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1期

刘少奇与中共统战工作

作者:石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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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卢沟桥事变发生后,以国共合作为基础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终于形成。但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内部,有一个最重要的问题——统一战线的领导责任问题,必须有清晰的认识。刘少奇指出,由于民族统一战线内部的领导成分不同,“就要影响到‘是否能够胜利的抵抗外族压迫’这一结果,以及还要影响到在战胜外族敌人以后国家内部关系的组织”。当时,在中国的抗日战争中,存在着实质上有区别的两种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第一种是以大资产阶级为领导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它要求其他一切党派、团体和群众不论在政治上、组织上、行动上,甚至在思想上都完全地、绝对地服从他们,跟随他们后面去抗日,原则上不允许其他阶级有任何的独立性,并企图在抗战中消灭、瓦解或削弱其他一切势力,严厉镇压民众的革命运动。第二种是在无产阶级领导下,以“三三制”政权及其他平等的民主形式,团结所有各抗日阶层及党派团体共同抗日,实行照顾各阶层人民利益的和彻底战胜日寇的政策。刘少奇认为,我们应该独立自主地团结敌后一切抗日之势力和阶层,建立以自己为领导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包括政权、军队等等在内),坚持敌后的抗战。这是由于敌后的特殊环境以及敌、友、我各方面的特殊条件而产生的。我们必须利用这种时机,“让这种特殊有利的时机放过,那就必然要受到历史的严重惩罚”。他在总结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失败的教训时指出:如果我们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只是顺从大资产阶级的意旨行事,只是安心地充当大资产阶级的苦力或纯粹的帮手,而不与大资产阶级一切的反共企图进行斗争,“国共合作就一定破裂,革命就一定失败”。
  刘少奇根据华北当时的复杂情况,采取了灵活而巧妙的方法团结各派别、各军队一致抗日。对那些主张抗日但又反对共产党的人,我们以诚恳的态度坚持合作,同时推动下层,孤立顽固派;对那些赞成统一战线但不敢公开合作的人,就和他秘密合作;对那些赞成与八路军合作但不赞成与共产党合作的人,就用八路军的名义与他们合作;对那些要下层合作但上层不合作的人,就进行下层合作;对那些主张进步但要独立自办的人,帮助他们去办;对那些表示要与共产党合作去反对蒋委员长、反对阎总司令或反对其他派别的人,则表示拒绝,并好好向他们解释:“在这民族危急关头,不能自己反对自己,应该联合一致对外抗战”。刘少奇把合作看成一个过程,可以从一个具体问题,具体行动的合作开始,使他们感到合作的好处,接着二次三次地合作,他们自然会提出长期合作的问题。他说:“在合作中,批评工作是重要的,批评要诚恳,不要损害他们的威信。”为了使统一战线更加开展,为保证抗日战争的胜利,他认为“成立统一的政治领导机关,军事领导机关,是非常必要的”。
  1938年10月武汉失守以后,日本侵略者对国民党采取军事进攻为辅、政治诱降为主的方针,国民党日益动摇,采取严格限制与打击共产党的政策,国内形势逆转,投降、倒退、分裂的危机空前严重起来。为了贯彻党的统一战线的方针,打退顽固派的进攻,刘少奇根据中央指示,揭破日寇的诱降与远东慕尼黑的阴谋,动员并联合一切抗日的党派、阶层和人民,反对汪精卫等亲日派、反共派的投降、倒退、分裂活动,为坚持抗日、团结和进步而奋斗。在反摩擦斗争中坚持“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和“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给顽固派以沉重的打击,使其不敢轻举妄动。“皖南事变”后,有人认为国民党完全反革命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可以抛弃了,提出了“打倒顽固派”的口号。针对以上错误,刘少奇提出了“又拉又打”的策略,打是作为达到拉的手段,拉是主要的,打只是辅助的,迫不得已的。他认为,“拉”是有可能的,但不容易。因此要有耐心,同时还要提高警觉。这就使我们在非常复杂的形势下,一方面没有在大敌当前犯进攻“自家人”的错误;另一方面也没有在反共顽固派武装进攻面前,犯毫不抵抗、一味退让的右倾机会主义的错误。
  刘少奇十分重视抗日根据地的政权建设。他指出,因为今天的大革命主要表现为反对异族敌人的抗日战争,参加抗战的社会基础特别广泛。抗日民主政权的性质,既不能是资产阶级专政,也不能是无产阶级专政。而应建立民族统一战线的政府,一切在抗日战争中坚决奋斗并取得民众信任的政党、团体、军队和个人,均应有代表参加政府。它的方针与任务是:“反抗日本帝国主义,保证抗日各阶层人民的利益,改良工农生活及镇压汉奸反动派。”“注意使工农的要求能够满足,同时又照顾到抗日地主与资本家的利益。”在抗日战争进入第六个年头开始的时候,全世界反法西斯侵略的斗争已处在胜利的前夜,中共中央为纪念抗战五周年发表的宣言中,提出了战后建设新中国的问题。刘少奇立即响应并指出:“对于战后新中国,在思想上、在实际生活上准备好完全巩固的基础。”
  抗日战争胜利后,美蒋勾结,依靠暂时的军事优势发动了全面内战。他们狂妄叫嚣要在3个月到6个月内摧毁解放区,消灭解放军。为了粉碎蒋介石的进攻,我党的方针是:必须和人民群众亲密合作,必须争取一切可能争取的人,建立最广泛的革命统一战线。当时刘少奇在给中共东北局负责人的一份电报中指出:我们在东北要取得对国民党斗争的胜利,除开竭力巩固一切可能的战略要点外,“主要决定于东北人民的支持及我党我军与东北人民的密切联系,因此,你们在一切行动中,必须注意政策,给东北各阶层人民以好的影响”,“蒋介石靠美国,我们是靠老百姓。”
  刘少奇认为,发动群众的关键在于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1946年5月4日,刘少奇主持起草了《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它根据国内矛盾已上升为主要矛盾,农民群众迫切要求清除封建剥削的形势,将党在抗战时期实行的减租减息政策改为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的政策。它还规定了不可侵犯中农土地,对富农与地主,中小地主与大地主、豪绅、恶霸应有所区别,保护工商业,对开明绅士应适当照顾等正确政策。
  1947年7月17日至9月13日,刘少奇受党中央的委托,在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村主持召开了全国土地会议,制定了《土地法大纲》,提出没收地主土地和征收富农多余土地分给农民,它规定在向地主和一部分带封建性的富农进行斗争的时候,必须把地主与富农、中小地主与大地主、政治上进步的与反动的地主、富农区别开来,争取地富家庭出身的知识分子,保护工商业,不侵犯中农,要善于向中农让步等正确的政策。中共中央完全同意《土地法大纲》并予以公布。
  
  随着解放战争的胜利发展,党的工作重心由农村转移到城市。如何正确对待私人资本主义和民族资产阶级,就成为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问题。刘少奇在天津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向天津、北平、东北的干部和群众代表作了多次报告,反复阐明党对民族资产阶级和私人资本主义的方针政策。他强调指出,城市工作的总路线,应该是依靠工人阶级,团结其他劳动人民,争取知识分子,争取尽可能多的能够跟我们合作的自由资产阶级及其代表人物站在我们方面,以便和帝国主义、国民党、官僚资产阶级作坚决斗争,一步步战胜敌人。同时开始我们的建设事业,一步步地学会管理城市,恢复发展城市中的生产事业;为了发展生产,对某些资本家及反动分子的破坏,必须镇压。但在必要与可能范围内,协助私人资本解决其复工与生产上的困难也是需要的。对于旧职员,则应区别企业职员与政府职员之不同。企业中的旧职员,基本上不动。他要求同志们记住:“发展生产,公私兼顾”两句话,要贯彻到底,不可违背。
  刘少奇说:为什么要把民族资产阶级放到我们朋友中间来呢?因为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产阶级也压迫民族资产阶级。所以他们也要反抗,“在反帝、反封建、反官僚资产阶级的斗争中,他们可以做我们的朋友,不要把他们看做敌人”。他认为资产阶级“不是现在我们革命的敌人,而是我们的朋友,不是革命的对象,而是统一战线的对象”,“有益于国计民生的资本主义允许其发展”。对资产阶级的政策是又联合又斗争。只联合不斗争犯了右倾机会主义,只斗争不联合犯了“左”倾错误,今天的重点是放在联合上,斗争是为了联合,“把自己的朋友当作敌人来打击,是错误的”,“立即消灭资产阶级,不是无产阶级的路线。是小资产阶级的平均主义,农业社会主义的倾向,是错误的,反动的,小资产阶级的”。与此同时,针对资本家的疑虑,刘少奇对资本主义剥削进行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分析,指出:“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是有进步意义的。在中国,他们在生产上是进步的。他们的这种剥削对发展生产是有功劳的,是有进步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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