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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2007年第4期

于丹现象解

作者:陶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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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利者的快乐哲学
  
  说完了于丹的角色和布道方式,现在要来探讨一个更加重要的问题,就是她布的是什么“道”?时下对于丹的批评主要集中在她的《于丹<论语>心得》的常识性知识错误,是在知识论层面上讨论问题。其实,作为一部传道之作而非学术著作,更重要的是从价值论角度提出问题:她布的“道”是健康的、好的、我们需要的“道”,还是不健康的、坏的、我们不需要的“道”?是对于人类自由和尊严的维护还是玷污?
  简单地说,于丹布的就是她的快乐之道,就是她的“快乐哲学”,她说:“说白了,论语就是教给我们如何在现代生活中获取心灵快乐”,“增强把握幸福的能力,正是学习的终极目的”,“每个人在现实生活中都会遭遇到的各种困境和问题,把它说出来,在《论语》中找到一种朴素的化解方式,让人们的生活更自信,提升大家的幸福感,这就是我讲《<论语>心得》的目的。”在《于丹<庄子>心得》里,她更是语重心长地说:“我们的生命都像电光石火一样转瞬即逝。在这么有限的生命里面,不管你是贫穷还是富贵,不论你度过什么样的人生,最不应该扔掉的就是快乐。”
  追求快乐和幸福当然没有错,问题是通过什么方式来追求。于丹追求快乐和幸福的方式是什么呢?
  于丹开出的两个快乐药方,一是“适应日常秩序”,二是修炼“内功”。其实这两者是联系在一起的,也就是说,在不合理的现实面前,你不要不满,不要反抗,也不要牢骚满腹,要学会忘却,学会适应,学会犬儒,乃至于学会无所谓,这样就把“内功”练好了,就可以自己化解掉一切现实的痛,人间的苦。于丹说:
  
  我们的物质生活显然在提高,但是许多人却越来越不满了,因为他看到周围总还有乍富的阶层,总还有让自己不平衡的事物。
  其实,一个人的视力本来有两种功能,一个是向外去,无限宽广地拓展世界,另一个是向内来,无限深刻地去发现内心。
  我们的眼睛,总是看外界太多,看心灵太少。
  孔夫子能够教给我们的快乐秘诀,就是如何去找到你内心的安宁。
  
  这个快乐哲学的精髓就是回避现实和麻痹自己。比如说,社会上有很多暴发户,也有很严峻的两极分化现象。于丹认为,你不要去问“乍富阶层”是怎么出现的?贫富两极分化是因为什么造成的?是自己创业所得,还是权钱交易得来的?你所需要的只是发挥你神奇的“内视力”看看你的内心,因为那才是快乐之源。把这个逻辑推到极端,那么,即使你生活在最黑暗的时代,即使你看到社会的严重不公,邪恶压倒正义,即使基本的公民权利还没有得到保障,这一切都没有关系,你不必去实施现实的改革,不必去消灭实际存在的社会不平等,不必去改造制度,甚至不必去追究原因。
  在这里,于丹的一个根本错误在于把幸福、快乐完全看作是一种与一个人的客观现实处境无关的主观感觉,所谓“人人都希望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而幸福快乐只是一种感觉,与贫富无关,和内心相连”。不客气的说,这只能是“食利者”的快乐哲学,是权贵阶层的快乐哲学。一个饥寒交迫的人是不可能接受这样的快乐哲学的。而如果一个人自己享受着不合理的现实提供的美味佳肴、锦绣貂皮,却劝告草根阶层不要嫉妒、不要不满、不要牢骚满腹,那简直就是不厚道啦。如果这种快乐哲学被接受了,那么,不仅大量贫困阶层,而且我们的国家,都会在这种快乐哲学的催眠下可悲地“快乐”至死。
  当一个人的“内功”修炼到家的时候,任何现实的苦难就奈何他不得了,面对任何苦难,都可以运用一个人的“内力”加以化解。这个“内功”的核心是什么呢?就是遗忘和自我欺骗。于丹教导我们:“当一个不幸降临了,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它尽快过去,这样你才会腾出更多的时间来去做更有价值的事情,你才会活得更有效率、更有好心情。”问题是:我们应该怎样让不幸过去?这是一种什么样的不幸?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不幸?如果一个人遭受了天灾或者在天灾中失去了亲人,他的确不应该被这个灾难长久纠缠,应该尽快站起来,但是如果是由于人为的原因——比如制度的原因——而蒙受冤屈、不幸,那么如果他不去改造造成冤屈和不幸的社会,而是动用“内功”遗忘苦难,这不是明摆着等待灾难的再次降临么?
  这就是我和于丹的分歧。我们可以通过于丹列举的两个例子进一步说明这点。第一个例子,于丹给我们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她一个先做媒体后做房地产的朋友,发了很大的财,因为每天担心自己的孩子在国内被绑架而把孩子送到国外读书,妻子也跟着去了,自己在国内,很痛苦,所以还不如没有钱的好。很奇怪的是,于丹为什么不换一个思路思考呢?为什么不从制度建设的角度消除国内不安全的社会环境,让中国的孩子能够生活在一个安全的环境中?如果大家都采用这样的办法——或者送孩子出国,或者为了所谓的“安全”而“安贫乐道”、“蔑视金钱”,我们的社会能够进步么?我们不是永远也不会生活在一个安全的社会了么?但是于丹不这样理解,于丹的理解是:外在的一切,包括社会环境社会制度,统统是不重要的,重要的只有你的态度:“一个人的生活完全是可以由态度决定的。”
  第二个例子。于丹说,假如一个人莫名其妙地遭了一顿毒打,他不应该对此屈辱念念不忘,因为这样就意味着“失去过去之后,你每天还在继续挨打”。好一个快乐秘诀!原来就是“阿Q精神”!你被别人打了,不是去报案,查清打人凶手并绳之以法,而是应该立即把这个事实忘得干干净净!
  这不是于丹的发明,阿Q在被人打以后就是这样化解痛苦、永远快乐的(所谓“儿子打老子”)。鲁迅批判“精神胜利法”已经半个多世纪了,而于丹却至今还在鼓吹它,认为精通这套“法术”比什么都重要:我们不要抱怨“社会不公”,也不要“抱怨处世艰难”,在“精神胜利法”面前一切迎刃而解!
  由于于丹快乐哲学总是回避导致痛苦或快乐的客观社会原因,把痛苦和幸福完全看作是自己内心的事务,所以,它客观上是为不合理的现实辩护。这就是它的可怕之处,也是她的聪明之处。在讲解“不怨天,不尤人”的时候,她说:“一个人内心的完善,合乎大道的追求,比你要求这个社会应该如何如何,要求别人应该怎样怎样,都要重要得多。”改造社会、建设制度等“外在”的东西都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练“内功”。
  总之一句话:现实是改变不了的,“我们无法左右外在的世界,只有让内心的选择能力更强”。问题是选择什么?于丹告诉我们选择改变自己的“心情和态度”:“一个人心中有什么,他看到的就是什么。”说得好!一个人心中有“自由”,生活在任何国度也觉得无比“自由”;一个人心中有山珍海味,饥肠辘辘也不会饿!这是多么美妙的食利者的快乐哲学!它的核心不就是为不合理的现实辩护么?不合理的现实我们不去改变,那它就会永远存在下去,我们的痛苦的根源也就永远无法根除。而我们的所谓“快乐”只能是自欺欺人,灾难还会接踵而至。
  从这样的前提出发,于丹发表了关于“自由”的一番妙解:
  
  人心为什么可以有自由?因为人可以不在乎。人的一生只能被你真正在乎的事情拘束住,如果你不在乎,那么,还有什么可以束缚你?
  
  我的天!自由原来就是不在乎!是啊,如果一个人心中有“自由”,只要你对于剥夺你公民权的种种不合理制度不在乎,只要你放弃人的尊严,那么,即使生活在专制国家,你就一样自由,专制制度又怎么能束缚你?!你又何必去争取更加合理的社会环境、社会制度呢?
  所以,于丹告诫我们,如果你遭遇到了不公平的待遇,千万不要满腹牢骚、愤愤不平,恰恰相反,我们愤愤不平是因为“我们的心带有偏见。”哈哈,真好啊,我们的不平完全是自找的,和客观环境、和我们的实际遭遇无关。被打成“右派”的知识分子们,你们不要愤愤不平,只要你们的心不带偏见,这点磨难算得了什么?在“文革”中失去了丈夫妻子或子女的人们,你们也不要愤愤不平,他们的死是好事啊,是和天地万物合而为一了啊,你们应该“鼓盆而歌”才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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