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92 为谁而歌港台歌星在大陆

  Author :朱玉

  Issue : 总第 152期

  Provenance :兰州晚报

  Date :1993.12.23-27日

  Nation :

  Translator :

  从歌声和形象上了解港台歌星,大陆听众是从张明敏开始的。这个一身书生打扮的年轻人,用一曲《我的中国心》巧妙地把民族精神和通俗音乐结合在一起,全长城内外的炎黄子孙为之动情。

  在此之前,拎着收录机在大街上放邓丽群歌曲成为一种时尚;在此之后,费翔载歌载舞,让大陆小伙子和姑娘们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劲舞”,一时间,中学生们“我为君狂”,大陆追星族初具雏形。

  至1987年、1988年,张明敏、费翔等人开始有了出声费,但不过几万元。进入90年代,港台歌星开始炙手可热。亚运会前,赵传、潘美辰开个人演唱会,出声费价码已达10万、20万元,丑男人和并不丑的歌相加,演唱会的票价到了50元左右。

  此后,港台歌星之热一年高过一年。1992年,港台歌星在北京举办个人演唱会10台,共28场;1993年1至11月,已有11台、共30场的个人演唱会在北京举行。

  让人挠头的演唱会保卫工作

  除了演员自己及经纪人、乐队、伴舞外,恐怕最辛苦的就是文化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了,客观环境要求保卫者如临大敌。每次大型演唱会,围着观众席的栏杆绕场一圈,平均三五米就有一个戴着白手套、十分威严地坐着的武警战士,这种阵势虽然与演唱会气氛不太协调,但也是没办法的办法。

  就是这样,还是经常有不可预见的事发生。1993年8月,香港“四大天王”之一到京演唱。当这位“天王”刚刚出场唱起第一首歌时,一名三四十岁的女观众便冲过栏杆,要为“天王”献花。为了保证歌星的安全,公安人员马上将她带离现场。不想此举没有得到歌星的理解,他当即停唱,要求公安局放人,让追光灯照着歌迷,送她回到原来的座位上,这一要求被公安人员拒绝。“天王”回到后台,公安人员让他见到了这名歌迷,“我18岁,我18岁啦!”满脸皱纹的歌迷喃喃自语。“天王”明白了,这是个精神病患者。

  同样的事情也在上海发生,但以公安局妥协而告终。女歌迷被放后,跳上舞台拥抱“天王”长达数分钟之久,最后,连“天王”本人都感到害怕了。

  港台歌星总是有这样一种心理:他们期望用自己的歌声和舞艺把观众煽动得越火爆越好,但是如果当观众的情绪疯狂到了顶点,就会出现连歌星自己也难以控制的局面。一个以丑男人的温柔形象出现在大陆的歌星就为此大吃苦头。他捡起一筒观众扔在台上的饮料,冲着看台翘起大拇指:“好!”喝了一口,又把剩下的饮料从头上浇下。这下可坏了,激动的观众将几百个软、硬包装的汽水瓶、可乐雨点般向台上扔去,一个扔在歌星的头上,另一个打在歌星的胸上,他再也唱不下去了……

  为了造成演出气氛的热烈,向看台上扔碟子,往看台上打网球,或者在演唱中走下舞台与看台前排的观众握手,都是港台歌星曾采用的方法,但这些方法所造成的混乱是他们所没想到的:由于观众狂热地争抢他们扔来的纪念品或争着挤向栏杆与歌星相握,北京已屡次发生观众骨折或“破相”的事故。

  令人咋舌的票价

  1993年11月初,香港“四大天王”之一的张学友北京演唱会最高票价280元一张,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而承办单位北京市演出公司的沈经理则表示,北京还不算高。

  刘德华去重庆演唱,黑市票竟超过1000元,远远超出一般人的承受力和想象力。一些崇拜他的女生不惜卖血去一偿目睹明星的夙愿。

  从打给北京演出公司的电话中得知,张学友在香港的演唱会每张票售价也不过320港元。而香港居民比大陆一般居民收入不知高出几倍。

  我们是不是有点太过了?

  不可否认的是,现在演出的成本的确增高了,在以往的演出中,大部分演出器材由大陆出,必要的器材由港台演员自带,演出的随从人员也只有寥寥几人。而现在则不然,只要涉及演出的器材,除了体育馆和观众席是带不来的外,一切都由港台方运来。张学友演唱会就动用了四个集装箱,由香港运到北京。演出的随行人员更包括了灯光、舞美、音响、服装、乐队、伴舞等庞大群体。刘德华至北京的随从人员达到120人,张学友的随行也在100人以上。如此庞大的队伍,住要四星级以上饭店,主要演员更要住入总统套房,行要豪华型奔驰、卡迪拉克,有时还要警车开道,吃也简单不得,浩浩荡荡的大队人马,开支自然增大。

  此外,“四大天王”谁也不肯甘居人后,于是在场次、待遇、票价和新闻宣传上极力攀比,你安电脑灯,我装激光灯;你的出场费100万人民币,我的出场费就要110万港币,谁也不愿在出场费价码上失面子。从去年起骤增的出场费使港台巨星的价格扶摇直上,友情出演已是昨日梦幻。

  倒卖批文也给巨大的开支包袱上添砖加瓦。由于并非每个演出经纪公司都有权承办港台歌星演出,而必须经文化部审批,所以谁能搞到批准演出的批文,即刻身价万千,可以以此批文坐地倒卖,身不动膀不摇地坐收渔利。很明显,批文每经过一次倒卖,价码便上涨一次。再说港方,在北京演出最初商定的出场费30万人民币,经五家公同倒手后,出场费高达125万人民币。香港方面针对大陆邀请热,便提前与走红艺员及所属公司签约,作为该演员的大陆演出代理,实际上,“倒”的活动在香港就开始了。

  票价火 售票不火

  以上庞大开支的来源只有两个,一是老百姓的票款,二是企业的赞助。与极高票价形成反差的是售票状况的不理想。其实,港台歌星的售票不畅是从去年就开始了的,高明骏、张雨生及赵传等人来京,由于观众对前两位只是了解一两首歌,后者又多次来北京,观众过于熟悉,因而票价不够火爆应是在人们意料之中的。让主办人吃惊的是,郭富城、刘德华、谭咏麟等的演唱会票亦卖不满。例如谭咏麟,第一场的门票只售出7000至8000张,第二场售出4000张,其他人的情况也相去不远,在演出前一天,张学友的三场演唱会票只售出近一半。

  北京市演出公司沈春友经理告诉记者,北京最大的体育馆——首都体育馆按规定可售票1.8万张,但由于各种原因每次只有15870张售出,再减去每场一千多张的工作票,可卖票数在14000张左右,一万多张票在一千多万人的北京,如果售票理想,那么不到一周就会告罄。

  售票不到一半,而演唱会却场场爆满,原因何在?不止一个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的人士告诉记者,愿意自己花钱买票的人不多,可愿意要票的人不少。每次港台歌星演出前,四面八方的要票者就把主办的负责人逼得上天无路,入地无门,不知如何应付。这时售不出去的票便乐得成了顺水人情。送来的票自然是不看白不看,于是,持赠票入场者便在观众中占有了相当大的比例。北京的百姓也摸到了规律,想看演出又不愿意出高价买票的人往往在演出前才到达场地门前。此时,卖退票、赠票的人都聚集在这里,甚至有时还可有好运气买到售票处为迅速脱手而抛售的票。郭富城来北京演出,一些观众开场前就在售票窗口买到了仅值票面价格1/10的入场券,价格分别是10元、8元、5元。所以,在演出现场看到人头攒动、万众欢呼的热闹场面是一种虚假繁荣的景象。

  我们接近了一个核心事实。演出的支出靠售票和企业赞助来维持。现在,演出的支出只增不减,日益高涨,售票情况竟无一理想。此外很明显,商业演出中无论是主办单位还是演员个人,唯一目的是赚钱。如果他们把活跃文艺舞台当成唯一宗旨,那么大家都会去扶助京剧或交响乐。还有,只有纯情的中学生追星族才会觉得演员真的是为歌迷而歌。果真是那样,不断推出歌坛新人的香港各唱片中心演出经纪公司就是慈善机构了。钱从哪儿来?大宗的收入是企业赞助。说白了,赞助的绝不是个人的钱,而且哪笔赞助也不能少了回扣,赞助越多,回扣越大。赞助费肥了哪些人,我们可想而知了。

  大陆的钱好骗吗?

  义演不义,中饱私囊,打着“义演”的幌子却无分文救灾,这早已为人们所不齿。今年夏天在长沙举行过一次“防汛减灾演唱会”,但湖南省民政厅至今尚未收到一分钱救灾款。相反,演唱会组织者以演出费用名义获得的银行贷款200多万元,却未经文化部、省政府批准,早在演唱会举行之前就汇往香港一家公司了。湖南省审计局已于近日曝光这场“义演”的帐目。

  这次由湖南省政府经济信息中心、《湖南经济报》、湖南省南方物业总公司筹组的“93湖南防汛减灾叶倩文、林子祥演唱会”于8月14日、15日在长沙演出两场。事先,湖南省人民政府作了“严格按救灾义演办,80%收入交给救灾,并由民政厅参加组织领导”等规定,文化部也作了“每场演出费48万元,两场共96万元人民币”的批复。然而,在演唱会未得到省政府和文化部的批复前,南方物业总公司7月20日就把200万元演出费汇到了香港灵杨集团,演唱会期间又继续汇出20万元。耐人寻味的是,组委会向有关部门汇报的演唱会列支,强调只有113.28万元”。

  根据湖南省审计局派出审计组的专项审计,该演唱会已入帐的门票收入为138.4429万元,加上接受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湖南分公司捐款5万元,共143.4429万元。但是,演唱会竟没有广告收入记录,甚至还有一家广告公司收走了9000元“广告费”。应由香港方面向涉外税务局支付的工商税和所得税,也列入了“演出费用”。查帐中还发现,业务发票残缺不全。

  义演,最初只是港台演员的一种包装形式,他们在出名之前,用义演的方式,既博得好名声,又达到了最终目的——提高知名度。如果知名度提高到一定程度,那么,在12亿人口的大陆,仅售盒带一项,所得收益就不是区区几万或几十万出场费所能比拟的了。

  出了名以后,义演,一般就成为港台演员逃避纳税及做给外人看的美丽花边。

  某人以一出打斗取笑的清朝题材电视剧轰动大陆,成为家喻户晓的港台明星。但平心而论,他的演技并不十分高超,在香港也并非顶尖高手,这从他在香港的出场费就可看出来:两万港币左右。但他在“大连服装节”上的一首谈不上任何演技的歌却值下面这个数:50万港币。

  要知道,唱一首歌并不等于一个演唱会。一个个人演唱会,除物质投入外,演员要在两个钟头中,连唱几十首歌,还要且歌且舞,几十个歌之间,要与观众交流,体力支出极大,是十分辛苦的。唱一首歌拿50万港币,一场专场演唱会110万港币,相形之下,前者近乎不劳而获。

  同样一个“大连服装节”,香港一位以警匪片闻名的英俊男影星,仅仅穿着一件睡袍类的衣服在两场演出中晃了一下,既无唱也无跳,就卷走了120万人民币。这在他本人也是一个大数目,因为他在香港的年收入不过250万港币。

  对港台明星的盲目热情蒙住了人们的双眼。他们没有看到这样的事实:相当多的港台艺员是靠投机和欺骗来获取大陆民众钱财的。试想,他们在港台敢不敢这样对待观众?他们敢不敢靠录音带来糊弄卖血买票、专去观看他们演出的小歌迷?对待这样既无艺德也无人格的港台歌星,大陆的新闻界太客气了!大陆观众的钱花得太冤了。

  谁来纳税

  在港台,逃税、偷税是一件极可耻的行为,是大丑闻;而在大陆,所有来演出的港台演员(不包括真正的义演)都没纳税!

  过多地责备税务部门是不公道的:港台歌星在大陆火爆起来,不过一两年的事,这方面的管理滞后尚有情可原。况且,每个港台歌星入境,都没有主动向税务部门申报过。只有当看到报纸上的广告后,税务部门才知道谁来北京,谁又到了上海。

  于是税管员征税。可从兜里往出掏钱的事谁能乐意?不论是主办单位还是演员经纪人,几乎全无好声气,主办单位还千方百计为演员打掩护。

  看看合同吧,全是涉及演出的,没有一条涉及纳税。合同有法律效力,但如果没有法律规定,在经济问题上必然出现扯皮行为:中国公司认为应由港方付,而港方觉得应由中方付。

  也有合同上涉及纳税的。因为港台明星请来不易,中国公司在各方面都满应满许,只为演出成功,特地注明税款由中方负担,这样,应由港方演员个人支付的税款,全成了中方的责任。

  在完税环节上,我们必须加以健全:中方主办公司与境外公司之间结算是在大陆,但境外公司与艺员个人分成是在港台,我们虽然知道公司与艺员的出场费分成不过是正四六、五五和倒四六几种,但无收据、支票等法律依据,还是无从掌握公司与艺员各得多少钱。而按照纳税管理的收入来源管辖权,无论这笔钱在哪儿支付,只要来源在大陆,就应向大陆税务部门依法纳税。

  税务部门不愿让逃税的港台明星名字见诸报端,这一行为充满善意,但这种善意的沉默能保持多久?

  我们的法律涵盖范围应是所有大陆公民及在大陆的所有境外人士,无论谁,也不应凌驾于法律之上,哪怕你家财亿贯,哪怕你名扬四海。

  在大陆歌迷尚用仰慕眼光望着你们时,港台歌星,请你们注重名节,好自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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