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5期

秦淮大禁毒

作者:许亚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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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祸荼毒,燃眉之患
  
  旧中国留给新中国一副千疮百孔的烂摊子,以鸦片烟毒为主的毒品泛滥,种植罂粟的面积广大,解放前夕全国种植罂粟的面积高达100多万公顷,最大产毒地在西南地区(即四川、云南、贵州、西康4省及重庆市),其种烟土地达1545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9.4%,而在云南省高达33%,在西康省高达48%以上。制毒贩毒者约有50余万人,几乎遍及全国,仅华北地区的察哈尔、山西、绥远、河北4省及北京、天津2市就有毒贩1万多人。西安的各个行业几乎都贩毒,有的小镇仅有万余人口却有毒贩500多人。至于鸦片烟馆更是到处林立,仅昆明一市即有烟馆1100多家。全国约有烟民2000多万,约占当时总人口的4.4%,而在贵州省高达21.42%。众多烟民因吸毒倾家荡产,道德沦丧,家破人亡。当时广为流传的一副对联是烟毒危害的生动写照:“竹枪一枝,打得妻离子散,未闻炮声震地;铜灯半盏,烧尽田地房廊,不见烟火冲天!”
  在抗日战争以前,国民党政府对其首都南京市的禁毒力度虽强于其他地方,但收效也不很大。日本侵略军占领南京后,毒雾弥漫,烟馆土膏店遍布全市。1943年冬至次年初,中共地下党领导爱国学生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清毒运动”,上街游行,冲砸烟馆,焚烧毒品,抄“白面大王”家,迫使汪伪政府枪决了大毒贩。
  抗战胜利后,毒品又在南京大肆泛滥起来。在国民政府接收大员“五子登科”(金子、房子、车子、票子、女子)的腐败大气候下,南京作为首都其人口的构成较特殊,纸醉金迷、吞云吐雾者特别多,对毒品的消费需求量大;又因南京处于东、西、南、北的水陆交通要道,成为毒品重要集散地及中转地。毒贩们有的收买军警人员武装押运,放私过关;有的自辟地下运输线,以各种狡猾手段隐蔽渗透;财大气粗的大毒枭甚至用私家汽车、轮船,配保镖专门护运。全市145个行业有56个行业经营毒品,仅旅馆业贩毒的就有75家。各团伙按籍贯分成“南京帮”、“湖北帮”、“江西帮”、“宿县帮”等等,划分势力范围及抢占市场份额,既有“批发中心”,也有“零售网点”。
  1946年南京市政府发布《禁烟禁毒治罪条例》,并在“首都警察厅”刑警队下设了3个缉毒组,但只是“拍拍苍蝇,不打老虎”,结果堂堂首都越发被搞得乌烟瘴气。近年流行的毒品“摇头丸”(化学名称叫“安非他明”)早在当年便于南京出现,当时美国政府为支持国民党打内战,把在“二战”战场上美军用于救治伤员及提神的“甲基安非他明”,与其他剩余物资一并赠送给国民党,一时之间,南京、上海、重庆等地药店甚而地摊上都充斥着名为“抗疲劳素”的“药”,实质上就是“甲基安非他明”。
  1949年4月23曰南京解放,但残留或潜伏的国民党军政警宪特人员及反动会道门头子、地痞流氓等,利用社会尚不安定的局面,疯狂从事制贩毒品,如特务陈荣辉受台湾国民党当局派遣,于1949年12月潜入南京,秘密建立“苏鲁皖人民反共救国军第五纵队”,多次由安徽贩来鸦片到南京出售以获取经费;原国民党交警总队江淮挺进军中校大队长卜贤武,成立“江南兵团”,发展了30多人进行贩毒;大毒枭谷朝选,从1928年起加入帮会开始贩毒生涯,人称其家为“门东毒窟”,南京解放后他以“德新浴室”老板身份为掩护继续制贩毒,曾一次将48两海洛因销给27家地下烟馆,并传播谣言,威吓知情人;洪帮“中华山”头目张文杰,曾任国民党滇黔绥靖公署参议、军委会少将参议,他收罗制毒贩毒惯犯,出巨资大量制造并贩卖海洛因等毒品,牟取暴利并扰乱市场。
  由以上可见,开展禁毒斗争,已成为肃清旧中国遗留污毒、巩固新中国人民政权的燃眉之急。
  
  禁毒斗争,初见成效
  
  1950年2月24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21次政务会议通过并发布了《政务院关于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全国的禁毒斗争全面展开。南京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于各城门口要道口设置10个治安检查站,一年之中缉获鸦片1286两。市公安局又于6月发布《户口调查登记办法》,将吸售毒品者划为特种户口登记。10月,市公安局发布《禁止烟毒暂行办法》,责令种、制、贩、售毒品者主动登记,交出毒品、毒具,对违者论处,没收非法所得,并号召广大市民检举,吸毒者限期戒除。
  同年4月,南京市公安局侦破号称南京毒犯“四大金刚”之一的项福如伙同其弟项福禄等7人贩毒大案。项福如从日伪时期就是贩毒专业户,安徽省滁县30多家鸦片烟馆和南京门西一带毒贩都长期从他手中批发毒品,解放后,他依然我行我素,破案时,从他家中起获大量毒品及戥子等贩毒工具。
  
  在当时开展的声势浩大的“镇压反革命”运动中,公安机关更严厉打击了具有反革命犯、毒犯双重身份的罪犯。例如由蒋经国领导的武装特务组织“经轨流动兵团”直属第二营营长潘漪,勾结原中统特务赵曙东、张如崑数次持枪抢劫并贩毒,以获取反革命活动经费,后潘犯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同案犯判有期徒刑。反动的“青年救国团”首犯肖明山,收买我公安机关留用的旧警察曹文奎、孙诚,去皖北购毒品来南京贩卖,以所获巨款作为反革命活动经费。市公安局侦悉情况后,与皖北公安机关联手作战,将其一网打尽。号称贩毒“四大亨”之一的林之栋,依靠日伪贩毒起家,解放后窖藏了大量海洛因拒不上交,并纠合国民党兵痞继续贩毒。林犯终被人民法院依法处决。
  从1949年5月至1951年底,南京市公安机关破获3000多件毒品案件,抓获毒贩3000余名,缴获2万余两毒品。
  当时,全国禁毒斗争初见成效。针对毒品的种、运、制、贩、吸等环节的实际情况,人民政府及公安机关采取“力劝两头,断斩中间”的策略,即规劝吸毒者不吸、种者不种(包括强制铲除),重点卡断流通环节,着重打击制毒贩毒。此法在当时称之为“拦腰一棍”,使得种罂粟的不易卖出,吸食者也不易买到,因而鸦片价格大跌,除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与内地偏僻山区尚有零星种植罂粟外,全国大部分地区先后实现了禁种。但是,由于巨大的毒品地下市场依然存在,不法之徒为牟取暴利更铤而走险;产地禁种使得存货“浮出水面”及境外货走私入境,所以禁毒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
  1952年,“三反”、“五反”运动中,从全国各地揭露出大量毒品案件,南京市仍有毒贩4000余名,许多人对禁毒令置若罔闻,依然贩毒多达200两以上。国家公职人员及国企职工涉及毒品犯罪的事实触目惊心(约占毒犯总数的10·9%),仅南京铁路局就有机务段司机等职工200多人参与走私贩毒。南京大毒贩程其宽,原系帮会头目,解放后贩毒多达6908两,罪行暴露后向市人民法院秘书长兼刑事庭庭长丁某行贿8700万元(旧人民币);市法院收发员杨某经丁某的同意,脱职贩毒,并利用丁某的保护,私刻公章,伪造证件,冒充干部,拉拢公安、司法部门的意志薄弱者,与“湖北帮”、“宿县帮”相勾结,在不长时间内贩毒多达1968两;南京青帮“通字辈”头目车惠轩,解放后贩毒多达3600两,用金钱、美女、毒品为糖弹,使泥马巷派出所所长王某吸毒上瘾,腐化堕落,包庇毒犯。类似情况,全国为数不少。
  为此,时任公安部副部长的徐子荣,在给毛泽东主席写的专题报告中说,必须于“三反”、“五反”运动末期,大张旗鼓地再搞一次群众性的禁毒运动。公安人员不论吸食、盗卖、贩运、制售毒品和包庇掩护毒犯都是严重的犯法行为,必须一律严肃对待,绝不宽恕。毛泽东批示“徐子荣同志所提意见是好的”,并命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李富春“找徐子荣同志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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