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 项 | 操 作 规 程 |
日常 | 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空岗,按时交接班并做好记录;在岗期间不与无关人员聊天,不干私活,不饮酒;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
无人进出时 | 紧闭校门及侧门。 |
早晨6:30前 | 打扫学校大门内外和广场的卫生。广场的范围是东至尚美馆的西门,北至笃学楼和实验区,南至力行楼。全天实行门前三包。 |
学生进校时 | 保安穿统一制服,持械上岗。一人在文峰路边维持交通秩序,指挥家长的车辆有序行驶,一人在校门内督促学生进入校园自行车必须推行。非学校内部人员不得进入校园,未穿校服的学生,由班主任确认后带进教室。如遇暴恐分子伤害学生,持械与其搏斗,启动紧急报警装置,及时关闭校门,及时保护和疏散学生。 |
学生放学时 | 保安穿统一制服,持械上岗。协助值班教师放学,两保安在文峰路南北两侧协助交警指挥交通。如遇暴恐分子伤害学生,持械与其搏斗,启动紧急报警装置,及时关闭校门,及时保护和疏散学生。 |
午 休 | 中午11:35—14:00期间,只有回家吃饭的同学可以进出校门,若有送餐的家长,请在传达室就餐,不允许家长进入教室。 |
八小件 | 熟悉“八小件”使用方法,“八小件”摆放有序、方便拿取、位置固定,不允许无关或陌生人员领取和玩弄。若发生丢失、损坏或过期,及时向总务处汇报,及时添置完整。 |
学生外出 | 规定在校时间内,学生若因病假或事假出校门,必须要有班主任出具的出门证,否则不得放行,同时要保管好出门证,按月装订成册,缴到学工处留存。 |
家长来访 | 学生上课期间,若有家长来访请与相关的老师电话联系,确认同意后,方可在传达室交流,不许家长进入教学区和办公区,以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
家长送物 | 学生上课期间,若有家长送来雨具、书籍、人民币、钥匙等物品时,当面用信封包装好,贴上标签,写上班级姓名,并填写《学生家长送物交接单》。课间由保安送给学生,不允许家长直接送给学生。 |
外人来访 | 热情礼貌接待来访者,认真仔细检查身份证件,与被访者电话联系同意后方可开门登记进入。若被访者不在学校要谢绝来访。杜绝社会闲杂、推销人员进入校园。 |
上级来人 | 若有上级领导到学校,请询问清楚来访单位、身份和学校对口接待部门,及时电话通知对口接待的负责人确认后,方可开门登记进入校园,并引导车辆有序停放。 |
来宾参观 | 如遇到来宾到学校参观考察,请与校长办公室及时联系,办公室派人到学校门口迎接,大型车辆不许进入校园,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参观拍照。 |
教师亲友来访 | 教师亲友来学校时,请与教师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开门登记进入,同时车辆请停在校门外。 |
来校施工人员 | 若有木工、瓦工、绿化等施工人员进入校园,请与总务处负责人核实施工负责人及施工人数后,方可开门登记放行。 |
参会人员 | 若有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听课、参加会议等情况时,请与组织活动的处室负责人联系,安排工作人员协助核查,引导车辆有序停放在指定位置。 |
租借会场 | 若有外单位租借报告厅、尚美馆、教室、会议室等场馆时,请租借方事先安排工作人员对接,在门口协助检查进出人员,引导车辆在指定位置有序摆放。 |
媒体采访 | 热情礼貌接待,要求出示记者证件(无证件问清情况请示办公室后开门)后开门登记姓名、单位、联系电话、采访事项,向校长办公室(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汇报,由办公室安排专人到传达室迎接记者进入校园进行采访。 |
发现流浪狗 | 校园内不允许有宠物、流浪猫、流浪狗等进入,一旦进入要及时驱赶或报警处理。 |
发现管制刀具 | 不允许管制刀具进入校园,一旦发现校内人员携带要及时收缴并上报总务处,发现外人携带要坚决禁止带入校园或报警。 |
外来车辆 | 紧闭校门,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停放,引导在校外有序停放。如经请示总务处允许,方可开门引导有序停放。 |
家长会 | 根据学校安排,召开家长会时,仔细观察,对可疑人员仔细盘问,不许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协助家长有序停放车辆,汽车不允许进入校园停放。 |
可疑物品 | 对出入人员和车辆所携带、转运的物品、物资要严格检验、核查,发现不明液体、不明物体等可疑物品时要仔细检查,如系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或违禁物品未经学校允许不得进入校园,如强行进入应强行制止并报警。 |
寻衅滋事人员 | 对来校寻衅滋事人员要及时的劝阻和制止,对老师和学生进行保护;情况严重时,要持械制止,同时启动紧急报警装置,并向总务处、学生工作处汇报。 |
可疑人员 | 紧闭学校大门及侧门,主动盘问;如可疑人员冲撞大门或翻越大门及围墙,及时制止,同时启动紧急报警装置,并向总务处、学生工作处汇报。 |
大批人员来校集访 | 紧闭学校大门及侧门,禁止进入校园,向总务处、学生工作处汇报。如来访人员冲撞大门或翻越大门及围墙,及时警告并启动紧急报警装置。 |
物资进出 | 携运物质和贵重物品进出校门要检查,验证、核实出门证或付款收据发票等信息后才可放行,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及时向总务处负责人汇报。 |
报刊、快递 | 收到报刊、杂志、信件等物品时,及时准确的分发到相关信箱,校级领导的上述材料要及时、直接送到领导办公室。汇款、邮包、快递等重要信函要登记备案,领取时,由领取人签字确认后,方可领取。保管好师生员工及家长委托的临时存放物品。 |
人工打铃 | 在停电、社会化考试、期中、期末考试等特殊时期,按照有关处室的要求,按时人工打铃,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
节假日 | 仔细检查关闭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的门窗和水电,按时开启学校报警设施,关闭办公楼和实验楼的防盗门。 |
冬季自来水 | 冬季室外温度低于零下3度时,要在晚18点关闭B区的自来水阀门,并且放空自来水,次日凌晨6点打开伐门。 |
夜间巡视 | 夜间巡视时,要带齐手电筒、塑料警棍等物品,认真检查教室、办公室等门窗和卷帘门是否上锁,发现陌生人和可疑人员要进行盘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遇偷盗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警,并向领导汇报。认真填写夜间巡查记录。 |
公用电话 | 管理好传达室的公用电话,热情为师生服务。 |
其他情况 | 请示学校总务处,按总务处要求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