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0 应召女郎的自述

  Author :斯塔兹·特克尔

  Issue : 总第 62期

  Provenance :文艺与你

  Date :

  Nation :美国

  Translator :欧阳丹

  译者附记:

  本文节译自斯塔兹·特克尔所著《工作着》。该书辑录了133篇各行各业的美国人的自述。书中自述者都实有其人,他们的谈话从许多侧面反映出美国社会的面貌,我们可以从中感受到普普通通的美国人的思想脉搏。特克尔在本书“序言”中说,这本书“从本质上来看,是讲暴力的——加之干精神和肉体的暴力。它讲的是社会的脓疮和不幸,是骂街和斗殴,是神经衰弱和无名火发作。最主要的是讲了人们日常所受的屈辱。我们这些来去匆匆的人,大多数都受了创伤,一天过去还能活下来,已经是万幸。”

  (十五岁那年她就开始了神女生涯。头五、六年她是曼哈顿区身价颇高的应召女郎,后来却沦为到街上等客人的低级妓女。)

  接客从来不用真名,我几乎一个星期换一个名字。万一让警察抓住,也好让他们费点手脚才能弄清你的真实身分。干这一行无须知道自己是谁。

  妓女可以是美国社会里任何一个女人。我这种妓女靠让人家寻乐来挣钱,不像有些妓女为了钱去签一张一辈子的卖身契,也不像另一种妓女,她们成天研究妇女杂志,反复算计每次约会时男朋友如果花多少钱在自己身上就让他占多少便宜。

  我让人家取乐可不一定是性方面的。我当应召女郎时,很多男人在我们身上花钱并不是为了男女间的那档子事。有些人是想让我们干些不可思议的事情。有人想找个伴,想有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年轻姑娘陪着自己在公共场所露面。有些人满肚子话要讲,想找个人来听。很多男子想让我们对他们说脏话。

  我认识一位先生,他总是在卧室中央放一具棺材,自己躺在里面,把房门敞开,关了灯,客厅里只点几根蜡烛。你一走进客厅,他就猛地从棺材里坐起来,你当然会吓得尖叫起来,他却乐得不得了。还有一位先生喜欢把餐桌布置得像《最后的晚餐》那幅画一样,他穿着长袍、拖鞋,坐在桌旁,要应召女郎扮演抹大拉的马利亚①。

  将近十六岁的时候,有一天我正在咖啡馆里,一位女朋友走过来,对我说:“我叫了辆车子,赶快,只要20分钟你就能赚50美元。”现在回想起来,我也说不清当时为什么会立刻跟她走。

  我想是因为周围的社会早就教会了我。女人时刻都在学。社会教女人如何卖弄风情,如何吸引男人的注意力,如何控制男人,给他们一点性的快乐作为酬报。你经常会听见人们说:“别把自己贱卖了。”“谁出价最高就嫁给谁。”“第一次约会就同男朋友接吻告别合适吗?”言外之意就是第一次约会这样做不合适,但如果第二次约会他请你去饭店吃饭,那亲嘴就合适了。如果第三次约会他送给你一瓶香水,你就可以让他抚摸。这是十足的生意经。

  不管怎么说,我很小的时候脑子里就灌满了这一套,所以我跟那位朋友去了。25分钟后我回来了,口袋里多了50美元,心里很坦然。

  (她十四岁前还是个处女。她爱上了一名爵士乐手,可那人老躲着她。“我就让随便一个人破了身子,给他来了既成事实。”)

  老主顾的电话号码都编成小册子,在应召女郎中间流传。他们都是些德高望重的人物,陪他们玩绝对没有危险。他们不会拔出刀子吓唬你,也不会骗你钱。都是些生意人和社会名流,大约有三、四个圈子。比如有钱的经理,定期来找一些相好的姑娘。还有常常见报的社会名人,不过他们每个星期都要改一次名。还有一些不露声色,独来独往赚大钱的人。我认识的一个男人是靠第二次世界大战发了军火财的。还有娱乐圈里的人。

  这些人的名字几乎天天登报,但我们知道他们是什么样的人。谁要是叫你讨厌,或者太得寸进尺,你就在号码本上把他的名字划掉,然后通知姐妹们说,这个家伙不是个玩意儿。

  应召女郎的打扮也有一定之规——既要穿戴漂亮,又不能太惹眼,因为不能让出租汽车司机和看门人看穿是这么回事。

  准备工作是挺费心机的。得上美容院,得去商店买时装,洗澡时间要长,好洗得干干净净,要花钱保持肌肤嫩滑,配得上你住的大户人家的住宅区和电话号码。平时要出入上等人的俱乐部,要到上等人去的酒吧喝酒。要能专心致志地读报,这样你谈吐之中就不仅能议论时事,还能点缀一些从报上看来的上流社会的趣闻。……你要像演戏一样。

  这是一个使自己逐渐麻木的过程。我只能同吸毒和卖淫的人来往。干完那活儿之后我不论如何也恢复不了正常状态。我是麻木的——感情上,性行为上都是麻木的。

  我认识的应召女郎几乎都吸毒。生活紧张,熬夜。在夜总会里,如果你不太能喝酒,通常就向毒贩买可卡因。你到第二天中午睡醒,可是要到晚上八九点钟才应召,因为人们都在上班。你无事可做,便注射海洛英。日子一长,吸毒上了瘾,当应召女郎变成了挣钱来保证吸毒的手段,而不是在工作令人生厌时才弄点药品提提神了。

  干这种活最使人难受的是你总觉得自己不属于生活的一部分,总要把自己藏起来。你进门时,守门人冲你直笑,他知道你来干什么。你让出租汽车司机把车开到某条马路,他很清楚你晚上十点钟去那儿干什么。完事了,你回来了,可是回到什么中间呢?真的,什么中间呢?回到一片空虚里。你口袋里有那么多的钱,可是没有一个你真正疼爱的人。

  赚同样数目的钱,到街上去找生意就比当应召女郎艰难多了。我记得有人拿刀子逼过我,拿枪对准我,有人在我头顶挥舞破酒瓶。我被强奸过,有些客人还把付给我的钱偷回去,我曾经从二楼窗户跳下来逃命。

  做这种低级生意不需要像应召女郎那样演戏。为那么一丁点儿钱不值得给他们表演。当应召女郎我要装得春心荡漾,要假装有快感高潮。现在当这种串街姑娘我才不那样卖劲哪。我干脆躺着不动,头枕着双手,心里有解数学方程式,或者背打字机字盘。

  (你为什么不当应召女郎而上街去呢?)

  因为吸毒。毒瘾越来越厉害,我开始变得难看了。挣来的钱全买了麻醉品,没钱保养自己,没钱上美容院,也没钱住高级住宅。

  逐渐地你就像张烂钞票,不再流通了。

  我越来越丑。初次上街拉生意我要价20美元,他们都笑话我。每天晚上我要挣100美元才能买麻醉品和付房租。那就是说一个晚上要接七、八个客人。九点钟我就上街,干到凌晨四点。我再也坐不起出租汽车了,只能乘地铁,再不能在大饭店吃饭了,只能吃汉堡包。

  我开始要冒被警察逮捕的风险。

  法律规定,以卖淫罪逮捕一个女人,必须是她提出要钱,并表示收了钱后她会陪你干那种事。我们是绝对不违反这条规定的,倒是警察常常不按法律行事。

  我曾经好几次落入警察设下的圈套。

  头一回其实倒不算圈套。那是早上三点钟,我在唐人街遇见一位老主顾。说好了,他先回家,我随后就去。路上经过一辆卖香蕉的手推车。我不够机灵,没想想凌晨三点钟会有谁卖香蕉呢?我在那人家里呆了大约20分钟,把他付的钱塞进鞋子里。刚一开门,我就被一股大力推回来,撞到墙上。卖香蕉的人原来是个警察。他一直站在果皮箱上扒着窗户朝屋里偷看呢。我蹲了三年教养院。

  有一回我是真上当了。一天夜里十二点左右,一个男人走过来,自称是个邮电工人,刚下班。他说身边带了多少多少钱,想要我陪他怎样怎样。我把他领到我的房间。按规定警察执行这种任务不能等到自己脱衣服。如果你能讲出他的内裤是什么颜色,逮捕就算无效。可他不光让我看到他的裤衩,还同我睡了一觉,然后才掏出一枚证章和一支手枪,把我逮捕。

  他还骗我说,他只是个反吸毒的警察,不想以卖淫罪逮捕我,如果我能告诉他那一带还有谁做这种生意,他就放了我。我对他乱编一气,可还是他聪明,逼着我带他去找我的姐妹们。我领着他胡走一趟,到了警车跟前他就把我扔进去了。真有意思。我为这又蹲了四年监狱。

  你的人变成了你的职业。我变成了我干的活。我成了个妓女。我变得冷漠,我的心肠铁硬,我像个死人,我麻木了。即使我不接客,我还是个妓女。那些在流水线上每周工作四十小时的人,回到家里浑身像散了架一样,毫无知觉,已经不是人了,他们同我又有什么两样?人生来可不像水龙头,叫他开就开,叫他关就关。

  监狱最可怕的地方就是它使你觉得不可怕。你很快就适应了,就像卖淫一样,已经成了我的生活。现在如果要我去正正经经同一个人来往,关心他,体贴他,那实在太难了。

  我连自己都不关心。我讨厌干这一行。一切都颠倒了。那些个男人整夜在你身上折腾。我就躺在那儿,脑子里在做数学题,背动词变位,或者用西班牙文背诗。他们却在发泄兽欲。天哪!天哪!我还能硬撑下来是因为我精神恍惚——头晕加上麻木。

  妓女的社会其实是整个社会的缩影。那种力量抗衡,那种权术手腕,完全一样。如果我想成为我自己,我就什么也得不到。作为一个聪明、自信的女人,我没有力量。作为一个老练的妓女,我是强有力的。我知道我在演戏。可是社会不是对多数女人说要投入角色吗?我干这一行只不过是把美国妇女的真正地位具体地表演出来罢了。

  ①据《圣经》路加福音第8章2节,抹大拉是地名,马利亚是个淫妇,后向耶稣悔罪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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