的前后,奥尼尔先生交上了一个女朋友,名叫缇佛尼。我不知道她干什么,当然也绝不会到处打听。我只见过她一次,两个多月前,有一次她来办公室找奥尼尔先生。无论如何,我想不出来,缇佛尼怎么居然会要离开我的大老板?简直不可能。
  “是的,你没听错,”奥尼尔先生说,“不是我们分手,不是我离开她,是她离开我。”
  我满肚子的疑问得到解答,觉得更不可思议。就凭她缇佛尼,有什么资格,敢离开奥尼尔先生这么一个大老板?她长得虽然有些魅力,却也并不算特别出众,不像是能迷住奥尼尔先生那样的漂亮。我想,凭奥尼尔先生的事业、财富和年龄,只要他愿意,美国小姐、全球小姐,好莱坞明星,找个愿意投怀送抱的美女,肯定不难。九十年代以后,中国大都市里的姑娘,只要略有姿色,都能找个大款,当小蜜,包二奶,只要有钱。可这个美国姑娘缇佛尼,明明绑住了奥尼尔先生这个大款,却又要撒手离去,照中国人看,放着好日子不要,简直发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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