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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2005年第2期

重新妖娆(小说)

作者:向 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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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我当瞎子时就把丈夫当成聋子,我当聋子时就把他当成瞎子,总之我在他身上摸来摸去,摸到他的下体时,我炮烙般地缩回手,仿佛这是一个冒犯。在下半身的问题上我们一直像两个君子表现得很客气。怕痒的丈夫笑得满地乱窜,为了追他我的脑袋碰在壁板上,好大的一个包。
  
  有一个成语叫大智若愚,我的情况是大致和这个成语表达的意思相反。我看上去是一个聪明伶俐的人,和人交谈时,我的眼睛神采十足地闪动着,其实,大部分的时候我不知道别人在说什么,有时候我听到朋友的一阵暴笑,才知道他们揶揄了我好一阵子了,我还没发现。我有一个鲜为人知的毛病,那就是灵魂出窍。尤其在乘坐公交车的时候,很少能准确地到达目的地。我的灵魂对我的肉体不大负责任,它把代表米缨子的那个物体随便抛在哪里就云游四方了。
  蓝乔经常问我,你为什么总走神儿啊?我说废话,我要知道为什么走神儿我就不会走神儿了。打个比方,我经常丢东西,甚至丢过腰带,这是个容易引起误解的事情。别人就问我是怎么丢的,问这种话的人常常是别有用心,而根本不想搞清丢失东西的原因,这是个永远搞不清的事情,试想,如果一个人知道自己的东西是怎么丢的,这个东西还可能丢失吗?
  有很多事情我搞不清楚,甚至我和我的丈夫是否相爱过我都飘飘忽忽。起初决定嫁给他的直接原因是他成功地从一个男人的手里把我夺了过来,作为战利品我自然地顺从战胜方也是说得过去的,在那个崇拜英雄的年龄段,他是尊贵的王侯,征服我的武器是横刀立马的精神。新婚之夜他脱下了我的衣服,像给一块糖撕开了糖纸,或给一只煮熟的鸡蛋剥掉了皮。那一夜他很清醒,他很认真地验收我,最终的结论是,我是一个赝品。
  他是惟一的一个娶我但没说爱我的男人。后来我一直在等,我走进了女人的误区,以为得到爱的前提是有良好的品行,我像一个勤奋的妇人积攒粮食那样一点一点积累我的操行。我一直在等这三个字,仿佛再向前走一步就等到了,一步一步往下走,这是一个悬念,想起它心中一半辛苦一半温柔。终于这三个字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出现了,我和黑的天一起淌眼泪,仿佛见到了久别重逢的一个什么人,诉说着喜悦和伤悲。只是有一个事实需要澄清,这三个字不是出自我丈夫之口,而是另外的一个男人。
  有一次蓝乔问我和老公做爱哪一个更主动,我被她的问话搞得满脸尴尬。但是她不依不饶,我不得不抓住她的手说,求你饶了我,不要让我谈我的丈夫。蓝乔很不客气地甩开我的手,撇嘴说:你们这个行当的人最虚伪,你们把脸埋进故事里掩耳盗铃,你们说东道西说长道短,你们最不能面对你们自己,最不能说清你们自己。你们和戏子差不多,说别人的故事,消耗自己的血泪。
  蓝乔的一番话让我绝望。一连几日我躺在床上,废墟一样地横陈着,我开始厌恶自己,排斥自己,感觉肉体在分分秒秒地腐烂。我想起了几个优雅地死去的凄美女人,死于霞红色围巾的邓肯,死于透明丝质筒袜的三毛……我还没有想好我的死法,我跳跃起来大叫一声:米缨子,你给我回来!这样死去过于浪费。
  
  贾如男和米缨子
  
  我一直在追究我这个名字是谁起的。爸爸说是爷爷起的,爷爷说是爸爸起的。按照他们互相推诿责任的态度,他们应该承认这个名字起得不怎么漂亮。贾如男?真是滑稽,男的就是男的,怎么还要“假如”呢?上小学报名的第一天,我蹭在门框上对父亲说,我不想叫这个名字,男是性别不是姓名。父亲正在为两块钱的报名费心疼。他冲着我的屁股蛋子踹了一脚说,想当个男人不在于叫什么名字。你要是个没出息的东西,就是叫上“毛泽东”三个字也不管用。这一脚踹得让我跪在了门槛上。我想一骨碌站起来,但是我没有动。也许跪下去,父亲会给我重新起个名字。总之我不愿意要现在这个名字。可是父亲干瘪的屁股蹭着我的脑袋跨出门槛,走了。父亲的脑袋又瘦又长,脑门儿上碗底大的秃顶,从后面看,像一只毛袜子破了,露出脚后跟。眼看着“毛袜子”越走越远,我绝望地大声唱道:要学那泰山顶上一棵松……声音一出口,惊得旁边正在卧蛋的一只母鸡飞起来,一颗在空中脱肛的蛋,落地,碎了。我一直跪着,中间八蛋来找过我一次。八蛋是王家的第八个儿子。八蛋说,我就不嫌我的名字难听,我叫王八蛋,意思就是王八的蛋,骂的是我爹,关我屁事儿。到了后晌,八蛋慌慌张张地跑来说,你还跪着呢?你爹让队里抓起来了。人家说你爹说了,让他儿子的名字叫毛泽东,那毛泽东就是他儿子了,你爹成反革命了。我记起来,父亲说这话的时候只有八蛋在场,八蛋这个王八蛋和我后来见到的一些男人一样,惟恐天下不乱。难怪后来有一句很流行的话,男人倒是非女人打群架。听到父亲被抓起来我心想完了。我好不容易立起自己麻木了的双腿,发现惟一的裤子膝盖上磨出了两个洞。我仰起头哇地哭出声来。那时我只有一条裤子,裤子破了我当然会哭。现在我只有一个老婆,她破了,我欲哭无泪。
  
  想起来真让人哭笑不得,我,贾如男,在这个世界上做男人是一个假定,咳咳!这是我的老婆米缨子对我一字一句说的。
  米缨子在没有成为我老婆之前,在我的眼里是最完美的。她天真美丽超凡脱俗。她的肤色是浅褐的,光泽温润。头发浓密蓬松,散下来时,覆盖了上半身及半个脸。她常常害羞地躲在自己的浓发里,一双眼睛幽幽地看我。
  我在宿舍里吊起了一只沙袋,我把它当成了我的情敌,没日没夜地对它出击,我的手指关节都出了血,沙袋上血迹斑斑。终于米缨子被我从一个男人的怀里活活地掏了出来,成了我的。一个女人成了你的,这多么不容易。我爱她爱到了一刻见不到就万念俱灰的地步。她是我的一颗紫葡萄,我不忍心吮破她,不舍得穿越她,不能让她因疼痛而面色苍白。我坚持着,坚持着,一直坚持到那个经典时刻的到来——我褪下她华丽的婚裳,她巧克力一样的身体就呈现在我的手掌上。我把她捧在雪白的床上,让她的头向着床头相反的方向,这样她足有二尺长的头发就可以泻在地毯上,我不会弄疼她的头发。我在多么精致地给予她淹没她,我要告诉她我今生今世只对一个人说的一句话——可是这时我不得不去接一个电话,电话铃已足足响了十下。电话里一个男人说:怎么样?风景独好吧,遗憾的是曾有人到此一游啦。
  天塌了,我坠入无底的深渊,我的身体迅速萎缩,像掉进水里的一只爆米花。在我就要完完全全得到米缨子的那一刻,我被一个电话打翻。
  我坐在黑暗里,仿佛被狗咬了一口,既感觉疼又感觉脏。
  蜜月未完,我就厌恶回家了。下班后在办公室里捱着,总有同事关切地询问。他妈的我该说什么呢?仿佛赃款被盗有苦难言。
  
  猎艳,是一种瘾,沾上了就不能轻易罢手,想罢手就需要戒。戒就是要和自己的意志做斗争,就是自己和自己打架,哪一方胜负,都要自己亲自疼痛。
  我第一次接触别的女人是在公司的工作室,一个丝袜厂的女老板慕名而来,想让我为她的产品设计广告。她的衣着非常得体,咖啡色的淑女装配着杏红色的长袜,透明而且质感。她的腿长得非常美,浑圆、匀称、饱满,脚踝丰腴而且婉约。当下我就以她为模特工作起来。就在我的工作室里我的工作即将完成的时候,她向我褪下了她的长袜接着就是衣服。我像个贼一样偷来了短暂的欢娱。事后我很害怕,担心这个女人纠缠不休。事实证明我完全是小人之心。几年后我接到一个女人的电话,说她当初从我身上取走了画家的精子,现在她的孩子果然有绘画天赋。原来如此!那个时候还没有名人精子库。
  后来我又接触过几个女人,有的没有等对方脱光衣服,我看见她白森森的死鱼肚一样的皮肤就落荒而逃。我接受不了皮肤太白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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