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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2007年第6期

在长沙当学徒(1929)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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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来到杏花村,杨十哥不在,店员说他出去了,要我等他回来 。我一边等候一边四处观看。杏花村是一栋三层楼房,碎石沙饰成的石库门面。外墙正中开了一张大门,左右开有两个大的玻璃窗橱,里面陈设着各种酒类、外国罐头和各地土特产。进到店堂十分宽敞,左手边是营业间。中间厅堂靠左六台四方玻璃宝笼连成一线,隔着一条通道,还有三台大宝笼,里面全是各类西洋货物。右边还有一片空地,是供来客选货购物的地方。右边靠墙还有两排宝笼,中间空出一段的墙上挂着巨幅的彩色画,一个牧童坐在牛背上,手持竹笛在吹凑(奏)。我还记得画上有题词:“牧童来去横牛背,短笛无腔信口吹。”画的两边挂有对联,上联:马背何如牛背稳,下联:仙人还让酒人闲。那气派比茂兴隆强多了。
  杨十哥回店了,我把被辞退的消息告诉他。他说再去求求袁伯成,要他收留我,要我回舅妈家里去等。我在舅妈家里坐立不安,好像等了好长的一段时间,直到第二天下午十哥才来。他向舅妈问安后,说六舅还是不同意我再到那里去。沉默了好久,十哥忽然唏嘘叹气道:“我对满姑的困难真的是有心无力。”舅妈也很久无言。
  最后十哥对舅妈说:“实在没办法,就先让他和我一起到杏花村住一段时间再说吧。”舅妈说:“你自己还是一个帮生意的,又怎么好带一个人去住?”十哥说:“股东对我还好,试试看吧。”他转过身来喊我:“麟弟,我跟你讲,你和我到杏花村去不能像做客一样,虽然不是店里的学徒,看到别人做事你可以帮忙,要是人家对你印象好,我再去求他把你留下来。你想想看,你屋里困难,自己年纪小,又做不得重事,回去又何是搞?会饿死去。”我一听连忙说:“十哥你带我去,我会发狠做事的。”
  十哥陪我到茂兴隆取了铺盖,一床草席子和一床旧被窝来到杏花村。他带我上了二楼,有间房子里有一个空铺,我把席子铺在上面,打开被窝,这就成了我的住所。
  下楼来,他对一个大概十六七岁的伙计说:“树琪,这是我表老弟,有些事情你可以喊他帮忙做,告诉他怎么做。”树琪说要得。我在杏花村暂时留了下来。
  从第二天开始,我和同房的伙计一路起床,看事做事,帮他们洗茶杯、抹秤、洗水烟袋、添货……手脚好勤快。转眼就到年底了,年关时节正是店里人手紧缺的时候,常常还要到外面去请帮工,老板没有赶我走,也没有说收我做徒弟,我就这样留了下来。
  从农历腊月十七八起,店里就忙不赢了。开始包南货、扎瓶装酒……要搞到晚上十点多钟。到了腊月二十四以后,每天都要营业到晚上十一二点钟。顾客走后还要准备明天的货物,做完就是凌晨一两点。第二天,天还没有亮就得起来,趁司厨还没有搞早饭,在灶上煮开几大锅水,要把发好的笋子转到门市上的小缸里,要把店堂打扫干净,这些都是我们徒弟的事。
  平常人家都是在大年三十吃团年饭,杏花村的团年饭是提前到腊月二十四过小年就吃了。吃了这餐饭后就冒(没)得气歇了。哪个店员接了一笔生意没有做完是不能离开店堂去吃饭的,大家庭只能吃流水席。东家为了要大家发狠做事,灶上的蒸笼里总是蒸有腊鱼腊肉,还有平时没有的好菜,尽你吃。但是因为没有睡好觉,再好的菜也吃饭不进。一直忙到大年三十晚上一点,店铺才“封财门”(打烊)。收拾好店堂后,我在熬房的炉火边洗个澡,倒在床上一觉就睡过去了,醒来是初一半上(晌)午了。
  那时南货店里关晌一般是讲“五、八、腊”,即五月节、八月节工资加半,腊月间工资加翻。所以没有哪个店员会在年前回去。住在长沙的人“封财门”后,拿着工钱回家团聚去了,住在乡下的要初一才得回去。初一到初五,铺子不开门,只留几个人守店,我不是正式的伙计,没有工钱,也就不能回去。
  店股东杨鹤连喜欢赌钱,从初二到初五,他邀了他的亲戚朋友整晚都摇“骰子”押宝。事前他就交待我负责泡茶、装烟,过了十二点钟给他们煮红枣鸡蛋做宵夜。有两个晚上杨鹤连手气好,赢了钱高兴,每次给我一块钱。有的客人玩得来劲,吃了红枣蛋后也在碗里放上四五毛钱。我把这些钱都换成了银元,一共是九块。其他的学徒老板都发了压岁钱,我是寄住的所以没有。但最后我得的钱比他们还多。十哥要我把钱都寄了回去,我第一次帮衬了母亲,心里好高兴。
  第二年,十哥对我说,可以留下继续做。我除了做那些杂事外,也开始到营业间做些事,学打纸包,小的几钱,大的十几二十斤,都要包得漂漂亮亮,不能松松垮垮。我还学会了打算盘,分斤拆两,加减乘除,是每一个店员必须掌握的。好多重事我也做得了,也学会做一些技术活,比如炒瓜子,我也炒得蛮好了。
  年底,树琪师兄出师了,店里又来了一个新学徒叫叶兆熙。他一来成了我的师弟,也成了我的老师。
  叶兆熙是一个富家子弟,父亲在学宫门正街开有“叶和丰”、“叶泰丰”两家酒、酱作坊,生意做得很大。他毕业于师范,本来是一个小学老师。听说他有个哥哥是中央军校七期毕业生,在国民党军队任团长,在一二·八事件中战死上海。其父万分悲痛,认为还是做生意安全,要他辞去了老师职务,送他到杏花村当学徒,以承父业。
  名义上我是师兄,他是师弟 ,但是他年龄比我大,力气也比我大,重东西他总是抢着搬,抬东西的时候,他就把重物往他那头移。他字写得好,算术也快,问我读过书没有,我说只读了初小,要他教我。他很爽快就答应了,晚上只要有空,他就偷偷地教我。
  在杏花村我一做就是六年,六年中只回过一次家。在叶兆熙的帮助下,我完成了初中学业。一九三七年湖南省司机训练班招学员,招考条件是要初中文化,上千人报考只录取二百人,我顺利地通过了考试,就此结束了在长沙的学徒生活。
  
  资料写作者:蔡志远,1917年生,湖南省汽车配件公司退休干部。以上资料由作者本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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