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语教师验证| 初语教师验证|扬州教师验证|快速获积分| 宣传获积分 微信宣传得积分| 积分换VIP |积分来源
唐老师网站
唐老师网站提供免费义务教育阶段语文教学资源库服务。有希望合作者,请联系我们。 合作内容:1.资源共同开发、宣传、使用。2.网络与语文教学结合技术支持。3.宣传推荐学校、机构、个人及产品。4.为本站用户提供免费产品或服务。5.其他合作内容。

TOP

定法
2010-12-24 08:57:21 来源:唐老师网站 作者: 【 】 浏览:852次 吐槽:0
最近浏览过的会员: (查看更多)

定法

问者曰:“申不害、公孙鞅,此二家之言孰急于国?”
应之曰:“是不可程也。人不食,十日则死;大寒之隆,不衣亦死。谓之衣食孰急于人,则是不可一无也,皆养生之具也。今申不害言术而公孙鞅为法。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执也。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此臣之所师也。君无术则弊于上,臣无法则乱于下,此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
问者曰:“徒术而无法,徒法而无术,其不可何哉?”
对曰:“申不害,韩昭侯之佐也。韩者,晋之别国也。晋之故法未息,而韩之新法又生;先君之令未收,而后君之令又下。申不害不擅其法,不一其宪令,则奸多。故利在故法前令则道之,利在新法后令则道之,利在故新相反,前后相勃,则申不害虽十使昭侯用术,而奸臣犹有所谲其辞矣。故托万乘之劲韩,七十年而不至于霸王者,虽用术于上,法不勤饰于官之患也。公孙鞅之治秦也,设告相坐而责其实,连什伍而同其罪,赏厚而信,刑重而必。是以其民用力劳而不休,逐敌危而不却,故其国富而兵强;然而无术以知奸,则以其富强也资人臣而已矣。及孝公、商君死,惠王即位,秦法未败也,而张仪以秦殉韩、魏。惠王死,武王即位,甘茂以秦殉周。武王死,昭襄王即位,穰侯越韩、魏而东攻齐,五年而秦不益尺土之地,乃城其陶邑之封。应侯攻韩八年,成其汝南之封。自是以来,诸用秦者,皆应、穰之类也。故战胜,则大臣尊;益地,则私封立:主无术以知奸也。商君虽十饰其法,人臣反用其资。故乘强秦之资数十年而不至于帝王者,法不勤饰于官,主无术于上之患也。”
问者曰:“主用申子之术,而官行商君之法,可乎?”
对曰:“申子未尽于法也。申子言:‘治不逾官,虽知弗言’。治不逾官,谓之守职也可;知而弗言,是不谓过也。人主以一国目视,故视莫明焉;以一国耳听,故听莫聪焉。今知而弗言,则人主尚安假借矣?商君之法曰:‘斩一首者爵一级,欲为官者为五十石之官;斩二首者爵二级,欲为官者为百石之官。’官爵之迁与斩首之功相称也。今有法曰:‘斩首者令为医、匠。’则屋不成而病不已。夫匠者手巧也,而医者齐药也,而以斩首之功为之,则不当其能。今治官者,智能也;今斩首者,勇力之所加也。以勇力之所加而治者智能之官,是以斩首之功为医、匠也。故曰:二子之于法术,皆未尽善也。”

大意

本篇是对前期法家代表人物——商鞅和申不害的思想的总结。韩非认为,法和术在实践中必须结合起来,才能取得成效。

相关搜索
中搜索:定法
中搜索:定法
中搜索:定法
44
Tags:定法 分享网友:admin
】【打印繁体】【投稿】【收藏】 【推荐】【举报】【吐槽】 【关闭】 【返回顶部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到: 
上一篇孤愤 下一篇饬令

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验 证 码:
表 情:
内  容:

相关栏目

最新文章

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图片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热门文章

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推荐文章

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相关文章

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贡献者排行榜(感谢“唐老师们”)

您正在浏览:定法 需要更多请站内搜索,还是没有请免费向我们索取。
唐老师网站**********************一线语文教师互动分享***************部编版统编语文
关于本站 ----广告服务---版权申明---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
本网大部分资源来源于会员上传,除本网组织的资源外,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版权,请立刻和本网联系并提供证据,本网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
Copyright © 2009 - 2013 520yuwen.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苏ICP备05032846-1号
站长:唐桂荣

苏公网安备 32100302010062号

本站与www.yz110.com同为“唐老师网站”旗下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