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1 以笔谋私的史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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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ssue : 总第 9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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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称“二十四史”的正史,由过去的历史学家独立或集体编撰成书。作者大多有良好史德,但也有几个例外。

  撰写总称《三国志》的陈寿,就曾借机索贿和泄私愤。丁仪兄弟,在曹魏很有名气,理当立传。陈寿私下跟丁家儿子说:“可觅千斛米来,当为尊公作佳传。”丁家儿子不肯,结果,丁仪史弟连传也没立上。陈寿父亲与街亭失守有关,被诸葛丞相依军法判过罪,陈本人也遭过诸葛瞻的冷落,陈寿就在《诸葛亮传》里讲诸葛父子的坏话,讲诸葛亮不会指挥作战和诸葛瞻名过其实等等。

  北齐魏收,奉诏撰写《魏书》,公开扬言:“何物小子,敢与魏收作色?扬之,则使上天;按之,则使入地!”对魏家亲友,他一一立传,隐恶饰善,有嫌隙者,则肆加丑诋。书一出来,群情愤恨,称之为《秽史》。

  梁臣沈约奉旨撰《宋书》,例当回避祖属,他暗渡陈仓,以《自序》为名,将沈家祖先直到其父辈,一一做了颂赞,十分肉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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