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44 我唾弃那种中国人

  Author :张藏藏

  Issue : 总第 183期

  Provenance :文汇读书周报

  Date :1996.7.6

  Nation :中国

  Translator :

  我有一位姓王的朋友,在北京某高校任教。这位朋友最大的也最持久的乐趣便是与来到北京的各类外国人打交道,他总有机会也总有能耐跟老外们混得倍儿熟。然后,再找机会把各个国家的以及他那些外国朋友的各种奇闻轶事叙述给我们听。他有一位英国朋友叫马克,据说他跟马克的交情已有多年。我们经常听到他这样大声嚷嚷:“马克这小子夜里3点打电话把我吵醒了,一问,他在哥本哈根喝多了酒,说要劫持架飞机过来看我。哈哈哈哈哈。”诸如此类的消息特别多:“马克在日本跟一个尼姑好上了。”“瞧见我身上这件T恤了吧,是马克寄过来的,这个图案是牛津大学的标志。”……

  不是说他吹牛,我知道那个马克。有次正好我去王先生家找一本书时,马克来电话了。王先生拿起话筒后一下子激动非凡,满脸的青春痘都熠熠发光,他一迭声高叫:“哦马克,哦马克……”然后用一种显然装饰过的(装饰得更有牛津味)英语热烈交谈起来——为了避免他接完电话后再宣布消息,我悄悄地离开了。在回家的路上我不禁打了个寒噤,我的这些同胞怎么啦?

  1995年在北京惠侨饭店,我认识了一位其貌不扬但据说诗歌写得极先锋的女诗人。她旁若无人地说话,从一个话题跳到另一个话题:“5月份我从加拿大回来——先去的美国,呆了3个月,过边境去加拿大——啊,我从没看到过那样美丽的天空,还有那种气候——从来没有过——好像上帝过于偏爱他们……”

  写起来像一个杜撰的讽刺小品,但我一点都没有添油加醋,女诗人就是这么说的。我不想再去描绘她说话时那种痴迷的表情——笔力不逮——反正她眯着眼睛,似乎竭力要让自己的感受能与那里的天空气候再契合一次。后来我发现不对:电视里不是经常报道美国什么什么地方暴风雪肆虐、冻死了多少流浪汉吗?要开奥运会的亚特兰大据说夏天的气温也会达到四十多摄氏度吗?也许那位女诗人去美洲时正赶上了好季节。但是,中国显然也有这样的时候啊?她就那样轻易地下结论:上帝偏爱美国人。

  不能否认,在中国人中间,确实有那么一部分人——他们恨不得能换掉自己的血,恨不得从来就不懂汉语;他们也是种族主义的拥护者,只不过他们歧视的正是自己。

  这是一种可怕的、致命的病症。这是另一类的中国人。这种病有两大症状:一、在洋人面前,他们表现得唯唯诺诺,极想变成奴隶,并且如果变成之后还欣喜若狂;二、成了洋人,汉语变得不流利了,有些关键的词必须要借助其它语种的词汇才能使整个句子连贯起来。

  今年3月7日,我去建国门外的国贸大厦与X国汽车公司北京代表处商谈一笔广告业务。接待我的是一位中国雇员,这位看上去不足30岁的小伙子在我落座以后居然用英语和我交谈——这使我大为惊讶——我有些不好意思地问他能否使用汉语,这样我们可以谈得更到位一些。他说:“在公司内部必须用英语,这是老板的要求——而且我们也习惯了。”话虽然这么说,但他还是很宽容,同意用母语与我谈判。只是在整个过程中他不断地插入英语词汇。比如他转身吩咐一位下属(名片上他的头衔是副主管):“请递给我一张Paper(纸)。”

  我们的四大发明之一快要失去它原来的名称了。

  我们的报纸上有不少文章都提及法国人是如何以自己的文化传统为荣的,而且,他们捍卫法语的决心和自觉性都不能不使我们感动。如果在法国你向一位老人打听道路,最好不要用英语,那样的话他有可能瞪你一眼然后拂袖而去。在法国请使用法语——这似乎成了法国人的一个信条。不错,文明不应该相互拒斥——但是,当某种文明开始对其他文明进行倾覆和鄙夷时,我就必须意识到自己具有这样的权利:捍卫自己的文明!

  目前,很多国内的宾馆都让自己的同胞寒心。你打一个电话去宾馆时,接线生总是向你咕噜一句英语——有的还好一些,后面接着来一句汉语:“你好,××饭店”。有的干脆就百分之百地涉外了。你在台前订房时告诉你的是××美元/天,房间里的订餐单上的目录总是先英语然后在括号里再写上汉语菜目——走过宾馆你整个一个在国外的感觉。我有疑问,如果这样理解一个国际化大都市的含义是否太狭隘了一些?处处想到外国人方便,又处处给自己的同胞设置路障,这就叫走向世界?我看还不如说走向丢人、走向失格更贴切。

  对自身的血统不予认同,这是一种深刻的精神危机,我们一定要意识到这种危机蔓延的可怕后果。

  还是我开篇谈到的那位王先生,他有一次醉后大哭:“呜呜——呜,中国真他妈俗气,真他妈单调!这个土地上只有繁殖就是不可能有爱情,人家马克的那种爱情在中国找不到的呜——”

  王先生几次恋爱受挫,其心情可以理解,但把这种心情化成愤恨一下子投向他生于斯长于斯的国度,那就只能从更深的方面去找原因了。

  王先生有几次谈到马克在泰国的艳遇,大致情形是这样的:

  英国无业游民马克先生(据说其父是著名核物理学家)到泰国旅游,觉得泰国真是男人(特别是有钱的男人)的天堂,他尽情狎乐,但几天之后也有些倦厌(体力不支可能是最重要的原因),于是买了机票准备回国。在即将离开曼谷的前一天晚上,马克百无聊赖,于是信步走到一家临河的小咖啡屋。当一位少女给他端上咖啡时,他一下仿佛受到了电击,目光也呆直了——他从没见过这般清纯脱俗的女孩,而且整个晚上他都没能想出一句话来跟那位姑娘说。在临离开之前,他终于下定决心,在一张纸上匆忙写下这样几句话:“我叫马克——我马上要回英国——但我一定要回来把你娶回去。”他把纸条连同小费塞在那姑娘手里,然后便魂不守舍地逃也似地走了。一年以后,马克果然又去了泰国。当他来到那家咖啡屋所在的街道时,一时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咖啡屋不见了,那个位置上新盖了一家饭店——这番景象使马克头脑一阵阵发晕,几欲跌倒——他不加选择地走进了某家酒吧,一杯一杯地给自己灌酒——这当儿,一双手从后面蒙住他的眼睛,一个轻柔的、天使般的声音低声唤道:“马克……”

  结局是美好的:马克蓦然回首,然后便激动得大吼大叫;然后他们紧紧相拥去了宾馆,然后……马克完成了爱情,一个人来了中国。

  这位马克先生其实是一个花花公子,他专门在第三世界的街头、校园、饭店等场所转悠,遇到稍有姿色的女孩便上前搭讪问路。据说他每次出国旅游时,包里总要带十打保险套……

  他的爱情可以像唾液那样,随时随地分泌。

  当他在蹂躏我们的姐妹时,我们还应该感到荣幸,因为她们得到了“人家马克的爱情”。

  我快窒息了。

  为那种中国人!为那种洋奴!为那种洋奴嘴脸和行径!

  我唾弃——啊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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