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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发出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2022-03-11 12:03:04 来源:唐老师网站 作者: 【 】 浏览:330次 吐槽: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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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
苏州工业园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共同向未成年人晓涵(代名)的母亲
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这也是该法实施以来
公检法联合发出的
苏州市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司法机关向晓涵母亲讲解相关法律法规



指导老师与晓涵母亲沟通亲子教育问题


何为《家庭教育指导令》?

2022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该法明确了家庭教育的概念、家长实施家庭教育的内容和方法,正式将家庭教育从“家事”升级为“国事”。


该法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监护人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也就是说,如果家长不履行监护职责,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可能会收到来自公、检、法的《家庭教育指导令》。


案情回顾

“叔叔,我爸妈又打我了,我想报案。”

打报警电话的人是未成年人晓涵(化名),晓涵告诉民警,他的父亲在他幼年时去世,后母亲重组家庭。父母都忙于挣钱,很少与自己沟通,常常选择用打骂的方式来教育自己,去医院检查之后,他发现自己已经患上了抑郁症。

晓涵的电话引起了办案人员的重视。检察院、公安、妇联在提前介入时发现,晓涵存在过度依赖手机等不良习惯,但父母却选择了殴打、暴力控制等手段对晓涵进行管束,这让青春期的晓涵更加叛逆,心理出现问题。晓涵的父母在教育理念上存在偏差,亲子关系紧张,存在不当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形。

事发后,公安机关代晓涵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法院受理后,及时出具人身保护令,同时责令晓涵监护人接受为期六个月的家庭教育指导课程。



为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推动家庭教育指导专业化发展,将成功经验转化为常态化机制,园区法院、园区检察院、园区公安、园区民政、园区妇工委五方联席会签《关于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方案》,就家庭教育指导的开展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形成联动协助机制。

晓涵的案子并不是个例,为了让家庭教育指导更加行之有效,解决家庭教育指导在推行中的实践问题,园区妇工委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等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哪些情形需要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如何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家庭教育指导课程内容等问题形成了方案。



目前,家庭教育指导已在星奕湾社区家长学校进行。除此之外,园区妇工委还将依托自身的“家和幸福驿站”亲情调解中心对案涉当事人开展包括心理咨询与辅导、家庭发展与传承、家庭养育风格、家庭教育实操等为主题的家庭教育及幸福心理课程指导,逐渐培养形成稳定、专业、可靠的专家型家庭教育指导社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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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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