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10期

抗战初期王明与中共中央的分庭抗礼

作者:张家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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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提前出狱的陈独秀即在文章、讲演中,宣传全民抗日,表示赞成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有意恢复与中共中央合作。消息传到延安,毛泽东等很高兴,认为中国的托派不能与苏联的托派相提并论。毛泽东还说,从前我们搞苏维埃运动时期,在肃反工作中有很多错误,现在斯大林老在搞肃反,恐怕错误尤多于我们。现在我们是团结一切力量抗日,陈独秀托派如果表示改悔,何尝不可一起抗日。毛泽东对陈独秀的怀旧之情,油然而生,明白表示可以与陈独秀等形成某种合作关系。
  王明知道后,在会上声色俱厉地反对,使用最恶毒的语言,如:“汉奸”、“托匪”、“杀人犯”等,甚至诬指陈独秀是每月拿300元津贴的日本间谍。他怕这样还吓不到政治局委员,于是,又搬出斯大林来唬人,说斯大林理论的精华,就是清算党内叛徒,正是在这个问题上,斯大林发展了列宁主义。他由此推论:中共内部必然暗藏着许多托派和其他反党分子,只是我们两条路线斗争,不够彻底,没有发现出来罢。话已说到这个份上,谁还敢沾这个嫌,惹这个麻烦?王明对此洋洋得意,以至于生命走到尽头时,还大言不惭地为自己“歌功颂德”:“1937年底,在我回到延安之后,便得知毛泽东已和陈独秀代表罗汉达成协议,因此毛泽东允许托陈集团的成员全部恢复党籍(由于我已回到延安,‘恢复党籍’的计划才未实现)。这一事实证明,毛泽东当时已准备同帝国主义反动派的积极帮凶——托派分子勾结起来。”
  会上,王明和毛泽东关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解说各执一词,使与会的前线指挥员难得要领,不知如何去贯彻会议精神。彭德怀就有这样的体会,他越听越糊涂:“会议上的精神是不一致的,感觉回去不好传达。”按照惯例,毛泽东的指示是要一竿子插到底的,可是,这个王明也不得小觑,他带回的可是“国际精神”。因此,彭德怀在汇报时,只是讲了些“华北抗战情况和坚持共产党对八路军的绝对领导的问题,在会上并没有支持毛泽东同志的正确路线,也没有拥护或反对王明的错误路线,是采取了一种模棱两可的态度”。这个由王明所搅局的十二月政治局会议,造成了极为不好的后果,诚如彭德怀所说:
  共产党对八路军的绝对领导作用有些降低,党的政治工作也有些削弱,从而发生了个别军官逃跑和国民党勾引八路军官兵叛变的现象。同时,国民党对八路军的发展加以限制,对共产党的发展也加以限制,国民党的反动面目更加暴露。
  会议决定增补王明、陈云、康生为中央书记处书记;成立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毛泽东任主席,王明任书记;由王明、周恩来、博古、叶剑英组成中共中央代表团,负责与国民党谈判;由项英、周恩来、博古、董必武组成长江局,领导南方各省党的工作。显而易见,十二月政治局会议对王明在党内的特殊地位,给予了一定性的认可。
  
  分庭抗礼
  
  王明来到武汉,中共代表团和中共长江局召开联席会议,由于代表团和长江局成分大致相同,决定合并为一个组织,对外叫中共中央代表团,对内叫中共中央长江局。长江局的委员是项英、博古、周恩来、叶剑英、王明、董必武、林伯渠。王明为书记,周恩来为副书记。十二月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等顾全大局,相忍为党的做法,却使王明产生了错觉,怀疑起毛泽东、张闻天等中央领导核心的领导能力,以至于目空一切,自以为是,以长江局凌驾于中央书记处之上,独断专行,分庭抗礼,与中共中央闹独立性。对此,早已赋闲的前共产国际代表李德都看得一清二楚,他说:
   我们把华中局(即长江局——作者注)叫做“第二政治局”。事实上,以后在华中局和延安中央委员会之间,已经有了某种程度的分工,华中局贯彻的是1937年12月决定的,并得到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支持的统一战线的路线,而毛泽东在延安却采取了他自己的政策。据我判断,毛在公开场合虽然表示拥护党的这条新路线,但在这段时间里,他除了去抗大以外,却很少露面。
  在十二月政治局会议上,王明似乎占了上风,但是,中央并没有给这次会议作出决议,王明对此耿耿于怀。回到武汉后,便擅自发表《中共中央对时局的宣言》,片面强调国共两党精诚团结,忽视两党之间抗战路线的区别,并在中央已经发布抗日救国十大纲领之后,又提出另外的六大纲领,强调“统一指挥、统一纪律、统一武装、统一待遇、统一作战计划”。
  蒋介石可谓老谋深算,看清了王明的国际背景。在与王明的接触和会谈中,蒋介石对所谈问题是满意的,并且希望王明“在汉相助”,共同商榷两党关系问题。王明还真的成了蒋介石的传声筒。次年2月,在延安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他竟附和国民党“只要一个军队”和“统一军令”的叫喊,指出在军事上服从国民党的统一领导。会上,毛泽东提出:“在今天的形势下,王明同志不能再到武汉去。”后来,经会议讨论后同意王明去武汉,但是,明确规定:“王明同志留一个月再回来。”可是,王明根本没有执行这一规定,到武汉后一直待到六届六中全会召开,才姗姗回到延安。他自己也承认:“不愿留在延安工作。”
  他之所以不愿留在延安,说穿了,延安有个名正言顺、合理合法的中央,而在武汉就不一样了,他可以天马行空,无羁无束。1938年3月29日,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在武汉召开。会前,王明未经中共中央同意,竟将自己起草的《中共中央对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的提议》,送达国民党中央党部,同时也报送延安一份。中共中央在收到这份文件后,感到其中阐述的内容,根本没有与中央商量、讨论,完全是他的个人行为,为了补救其不完整的内容,中共中央立即起草了《中共中央致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电》。
  王明收到电文后,并没有立即送达国民党,而是在会议结束后,给中央复电说: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已闭幕,根据政治局决议原则所写的提议书已经送达。你们所写的东西既不能也来不及送与国民党。希望你们不要再发表你们所写的第二个建议书,否则,党内党外都会产生不良的政治影响。
  王明自知理亏,当有同志批评他时,便立即编造理由说,因为怕国民党会议闭幕,所以才急急地“发出去”。至于延安的电文,“是在国民党临时会开会第二天才收到,来不及交国民党”。其实,这些都是谎言,国民党临时大会召开时间是3月29日至4月1日,他所起草的提议书是3月24日送给国民党的,中央在知道他擅自起草的提议书后,即于次日起草电文,并及时送达王明。这些都是在会议召开前发生的,怎么会在时间上有问题呢?而王明做得更出格是,非但不及时送达中央电文,反而在4月28日发表《答子健同志的一封公开信》,将他所起草的提议见诸报刊,以作为对中共中央批评的公开回应。
  1938年5月26日至6月3日,毛泽东在延安抗日战争研究会作《论持久战》的讲演,批驳了“亡国论”和“速胜论”,指出抗日战争是持久战,要经过战略退却、战略相持和战略反攻3个阶段,并把游击战提高到战略地位。这是中国共产党指导抗日战争的纲领性文件。7月上旬,中共中央致电长江局,让在武汉出版的《新华日报》尽快刊登,王明却借口文章太长不予登载。中共中央又致电长江局,让分期刊登,王明仍然不予理睬,就是不让见于《新华日报》。
  这件事也做得太过分了,可是,王明却津津乐道,直到晚年仍然曲解《论持久战》,为拒发《论持久战》而沾沾自喜,他说:
  在延安发表该文后,毛泽东又将此文送往武汉,要求在《新华日报》上刊登(该报编辑部在我的指导下进行工作)。我和秦邦宪(博古)、项英、凯丰及其他同志一致反对这篇文章,因为该文的主要倾向是消极抵抗日本侵略、等待日本进攻苏联。这个方针既同中国人民的民族利益、又同中国共产党的国际主义义务相矛盾。共产党的政策是,中国人民应当积极同日本侵略者作战,这一方面是为了保卫中国的独立和领土完整;另一方面则借以阻止日本军国主义者发动反苏战争,所以,我们决定不在《新华日报》上发表《论持久战》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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