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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2007年第4期

一场被剥夺了辩护权的审判

作者:张永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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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啼笑因缘》是应上海《新闻报》主编严独鹤之邀,创作于1929年,从1930年3月17日到11月30日,连载于《新闻报》副刊《快活林》。《啼笑因缘》发表之后引起的轰动及作者张恨水由此获得的声名都不必细说,本文只想就小说中对女主人公沈凤喜的灵魂审判这一话题,谈一点看法。有关这一话题,也多有文章涉及,比如,许子东认为,小说基本情节“描写了一个女人如何贪图金钱虚荣而沉沦堕落的故事”;孔庆东认为,“《啼笑因缘》还真实地刻画出‘小市民的精神创伤’,沈凤喜家中长辈面对金钱和权势的态度,几乎与主人公一样具有强烈的典型意义”。那么,本文关注问题的是,作者是怎样讲述这个“沉沦堕落的故事”的,其“典型意义”又是什么?
  
  一
  
  《啼笑因缘》这部小说有点不寻常,它讲了一个穷人家的姑娘背叛、抛弃富贵情郎的故事,一个灰姑娘背叛了白马王子的故事。小说中,男主人公樊家树是一个富宦子弟,父亲虽然去世,但留有一笔可观的遗产,叔叔、舅舅、表兄都在做官。他与沈凤喜遭遇的一开始,就是以大恩人的面目出现的,他资助、包养了沈凤喜及其全家,把沈凤喜从进落子馆的“堕落”之路上拉了出来,送上了高尚文明的金光大道,进学堂读书。沈凤喜从一个穷卖唱的,一下子变成一个摩登女学生。结识樊家树以后,沈凤喜衣食住行得到极大改善,精神气质也得到改造和提升。
  有些读者强调樊家树的“平民观念”和“平等思想”,但是如果细读作品,会发现男女主人公在作品当中的地位是很不平等的。2004年9月30日,中央电视台教育频道(CCTV-10)的“百家讲坛”节目中,孔庆东探讨“《啼笑因缘》的爱情三模式”,他说:“尽管樊家树的思想上是有平等观念的,可是他们两个人在生活中的实际地位,是有不平等的,这是一个不能回避的事实……樊家树是她的供养人,在经济上是不平等的,经济上不平等必然造成人格上不能完全平等。樊家树主动跟她平等,这里边带有一种施恩的色彩,施予的色彩。”关于这一点,小说中能够提供证明的地方不胜枚举。比如第三回,樊家树提出捐助沈凤喜上学,并负责其全家的生活费用,沈凤喜激动地说:“我一世做的梦,今天真有指望了。你能这样救我,我一辈子不忘你的大恩。”第四回:“她那眼光只望着地下,不敢向家树平视。”
  作品中两人关系、地位设置的不平等,使得樊家树的“平民观念”、“平等思想”也是非常可疑的,是靠不住的。第五回先写樊家树的踌躇满志:“等她上学之后,再加上一点文明气象,就越发的好了。我手里若是这样把她栽培出来,真也是识英雄于未遇,以后她有了知识,自然更会感激我。”再写和沈凤喜的对话,家树说:“我所以让你读书,固然是让你增长知识,可也就是抬高你的身份,不过你把书念好了,身份抬高了,不要忘了我才好。”凤喜笑道:“老实说吧,我们家里,真把你当着神灵了。你瞧他们那一份儿巴结你,真怕你有一点儿不高兴。我是更不要说了,一辈子全指望着你,哪里会肯把你忘了!……我现在免得抛头露面,就和平地登了天一样。像这样的恩人,亮着灯笼哪找去!”可见,樊家树的施恩是希图回报的,他是在“污泥浊水”中,发现了一个合意的坯子,栽培出来,好做自己理想的情人。当然,在樊家树看来,这是对沈凤喜的身体和灵魂进行的拯救。
  樊家树对沈凤喜的施恩和拯救,沈凤喜对樊家树的感恩之情,小说中反复强调。这固然是为以后的反差做铺垫,增强阅读效果,但其中包含的意味远大于此。樊家树高居于施恩与拯救一端,破除门第观念,具有先进思想,具有现代的爱情观念,即使爱人失身于别人之后,仍满怀同情和理解,仍不放弃拯救的情怀和努力,真诚地希望再一次把沈凤喜从堕落的路上、从刘将军的胁迫当中挽救出来。在小说文本中,樊家树的形象是无比高大的,其高大形象的塑造还得益于樊与其他人物之间的关系,比如,出钱出力救治生命垂危的关寿峰,突出樊的仗义疏财、救人危难而不图报答的侠行义举;面对美丽的豪门贵女何丽娜的追求,不为所动,显示樊不慕浮华,用情专一。而与樊家树的高大形象形成鲜明对照,处于被施与、被拯救位置上的沈凤喜则渺小得很,她爱慕浮华、贪图富贵、庸俗势利、背叛恩主、不可救药。那么,她最后遭毒打而发疯的结局简直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的了。
  小说文本中,作者通过对男女主人公关系和位置的设计,把底层穷苦市民人物沈凤喜推向了灵魂的审判台。小说通过对沈凤喜经不住刘将军金钱的诱惑而背叛、变节的描写,拉开了对沈凤喜进行灵魂审判的帷幕。沈凤喜成为审判台上的罪人。如果说,沈凤喜孤身跪在审判台上尚显孤单,由她自己承担罪过有嫌无辜,那么其叔、其母正好是协犯。沈凤喜能走入刘将军的虎口与金屋,正是与叔叔的牵线、母亲的势利分不开的。于是,由其一家三口组成的“犯罪团伙”来承担罪名那就再恰当不过了。小说中从沈凤喜变节到沈凤喜用四千元支票亵渎樊家树的高尚感情及沈母对樊以怨报德一节,是罪行的举证,从沈凤喜挨打到进疯人院,是犯罪团伙的忏悔、认罪和遭到的惩罚。沈凤喜遭毒打是惩罚的开始,不过借助刘将军之手,借助“与虎谋皮反被虎吞噬”的方式。此后,一家三口就只有低头认罪、悔恨不已的份儿了。而其一家三口却是小说中唯一的普通穷苦市民的代表。或许有人说,笔者的分析有嫌夸大其词,沈凤喜一个贫苦之家的弱女子,孤身陷入穷凶极恶的刘将军之手,被禁锢在森严的刘府之中,根本不具备反抗的能力。她要么自杀、要么顺从,所以这种被逼无奈的选择算不得什么变节。而且,在身陷刘府之前,她是主动退还了项链,要和刘将军断绝往来的,她一时不慎掉入了刘将军一伙编织的罗网,最后她是被警官拘捕到刘府而身陷虎口。所以,沈凤喜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原谅的,谈不上有什么罪过,罪过在军阀势力及阶级压迫。而紧紧抓住沈凤喜一家不放,让其忏悔、认罪,不知是站在了什么立场上?其实,这也正是笔者的疑问。
  不饶恕沈凤喜的不是笔者,而是作家张恨水。1930年,张恨水在《作完<啼笑因缘>后的说话》一文中说:“至于凤喜,自以把她写死了干净;然而她不过是一个绝顶聪明,而又意志薄弱的女子,何必置之死地而后快!可是要把她写得和樊家树坠欢重拾,我作书的,又未免‘教人以偷’了。”作者没有判沈凤喜死刑,已经自以为是极大的宽恕。凤喜失身后即使愿意听从樊家树的建议双双逃走,作者张恨水也不允许,哪怕是刘将军允许也不成,因为那样仍然是“教人以偷”。所以,小说中设计樊家树不嫌弃凤喜的失身一节,只是为了突出作者所钟爱的樊家树的光辉形象,而进一步网罗凤喜的罪名而已。文中说凤喜“绝顶聪明”,这在小说中找不到依据,大概这只是为了显示樊家树择偶的眼光吧。
  
  二
  
  小说中,作者对樊家树和沈凤喜之间不平等关系的设计,使得沈凤喜始终处于一副眼光的审视之下,沈凤喜始终居于叙述客体的地位。这副眼光就是来自樊家树的那双“明眸”。小说虽然采用第三人称叙事,樊家树不是叙述者,但是叙述者与樊家树之间没有距离(作家和叙述者之间也没有距离),感情上是完全认同的,两者的目光基本上吻合,而且小说的叙事视点大体总是跟随樊家树,只有在他的眼光和视野里,沈凤喜才得以呈现。也就是说,沈凤喜的状貌,总是通过樊家树的双眼看出来的。樊家树回家探母,在叙述中缺席的时候,他的目光移交给关寿峰父女,关氏父女受樊家树的委托,代为照看沈凤喜,自然充当樊家树的耳目:沈凤喜变节一幕正是通过在窗口偷窥的关寿峰的双眼看出来,表现出来的;沈凤喜在刘将军家的生活情景及后遭毒打、迫害的惨状,也是在关秀姑的审视下呈现出来的。关氏父女除了担任樊家树的耳目之外,还充当他的臂膀。关寿峰夜探刘府、营救凤喜,关秀姑身入虎穴、传递消息、安排樊沈私会、杀死刘将军复仇等,都说明其是樊家树身体的延伸。而且,关寿峰夜探刘府一节的设计,更加重了凤喜的罪过,她如果不是自己变节背叛,自然就得救了——虽然她事先并不知道,这样,凤喜以后的悲惨遭遇只能是自作自受,罪有应得。沈凤喜这种被审视的处境,说明小说从一开始,审判台上的席位就布置好了,樊家树与张恨水高居法官的宝座。在法官威严的目光审视下,沈凤喜为首的一家三口只能老老实实地跪在被告席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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