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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经学走向文学:朱熹[淫诗]说的实质
作者:莫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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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诗经》无疑是中国最早的诗歌总集,但由于先秦的政治家们常常将它用作外交辞令,而孔子又曾将它用作教育弟子的教材,所以它从一开始就跻身于儒家经典之列。汉代独尊儒术,研究《诗经》的学者很多,且形成了齐、鲁、韩、毛等不同学派,彼此之间异学纷呈,但尽管争论不休,却都没有超出经学的范围。东汉以后,齐、鲁、韩三家逐渐衰落,《毛诗》代之而兴,最后成为定于一尊的说诗权威。到了唐代,孔颖达奉敕撰就《毛诗正义》,更是把毛公的《传》、郑玄的《笺》当做经文一样地遵奉。于是《毛诗》置于首篇《关雎》之前的"大序"和置于其余各首之前的"小序"便成为对诗义的权威性解说,自唐至五代,从未受到任何怀疑。由于"大序"和"小序"都是以"美刺之说"来解说诗义,也即把《诗经》的文本都解读成政治文本或社会文本,所以《诗经》的文学性质便隐而不彰了,《诗经》学在整体上只具有经学的属义而绝无文学的性质。到了北宋,欧阳修、苏辙等人开始对《毛诗》,尤其是对《小序》有所怀疑,但是这种怀疑尚不彻底。及至南宋初年,郑樵著《诗辨妄》,才从整体上驳斥《小序》,几至体无完肤。可是欧、苏、郑等人的新说被恪守经学传统的学者视为大逆不道,它们一出现便受到了猛烈的攻击。北宋时程颐即对欧、苏之说大不以为然,南宋的范处义、吕祖谦还针对郑樵分别写成《诗补传》、《吕氏家塾读诗记》,重申《小序》之说。周孚干脆写了《非诗辨妄》,务欲根除郑樵之说而后快,以至于《诗辨妄》一书很快就失传了。由此可知,《诗经》研究在长达一千多年的学术史上一向被限定在经学的范围内,稍有逾越者即被视为离经叛道。在这种形势之下,要想恢复《诗经》文本和其学的文学性质,真是谈何容易!
朱熹著《诗集传》,其本意也是从事经学的研究,是为了更准确地解读儒家经典。但由于他自身具有极高的文学悟性,其治学态度又以实事求是为宗旨,所以他对《诗经》文本的文学性质无法视而不见,于是《诗集传》在实际上终于打破了经学的藩篱,《诗经》学终于在一位理学宗师的手中迈出了从经学转向文学的第一步。
朱熹在《诗集传序》中说:"吾闻之,凡诗之所谓风者,多出于里巷歌谣之作,所谓男女相与咏歌,各言其情者也。"对《诗经》的文学性质,尤其是对《国风》的民间歌谣性质有清醒的认识,是朱熹宁肯违背二程之说也要断然采取郑樵的废序之论的必要前提。正因如此,朱熹对《小序》的辨驳中最为惊世骇俗,同时也最具有文学批评性质的莫过于他对所谓"淫诗"的解读了。因为所谓"淫诗",其实就是"男女相与咏歌,各言其情者",这正是《诗经》中文学性质最为强烈,也是历来受到经学家最大曲解的部分。恢复对这部分作品文学性质的确认,对整部《诗经》的文学性质的体认也就探骊得珠了。所以我认为,在《诗经》学从经学走向文学的过程中,朱熹的"淫诗"说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值得我们认真地进行分析和价值重估,而不能像"古史辨"学派那样轻率地视之为明日黄花。
二
《诗集传》中解作"淫诗"的共有三十首,按照《小序》对它们的解说,可分成下面两类:
第一类是《小序》认为与男女爱情毫无关系,而朱熹却解作"淫诗"的,它们共有十六篇:
1.《邶风·静女》
《小序》:刺时也。卫君无道,夫人无德。《诗集传》:此淫奔期会之诗也。
2.《卫风·木瓜》
《小序》:美齐桓公也。《诗集传》:疑亦男女相赠答之词,如《静女》之类。
3.《王风·丘中有麻》
《小序》:思贤也。庄王不明,贤人放逐,国人思之,而作是诗也。《诗集传》:妇人望其所与私者不来,故疑丘中有麻之处,复有与之私而留之者。
4.《郑风·将仲子》
《小序》:刺庄公也。《诗集传》:莆田郑氏曰:此淫奔者之辞。
5.《郑风·叔于田》
《小序》:刺庄公也。叔处于京,缮甲兵以出于田,国人说而归之。《诗集传》:或疑此亦民间男女相悦之词也。
6.《郑风·遵大路》
《小序》:思君子也。庄公失道,君子去之。国人思望焉。《诗集传》:男女相悦之词也。
7.《郑风·有女同车》
《小序》:刺忽也。郑人刺忽之不昏于齐。《诗集传》:此疑亦淫奔之诗。
8.《郑风·山有扶苏》
《小序》:刺忽也。所美非美然。《诗集传》:淫女戏其所私者。
9.《郑风·兮》
《小序》:刺忽也。君弱臣强,不倡而和也。《诗集传:》:此淫女之词。
10.《郑风·狡童》
《小序》:刺忽也。不能与贤人图事,权臣擅命也。《诗集传》:此亦淫女见绝而戏其人之词。
11.《郑风·褰裳》
《小序》:思见正也。狂童恣行,国人思大国之正也。《诗集传》:淫女语其所私者。
12.《郑风·风雨》
《小序》:思君子也。乱也则思君子,不改其度焉。《诗集传》:淫奔之女言当此之时,见所期之人而悦也。
13.《郑风·子衿》
《小序》:刺学校废也。《诗集传》:此亦淫奔之诗。
14.《郑风·扬之水》
《小序》:闵无臣也。君子闵忽之无忠臣良士,终以死亡,而作是诗也。《诗集传》:淫者相谓。
15.《郑风·出其东门》
《小序》:闵乱也。公子五争,兵革不息,男女相弃,民人思保其室家焉。《诗集传》:人见淫奔之女而作此诗。
16.《陈风·防有鹊巢》
《小序》:忧谗贼也。宣公多信谗,君子忧惧焉。《诗集传》:此男女之有私而忧或间之之词。
以上十六首,《小序》皆解作美刺之诗。在《郑风》的十二首中,竟有《有女同车》等五首被解成是刺公子忽的,朱熹说:"最是郑忽可怜,凡《郑风》中恶诗皆以为刺之!"他又特别针对《狡童》一诗反驳《小序》说:"郑忽如何做得狡童?若是狡童,自会托婚大国,而借其助矣。谓之顽童可也!"又说:"安得当时人民敢指其君为狡童?"今检《左传》(桓公六年),郑公子忽以"齐大,非吾耦也"为由拒婚齐侯之女,并非过错。忽后来被立为昭公,曾为弟所逼而出奔卫,终为臣下所杀,确是"柔懦阔疏"之人,朱熹不信郑人会称忽为"狡童",甚确。况且"刺忽"之说与诗本文风马牛不相及,试看《狡童》的本文:
彼狡童兮,不与我言兮。维子之故,使我不能餐兮!
彼狡童兮,不与我食兮。维子之故,使我不能息兮!
朱熹解第一章曰:"赋也。此亦淫女见绝而戏其人之词。言悦己者众,子虽见绝,未至于使我不能餐也。"说这是戏谑之词,固未必然,因为也可以读作女子被弃而自叹之词。然而这出于被弃女子之口,则是没有疑义的。可是《小序》却解之曰:"刺忽也。不能与贤人图事,权臣擅命也。”孔颖达又将所刺之事落实为昭公(即忽)复立,祭仲专权。可是为什么郑人会称郑昭公为"狡童"呢?孔氏勉强为之解曰:"忽虽年长而有壮狡志,童心未改,故谓之为狡童。"这真是如朱熹所嘲:"才做刺忽,便费得无限杜撰说话!"朱熹指责"《小序》大无义理,皆是后人杜撰,先后增益凑合而成。多就诗中采摭言语,更不能发明诗之大旨",甚当。
第二类是《小序》承认所咏之事与男女之情有关,但认为诗人之意是讽刺当时的不良风俗。而朱熹却解为男女自叙其事或自咏其情的"淫诗"。它们共有十四首:
1.《风·桑中》
《小序》:刺奔也。卫之公室淫乱,男女相奔。《诗集传》:此人自言将采唐于沫,而与其所思之人相期会迎送如此也。
2.《风卫·氓》
《小序》:刺时也。宣公之时,礼义消亡,淫风大行,男女无别,遂相奔诱。华落色衰,复相背弃,或乃困而自悔丧其妃耦,故序其事以风焉。美反正,刺淫佚也。《诗集传》:此淫妇为人所弃,而自序其事以道其悔恨之意也。
3.《卫风·有狐》
《小序》:刺时也。卫之男女失时,丧其妃耦也。古者国有凶荒,则杀礼而多昏。会男女之无夫家者,所以育人民也。《诗集传》:国乱民散,丧其妃耦。有寡女见鳏夫而欲嫁之,故托言有狐独行,而忧其无裳也。
4.《王风·大车》
《小序》:刺周大夫也。礼义陵迟,男女淫奔,故陈古以刺今大夫不能听男女之讼焉。《诗集传》:古之欲淫奔者之辞。
5.《郑风·丰》
《小序》:刺乱也。婚姻之道缺,阳倡而阴不和,男行而女不随。《诗集传》:妇人所期之男子已俟乎巷,而妇人以有异志不从。
6.《郑风·东门之》
《小序》:刺乱也。男女有不待礼而相奔者也。《诗集传》:门之旁有,......识其所与淫者之居也。室迩人远者,思之而未得见之词也。
7.《郑风·野有蔓草》
《小序》:思遇时也。君之泽不下流,民穷于兵革,男女失时,思不期而会焉。《诗集传》:男女相遇于野田草露之间,故赋其所在以起兴。
8.《郑风·溱洧》
《小序》:刺乱也。兵革不息,男女相弃,淫风大行,莫之能救焉。《诗集传》:此诗淫奔者自叙之词。
9.《齐风·东方之日》
《小序》:刺衰也。君臣失道,男女淫奔,不能以礼化也。《诗集传》:言此女蹑我之迹而相就也。
10.《唐风·绸缪》
《小序》:刺晋乱也。国乱则婚姻不得其时焉。《诗集传》:夫妇相语之词也。
11.《陈风·东门之》
《小序》:疾乱也。幽公淫荒,风化之所行,男女弃其旧业,亟会于道路,歌舞于市井尔。《诗集传》:此男女聚会歌舞,而赋其事以相乐也。
12.《陈风·东方之杨》
《小序》:刺时也。昏姻失时,男女多违,亲迎女犹有不至者也。《诗集传》:此亦男女期会而有负约不至者,故因其所见以起兴也。
13.《陈风·月出》
《小序》:刺好色也。在位不好德,而说美色焉。《诗集传》:此亦男女相悦而相念之辞。
14.《陈风·泽陂》
《小序》:刺时也。言灵公君臣淫于其国,男女相悦,忧思感伤焉。《诗集传》:此诗大旨与《月出》相类。
以上十四首,《小序》都解作刺时之诗,是诗人看到男女相悦、淫风盛行的社会情况后对乱世的讽刺。十四首诗中除了《王风·大车》是"刺周大夫"外,所讽刺的对象都是时代或社会,并不针对具体人物。这可能是由于《小序》的作者也看到了这些诗所写的内容都与男女相悦有关,而男女会合之地显然都在民间而不在宫殿苑囿,所以无法落实为刺上层社会的某个人物,于是就泛泛地说它们是"刺时"。显而易见,这种解说的起因是孔子曾说过:"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诗经》又一向被当做儒家经典,故汉儒相信《诗经》的作者都是本着正当的目的来写诗的,于是对这些显然有关于男女相悦的诗只好以"刺"作解了。朱熹则不然。朱熹认为:"只是思无邪一句好,不是一部诗皆思无邪。"所以他毫不犹豫地把上述诗歌都解作男女自述其事、自道其情的作品。那么,哪一种解读更近于事实呢?让我们以《风·桑中》为例:
爰采唐矣,沫之乡矣。云谁之思,美孟姜矣。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宫,送我乎淇之上矣。
爰采麦矣,沫之北矣。云谁之思,美孟弋矣。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宫,送我乎淇之上矣。
爰采葑矣,沫之东矣。云谁之思,美孟庸矣。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宫,送我乎淇之上矣。
此诗一唱三叹,且全诗以第一人称道之,正是一个沉浸于爱情喜悦之中的男子的口吻,哪里能看出丝毫"刺奔"的意思?朱熹解曰"此人自言",是从文体出发所能得出的惟一结论。宋代遵循《小序》的学者也看到了这一点,于是试图曲解以弥缝之。吕祖谦云:"《桑中》、《溱洧》诸篇,几于劝矣。夫子取之,何也?曰:诗之体不同,有直刺之直,《新台》之类是也。有微讽之者,《君子皆老》之类是也。有铺陈其事,不加一辞而意自见者,此类是也。"对此,朱熹专门写了一篇《读吕氏诗记桑中篇》进行驳诘:"诗体不同,固有铺陈其事,不加一词而意自见者,然必其事之犹可言者,若《清人》之诗是也。至于《桑中》、《溱洧》之篇,则雅人庄士有难言之者矣。孔子之称思无邪也,以为诗三百篇,劝善惩恶,虽其要归无不出于正,然未有若此言之约而尽者耳。非以作诗之人所思尽无邪也。"吕祖谦虽承认《桑中》"不加一辞",但仍强解为"刺"诗,完全是盲从《小序》。而朱熹则径从文本出发,解之为"此人自言"。在朱熹看来,"淫诗"所咏的皆是男女间不正当的事情,"诗人"是不应该"作诗刺之"的。而孔子所以不删去此类诗,仅仅是因为它们在客观上也可起到惩恶的告诫作用,而不是说这类诗自身即含有"刺"义。虽然朱熹对这类诗的价值评判并不正确,但他把它们解作"淫奔者之辞",却是千真万确的文本解读。
三
把《诗经》中的部分诗解作"淫诗",在当时是石破天惊之论。因为《诗序》的传统已经相传了千余年,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如今这些具有严肃意义的"刺诗"忽然变成了"淫奔者之辞",怎能不使恪守成说的儒生们如雷轰顶!所以即使是身为理学宗师的朱熹也未能免受讥评,自南宋至清代,许多学者复据《小序》而反对《诗集传》,试以《邶风·静女》为例:
静女其姝,俟我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踟蹰。
静女其娈,贻我彤管。彤管有炜,说怿女美。
自牧归荑,洵美且异。匪女之为美,美人之贻。
在今人看来,这首诗无疑是写男女约会之事的,正如《诗集传》所断言:"此淫奔期会之诗也。"可是《小序》却解之曰:"刺时也。卫君无道,夫人无德。"这种解读显然与诗歌本文毫不相干。于是郑玄进而笺曰:"以君及夫人无道德,故陈静女遗我以彤管之法。德如是,可以易之为人君之配。"那么何谓"彤管之法"呢?毛《传》认为这是指"女史彤管之法","事无大小,记以成法"。郑《笺》又云:"彤管,笔赤管也。"对于"俟我乎城隅"这一句,朱熹认为"城隅"是"幽僻之处",也即男女幽会的僻静地方。可是毛《传》却说:"城隅以言高而不可逾。"郑《笺》又进而说:"待礼而动,自防如城隅。"尽管毛、郑之解毫无根据,且牵强附会到了极其荒谬的程度,后儒却仍然信之不疑。在朱熹《诗集传》问世之后,陈傅良仍信从《小序》,而反对朱说主要是沿袭相传已久的传统说法,此外别无其他理由。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到了清代,《诗经》学整体的学术水平上已有了突飞猛进,学界对所谓"淫诗"的理解却仍落在朱熹之后,即使是被今人称为"超出各派之争的独立思考派"的姚际恒、崔述、方玉润三人,也不例外。甚至一直到1922年,章太炎在上海讲演"国学"时,还说:"朱文公对于《诗序》解诗指为国事而作,很不满意,他径以为是男女酬答之诗,这是不可掩的过。当时,陈傅良反对朱文公,有城阙为偷期之所,彤管为行淫之具等语。"由此可见,朱熹废弃《小序》成说,径从文本出发来解读"淫诗",是何等难能可贵的千古卓识!
四
有一个问题需要作些辨析。朱熹把涉及男女爱情的诗称之为"淫诗",当然是出于否定的态度。对于理学家朱熹来说,这是他惟一可能采取的态度。
从今天的立场来看,朱熹对"淫诗"的价值判断当然是不可取的。但是我也不同意《古史辨》派学者说朱熹"仍忘不了名教的大帽子,所以终不懂得诗"的说法。正如上文所说,要求理学宗师朱熹对"淫诗"持肯定、赞赏的态度,那是脱离历史现实的。朱熹的贡献在于,他在郑樵等人的启发下,看清了"淫诗"的真正性质,并且借助他的学术地位,使这种解读得以流传开来,从而拨清了千余年来笼罩在《诗经》上的经学迷雾,这就为后人正确地认识《诗经》中的爱情诗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事实上我们只要在朱熹解读的基础上转变一下价值判断即可。我认为对于《诗经》中"淫诗"的解读是文学家朱熹在《诗经》研究中的最大成绩,正是这种解读在历史上首次还《诗经》以文学性质的本来面目,值得在《诗经》研究史上大书特书。?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中文系】
(摘自《文学评论》2001年第2期,原文约12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