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4年第12期

80后的时尚简史

作者:蔡宗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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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与这个国家一起步入青春期:港台电视剧、看录像、看影碟、有了夜生活、有了那家M字头的快餐店、学会了星座、比牌子、燃烧了小宇宙、看了《花季雨季》、立志留学、看着韩寒满舟升起、网恋、听Hip-Hop和周杰伦……最后,等到了刘翔的振臂一呼。
  1979年的那个春天他没能赶上,1997年的春天他刚好愣头愣脑地撞上了青春期。
  他还记得第一次接触到“青春”这个词是在小学的朗诵比赛,那时候的惯例都要用和青春有关的文章。老师叫他一念到这个词就要提高8个分贝,果然拿了冠军,从那以后,一念到青春他就扯着嗓子喊。他不知道为什么从小学到大学文章里出现这么多“青春”,后来老师的解释是:因为这个国家正在进入青春期。
  他意识到自己真正所谓“青春”起来的时候应该是1995年,他模仿电视剧,偷了朵玫瑰送给同座的女孩。其实当时电视台并不多,剧目也单调,让他感兴趣的只有港台传过来的言情剧和武侠片,他老觉得,后来自己泡妞的“土招”和交朋友的“江湖风度”就是从那里学的。记得,吃完饭大家就守在电视机前,看完电视才睡觉,他夜晚的生活也被电视从七八点推到了九点多,后来能看录像了,能看影碟了,他的夜生活才算有了开头,才开始上课迟到。大家也还在听广播,那时候很火的是高晓松的《青春无悔》,他表哥买了吉他,他表姐电了头发,当时还流行头发吹得越高越漂亮,所以现在他能记得的70年代的青春就是男生拿了把吉他女生把头发电得和脖子一样长。
  他终于以要学习英语为理由买了个随身听,整天学唱港台歌,后来总结这是件大错的事情。他发现现在讲话总喜欢引用什么春风什么柔情是那时候落下的病根,不过,必须承认很多时候写作文的漂亮词汇都来自那里。那一年他还从报纸上知道中国开始出现了网络。说实话,他实在搞不清楚网络和鱼网有什么差别。
  还记得那家M字头的快餐店在他所在的城市开了第一家,队伍排了有上千米,还有人凌晨就过来排队。排完队买到汉堡包的人骂了句:不就面包夹蔬菜吗?后面还有人继续大汗淋漓地排队。他不知道其他人是为什么这么有兴致,反正他只有一个原因:因为电视上看到过。他终于能和电视机里面的那群人买一样的东西了,他觉得很得意。等到“肯德基”进来的时候,大家又排了一次队,依然有人凌晨就去等。
  那时候他约女孩子首选的地方就是麦当劳,两个人傻傻地站着等一两个小时,然后在众人的观瞻下啃完东西急急地走,女孩子却很高兴。他交每一个女朋友都是麦当劳的功劳,不过也算是托了星座的福啦,第一次见面那女孩就问你什么座的啊,他不清楚那是什么东西,他清晰记得那女生耐心地帮他查出来,并且无比幸福地告诉他:星座说我们很合适哦。不过一年后,他们分手也在麦当劳。分手餐,他问:今天吃什么啊,川菜?盐鸡?还是“麦当菜”?看,已经并列在里面了。
  不知不觉地,他房间的墙壁开始“青春”起来。港台的明星海报斑斓多姿,那时候才突然发觉,“榜样”这个词好土哦,最新的词语叫“偶像”。那一年他记得出来个什么“青春美少女”组合,据说是中国第一个偶像团体,但一对比,他才发觉自己喜欢港台和韩日很有道理。
  1997年香港回归时他也紧紧守在电视机前,他看爸妈和姐姐激动得哭了,他只是觉得很神气,想想刘德华一下子成了自己人。这时候也开始有电视台播放“灌篮高手”和NBA,学校突然很多人绰号叫“流川枫”,也好多人讲电话开始“摸西摸西(日语“喂”的意思)”,而他墙壁上的海报变成了“迈克尔·乔丹”。
  黑人当了自己的偶像,他觉得很奇怪,但感觉很时尚(时尚也是那时候才学会的词)。去上课,班上都是穿着篮球服的男同学,而且大家抢着23号,抢到最后,大家开始比牌子,Nike当然是最牛的,这个比牌子的传统在后来村上春树流行之后更加盛行,很多同学读村上都是把他当品牌指南书来读。不过,学校最后忍无可忍:禁止穿太暴露的衣服进校——包括篮球背心。不能穿背心大家就套护腕绑头带,紧接着流行《棒球小子》了,棒球帽也成了大家装酷的工具。
  日本的动画片说来就来了,有了“灌篮高手”的先例,圣斗士、乱马、幽游白书、天地无用、美少女战士说来就来。口头禅多了,动不动“我将代表月亮惩罚你”。绰号多了,长得壮的叫大猩猩,唱歌难听的叫技安,那时候他很喜欢用这样的比喻:你看他好厉害哦,像乱马一样。一次考试考砸了,他把人生格言贴在床头:我要像圣斗士一样,燃烧我所有的小宇宙。
  他由此痴痴地想过要当漫画家,想学日本人,发觉日本人很酷,他们都染头发、打耳洞,很卡通很帅气,还发觉香港人也在做。开始的时候,老妈还为此狠狠地训了他,过了一年,老妈自己也染了棕色的头发。他有一段时间开口就是“我们哈日族”怎么怎么。
  一本《花季雨季》让他发现自己的同龄人开始很强了,郁秀——同学问他偶像是谁时他就这么回答,为什么啊?因为她在深圳——就是香港旁边那个深圳,因为她写书挣很多钱,因为她要去美国留学——就是出产汉堡包的美国。那时候问他愿望,他的答案肯定是写书、去香港玩、去外国留学。后来哈佛女孩去了,高中生去了,甚至小学生都可以出去了,而爸爸公司来了个“海龟”,一下子就工资好高,他觉得热血澎湃,一定要出国一下。
  他发狂地读了好久英语,却发觉一不小心,怎么韩寒就这么出名了,后来这家伙还因为卖书卖得好,买房子买车子了。他发觉韩寒其实说得很对,为什么一定要按照大人安排的那样才能成功,有速效的办法,他也动笔写长篇。写了一半,满舟被保送了,还当了一家网络公司的CEO,年薪有好几十万。他觉得那些长辈好笨, 如果不听他们乱说话,自己早就成功了。他好几次提出休学要自己读计算机,但终究被乖乖叫回去读书了。读不了计算机却拉了网线,不能早恋他就开始网恋,“先Q你,再电你,最后见你”,他先后学习痞子蔡完成了网恋三部曲。
  “一只鸟儿在枝头唱Hip-Hop,打一个中国字”,2001年的时候同学这样问他,后来他才知道答案是“桑”,来不及埋怨自己的落后,开始学唱Hip-Hop。韩国的HOT各个把自己打扮得五花八门,动不动就溜滑板,他自己也去买了个滑板,他开始喜欢把自己打扮得与众不同——就和韩国人、日本人相同。不过,他不想再被叫成哈韩或者哈日族了,因为他发现周杰伦竟然用R&B的方式把中国唱出来了。
  2004年了,熬夜看完奥运会的他坐在家里突然想盘点自己做过的事情:看完欧洲杯看亚洲杯,买了Nike鞋买李宁鞋,吃了水煮鱼吃“必胜客”,想起刘翔在夺冠后对着电视牛气烘烘的话:我们这一代好强的!忍不住笑出了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