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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2008年第2期

幸福女人生活手记(1996—2000)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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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床也忒宽了吧,一半就够”
  
  1996年7月,老哥毕业分配到深圳,在一家银行上班,我还在读研究生,在暑假作为随行特使来了深圳。
  当我们一人拎一个包,来到他们银行安排的宿舍时,两个人坐在地板上相视傻笑:一间大约8平方米的房内,除了一张1米2的床垫,空无一物。
  “我们有2000块钱,可以买很多东西的,我们有钱。”老哥豪气十足地伸出手,夸张地拍了拍他那人造革钱包,里面鼓鼓囊囊地装着从亲戚那借来的20张“大百”——我们全部闯荡深圳的费用。
  傻坐一会后,我们掏出纸和笔来列购物清单,写到床上用品时,老哥指指那张床,很诡秘地带着坏笑说:“这床也忒宽了吧,一半就够。”我笑着擂了他一拳。
  我们去最近的千百意商场(后来没过多久关门了,现在是酒楼),围绕着吃喝拉撒买了一大堆必需品,看到一盏台灯时,我的小资心理不顾当时的经济状况,狂作祟。
  那台灯的灯罩和灯座都有印象派油画的感觉,色彩绚烂,还可调节光线,我一看到它,立即想买。我感觉那8平米的家,如果有了这盏台灯,绝对不至于惨白和空洞。但一看标价,要160块,我吓了一跳,心想,简直是敲诈。
  我气得走开了,和老哥去选别的生活用品,但奇怪的是,离这盏台灯越远,我就越想买,绕了一圈后,又拉着老哥回到这盏灯前。
  老哥说:“这太豪华了吧,妹,我们还不能买电器呢(因为160块的‘天数’,台灯被尊称为‘电器’)。”我当然也知道,但实在想买,站着不动,摇着老哥的手说:“买了吧,哥哥,豪华一把吧。”我后来偷眼看到老哥把这台灯放进购物车时,脸上有一种“豁出去”的表情。
  这盏台灯后来成为我们家除人以外最大的亮点,它以调节光线的功能,充分地满足了我们的浪漫需求。有时我们将光线调到最低,体会“一灯如豆”的感觉;再大一点点,就朦胧成一片;更大时,橙红的光线就开始表现浪漫;再明亮的时候,我们就坐在床上温馨地用它看书。
  冬天的夜晚,我们经常早早关了日光灯,把放在床头地板上的台灯调试好光线,爬上床。老哥把枕头靠在床头冰冷的墙上,迅速用背压住枕头,坐好,然后笑着把双手张开,伸向我。我立刻像只温柔的猫,乖乖地坐到他怀里,盖上被子,顺势把我们刚脱下来的外套、毛衣压在被子上取暖。
  老哥负责捧书和翻书,我什么也不用管,只管把手窝在被子里暖和着。我的背贴着他的胸,他的头放在我的肩上,顺势一歪就能亲到我的脖子,他呼出的热气直吹进我的耳朵,我常常大叫“阅读环境恶劣”。
  我表现好的时候,就用手揉搓老哥冰冷的脚丫,我边揉他边躲闪,嘴里发出各种怪笑。有时我干脆在他的脚掌里使劲挠痒痒,弄得他满床打滚,边滚边喊“救命”。
  他乱滚一气的时候,经常会碰倒床垫旁的宝贝台灯,这时我们就会突然刹住笑,一起心疼我们家当时唯一的自买“电器”。
  每天晚上,我们一打开这盏台灯,心灵就开始享受。
  在我们后来的N次搬家行动中,这盏台灯总是成为第一重点保护对象。直到2003年,我的闺蜜玛亚到了深圳,我们把这盏台灯郑重地送给了她,她一直把这盏台灯放在床上,和她最爱的书一起,陪伴她。
  除台灯以外,我们还咬牙买了一张茶几,耗去巨资120块。这张黑色胶木板的茶几有四个轮子,可以自如地移位,还可以装拆。深圳的许多家具都有这个特点,据说是为了搬家,多数深圳人都会搬好几次家。
  这张茶几在我们家属于绝对多功能家具。我们用它当餐桌、书桌、写字台、熨衣板,晚上充当衣柜,搬家的时候当小型运输车。作为我们的主力家具,它受到我和老哥的百般呵护,我们用了三年多,一点刮花的痕迹都没有。
  后来,我弟弟也来深圳打工,我们把茶几送给了他。几年之后,他赚了点钱准备回老家发展,我们的茶几也衣锦还乡,现在还在我弟弟家中,在我们家乡继续发挥着多功能的贡献。
  
   “家的感觉是趴在
  窗户上等你回来”
  
  没想到在深圳搬家真的那么快,刚到深圳才一个星期,老哥他们银行就要我们从燕南路搬到深圳教育学院去,说那里的宿舍空出一间房,比这间大。
  房间真的大了许多,有十来平米,里面还有一些上一任房客留下的家具,但也还是“三无”房,没有洗手间、没有厨房、没有阳台。不过我们很高兴,房间大了就可以做饭,做饭就有家的感觉,而且比吃盒饭省钱。
  当时我的小老乡刘剑平在彩虹新都做保安,他比我们先来,我们去他那玩的时候,他送我们一个不知道用了多少年,也不知道前几任使用者是谁的巨型电饭煲。他从床底下搬出那个电饭煲时说:“掉了漆倒没什么,就是不自动跳闸了,饭很容易烧糊。”我极领情地说:“没关系,饭熟了不跳闸,可以闻饭的香味,饭香了就拔掉插头,还可以训练我的鼻子。”
  我曾经在10岁的时候,操持着巨大的铁锅和铁铲,在煤炉上做我们全家7个人的饭菜。读大学的时候,和死党笨笨,在宿舍用两只脚的电炉煮方便面。读研究生的时候,常和老哥一起用酒精炉做饭。现在居然有了电饭煲,那不是进入电器化时代了?
  那个暑假,我雄心勃勃地要考当时公认最难考的证,注册会计师。白天老哥去上班,我就在家准备注册会计师考试。老哥试用期只有1400块一个月,他要坐公共汽车上下班,我们一日三餐要吃饭,还要付房租,这1400块,必须通过科学的精算来决定每一块钱的去留。注册会计师考试有一门课是《财务管理》,我说正好“学以致用”。
  我们的正餐是老哥回家后的晚饭,经过我的专业精算,我们两个人每天的晚饭只能用5块钱。我每天四点多钟去泥岗路的菜市场买菜,做好饭等老哥下班回来。
  那个巨型电饭煲顿时发挥了作用,我既用来做菜,又用来做饭,有时先做好菜放旁边盖起来,再做饭,饭好了老哥就回来了。遇到那种应该马上吃的菜就先做饭,把饭打起来再做菜。有时一边做饭,一边在饭上蒸菜。有时把腊肠、豆子一类的东西直接放进饭里一起做,做成菜饭,既当菜又当饭,绝不亚于现在在一流粤菜酒楼吃到的腊味煲仔饭。有时还用它煲汤,汤好以后下进面条、粉丝,超级无敌美味。
  后来,当我和朋友们开心地说这一段故事时,一位80年代出生的妹妹大叫一声:“麦噶得,电饭煲还可以做菜?煲汤?”我大笑:“俺们无产阶级‘前辈’的生存智慧,你们新新人类难以想象吧?”虽然跟许多比我更老的无产阶级比,我这点事实在算不了什么,但好不容易逮着机会,当然要倚老卖老一番。
  不过,这也不能怪他们,他们吃的饭都是从电饭煲里盛出来的东北大米、泰国香米,也没看到过爸妈用电饭煲干过别的,当然想不到电饭煲会有那么多妙用。
  可是在那个暑假,巨型电饭煲是我这大厨唯一的武器。我每天变着法子做饭,每天吃的都不一样,用的晚饭钱都不超过5块。我估算着老哥回家的时间,快好了的时候,就趴在窗口看。老哥一进到院子就往我们家窗户望,望见我就猛挥手,然后一溜小跑回来。我在窗口一见到他,就立即把电饭煲插头拔了,然后盛饭,盛好饭时,老哥就刚好进屋。
  老哥在亲我一下之后就开始赞不绝口、“吧唧吧唧”地吃饭。他咀嚼和吞咽的声音,如同演奏欢乐颂,让我得意无比。那时他常常因为疼惜,因为感慨,因为感动而说的那些话,也比后来任何时候说的都动情。本人的贤惠,也在那一段时间发挥得淋漓尽致。
  而饭后被老哥牵着手在教育学院或银湖散步时的感觉,和多年以后在马尔代夫的夕阳里漫步,或在新疆阿尔泰的白桦林里听鸟叫时的心情一模一样。一样的宁静,一样的快乐,一样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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