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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觉说金刚经

如果你不能正确理解,不能产生正信、正念,即是对佛的诽谤。难道仅仅是对佛祖世尊的诽谤吗?不是,是对所有的大善知识、觉悟者的诽谤。因为千百年来,所有的大成就者、大善知识,都在不同的时期去帮助、去引度众生,为众生服务,全然地服务。他们全然服务展现的是无我的境界,也让你进入无我的境界。你只要进入无我的境界,所有一切法皆是非法。只有把讲的一切法践证了,这样才行,这是一个层面的涵义。

  第二个层面,佛说一切法,只是佛说的一切法,它不能涵盖一切法,还有很多没讲到的。所以觉悟之时的法,有时候还不一定是觉悟者所走过的那条路。例如伽叶,佛拈花他微笑。六祖觉悟之时又不一样了,“应无所住而生其心”,他听到了,觉悟了。那么慧可是怎么觉悟的呢?慧可要安心,达摩祖师说“心何在,拿来,我与你安”。“觅心不可得”,没有。“我与汝安心竟”,已经给你安好了。每一个高功大德、大善知识、获得般若智慧的成就者,他们当下进入的法,法法不同,不可以执著于某一个固定的法,一执著你就不可能在当下进入。所以说,法非法还有这个层面的涵义。

  我们的思路不要仅仅局限于《金刚经》讲授的这些内容。除了《金刚经》讲授的这个内容以外,我们所生活的一切内容,皆是觉悟之法。因为每一个当下皆是成就之因缘,也就是非非法。所以非说所说,就是让你不要有固定的模式,不要有固定的概念,不要执著于某一个人,不要产生宗教信仰般的迷信。你可以把它当做科学坚持,你可以信仰它,但你不要痴迷于其中。一痴迷,就不是觉态,不是觉醒态;一痴就是迷态,一贪就是迷态,贪、瞋、痴、慢、疑皆是迷态,迷在不觉醒的梦寐之中。这非说所说,就是让你不要执著,不执著于法。不执著于法,才是非法非非法,这样当下进入,“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无为法,就是非说所说之涵义的展现。

  佛祖世尊又讲:所说的众生即非众生,“彼非众生非不众生”。对待所说的这样的众生,有形有象的这个众生,你不要著了这个“有形有象”。这个里面很微妙,你看“如来有所说法即为谤佛”,如来是境界,法身称为如来;“即为谤佛”,佛是一个觉悟了的成就者。在一句话里面,既用如来又用佛,它们能是一样的吗?你能够在一句话中把它们统一起来吗?就是说,你不要把境界当成是有形有象的,你不要把自己的身形样貌当成是如来的境界身,不能把报身和法身混为一谈。那么众生也是一样的,你不要看着有形有象的众生相貌,就肯定他们是不能够走向智慧觉悟的众生、修行人。你要是那样去认为,你要把它固定化,以某种固定的方式去判断,那你就错了。

  我所说的众生,你不要通过有形的事物去判断。众生还有无形的,众生的存在“若有色。若无色。若有想。若无想。若非有想。非无想”,那是众生的类别。你仅仅只是把看得见的当做众生,那就不对了;你有个佛与众生的区别,那也是不对的。你这个概念不要停在有形有象上,不要住在色上,要离开这个色;要离开众生的概念,离开这个相。上一品中讲的就是“离色离相”,这一品的内容是与之相通相合的,这里就是说:既不要对众生的色身固定化,也不要对众生的概念固定化。这个众生涵盖的内容,是有色的、无色的,有想的、非有想的等等,它包含这样一些内容,你就不可以当做有固定的那么一种叫众生。有情即是众生,也是众生的一个类别。对这些类别只是方便描述这么勉强划分一下,“众生”也只是假其名而已。注意,不要有众生与佛这样的概念分别。

  “非说所说”的内容,就强调了法不住,不住法。所说一切法,皆是法,皆不是法。《金刚经》它涵盖不了一切具体法,却能够涵盖一切觉悟之法的本质,一切如来,及一切如来成就之法,皆从此经出。也告诉大家说,非说,没有说。“没有说”即是我所说的内容,“所说”的内容是不可说的。所说的,是非说的;非说的,你只要做到了,就是所说的。

  不执著于如来说法,即是非说,非说即是所说。而大多数所谓学佛参道的修行人,总是著法、著法相,把“说”当成“所说”。就像很多人都问:“您说人反应的一切都是相,难道我们学习的佛经也是相吗?也是虚妄欺人的吗?”其实你执著于它,它便是相;不执著于它,放下经文、放下语言文字、放下理和法的概念,而去如法受持践行,它便是真义。这就是非说所说的涵义。佛经、佛法本不欺人,而是执著的人自欺;不但自欺,你不明了真义,还这样去教别人,这就是自欺欺人。

  举个例子。居遁禅师有一次开示弟子说:“修行的人要放下佛的概念以及佛讲的一切理和法,这样才能成就如来真义。新丰大师有言‘如果不能放下佛法,执著于它,你就被所谓的佛和佛法欺瞒过去了’。他说得很有道理。”

  这时候有个弟子就问:“难道佛也有欺人之心吗?”

  禅师反问:“你说江河湖海有没有阻碍人行路之心?”又接着道,“江河湖海虽然没有要阻隔、妨碍人们前行之心,但是人到岸边被挡住了,过不去,也就成障碍了,所以又不能说它不碍人。佛及经典虽然没有欺人之心,但是学佛的人透不过去,著相著法,那么佛法也成了障碍,就被佛欺去了,所以不能说佛与佛法不欺人。假使能有相不住相,有法不住法,放下一切相和法,那么就没有任何东西能障碍你了,这才是明了如来真义,这样去学习践行,才能达到觉悟境界,也就与古大德贤圣融为一体了。所以这个问题若是参悟不透,还要强来学佛学祖,胡修乱行,那就算是修无数劫世、无数辈子,也不可能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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