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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觉说金刚经

第二个问题,又问:如来讲了关于证得无上正等正觉的觉悟之法了吗?这个问话有点稀奇,说你前面六品讲的什么?从法会因由、善现启请、大乘正宗、妙行无住、如理实现、正信希有,这六段话的内容是谁讲的?“佛祖如来”讲的。但他又问:我有讲了什么吗?我讲了哪些个方法?须菩提带着谦卑,带着诚信,非常恭敬地说:根据您所讲的前面六段的内容及义理,我的理解是,从如来您教授的内容和您展示的智慧功夫来看,没有任何具体的、固定的所谓的觉悟之法,可称为“无上正等正觉”;也没有任何具体的、固定的觉悟之法,供如来教授。

  佛祖就讲了这么个东西,须菩提说他是理解的。他说:佛您这么说了——有、有、有,到了第五品您就开始否定了。前面四品讲得好好的,到了第五品,又有了“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现诸相非相。即现如来”,您就开始否定,到了第六品正式开始否定,到了第七品就否定之否定,肯定之肯定。光讲否定之否定不行,还有肯定之肯定,佛祖这个“否定”是为了肯定而言的,是肯定实相般若的存在。因为前面几品讲的是什么?讲的是般若智慧的境界,是境界般若,是给你一个方便般若,那些语言是给你的文字般若。所谓说无量劫以来,是好远好远以前,好远好远以后,所有众生,能证得无上觉悟的这些人,那是什么?叫有情众生,即为眷属般若。从一开始就强调,他是从不同的层面就强调金刚般若的五方面。

这五般若中的四个方面都讲了,讲四方面的般若是为了什么?为了实相般若的讲法,让你呈现实相——大实相。他就说了,如果你有一个“实相般若”的观念,我告诉你,那不是实相般若,只能是以这个假名这样来描述它,即非实相般若。像这样肯定的否定,否定的肯定,就是肯定智慧,否定偏执;否定心意,肯定净寂;肯定如理与践行,否定贪执与盲目……就这样来回转。辩证法就是这样,但它符合实相般若的体性。只要你见证了实相智慧,随便怎么说都能符合如来之性境;如果没有见证到如来境界,那么无论怎么小心谨慎地说和行,都不会符合如理的内涵要义。智慧境界就是:有规矩,不守规矩,不越规矩。

从第一品到第六品,实际上展示了般若智慧的境界,是佛祖如来证得的关于实相般若智慧的一种境界。对于这种境界,没办法说清楚,只能勉为其难地运用辩证法的方法来讲解般若实相的整体性境界。这样就形成了智慧整体观和智慧辩证法,以此来描述生存过程中人的实相境界,就会自然展现出文字般若。当然没有智慧的境界,就不会出现文字般若,也不会出现方便和眷属般若了。所以佛祖自然会围绕般若智慧这四方面来展开讲,而且是无时无刻不贯穿始终, 肯定并且加以否定,否定之否定。为什么?让你成就实相般若,他是围绕着这个核心的内容去讲解的。说如果你执著于实相般若,你就不可能在当下进入。但是又告诉你,当下进入是有差别的。是什么差别?有的人是站着觉悟的,可有的人是坐着觉悟的,有的人是躺着觉悟的,有的人是闻着花香觉悟的……

  当下进入能没有差别吗?前六品中没讲吗?应如是住,如是降服其心。那你从中能想出什么办法,说一个方法就能入吗?“应如是住”你怎么理解,是站着、睡着、躺着、掖着?那随便你怎么进入都可以,它是个总结。这里告诉你了,就是你也不用想是闭上眼睛还是睁着眼睛,就开悟了。当然说,既可以是坐着也可以是躺着,无定法可言,无法可说。所说法皆是佛法,亦非佛法。你只要执著于这个法,它就不是觉悟的法。

  所以佛祖如来说:我先问问你须菩提,我对自己进行否定了,我是这个境界,那么你怎么看呢?须菩提是这样看的,他说:我从您讲“文字”当中理解了那个“境界”;您所讲的“文字”内容,给我们带来了极其的“方便”;从这种“方便”之中我感受到那种有情“眷属”。智慧的这几个方面,只要现前的时候,一切皆是无为法。一切皆是无为法,就是无实相可言的实相。这个地方没办法打比方的,一打比方就著相了、著色了。只能从理上入,从行上入,这个理叫如理,这个行叫觉行。

它叫如理,所谓如理,就是不能定型的理论。但是,不是定型的理论为什么又讲出了定型的式态呢?前面的理论就是讲定型的,这种式态必须得这样进入,一定要这样进入,但是不要执著这就是进入的法。佛祖讲了必然的规律,已经讲出来了,但是你不能著这个法的相。这是很好的法,是如法——如来之法,觉悟之法,但是你不能把它当做一种固有的、固定不变的观念去守着它,不能住在那个观念的境界之中;如果你住在那个观念之中,我告诉你,我啥也没说,我无法可说,我说的那些东西都不能算话。但是不算话那为什么又讲呢?是让你们这些修行人,听也是应该听的,做也是应该做的,但是不能有个可说、可得的想法,也就是不能也不要执著于它。这样就行了。

  我们举个例子。有人问义玄禅师:“达摩祖师西来之意为何?是要传什么真义?”义玄回答说:“祖师如果有意而来,或是认为有个真义要传、要说,那么他就连自救都做不到,更别说是度人了。”那人又问:“既然是无意又无义,那么他的徒弟二祖慧可是怎么得法觉悟的呢?”义玄答道:“得者是不得。”二祖正是因为无得,得了个“无所得”,才现性觉悟。 

  这个公案就是告诉大家,祖师来中国传法传道,是无所传、无所说,也没有个来或不来的分别。如果他认为有个原因要来,有法要传,有个理可说可教,那么就著相了,他自己就没觉悟,自度自救都不可能,还谈什么度人救人呢?无说可说,才合真义。那初祖什么都没说,二祖是得了什么法觉悟的呢?其实什么东西都没有得到,无得可得。如果认为有个可得,哪怕是有个理或法的概念,就是有所住,即偏离了实相之根本。

  所以说,有理而不执著于理,有法而不执著于法,便是如理、如法。这样去践行,才能呈现如来真实义。这就是“无得无说”的内容,这就是第七品的内容。

  那么在我们生活当中有很多具体的例子了,我们平常人的观念,是以我为中心的观念;可是如理是要破除以我为中心的这个观念的。你是用以我为中心的这个观念,来支撑你所谓的人生;而佛祖如来是用如理,用运动、变化、发展的观点,来看待人以及看待智慧这一事物的运化发展过程。是这样的过程,你不能说是目的,你要说是目的那就错了,为什么?哪有目的可言呢?所以说明心现性、获得觉悟,不是个目的,它只是一个方向。很多人把明心现性当做一个目的,这样就偏离了佛法开发般若智慧的本质内涵了。

  实相即非实相,般若亦非般若。第七品还是在强调实相般若的境界,强调这个内容的如如不动之理。什么叫如如不动?如如不动就含着动。“如如”怎么能不动呢?如如不动就是动中有静,静中有动。要否定它,如如不动是否定这个“如如动”的。如如本身就是有动的,它后面加个“不动”,就是来偏正中和的。

  这一品中最关键的是“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如来在否定了前面六品的时候,到第七品又否定自身所说法。第七品落脚点就是:我走过的路都是真实的,但是我讲出来了,你们不要执著;我归纳的,你们不要住在那个境界中。你们住在那个境界中是不对的,不住在那个境界中也是不对的。所以那个住包含着什么?包含着注意它,包含着住在那里边,还包含着什么?停留。你要真停下来,他又不让你停;让你“住”,然后又让你“离”,最后一切离也离,连“离”的念头都不能有。

  实际上第七品强调的是,所有的“境界、文字、方便、眷属”般若都是实相般若的用。从第一品到第七品都讲这么一句话——实相般若的用。为什么这个地方不用“佛”或者“世尊”?因为“佛”是指圆满觉悟者;“世尊”,是对自己报身的称呼;“如来”则是对最根本智慧境界的描述,是对智慧法身的描述。这个观点和概念不能混淆了。

事实上从第一品讲到第七品,没有讲实相的“实相”,没有讲境界的“境界”,没有讲文字的“文字”,没有讲方便的“方便”,因此而有人受持,那么就是“眷属”,是没有讲眷属的“眷属”。这些都是金刚般若的内容,它们是前后相互贯穿、互为一个整体的。

  从第一品,道本平常到平常是道,它是这么一个过程。然后,道即是平常、平常是道的内容你都不能执著,这就是法。这些法是不可缺少的,但是还不要执著于这些法。不执著这些法,你还不能说不要这些个法,这就是——法非法非非法。你还不能这么说,这么一说就完了,就离开了道的本体。

  然后从四品到七品,它又是往后延伸的;第四品为第五品产生了注脚,第五品为第六品产生注脚,第六品为第七品产生注脚,它们又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从这个当中我们可以看出来,《金刚经》讲的如来真实义,它是从前至后皆是法,从后至前皆是相。《金刚经》的内容是法相一如,无有分别的;既是法又是相,既是相又是法,不可分别。不管怎样,就是告诉你不要分别它。

  到了第七品展示出来的内容,是对“法非法非非法”的进一步强调和进一步的认识,并且在这个基础上,否定前面六品所讲述的内容。否定的目的不是让你不用它,而是让你不执著地用它,这就是非非法的道理所在。

  那么我们怎么来理解“法非法非非法”和“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呢?所谓“觉悟之法”,实际上根本不能说是觉悟之法,但是又不能否定其是觉悟之法。一切法,哪怕是如来所教的觉悟之法,只要一执著于它,把它固有化、模式化,即是“非法”,就不可能使人现性觉悟。如果有一切法,而不执著于一切法,这样去践行,那么任何法都有可能使人走向觉悟,“非非法”。法无定法,没有一个固定的、固有的觉悟之法。所有的觉悟者,都是以自自然然、自然而然之法——无为之法当下进入的,只是每个人进入的当下不同,进入的时间、方式以及进入的境界都不相同而已。

  有这样一则故事:一位云游的行者经过山林,在林中发现了个木屋,笼罩着一片光。这个行者猜想,木屋里面一定有位功夫高深的修行人,才能呈现出这样的境象,他便登门拜访。

  原来屋里只有一个猎户在打坐,行者就向他讨教:“您是怎么修炼到这样的功夫境界的?”猎户回答说:“我以前碰到了一位师傅,他教了我六字真言。我每天只是虔诚地念诵这句真言就这样了。”行者明白了,原来是这个原因。这时就见猎户又开始进入状态,闭目念诵:“嗡嘛呢呗咪牛,嗡嘛呢呗咪牛……”

  行者一听,这真言不对啊!应该是“吽”,怎么成了“牛”呢?他就好心地提醒道:“您念错了。六字真言应该是嗡嘛呢呗咪‘吽’,最后一个字念hōng(音同“轰”),不是‘牛’。”猎户十分感激:“当时真言传给我时是写在纸上的,最后这个字我一直以为念‘牛’哪。要不是今天遇到您,我就一直错下去了,真谢谢您啊。”就这样行者便辞行上路了。

  第二年,行者又经过这里,发现木屋的光没有了。他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推门一看,那个猎户一边打坐一边念着:“嗡嘛呢呗咪‘牛’,不对!是呗咪‘吽’,不对!是‘牛’……”

  我们从这个故事中能看出什么?那位猎户虽然把六字真言念错了,但还是能够以这样的方法进入定境。当他全然投入地念诵口诀的时候,便处在一念代万念的境界中,这样入定修行,也一样可以使人出功夫。

  而六字真言中“吽”的正确发音,却成了他修行中的障碍,因为他住在“吽”这个字的正确发音上,不停地在进行“牛”与“吽”的分辨。这样他就处在杂念丛生的状态中,所以就没办法入定了。

  六字真言之法,没有对与错的分别,“牛”之法与“吽”之法并没有对与错。对于那个猎户来说,纠正之后反倒变成了障碍,这时,法就成了“非法”。如果因此公案就断然否定掉“吽”之法呢?那么就出现了——非法非;如果因此公案就肯定“牛”之法,那么就出现了——法非法。如果不执著于“牛”之法,同样也不执著于“吽”之法,行任何法时,不住于任何法,那么任何法——“牛”之法也好,“吽”之法也好,其他任何法也好——都可以使人当下进入,这样就是非非法。什么样的非非法?是无我状态下的,自自然然、自然而然的无为之法,当下进入。

  必须是无我境界、无为之法,才能进入。如果你想模仿哪一个公案讲到的法,却很难出功夫,很难进入。因为你一有心而为,一执著,这个“非非法”又成为非法了。你可能通过打坐、棒喝或凭借参禅等方法呈现出无为的状态,入定或当下进入,可因袭“这个”方法你进入不了。所以说,法无定法。

法无定法就是说,如果你在践行的过程中,执著于色,执著于相,执著于念,执著于见,执著于法——哪怕是有一丁点儿的执著,那么任何法,包括如来所教的觉悟之法,都不能使你进入而觉悟,都是非法;如果没有丝毫执著,你能够这样当下进入到无我的境界,那么任何法,都可以进入,这就是非非法。

  法非法非非法,这句话很不好理解,所以借助公案来分析,使大家能够更容易接受。但是不要住在公案的内容上,而是要透过公案本身,进入到其本质内涵中,与根本真义相合。

  所以这个东西你讲了,举例子说明,一说你就容易著,著在例子的这个相里,但是不打比方又不容易理解认识,所以我们也会适当地举一些例子。我们看有的老师在讲解《金刚经》内容的时候,大多是用故事来引导你进入,通过对佛学的认识,对佛学故事的引入,使你对佛法产生一些认识和理解,但是也因此出现一些弊端,很难帮助我们从功夫上进入,这样就很容易偏离如来真实义。

  我们讲的这个是功夫,是整体观,又是辩证法。我们讲的角度不一样,着重于如来真实义的呈现,这个有点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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