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9期

李克农与“王实味案”

作者:杨 飞 郝占辉

字体: 【


  
  李维汉的讲话引起了王实味等人的激烈反对和争论。主要是两个问题:一是关于研究院整风检查工作委员会的组成问题。王实味等反对李维汉提出的“院领导和各研究室主任为当然委员”的意见,主张全部检查委员都由群众民主选举产生;二是关于壁报文章的署名问题。李维汉提出“在壁报发表文章要署名”,但王实味却坚持“壁报文章可以用化名或匿名”。会上两种意见相持不下,最后范文澜不得不决定举手表决,结果与会的四分之三的人通过王实味等人的提案。王实味等人异常兴奋,高呼“民主”的胜利。
  会后,王实味写了《我对罗迈(即李维汉)同志在整风检讨动员大会上发言的批评》、《零感两则》等短文,贴在中央研究院为整风创办的墙报《矢与的》的头两期上,鼓吹要“绝对民主”,向“大人物”进言。这些短文贴出后,不少人赶来观看,后来他们又被贴在布上,挂在了延安南门外热闹的新市场上,围观的人群像赶庙会一样。
  王实味的言论,引起了国民党特务机关的注意,他们把王实味的文章编印成所谓《关于〈野百合花〉及其它》的小册子,四处散发,其中称:“中共……歌赞延安是革命的圣地……然而……在陕北,贪污,腐化,首长路线,派系交哄,‘歌啭玉堂春,舞回金莲步’……的情况下,使为了抗日号召跑向陕北的青年大失所望,更是许多老共产党员感到前途没落的悲愁。”对中共中央及陕甘宁边区进行恶毒的攻击。
  为了纠正王实味的影响,中央研究院从5月27日开始,一连数天召开全院座谈会,试图把整风引向正轨。在这个座谈会上,神经敏感的康生亲自插了手。座谈会初期,王实味的问题还只是单纯的思想问题,不久由于康生的介入,上升为一个严重的政治问题。在座谈会快结束时,由于王实味曾向党组织交代过早几年曾在国民党中央党部工作过,在上海与托派分子王凡西、陈其昌等人也有过交往,因此,王实味的问题便被作为与“托派”有关的“敌我问题”来对待了。
  座谈会结束时,康生为“扩大战果”,使“斗争深化”,在七八月份,又追查出一个与王实味相联系的所谓“成全、王里、潘芳、宗铮、王实味”的“反党五人集团”来。
  这年9月,李维汉被调离了中央宣传部和中央研究院,到陕甘宁边区政府任秘书长一职,再没有过问中央研究院的反王实味斗争。
  
  三
  
  1942年10月23日,中央研究院党委作出了《关于开除王实味党籍的决定》,称王实味“从1929年参加托派活动以来,始终没有停止过托派的活动”,“是一个隐藏在党内的反革命分子”。根据这个决定,王实味被当做敌人送交保卫部门审查。
  在开展整风运动期间,中共中央各部委和延安的一些机关、学校于1943年春开始了审查干部的工作。中央决定,将延安中央机关部分受审查的人,集中到“西北公学”(简称“西公”)进行审查。王实味也在其中。西公是中社部办的一所新型的革命学校,专门培养情报保卫干部,由李克农兼任校长。因之,他直接负责领导送到西公的干部的审查工作。也由此,李克农与“王实味案”有了直接的联系。
  起初,李克农对“王实味案”还是持谨慎态度的。李克农认为,对于犯错误的干部,要着眼于批评教育,“治病救人”,目的是使干部改过自新,重新做人;强调多调查研究,多了解情况。康生发动“抢救运动”后,李克农受到康生的“左”的错误的影响,在西北公学内召开抢救运动大会,作了报告,号召学员坦白,对被审查干部施加了一些压力,把一些干部思想上、工作上的缺点和错误或历史上未弄清的问题,怀疑成政治问题以至于反革命问题。但是随着“抢救运动”的逐步升级,大批干部被打成“特务”、“叛徒”、“反革命”,他对康生的一套主张和做法逐渐产生怀疑。解放后,约在1954年,李克农曾对秘书提起过康生,说:在社会部,康生一人说了算,开会时就他说话,是家长作风。又谈到抢救运动,李克农说“他说他的,我做我的”。
  但是李克农负责的这方面审查工作,又直接受康生领导,因为康生是中社部部长,又是整风总学习委员会副主任,是中央领导审干工作的主要人物。康生在代表中央领导审干工作中犯了“左”的错误。他夸大敌情,批评审干人员在对敌斗争中的自由主义态度,特别是掀起所谓“抢救失足者运动”,大搞“逼、供、信”的过火斗争,造成了大批冤假错案,出现严重的偏差。王实味对康生那一套“逼、供、信”式的审讯方法也无招架之功,最终承认自己是托派,而且还是个“自命天马行空、半狂的托派英雄”。
  1943年4月1日,康生下令将王实味正式逮捕。
  
  四
  
  
  “抢救运动”结束后,作为中央社会部副部长,李克农主持了甄别工作,因为甄别对象太多,按照轻重缓急的次序,王实味的问题被排在了最后。
  然而,不幸的是,由于复杂的历史背景和种种主客观原因,最终,李克农于1946年也作出了王实味是“反革命托派奸细分子”的结论,认定王实味到延安来是有目的的,即进行有组织的“托派活动”。
  1947年3月,国民党军胡宗南部进攻延安,中共中央社会部的一批干部组成一个大队,撤离延安去了晋西北的兴县,王实味也随队同行。
  4月16日,王实味被送押到晋绥公安总局第四科(主管审讯和看守工作)。据该科的同志反映,王实味在从延安到晋绥的路上,“常说刺激人的怪话”,“故意找麻烦”,对他自己的“罪行”没有认识,自称是“为党牺牲的好同志”。
  晋绥公安总局的有关人员认为,王实味是中央社会部交下来的重要案犯,在行军途中又“进行挑拨离间等破坏活动”,因此“对其看押特为严密(专管、严锁门、不准见人、不准出门)”,比在延安时期有过之而无不及。
  6月中旬,兴县遭到敌机轰炸,晋绥公安总局提出了处决王实味的请求。
  7月1日,国民党的一架飞机又一次轰炸了兴县,晋绥公安总局审讯科被炸。为了应急,看守所要立即搬家。
   当晚,王实味被就地处决。
  命令是谁下的?
  康生于1947年2月到达晋绥,在临县郝家坡村搞了一整套很“左”的土改。晋绥公安总局关于处决王实味的请求,得到了当时在晋绥的康生的“口头批准”。
  毛泽东知道王实味被处决,已是1948年的事了,他大发雷霆,说:“你们赔我一个王实味来!”并且,对负责社会部工作的李克农作了批评。
  8月31日,作为社会工作部副部长的李克农就王实味问题向中共中央写了一份检讨,主动承担了王实味案的责任,并请求中央处分。在报告中,李克农首先肯定了整风运动取得了积极成果,继而指出了运动的一些不足之处,认为主要是方法、方式上的一些失误;李克农着重指出了在“王实味案”中暴露出来的党的工作方法上的一些漏洞,并坦承对“王实味案”负全责,请求中央给予处分。李克农勇于面对错误的风范由此可见一斑。
  9月1日,毛泽东批示:“有所声明即够,不必议处。”并请中央书记处及有关同志阅。刘少奇、周恩来、朱德、任弼时、邓小平、彭真、饶漱石、聂荣臻、贺龙等都在报告上画了圈。
  李克农的报告中,只字未提康生。而康生呢,也一声未吭,更没说过要担负责任的话。
  
  五
  
  1981年,85岁高龄的李维汉怀着对历史负责的精神,向中共中央组织部提出:要求对王实味案进行复查。
  根据李维汉的建议,中共中央组织部经过调查,于1982年2月,作出了《关于潘芳、宗铮、陈传纲(即成全)、王汝琪(即王里)四同志所谓“五人反党集团”问题的平反决定》,所谓“五人反党集团”的彻底否定,为王实味案平反提供了契机。
  1991年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在经过长期取证后,终于作出了《关于对王实味同志托派问题的复查决定》,指出:
  经复查,王实味同志1930年在沪期间与原北大同学王凡西、陈清晨(均系托派分子)的来往中,接受和同情他们的某些托派观点,帮助翻译过托派的文章。在现有王实味的交代材料中,王对参加托派组织一事反反复复。在复查中没有查出王实味同志参加托派组织的材料。因此,1946年定为“反革命托派奸细分子”的结论予以纠正,王在战争环境中被错误处决给于平凡昭雪。
  蒙冤半个世纪,王实味案终于有了个公正的说法。王实味被恢复了“同志”的称呼,这已是他被错误处决后的第44年了。
  王实味案的发生,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康生既是始作俑者,又是主要决策者;而李克农,却也承担了一定的责任。
  李克农是中共的“特务王”。毛泽东曾经说过:“李克农是中国的大特务,只不过是共产党的特务。”李克农作为中共情报和特务机关的首脑,为党的事业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是我党长期以来战斗在隐蔽战线上的英雄人物。1955年国庆前,李克农被授予上将军衔。然而,就是这样一位共和国的将军,却在临终前也对王实味的妻子刘莹坦承“王实味案”是纠缠他多年的一段心痛。
  责任编辑 杨小波
  

[1]

部编版语文 免费提供大量在线阅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