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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绝俗

作者:张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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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方面是官俸低得不足以维持正常开支,另一方面是官本位,官万能,各级官员权力不受约束,制定各种土政策,进行各种乱收费几乎没有任何障碍。通过加收摊派收取行政费用,支撑政府运转,是历代政治中的一个正常现象,也是低薪制得以维持的基础。问题是加收多少,摊派多宽,并没有明文规定,完全是暗箱操作。并且,对政府机构的财政收支,从来没有建立过有效的会计审计制度。官员们往自己口袋里放钱,就像吃饭夹菜一样容易。这种制度的荒悖,正如同“渴马守水,恶犬护肉”,导致官员们的整体腐化成为一种不可避免的趋势。
  在这种制度下,只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做清官,一丝不取,结果就是甘于常人无法忍受的贫穷。明代的著名清官轩倪“寒暑一青布袍,补缀殆遍,居常蔬食,妻子亲操井臼”;秦弘“廉介绝俗,妻孥菜羹麦饭常不饱”。这种窘状清官传上比比皆是。另一种就是遵照官场惯例,通过土政策来维持开支,支撑关系网的建立。而一旦越限,人们的欲望往往一发不可收拾。贪污就像遇到了适合环境的细菌,不可抑制地疯狂生长。
  对于制度性腐败,历代以来,对付的办法只有两个,一个是“杀”,从肉体上消灭贪官。另一个就是“教育”,通过树立典型,大力表彰,提倡正确的导向,来感动人教育人转化人。
  历代以来,以明太祖朱元璋惩贪最为坚定,对官员要求最为严苛,然而,偏偏是他定下一系列惩贪祖制的明王朝,腐败得登峰造极,最终因腐败而亡国。
  在朱元璋看来,别的罪过都可恕,只有贪污,一个也不能饶过。他制定了残酷的惩贪法律,规定凡贪污六十两以上者,均枭首示众,而且还要把人皮剥下来,里面填上干草,摆到官府公座旁,用来警告继任者。后来,见此举仍不能制止贪污,又规定,“今后犯赃者,不分轻重皆诛之!”只要是贪污,即使只有一两银子,照杀不误!除了杀头之外,朱元璋还制造出抽肠、刷洗、锡蛇游等骇人听闻的酷刑来惩罚贪污犯,一时之间,洪武皇帝的治下如同地狱再现,几乎全国每个县的县衙里都摆着一个皮人,全国杀掉的官员十数百万。上自自己的义子干儿,皇亲国戚,下至无品级的胥吏,只要稍涉贪污,一个也不放过。
  在这样的严刑竣法下,明帝国两浙、江西、两广和福建的地方官员,从洪武元年到洪武十九年,十九年间,或者任中被杀,或者任中被罚,竟然没有一个做到任满的!有些衙门,因为官吏被杀太多,居然没有一个人办公。为了政府运转,朱元璋只好开恩,叫那些官员“戴死罪、徒流办事”、“戴斩、绞、徒、流刑在职”,叫他们死刑缓期执行,带着镣铐在公堂办公。
  在大屠杀的同时,朱元璋还十分重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他先后树立了王升、王兴宗、陶后仲、隋斌、王平等数十名廉政典型,对他们加官进爵,大加封赏,并且编了《彰善榜》、《圣政记》等宣传材料,广为宣传他们的事迹。
  一方面严惩,一方面教育,朱元璋的力度都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效果如何呢?虽然一时之间,贪官似乎大为减少,然而,不过是严打期间的暂时现象。力度稍稍减弱,贪污又如雨后春笋,势不可挡。治理了二十多年,到了晚年,朱元璋胡子都白了,贪污案件仍然层出不穷。朱元璋连声哀叹:“朝治而暮犯,暮治而晨亦如之,尸未移而人为继踵,治愈重而犯愈多。”前边的死尸还没有收走,后边的继任者又贪污上了。治理越重,贪污的反倒越来越多。“似这等愚下之徒,我这般年纪大了,说得口干了,气不相接,也说他不醒!”
  其实“愚下之徒”不是别人,正是朱元璋自己。几千年来,历代王朝总是被腐败击倒。虽然有无数的明君贤相,大儒哲人,从来没有人尝试过用其他办法来治理腐败,没有人考虑过制度的合理性。人们从来都是从儒学原理出发,把腐败定义为道德问题,解决的方法只有教化和屠杀。虽然付出了惨重代价,人们依然执迷不悟。
  在这样一个封闭完足、缺乏自省精神的文化体系下,一切都有现成的正统解释,人们已经丧失了建设性解决问题的能力,丧失了用自然的方式思考的能力,只能在恶性循环中越陷越深。
  
  五
  
  从某个角度来说,海瑞的心和朱元璋是相通的。海瑞对朱元璋的残酷惩贪措施完全赞成:“我太祖视民如伤,执《周书》‘如保赤子’之义,毫发侵渔者加惨刑。数十年民得安生乐业,千载一时之盛也。”
  吃着粗粮青菜,穿着打了补丁的衣服,过着城市贫民的生活,海瑞从来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合理。他甘清贫如饴,清贫有助于他保持气节,而富贵温柔则是道德的陷阱。海瑞从来没有反思过,开国之初的经济萧条与现在的经济繁荣不可同日而语,以那时的标准作为现在的俸禄是否现实?要求所有人都像他一样摒绝物欲是否可能?
  朱元璋的严苛和海瑞的不苟正是来源于一个文化母体。清官们的一丝不取与贪官们的毫无禁忌其实也是相同文化基因上生长而成的两极。“清官”现象其实是贪黩文化必不可少的一个组成部分。
  几千年来,一方面贪官们的奢侈腐化肆无忌惮让人气愤填膺,另一方面,清官也总是清得让人心疼。他们清到家徒四壁,清到生计无着,清得触目惊心。
  推崇中庸的中国文化其实总是爱走极端。儒家把人分为君子和小人两个相互对立的群体,宣称一个人“不为圣贤,即为禽兽”,为中国文化打下了偏激的底色。凡事都被划为两极,中庸无处藏身。
  两种极端其实是相通的,为官要求的“至清”,势必造成了官员们的“至贪”。换句话说,做清官标准太高了,对人的要求太苛刻了,绝大多数人都达不到这个标准。达不到清官标准,那或多或少,就是个贪官,既然贪了,何不贪个痛痛快快?
  做清官不仅物质上吃苦,精神上也要承担巨大的压力。每办一件事,海瑞都要严格遵守国家规定,因而窒碍重重,举步维艰。同僚的讥笑、排挤、不合作,乡绅们的抵制、咒骂、上访甚至死亡威胁,这些都不算。就是在家里,母亲、妻子、亲戚也整日抱怨不已,虽然不敢明着指责他,然而起码不给他好脸色看。因此,做“清官”,其实是在日日承受一种常人不能忍受的煎熬。
  海瑞把这种煎熬当成了一种考验,一种磨练,“超凡入圣”的必经之途。
  “清官”不可避免地成为官场中的“异类”。嘉靖三十九年,即海瑞任淳安县令的第三年,都御史鄢懋卿巡行浙江。都御史是御史台长官,相当于中央纪检委书记,所到之处,接待的规格本来很高。况且鄢氏平时即好排场,讲究享受,因此,各地官员在接待上都下了不少功夫。连吃喝带“土特产”,一个县没有千把两银子下不来。鄢氏所到之处,“监司郡邑诸吏膝行蒲服,跪上食。携妾偕行,制五彩舆,令十二女子舁之。仪从煌赫,道路倾骇。”
  鄢氏将过境淳安的消息传来,师爷愁眉紧锁。府员、道员到来你公事公办则也罢了,这一次来的可是部级干部,并且是都御史,如果把他得罪了,一个小小县令,官位立刻不保。
  海瑞却不信那个邪,面对师爷的劝告,他不耐烦地说:“充军死罪,宁甘受,安可为此穿窬举动耶!”即使充军杀头,我也不做这样见不得人的事!他告诉师爷,不必发愁,且看本县如何处置!
  他的“处置”就是给鄢部长写了封信。信的大意是:接到您发来的公文,通知您将巡视我县。您在公文里说您“素性简朴,不喜承迎”,要各地接待上要简朴,不可铺张浪费,以节省国家钱财。可是我听您所到过的县报告说您所到之地,“各处皆有酒席,每席费银三、四百两。金花金段,一道汤一进。”与您在通知中所说大相径庭。是不是各县官员误解了您的意思,把您的要求当成虚文了呢?
  接到了这封信,鄢氏连淳安所属的严州都没有进,绕道而去。严州知府大发雷霆,把海瑞叫到州上拍案大骂了一顿:“你多大一个破官,还反了你了!”“詈不停口。公(海瑞)惟敛容长跽,无一语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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