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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1999年第1期

没有阵地的战争

作者:黄北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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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美国在中东和北非地区实行“遏制”和“偏袒”政策,激化了伊斯兰极端组织的反美情绪。长期以来,美国将中东和北非地区的伊斯兰极端势力视为对其利益的重要威胁,并将该地区的利比亚、伊拉克和伊朗等国列入支持国际恐怖主义活动的国家的黑名单,对它们实行政治孤立、经济制裁和军事打击。海湾战争以来,美国一直在海湾地区驻扎着军队,旨在维持对上述国家的军事压力。在中东和平进程中美国又对以色列采取偏袒政策,未能发挥公正调解作用。
  美国对付恐怖主义采取的单方面行动引起了许多国家,特别是阿拉伯国家的强烈不满。使馆爆炸案之后,美国对苏丹和阿富汗发射导弹,阿拉伯国家就强烈谴责美国侵犯了这两个国家的主权。阿拉伯国家强调应在遵守国际法和《联合国宪章》的前提下打击恐怖主义,加强反恐怖主义的国际合作,否则,有可能引起恐怖和暴力行动的恶性循环。
  第三,美国在反恐怖的问题上实行的是双重标准也是它成为恐怖活动靶子的原因之一。美国培植一帮势力去反对它的敌人,不管采用什么手段,它并不认为这是恐怖活动;但当反到它自己的头上时,就是恐怖活动了,就不共戴天了。在这个问题上,本·拉登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八十年代,本·拉登加入美国支持的阿富汗吉哈德反苏运动时,美国中央情报局向他提供巨额资金,甚至不惜提供导弹为其撑腰,那时的拉登是受美国保护的民族英雄,一旦他掉转了枪口,就成了十恶不赦的恐怖分子。
  关于反恐怖政策对恐怖分子的攻击,美国近年来采取的基本是以暴制暴的的策略。1986年,利比亚涉嫌炸毁环航客机,里根总统就曾下令空袭利比亚首都的黎波里。具体地讲,对恐怖活动美国采用了如下四种政策:
  第一:对恐怖活动坚决打击决不姑息
  美国政府认为时间证明这一政策是奏效的。美国近年来经历过多次国内或国际恐怖分子的攻击。俄克拉荷马州的爆炸案发生之后,美国政府便进行了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反恐怖行动。美国每年用于打击恐怖主义的经费达七十亿美元,1993年以后,反恐怖特工人员增加了三倍,达二千五百五十人。为打击国内恐怖主义,美国联邦调查局投入的经费,从1995年的四千四百万美元,增加到1998年的一亿五千万美元;参与对抗恐怖主义的地方政府,也从1990年唯一的纽约州,变成今天的十九个州。
  第二,将恐怖分子绳之以法。
  近年,更多的恐怖分子被投入监狱,判以重刑。如1997年11月12日,曼哈顿联邦法院审判了参与1993年世界贸易中心爆炸案的恐怖分子尤瑟夫和开卡车运送炸弹的纳吉姆,1998年1月尤瑟夫最终被判二百四十年单独监禁,同时还因他以前企图炸毁在东亚的美国航班而加判终身监禁。
  第三,对赞助和支持恐怖分子的国家进行制裁。
  美国将七个国家列入支持恐怖活动的“黑名单”:古巴、伊朗、伊拉克、利比亚、朝鲜、苏丹和叙利亚。对于这些国家,美国执行双重和多重制裁阻止它们支持恐怖活动。
  克林顿总统在1996年签署了对伊朗和利比亚的制裁令,该令规定,如果哪个外国公司为开发这两个国家的能源而投资,就会丧失在美国的某些经济利益。1997年,美国国务卿奥尔布赖特按照1996年反恐怖主义和有效死刑法令正式把三十个外国组织列为恐怖组织,从而,任何美国的机构和公民对这些组织的财政和其他物质支持都将被视为非法。同时该法律还规定,这些恐怖组织的成员和代表无权取得美国护照,不得进入美国。另外,美国的金融机构必须冻结这些组织及其代理商的资产,并将冻结情况报告财政部。
   第四,呼吁国际社会签署反恐怖公约。
   美国认为,打击恐怖主义是长期的 ,如何争取国内民众及国际支持是最大的挑战。克林顿就发表声明:“我们再一次提醒大家这样一个痛苦的事实:恐怖主义是一种全球性威胁,没有哪个国家可以幸免。这就是为什么所有的国家必须齐心合力加倍反对之原因。”1998年9月21日在联合国大会上,克林顿再一次提出这个问题:“恐怖主义成为了全世界的问题。” 他呼吁世界各国不要对恐怖分子提供支持、庇护及金钱援助。克林顿强调,恐怖主义的成因不在于伊斯兰与西方之间的冲突,他说有人认为“恐怖主义的断层线位于不同文明之间不可避免的冲突之处”,这种想法是不对的。 他说:“有些人想说服全世界相信,那慈悲的全能上帝降旨杀人,但我所了解的伊斯兰并非这样。 伊斯兰是美国境内成长最快速的宗教信仰之一,而那信奉伊斯兰的六百万个美国人民会告诉你,伊斯兰与美国之间并没有冲突。”
  美国的这种以暴制暴的政策是不是打击恐怖主义的良策呢?解决这一问题有没有更有效的办法?一篇刊登在美国《基督教科学箴言报》上的文章《高明的反恐怖措施》发表了建设性的意见。该文认为“以暴制暴”虽然有时是必要的,可“不得已而为之”,但往往有负面效果,造成暴力的恶性循环,也解决不了根本问题。美国对苏丹和阿富汗的导弹攻击就有其不能否认的消极层面:其一,这种做法违反了尊重他国主权的国际准则;其二,导弹攻击的方式极易伤及无辜,这和恐怖主义的滥伤无辜同样是不道德的。
  文中指出:“美国有一种在一场涉及社会、经济和政治等多方面的斗争中使用武力的倾向,这是不幸的。如果对恐怖活动发动的战争结果只不过变成一系列军事打击,我们将来或许会发现,这场战争取得的成功几乎不会超过对毒枭的战争所取得的成功。”
  文章认为要根除恐怖主义,必须采取一系列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综合措施。例如,对以色列政府施压,要求它履行从约旦河西岸撤军的承诺,以消除美国和伊斯兰世界关系中“最严重的刺激因素”;加大对贫困国家的经济援助,以消除“滋生激进思想的肥沃土壤”;增强美国和其他国家之间的文化理解和彼此沟通。以上这些措施是消除恐怖主义根源的根本办法,从事这方面的工作或许不会立竿见影,但要想从根本上解决恐怖主义的问题,就不能不从此做起,与其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
  遥远的和平之路近年来针对如何对待恐怖主义的问题召开过多次国际会议,应该说对恐怖主义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是东方国家还是西方国家,是伊斯兰教国家还是非伊斯兰教国家都是同声反对的,但是在具体政策上则有着不小的差异。
  1996年3月13日,在埃及、美国的倡议下,二十七个国家的首脑在埃及召开了“世界反恐怖大会”;4月23日,美洲国家组织三十五个成员在秘鲁首都利马召开了第一届美洲反恐怖特别会议;6月23日,阿拉伯国家首脑在开罗召开了“谴责各种形式的恐怖和颠覆活动”大会;7月28日,西方七国和俄罗斯在巴黎举行反恐怖主义工作会议,通过了二十五项反恐怖措施,以便通过双边、区域和跨国合作,有效遏制恐怖活动;11月11日,海湾国家内政部长在阿曼开会,一致表示要同“各种形式的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做斗争”。1997年6月在美国丹佛举行的八国首脑会议上,美国、加拿大、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英国和俄罗斯的首脑为大大推进反恐怖主义条款的实现发起了一项促进运动,进一步完善了机场安全标准、爆炸物检查标准和车辆识别标准,交换了各种信息,增强了在公共交通方面反恐怖主义的保护。八国的协议还促使各国加强本国在制造、买卖和运输可爆物方面的法律,以保护本国公民少受恐怖分子的威胁;1997年12月11日,伊斯兰国家首脑会议发表宣言,表示“强烈谴责各种形式的恐怖主义”,但同时要求“把恐怖主义与人民反对殖民主义、外部控制和外国占领的斗争以及争取自治权的斗争区别开来”,与会国家“决心加强努力以达成国际反恐怖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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