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25 “吃”的风尚

  Author :威廉姆·H·阿道夫

  Issue : 总第 52期

  Provenance :

  Date :

  Nation :美国

  Translator :钟振振

  至少在今天,吃人肉的习俗已经不时兴了。然而大量的证据表明,早年在许多地方,它曾经是一种备受注重的风气。这或许是为了弥补当地蛋白质的短缺,也可能与原始的宗教迷信有着相当密切的关系。不过它还有另一个“正当”的理由,正如中太平洋波利尼西亚群岛的一名酋长(此公对于此道堪称“内行”)所说:“白人,烤得好的话,味道就象熟透了的香蕉!”

  大约在原始人学会烹饪食物,并发现食物的配制能够做到变化万方后不太长的时间内,宴会上必须大吃大喝的习惯即已经形成了。餐桌上食品过剩的事屡见不鲜;而饕餮——显示一个人对珍馐美馔的鉴赏力,也成了一种社会风气。鉴于饮食过量实在不是件舒服事,古罗马人想出了一个妙法,即在冗长的宴会上,用羽毛搔痒喉咙,将吃下去的东西呕吐出来。以便开始新的吞咽,这种高招使他们闻名至今。在若干个世纪后的英格兰,风度优雅地填饱自己肚皮的能力,成了一项社会性的技艺。据说,诺福克郡公爵进餐时,从来没有露出一丝一毫的倦态;不过到了半夜,他会突然一头倒在餐桌上,呼呼大睡。这对他的四位仆人来说是个信号,他们连忙抬来一副担架,搬运公爵这个庞然大物。

  欧洲中世纪的生活是艰苦的,没有电和热,冬天阴冷沉闷,难以忍受。于是烹饪和吃喝就成了最主要的程序,除此之外,很少有什么能够激动人心。积极主动的室外生活促进了食欲,人们面对着餐桌上堆积如山的食品也毫不畏缩。亨利八世的一次宴会从下午5点开始,一直持续到第二天凌晨3点,史书记载道,当时所有与会的特权人士都巴不得逃席回去睡觉。

  那时在阔佬们当中,暴食的风气的确存在,以致教会把它列为七大重罪之一。无论是英格兰还是苏格兰,都制订了法律来遏止餐桌上的奢侈浪费。早期有一项法令裁定:“任何人的正餐或晚餐都不得超过两道菜,只有在特定的节日里才允许上三道菜。”不过,对于暴食的界限和几道菜才够得上称做暴食,就是教会也没有得到过什么特别的神谕。

  直到伊丽莎白女皇时代,人们才认识到暴食会危及健康。汤玛斯·柯根写道:“饮食适度能使人长寿。”现在,这种危险依然伴随着我们。

  原始人从狩猎转向农业生产,除肉食之外又增加了蔬菜和蔬菜制品,这是人类饮食史上第一次伟大的革命。而面包的产生和发展,则是它最重要的成就之一。

  人们很快就发现了白面包和黑面包的差别,面包成了一种等级的象征。白面粉是表示尊敬的一种标志,通常用来招待客人,或供奉在教堂的圣坛前。在古罗马,白面包总是高贵者桌上的食品。

  文艺复兴时期以前,各种水果和绿色的蔬菜在欧洲人的食谱中是受怀疑的对象。古罗马人虽也栽种甘蓝、芦笋和青菜,但用量很少,并且大部分是充当装饰品和调味香料。文艺复兴时期,这些蔬菜品种传播到荷兰和英格兰,导致了饮食方面的重大改进。与此同时,其它新的食物——玉米、土豆、花生、甜薯、香蕉、稻米,也从美洲涌向欧洲。土豆尤其受到狂热的欢迎。约翰·福斯特出版了《土豆给英格兰增加了幸福》的小册子;而法斯塔夫在《兴高采烈的温莎主妇们》中欢呼道:“愿老天爷下土豆雨吧!”

  食品与健康的早期著作曾对水果抱有某种怀疑,并且提议食用水果时必须有所节制。一位传记作家写道:“吃水果的确会使人情绪低落,而且往往是患斑疹伤寒的原因。”只是到了近代,水果的营养价值才赢得人们的肯定。

  餐具也是逐步发展的。具有礼仪价值的酒杯,还有同类性质的调羹,人们很早就在使用了。中国人在公元前就发明了筷子,而和它用途大致相同的叉子,则首先出现于意大利,直到三、四个世纪以前才为英格兰人所应用。当叉子最初传入英格兰时,遭到了教士们的非难,他们认为用手去抓肉和其它食物是人类天生的权利,改变这种做法不啻是对上帝的轻蔑侮辱。

  女皇伊丽莎白一世即用手指进餐,不过“只许用三个指头去拿”,而“用舌头舔或在衣服上擦油腻的手指则有伤大雅”。毛巾和脸盆在所必备。在古罗马时代,每一位客人赴宴时都带着自己的毛巾。餐巾虽然在两、三个世纪前才开始使用,然而却迅速变成了餐桌上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在进餐者各自专用的盘子问世之前,它的职能是由一片面包来行使的。人们用它作为垫板以切割肉块,一旦它被肉汁浸透,就将它吃掉,另换一片面包。

  动物类食品常常引起强烈的偏好。对于有些人来说,炙狗肉可谓上等佳肴;而有些人却视为厌物。在某些地区,青蛙腿是精美绝伦之物;在另一些地区,则被深恶痛绝。鹿肉享有盛名,但马肉的声誉可不怎么好。

  我们的祖先并不总是把鱼和肉归入同一个部类。根据教会的命令,在斋戒日和每周的星期五,鱼被用来代替肉。十六世纪时,英格兰政府认为,象渔民和水手这样能够吃苦耐劳的人,对于海军和造船工业来说必不可少,于是便计划每星期规定两天为食鱼日,这是为了造就出更多以航海为业的臣民,同时也好将肉的价格杀下来。显然,这个方案难以实行,它终于落了空。

  两个世纪之后,乔治三世的公路改造计划取得了部分成效,这得归功于鱼。鱼类很容易腐烂,那股熏天臭气被人们怀疑为瘟疫流行的根源之一。道路太破旧了,因此鱼类运往市场的速度慢得出奇。为了让鱼尽快抵达目的地,公路开始得到改造。

  盎格鲁撒克逊人反对食用昆虫的偏见,强烈得使人难以理解。然而蝗虫蜗和白蚁却经常被人当作食物。古罗马人视幼虫为第一流的佳肴;在中东,炙烤蝗虫或油炸蝗虫则是人们据案大嚼的美餐(据说其滋味可与童子鸡相提并论)。正由于昆虫是一类高质量的蛋白质食品,所以不断有人试图把它介绍到我们的食谱里来。

  可能是由于牛奶很难保持新鲜,瑞士首先对奶油进行了冰冻。十六世纪时,法国人和意大利人又有所改进,用糖或者蜂蜜使它变甜。这种方法传到了美国,1777年,纽约一位有胆识的糖果、蜜饯制造商宣告出售某种“几乎每天”都可以吃的新型食品,他管它叫“冰淇淋”。

  我们的祖先深信人的性格和气质与食物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他们食用各种猛兽之肉,并且吞吃战败的敌人,藉以增加自己的力量和勇气。甚至今天人们还认为,膀大腰圆的男子汉都不是吃素的。

  关于饮食与人种品性的联系,或多或少还有过一些科学假想。数十年前,一位颇有名气的生物化学家曾把世界上的民族划分为两大类:肉食或好战的民族、素食或和平的民族。他把以肉食为主的欧洲人归入好战的一类,而将素食为主的东方人看作和平爱好者。

  英国科学幻想小说家H·G·威尔斯在他的自传里,提到他的姐姐曾经是一个“伶俐、早慧、羸弱的小姑娘,性情非常温顺,趋向于拘谨型的虔诚”,并暗示这种种德性很可能是饮食不足的表现特征。

  吃的风尚在变,但丢脸的是,新花样确实很少很少。人们对食物的嗜好趋向于圆周运动,今天的流行嗜好也许会在后若干年内消失,然而几乎可以肯定,它们将在又若干年后重新冒头。菠菜曾经有过自己的黄金时代,而现在似乎门庭冷落车马稀了;不过千万别担心,它很可能还会卷土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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