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5期

秦淮大禁毒

作者:许亚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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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5日,中共中央发出《中共中央关于肃清毒品流行的指示》,5月21日,政务院发布《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为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7月30日,中央批准了公安部《关于开展全国规模的禁毒运动的报告》。
  
  重拳出击,稳准快狠
  
  8月10日,公安部一声令下,全国1202个禁毒重点地方和重点部门同时大规模地搜查缉捕毒品案犯,毒犯们纷纷落入法网,全国查出毒贩近37万人,逮捕82056人。南京市仅到8月底就迅速逮捕了现行犯360余名。
  在南京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下,市领导及有关部门、人民团体负责人组成市禁毒指挥部,各区及铁路等重点部门成立禁毒指挥分部,一般单位由单位组织、人事保卫部门收集整理材料。市里还规定:搜查、捕人如涉及民主人士、工商界和文教界上层人员,以及与外地联系,必须报市禁毒指挥部批准;传讯须经禁毒指挥分部批准;找被检举人谈话,须经派出所所长批准。
  南京市认真贯彻宣传部及公安部联合发出的《关于禁毒的宣传指示》。该指示说,为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禁毒运动的意义,动员他们积极与制售毒品的犯罪行为作斗争,必须进行广泛的强有力的宣传。但为避免美帝国主义利用我禁毒运动进行造谣污蔑,这次禁毒运动宣传只限于在人民群众中进行内部的口头宣传,不在新华社、报刊、广播电台发表任何有关运动的报道。这是针对当时严峻、复杂的国际斗争形势而制定的。1952年5月5日,美国政府代表在联合国麻醉药品委员会上提交了诬蔑中国政府在日本私卖海洛因的报告。为此,中国外交部发表声明坚决抗议。为搞好声势浩大的宣传,南京市共召开各种群众会议8800余次,听众达74万余人,还在宣判毒犯大会时组织15万人收听有线广播大会实况。宣传造成了巨大效应,使人民群众对禁毒运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纷纷响应;使许多毒贩坐立不安,开始接受登记,坦白交代罪行。
  9月初南京市公安机关乘胜追击,又抓捕350余名惯犯、现行犯、假登记不坦白的顽固犯;同时组织已登记的273名毒贩受训,进行集中教育。人民法院在9月3日召开全市性公开宣判大会,判决了3名大毒犯死刑,立即执行;7个区也分别召开宣判大会,判处一批中、小毒犯有期徒刑。宣判会后,继续进行强大的宣传和动员,出动宣传车,进行街头巡游广播;运用小戏剧、展览、快板、相声等多种形式进行生动活泼的宣传;召开吸食毒品人员会议及各种小型居民会8530次。
  广大群众被充分发动起来,纷纷检举,提供线索,公安机关共收到检举信58300件,口头检举3411次。当下关区的群众察觉毒犯陈关涛欲逃跑,迅速跟踪监视并向公安机关报告,使其在临上列车前被擒获。一些毒贩的家属的立场也转化,主动交出家中藏匿的毒品毒具。在“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四处夹击下,至9月底共有近5000人登记,经审核,其中合乎登记条件的占全市已知毒贩总数的82·3%,。
  从10月起,南京市继续追缴毒品。市人民法院召开第二次宣判大会,处决5名大毒犯,进一步震慑顽抗分子。公安机关将缴毒重点放在毒品囤户、大犯、慣犯、有较多毒品来源而去向不明的人员身上。仅张氏一案,一次就缴毒404两鸦片。在禁毒运动中,全市共缴获鸦片烟土25288余两以及大量毒品毒具。
  在定案处理工作中,依据中央政策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毒犯条例(草案)》,结合华东地区、南京市所定法规的处理标准,共登记毒贩4435名,逮捕1153名,判处死刑的19名,判处10年以上徒刑的135名,判处5年至10年徒刑的332名,判处3至5年徒刑的285名,免于起诉和释放管制的235名(一般毒犯中的老人、有幼儿的女犯轻判为管制)。
  为了彻底割除毒瘤,南京市在禁毒运动末期开展了戒毒工作。当时(1952年底)仍有吸毒者千余人。依据中央关于“政府管理,群众监督,集中或分散进行戒除,年老体弱者暂缓”的精神,市禁毒指挥部制定了戒毒计划,设立了戒烟所(对外称卫生所),负责统一配发戒烟药。起初,不少烟民怕被处理,怕因此而失业,不敢承认吸毒及领药。各级组织进行了大量细致的帮教工作,并让戒毒成功者现身说法,终于打消了种种顾虑。结果,经过检查,需强制戒毒的仅有50人,除对其中有流氓行为的、无业人员、毒瘾严重的5人进行集中戒除,对另45人采取了公安机关督促管理、卫生部门发药的分散戒毒方式;对绝大多数吸毒者则实行了“烟民自戒为主”的方式,结果很快全面戒绝。秦淮大禁毒最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全国的禁毒运动也取得了巨大胜利。据中共中央转发公安部长罗瑞卿《关于全国禁毒运动的总结报告》称,运动于1952年11月底结束,共查出毒犯369705名,共逮捕82056名;处理51627名,其中判处各种徒刑(包括死刑、无期徒刑)33786名,劳改的2138名,管制的6843名,释放3534名,已处决880名;共缴获毒品3996056两,制毒机235部又15716套,贩运藏毒工具263459件、迫击炮2门、机枪5挺、长短枪877支、子弹80296粒、手榴弹167颗、炸弹16个、发报机6部。
  从1950年2月24日政务院颁布禁毒通令开始,到1952年11月底全国禁毒运动结束,新中国在不到3年内彻底禁绝了百年烟毒。
  责任编辑 杨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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